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一章 结义
“那里应该是麻里部的草场。”说到麻里部,不颜昔班有些咬牙齿切,鞑靼五姓全部参加了那场叛乱,但其中,尤其让人痛恨的就是麻里部,他们作为达剌儿汗最信任的人,汪古部的兄弟,却勾结卡勒部的那些鬣狗,杀死了达剌儿汗,并覆灭了汪古部。
对于鞑靼人的纷争,木华黎不想理会,也不愿多问什么,草原上部族之间的战争,没有什么公义可言,弯刀和弓箭才代表一切。
当一个人被传诵为英雄的时候,并不是说他有多么慷慨,多么的勇猛,更多的是形容他所率领的部落是多么的强大,和汉人口中的英雄有很大的区别。
鞑靼人在草原上并不算强大,名声也并不是很好,因为他们从来都被当做是金国的走狗而存在的,而当他们杀死了自己的汗王,四分五裂之后,可想而知,他们的名声只会更坏,下场也一定不会太好。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蒙古部族中,将没有多少人愿意收留这些杀死自己汗王的部落的,他们的腿脚,活该被荆棘刺穿,他们的身躯,活该躺在草原上,任由天上的秃鹫啄食,他们的头,活该摞在一起,成为长生天降下怒火的见证。
“走吧,我的兄弟,追上去杀死那些沾了血的敌人。”木华黎如是道。
一万骑军在军官的呼喝声中,开始转向,他们放缓了马速,并不着急的前去查看明白。为即将到来的战斗蓄养着气力。
大军的斥候们则疯狂的催动战马,向烟柱升起的地方疾驰而去。
“我们需要一些鞑靼部族的战士跟我们回去。”也许是对木华黎要求大军放慢速度有些不满,不颜昔班一边催动着战马,一边大声道。
木华黎如鹰隼般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前方,头也不回的答道:“大帅说了,来到这里,该先到哪里,做些什么,我听你的,但怎么打仗。你却要听我的。”
不颜昔班抿着嘴唇不说话了,别看木华黎只比他年长了几岁,但人家跟在姑父身边,已经征战有些年头了,是姑父最信任的部将之一,回想到在国武监学到的那些东西,他终于按捺住的急切的心情。
因为汉人的书里说的很明白,即便是权势者的亲戚,也要对那些跟随权势者多年的心腹们保持一定的敬意。不然的话,会为自己增添很多的烦恼。
汉人的道理很多。也很有道理,这些年不颜昔班有很多的收获,只可惜的是,这几年应该多呆在姑父身边的,不然的话,不会对这些姑父身边的人如此的陌生和格格不入,而姑父派来的这个木华黎,应该是可以依靠的,甚至可以作为自己兄弟的人。
不颜昔班瞄了瞄木华黎挺直的身形。有些羡慕,心中却暗暗的这么想着,作为鞑靼人将来的汗王,一定要有广阔如同天空的胸襟,对于可以信任的人,要表示出足够的耐心和宽容,对于敌人。则要狠下心肠,让自己的怒火,尽情的燃烧。
距离确实很远,一万骑军来到这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昏黑了下来,草原的夜晚寒冷而又凄凉,无边的黑暗很快就会占据一切,在这样的黑夜里,初来草原的汉人,总会感到孤寂和悚然,连座下的战马都会不安的嘶鸣。
这是一个中型的部落,大概有几百人,帐篷已经烧的差不多了,战斗的痕迹到处都是,到处都是鲜血和尸骸,男人们显然做出了激烈的抵抗,但身上那些伤痕显示出,他们的抵抗并未起到什么作用。
敌人很多,而且整个包围了这里,显然,他们不想要什么俘虏,所以到处都插着箭矢,应该有许多被敌人收了回去,但还是留下了许多,尤其是插在人身体上的,根本没怎么动,也许是那些敌人觉得沾了鲜血的东西不吉利吧。
男人都死了,女人有很多都光着身子,显然遭到了侮辱,但最终,那些敌人也没容她们活下来,而是一个个抹了她们的脖子,孩子也都死了,这是一场赤裸裸的屠杀,就像是互有血仇的部落间做的那样,很彻底,没留下任何的余地。
牛羊马匹都被抢走了,什么都没剩下,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凄惨的景象并未让秦军士卒有什么动容,他们在木华黎率领之下,已经是一支冷酷而又可怕的队伍,只有那些新补充进来的家伙们,才会拧着眉头,表达出自己的愤怒和不齿。
“我们在这里休整一晚,好好睡一觉,明天咱们追上去,杀死他们。”木华黎大声吩咐着。
斥候们散了开来,如果说在草原上会遇到突袭,那么肯定就是在晚上了,这也是斥候们最紧张的时刻。
不过木华黎并不担心什么,他所率领的是秦军中最精锐的那一部分,在草原上,尤其是鞑靼人的草原上,除非是十倍的敌人,不然的话,是围不住这些精锐的战士的,他很自信自己的判断。
篝火升了起来,简单的立下营盘,木华黎默默与不颜昔班坐在了一起,大口嚼着干硬的干粮,还有十几天,再弄不到吃的,大家伙儿非得饿肚子,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战马没有吃的喝的,这里是战马的天堂。
天空中盘旋着秃鹫,这让木华黎有些厌烦,因为秃鹫不落下来,也就说这里来了人,不知道那些敌人会不会发现这个,不过能找到这些部落,他们队伍里肯定有向导,应该是不难发现的。
金人在打草谷,这已经是确定了的,因为那些箭矢和散落在地的刀枪,以及一些坟头儿都能表明,这些敌人就是来自大同的守军,这个不用再怀疑什么。
“明天能追的上他们吗?”不颜昔班没话找话的问道。
木华黎一边嚼着干粮,一边点头,含糊的道:“他们抢了很多东西,走不远。”
“追上去,杀光他们。”不颜昔班眼睛里冒出一丝凶狠的光芒。
这话木华黎爱听,“这是你说的啊,听你的,到了大帅面前,你也得认下来。”
不颜昔班显然对蒙古人表现出来的小聪明有些不满,嘟囔着,“难道还带他们回去?”
木华黎摇着脑袋,不以为意的道:“留下几个给咱们赶羊群,其他的按草原的规矩来。”
草原上什么规矩不颜昔班自然明白,杀光高过车轮的男人,女人和孩子是胜利者的战利品,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原始而又残酷,也让草原部族很难壮大起来。
显然,简单的一句话里面,包含着的却是满满的血腥味道,也顺便为这一番交谈做了个注解。
半晌,不颜昔班幽幽的声音再次响起,“木华黎,等我成为这片草原的主人,你愿意来帮我吗?”
木华黎毫不犹豫的道:“你这话去问大帅,大帅让我帮你,我就来帮你。”
不颜昔班在黑暗中露出了笑容,显然,这个蒙古人是心动了,大将军是他的姑父,向他去要个人,应该不会有多么的困难才对,而他显然低估了蒙古人在大将军赵石心目中的地位,结果自然也就不问可知了。
不颜昔班兴致来了,火光闪耀间,传来他的笑声,“木华黎,如果我重新成为这片草原的主人,便将所有的鞑靼战士都交给你,会和你分享所有的一切,让我们来一起统治这片草原。你愿意和我,汪古部的王子不颜昔班结为安达吗?”
木华黎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豪爽的天性做出了反应,因为他认为,虽然这个汪古部的王子的称呼,有些名不副实,但血脉中却流淌着草原上最尊贵的传承,与这样的人结为安达,并不辱没长生天子孙的荣耀。
更何况,这个鞑靼人的姑姑,还是大帅的妻子,与这样一个人结为安达,不但不辱没他,而且还应该是荣幸才对。
草原上的兄弟,在长生天的见证下,结成安达,并非是可以随意乱来的,他们有着自己的规矩,等级以及自尊,尊贵的人不会与低贱的人结为兄弟,普通的牧民也不会奢望与部落首领有成为兄弟的机会。
血脉尊贵的人,即便落拓成为奴隶,在机会来临的时候,也会有人伸出手来,拉住他想要成为的部属。
这就是草原上的规则,这不是势利,而是风俗使然。
木华黎翻身坐了起来,痛快的应了一声,“好,如果有一天,你成为了这片草原的主人,木华黎一定奉上自己最珍贵的礼物,来祝贺他的安达。”
不颜昔班大喜过望,一把拉住他的手高兴的道:“放心吧,天神作证,不颜昔班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兄弟是多么的慷慨和热情,到时我一定在帐篷里用最好的酒,和最美丽的女人来招待你。”
两个本来分属不同的种族,有着不同的信仰的家伙,因陋就简,一起跪倒在篝火旁边,在周围很多好奇的目光中,发下自己的誓言,交换了礼物,成为了可以共患难的兄弟。
不过他们的神明如果真的听到看到这个,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会愤怒,是将祝福赐给他们,还是将怒火浇到他们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