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尝试集》
林逸喜欢看电影,也喜欢一些电影明星,比如说眼睛会演戏的梁朝伟,很有天王风度的刘德华,不过林逸最喜欢的却是张国荣。
林逸喜欢张国荣,喜欢他的《霸王别姬》,喜欢他饰演的“程蝶依”,喜欢他“不疯魔不成活”。
像他演的戏一样,最后张国荣去了,在一个令人想不到的节日,愚人节---疯狂一跃,成为了一个会飞的人,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喜欢他的歌迷和影迷。
正是因为他的离开,哥哥张国荣以前的写真集等画册大卖,并且价值不菲。
据林逸所知,张国荣生前一共有三大本写真,分别是《纯影集》、《庆》和《所有》。
其中,在张国荣逝世后,他的《庆》和《所有》在日本重新发行,因此受到哥哥的粉丝们热抢。
相比之下,哥哥张国荣的《纯影集》则分为首版和再版两种。首版是1988年发行,再版是1989年发行。
实际上,这两个版本的纯影集都是“july1988“,所以是不可以从印刷日期里,分辨到哪本是首版和哪本是再版的。
先说封面,这两个版本封面不同,因为再版的封面有一个书套,上面写着“张国荣纯影集再版”,这个书套后来因为被某奸商盗用了套在他的山寨版纯影集上,所以引起部份粉丝以为有这个封面就是山寨,其实不然。
另外,再版的书套跟一些书本一样,都是可以脱出来的,当把书套脱出来,就会看到首版封面的图样。
说白了,第一版跟再版的纯影集,两者只差在再版又加上一个封套,跟一张哥哥手写的信纸
一般来说只要有了一本再版,也就等于你也有了首版,因为拿走了书套和歌迷信,你手上的再版就变成了首版了。
至于首版的纯影集应该也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有,据林逸所知,除了一个包装透明袋之外,应该还有一张当年的歌迷会申请表,而这申请表是再版所没有的。
正是因为林逸知道这些,一眼就看出眼前这本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张国荣纯影集再版》。如今在大陆那边的旧书市场,这样一本画册已经炒到3000大洋,合计1万4千多新台币,在影迷群中,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
……
此时,林逸心喜,将那画册紧紧拿在手里,继续去翻看这纸箱子中的旧东西,可惜,没有再好的旧书了。只剩下一些很古老的黑胶唱片。
林逸读书的时候,也曾在淘书笔记上看到过有些人专门收藏这种黑胶唱片的,于是也就转移目标,看看那些黑胶唱片都是些什么。
看到第一张的时候林逸就愣住了,因为这张竟然是台湾歌手苏芮的《第六感》,看日期,1986年,华纳唱片公司出品。如今这张唱片在收藏市场上差不多价值150元人民币,合计700新台币。
第二张更了不得,竟然是《百变梅艳芳烈焰红唇》,年代是九十年代初,台北唱片公司出品的。在唱片收藏市场上差不多价值1200元人民币,合计5600新台币。
林逸莞尔,倒不是这两张唱片很有收藏价值,而是因为这两位歌手都是林逸喜欢的。
林逸最喜欢苏芮那首《酒干倘卖无》,还有那首脍炙人口的《奉献》。至于梅艳芳,那就更不用说了,自从她去世以后,她的唱片也就成了无数歌迷藏家的珍品,没想到在这里,竟然也能遇到。
有了这三样宝贝,林逸就觉得在这个古旧书店,不,古旧音像书店大有收获。于是他拿了这两张唱片,还有那本画册,问那个还在用电脑泡马子,和马子视频聊天的胖店主,“这三样多钱?”
胖子不耐烦地抬头瞥他一眼,就说:“老唱片么?一张500台币,那个破画册就给800吧!”
林逸掏掏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
一共1300台币搞定?!
这合起来可是价值2万多台币呀。
既然人家要这个价,林逸当然不会计较,直接付款,走人!后面那胖店主不知道自己打眼,走了宝,还在继续视频泡妞:“今晚去哪里嗨皮,去西门町吗?吃宵夜好啊,我这里刚收了1000多……”
……
心情舒爽,林逸喜洋洋地离开这家音像店,继续在这条深巷中前进。
顺着小巷子前进不远,竟然与几家书店不期而遇。有一家直接就叫做“台北古旧书店”,在一个不起眼的二楼,上去之后店面也不大,最显眼处放着几本所谓珍品,价格当然不菲,似乎是民国版书籍。
林逸看了一下,其中有一本是胡适的诗集---《尝试集》,亚东图书馆出版,1920年也就是民国9年初版本。
对于这本被誉为新文学第一本珍本诗集的旧书,林逸闻名久矣,却从未看过。
此刻,就忍不住唤那店主过来,说:“能不能让我看一看这本书?”
那店主是个中年男子,有宝岛男人那种世故和圆滑,眼睛上下看了看林逸,就笑问道:“大陆来的?”
林逸皱眉:“是啊,有什么关系?”
那店主也不避讳,直接说:“现在大陆人有钱,买得起好东西……像这种珍本我一般是不让本地人看的,他们只会胡翻,却是不买的。”
林逸:“……”
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
那店主却是把那本书拿了出来,轻轻地捧在手里,递给林逸的时候,还不忘提醒,“这本书5万台币,当然,如果你嫌麻烦,我们也可以收人民币的……人民币是多少来着,大约1万六百多。”
这番话反而弄得林逸不知道该不该接这本书了,万一自己翻看了不买,那不是很丢脸。
不得不说,这个台湾佬绝对是生意精,似乎吃准了林逸的心理,所以才会说这样的话。
管它呢,先看看再说。
林逸也就很笃定地把那本珍本《尝试集》接在手里,仔细翻看---
只见这本诗集中大多数都是初期的白话诗,可以想象,在那个时代,古诗是最传统的诗歌形式,可是随着五四运动,和西方文学的影响,民国时期那些知识分子们坐不住了,以散文的形式,开始了新诗歌的尝试,而胡适就是敢于吃螃蟹的第一人。
也许他的这种诗歌还不完美,却贵在新鲜和真挚。
……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林逸默默地念诵着这首名为《希望》的诗。
这首诗作于1921年,那年夏天胡适到西山去,友人熊秉三夫妇送给他一盆兰花草,他欢欢喜喜地带回家,读书写作之余精心照看,但直到秋天,也没有开出花来。于是就写了这首小诗。
胡适是中国现代史上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但他的作品真正为大众所熟知的并不多,这首《兰花草》可能是流传最广的一个。它清新、质朴、深情,对生命的期待与珍惜跃然纸上,而且琅琅上口。
此刻,林逸默诵这首诗歌,眼前浮现的不是兰花草,而是胡适匆促而执着的身影。当年胡适学成归来,也带着一株“兰花草”---自由主义,他千里迢迢不辞辛苦把它带回来,种到中国的土地上,小心地呵护,殷切地期待它开出花来---何止是“一日望三回”啊!林逸想,正因为胡适有这种焦急的心情,当他看见这株迟迟不开的兰花,才一下子触景生情,萌发诗兴。给它取命为《希望》,也许是希望自由主义思想早日开遍中国吧。
如今斯人已去,诗歌犹在,想想胡适这株风雨飘摇近百年的“兰花草”,竟抹不去丝丝的惆怅。
再看一首为人称道的诗---《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有人说这首诗写的是朋友之情,林逸不太相信,因为用“蝶”比喻两个大男人,未免过于唐突。林逸觉得这是胡适对自己爱情生活的一声叹息。
胡适十几岁时就与江冬秀订了婚,但到美国之后,邂逅了才情超逸的韦莲司并为之倾倒,两人的半世情缘从此启幕,现在已不是秘密了。这首诗写于1916年,正是胡适回国的前夕,这首《蝴蝶》其实是一曲中西合璧的现代“梁祝”。本来“双双飞上天”翩翩翻飞的两只蝴蝶,因胡适母亲催胡适回家成亲,不得不“忽飞还”一个,剩下韦莲司一个人孤苦伶仃,望穿秋水,也真“怪可怜”---韦莲司一生未嫁。
看着这本胡适的诗,明白如话,甚至老实得有些笨拙,但总能给人点点感动,缕缕回味,林逸想,这应该是真诚的力量。胡适的诗有点像《诗经》,都是有感而发,看上去平淡,其实是有深厚的生活背景的。有人谓胡适的诗只有史的价值,林逸不能同意。胡适的诗,无论从艺术质量上还是思想深度上,自然都不是很高,但他有一个可贵的品质:诚实。他不故弄玄虚,也不无病呻吟,实实在在做人,明明白白说话,让人觉得非常放心。
林逸记得清楚,胡适还写过一首《梦与诗》,其中有这么几句:“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在林逸看来,单单这么一首,就能唱绝天下。
诗,不必多。
一首,就够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