第九百一十章草原
“军心稳固,就是求战之心盛了些,大帅不必多虑。之前有人传报,几个人窥探军营,被捉了来,一看却是几个道士,说是附近道观的,之后便放了,这北地的道士胆子可谓不小,兵荒马乱的还敢凑过来瞧,真是不知死活了。”
军中没多少旁的事情,大军围城,说起来威风煞气,但实际上,分外的鼓噪无味,而大将军赵石军纪森严,各部不敢懈怠,军卒也不敢闹事什么的,二十多万人在这里,竟然连个殴斗的都少,他们两个这参军除了粮草运过来时忙上一些,其他时候其实也很清闲。
这么一桩小事,随口道来,不过是随便说说罢了,这些日子他常这么干,一来存了些炫耀之心,想让阴阳怪气的江善明白,自家跟大将军那绝对不是外人,二来也确实无聊的很了,说点小事,轻松一下,也能让大将军一笑不是?
赵石也未在意,道士和尚什么的在北地有很多,女真人把河中,河东祸害的不轻,百姓们困苦之下,难免生出些礼佛崇道之心,加上这也是一种避世的手段,所以在北地,寺庙道观真的不少。
就像这大同周遭,连年征战,但偏偏佛寺,道观林立,香火还不见少,也算是一桩奇事。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可记得当年,了然和尚和清虚道士两个和尚道士,可都是内衙中人,了然和尚死在青城山。自方火羽死后,清虚道士算是给自己的好友报了仇,便飘然而去,至今没有什么下落,连他收的徒弟也没了踪影,估摸着是跟着他走了。
赵石猜测,估计两人并没有离开蜀中,只是到什么地方隐居了起来,他和清虚道士没什么交情,也懒得去寻。两人就此没了音信。
想到这个,赵石随口吩咐,“传令下去,窥伺军伍者,都扣下来,严加讯问,金人谍探可不管什么和尚道士的,大军在此,还敢过来瞧看。哪是良善之辈所为?”
种怀玉诺诺应了,心想。周遭寺庙道观多了,有些建成也有年头了,其中有的还是契丹人,金人督建的,希望这些和尚道士的安分守己,别给自己招来祸患,不然的话,一些千年古刹为此遭灾,可就是罪过了。
而此时此刻。不颜昔班随同木华黎率领着大秦一万铁骑已经过了云中,往云外草原疾驰,马蹄踏在柔软而平坦的草地上,掀起下面黄褐色的泥土,带起大片的青草,前面丘陵起伏,蓝天碧草。空旷而又悠远。
一万铁骑呼啸向前,尽情奔驰在草原之上,数百年来,这是汉家铁骑第一次踏足草原。强壮彪悍的秦人骑士并未欢呼啸叫,他们好奇的打量着周遭的一切,过的久了,所有人都麻木了起来。
这里和沙漠唯一相仿的就是景物总是一成不变,空旷的就像一座怎么也望不到边儿的监狱,瞧的久了,难免让人厌烦,甚至会怀念起南边那些崇山峻岭以及滔滔大河。
不过为首的两个胡人却已是激情难耐,他们呼吸着草原上特有的芬芳气息,望着湛蓝的天空,感受着座下战马的律动,一切的一切,都让他们如此的迷醉,就像是喝多了蜀中烧酿一般,熏熏然的欢悦自心底升起,回到故土的感觉就是如此的奇特。
不过随着越过云中草原,两个人早已将这种种情绪收了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到鞑靼人的身影,哪怕是一个,没有想象中像白莲绽放于草原上的羊群,也没有见到什么部落,他们只是见到了一些部落被烧毁的残骸。
不颜昔班无可抑制的愤怒了起来,这些被烧毁的部落已经彻彻底底的毁了,而看上去,已经隔了很长的一段日子,差不多被草原上的青草覆盖了起来,不颜昔班相信,如果顺着河流找下去,还会见到很多这样的部落。
对于鞑靼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场灾难,从那些残骸中,可以随处见到锈蚀的弯刀以及鞑靼人的尸骨,男人的,女人的,孩子的,他们在默默的诉说着鞑靼人凄惨的境遇。
不颜昔班的怒火随之高涨了起来,草原上的规矩,孩子,女人是部落中最大的财富,这不是草原人干的,不是西夏人,就是金国人,只有这些该死的豺狼,才会连女人孩子也不放过。
木华黎没有他那么愤怒,但也渐渐警惕了起来,草原上诡异的平静,蕴藏着的往往的致命的危机,多年的带兵生涯,让他很快的镇定了下来。
他率领着一万大秦铁骑,都是最精锐的战士,即便是草原上最大的部落,仓促之间也不可能凑出如此多的骑兵,可以说,他率领着这一万铁骑,可以纵横草原,不用考虑任何的偷袭和遭遇战,这是一股可以横扫任何草原部落的力量,木华黎不会怀疑这一点。
“金狗肯定来这里打草谷了。”
当木华黎从不颜昔班的口中听到这么一句话之后,他真正的警惕了起来,金国的骑兵,和草原各部的战士是不同的,他们是真正的军队,不会像草原上的部落一样,打起仗来,各部拼凑而来的战士,总是一窝蜂的冲上来,虽然彪悍而狂野,战术上却简单的让现在的他觉得可笑。
他们只带了一个月的粮食,在云中没见到鞑靼部落,继续向前,是很危险的,要知道,草原上最可怕的不是仇敌,而是可怕的雨雪以及粮食的缺乏。
没有部落作为支撑的大队骑兵,就算实力再雄厚,也不可能在草原上纵横无敌,因为从一个部落赶到两一个部落,十天半个月都很正常,有的时候,一连几个月你都不会见到什么人影。
找不到熟悉的部落歇脚,补充不了粮食,这一万铁骑随时可能饿死在草原上,这是汉人军伍与草原部族之间进行了几千年的游戏,规则很简单,汉人军伍无法到达草原深处,因为他们太依靠后勤粮草,而草原骑兵驱赶着羊群,时聚时散,来去飘忽,拖也能拖垮了汉人的强大军队。
但如果汉人粮草充足,即便是几个草原大部联合起来,也不是汉人军伍的对手,简陋的弓箭弯刀,根本无法抵抗聚在一起,像刺猬般让人无从下手的汉人军伍,更无法阻挡身着盔甲,也根本无法阻挡的汉家铁骑的冲锋。
各自有着明显的优势,缺点却也同样明显的汉人和草原异族,就这样你来我往的对峙了千年,兴衰起落,却始终无法真正的征服对方。
其实不论木华黎,还是不颜昔班,都明白再往前走,便要多出许多的凶险出来,但不颜昔班不会放弃向前的念头,因为他是鞑靼人,天神的宠儿,鞑靼人中的王者。
木华黎到是有心先撤回去,但他身负军令,没有完成大帅的嘱托,对于他来说,不啻于是一件最让他感到羞愧的事情。
可能时日上已经赶不及了,木华黎默默估算着,即便回去,好像也赶不上攻城之战了,但总需个结果,大帅问起来,如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见到,还不如死在这里。
但他毕竟久经行伍,不会像不颜昔班那样,好像被仇恨之火烧坏了脑子,一门心思的往前赶路。
他将斥候全都派了出去,巡视大军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在速度上,也渐渐减慢了下来,要留出充足的马力,以便接战的时候能够发力。
其实,在草原上,斥候的作用也被降到了最低,马蹄声会在很远便被人听到,一望无际的平坦草原,也让大军被偷袭的可能降低到了最低,所以,草原上的战争,其实就是谁先发现谁的战争,发现了,立即冲上去,不要给对方留下充足的冲锋距离以及逃跑的机会,这就是偷袭,光明正大的偷袭。
其实不用多久,远处升上天空的烟柱儿在草原上显得如此的清晰,不颜昔班和木华黎都是精神一振,找到了。
从这里看去,烟柱好像细的随时都可能被掐断,但对于他们来说,却知道,那一定是一场不小的大火,距离很远,也许要半天的功夫才能到达那里,甚至要更长,但终归是找到了些什么,而非是一无所获了。
到了那里,即便和之前一样,找到的只是部落的残骸,但敌人一定走不了多远,顺着他们的踪迹追上去,杀死他们,粮食也就应该不用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