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变身“二掌柜”

  林逸刚回到南都不久,他家里就热闹了起来。
  曹一刀和郭子兴是林逸家里的常客,林逸一回来,两人就不约而同地凑过来,那模样就像是耸着鼻子闻到了猎物的狼犬。
  林逸倒也大方,没有藏私,直接把自己从香港淘来的宝贝连环图,还有书籍等,全都拿出来给他们看,看得两个家伙双眼放光直流口水。
  尤其当看到那套珍本《金瓶梅全图》,作为玩连环画的老手,郭子兴差点抱着不撒手,眼睛刷刷冒光,就差把这套书吞进肚子里了---原因很简单,老郭玩连环画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民国版的精品小人书。
  也许是实在太喜欢这套书了,老郭就厚着脸皮问林逸可不可以“割爱”,愿意“倾家荡产”出高价收购。林逸的回答是不卖。他虽不玩连环画,但是却喜欢收藏关于《金瓶梅》的各种品种,没办法,谁让他是“金瓶梅控”呢。
  老郭虽然感觉很失望,不过他也不是那种厚脸皮的人,于是就退而求其次,和林逸打商量,问他可不可以转让其它的香港“公仔书”。
  见老郭模样可怜,林逸本身又不收藏连环画,于是就答应了他,把从香港购买的那四套公仔书《济公传》、《大明英烈传》、《北遊记》,以及《南遊记》转让给他,至于那套珍本《狄青演义》,林逸还是舍不得,自己留下了,原因很简单,第一,品相太好,第二,数量太少,恐怕以后也不可能见到。
  虽然没有把那些港版连环画大包圆,老郭依旧十分开心,当即像孩子一样拍巴掌跳了起来。
  看着他这副模样,林逸可以理解,唉,爱书之人就是这样,有点痴癫有些疯狂。
  相比郭子兴的“通情达理”,曹一刀这厮就“老不要脸”了,他愣中的是林逸得到的那几套港版金庸早期武侠小说。这些小说都是香港六十年代出版的,在香港都快绝迹,更别说在内地了,每一套都可以称作为“珍品”,曹一刀这厮竟然想要一口吞完。林逸也是很喜欢这几套书的,当然不愿意转让,于是老曹就耍赖皮,死皮赖脸缠着林逸,大有你不买给我我就撒泼到底的意思。林逸无奈,只好使出最有效的一招,对曹一刀说:“想让我卖给你也可以,一口价---500万!”老曹翻了半天白眼,才回一句:“你去抢吧!想钱想疯了---草,比我还心黑!”
  ……
  接下来的几天,林逸打发走了老曹和老郭,开始着手忙碌起来。
  本来这公寓是租住的,现在林逸手头也算有了钱,就直接花钱买了下来,为此,一口气花了差不多三十来万。房子买下以后,再经过一番精装修,整个客厅,卧室,还有书房,全都大变样,贴了墙纸,摆了鱼缸,做了壁橱……虽然不至于金碧辉煌,华丽奢侈,却也能把人看得眼花缭乱。
  虽然不愿意承认,林逸却知道,自己这样做却是为了海棠,万一哪天她来了南都,自己连个家都没有,那可就太那个啥了。
  搞完这些,林逸就这才开始打包整理自己从香港淘来的那些东西。
  先是将从香港淘来的那六套金庸武侠小说,合计117本,分别是《书剑》,《射雕》,《神雕》,《倚天》,还有《天龙》和《鹿鼎记》,分别收藏到自己新定制的书柜内。
  然后林逸又把自己从港版《李自成》中得来的那张“姚雪垠信札”装裱起来,用小方框装了,挂在张贴了墙纸的墙壁上,立马,让整个书房的品味提升不少。
  至于在香港淘来的其它乱七八糟的旧书,林逸则分门别类,统统收藏到了自己的书架上。
  自此,林逸才算是在南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
  一眨眼,又过去了半个多月,已经到了12月份。
  南都市的天气开始渐渐转凉,尤其林逸最热衷的淘书生活也随着天气的转凉,越来的乏味,原因是天气一冷,就很少有人愿意出来摆地摊了,就算是周日繁闹的财神庙,人烟也开始变得稀少。
  无奈,林逸心中淘书之心不死,就喊了黄教头,让他充当司机,开了自己那辆三百万的路虎,去周边县城的旧书市场,以及旧书店过把瘾。
  现在黄教头的生活已经比以前好了许多,有了林逸的帮助和救济,他不但能每天吃足三五斤牛肉,还能给自己瘫痪的老妈雇请私人看护。最主要的是,他跟着林逸找到了尊严和目标。
  以前为了生活,他这个当过特种兵的男人需要屈服于世俗,给人家做打手,做保镖,给人家看场子,甚至在财神庙摆地摊,卖杂项---但是现在,他可以抬头挺胸,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做一个真正当过兵的人,而这一切都是林逸给的。
  黄教头不喜欢说话,但却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对于林逸,他更是愿意肝脑涂地。
  所以当林逸让他充当司机的时候,黄教头毫无怨言,反而十分认真,因为他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工作。
  林逸带了黄教头开车四处淘书,可是渐渐地,那些地方也都跑完了,林逸开始萌生了新的念头,是不是去一下北京,上海,南京那样的大地方?
  去北京的潘家园。
  去上海的夫子庙。
  去南京的孔庙。
  想一想,都很爽。
  可是没等林逸爽完,徐浩明这边就打来电话说,“林逸啊,来上班吧!”
  林逸这才记起来,貌似自己答应了徐大佬给的“福利”,就是去他新开的典当行工作,一个月可以拿三五万大洋。不过好像徐大佬说是过完年后,怎么这么快就“召唤”自己了?
  很快林逸就明白了,徐大佬这个新开的典当行很需要“他”,不,准确地说很需要林逸手中的那些“资金”。
  作为生意人,玩的就是“资金流通”。原本徐天明并不差这点钱,恰好再有两月就是年关,他承包的n多建筑工程都要给工人发工资,再加上年关中各大银行要求还款,兑帐等,使得身价上亿的徐大老板也有些为“小钱”发愁了。
  林逸没什么经商头脑,在香港大赚6800多万以后,其中5000万被他女朋友的便宜老爹海百川拿去投资到了新世纪拍卖公司,另外1500万就被他拿了回来。
  徐浩明是什么人物,对林逸的底细清清楚楚,就打起了林逸手上“现金”的念头。于是就打电话告诉他,愿不愿意拿1000万入股---
  听到这个建议,林逸的脑子立马转动起来。
  做,还是不做?
  仔细分析,自己拿出1000万交给徐浩明投入到典当行,看起来似乎吃了亏,其实是占了大便宜。
  第一,这家典当行的生意特别的好,能够给普通员工月工资三五万,生意能差到哪里去。第二,这家典当行基本上都是徐浩明独自出资经营,根本就没打算引入外资。第三,自己虽然投资的少,才1000万,暗地里却已经成了这家典当行当之无愧的“二掌柜”。
  林逸不是傻子,当然明白这种机会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如果等到人家徐大佬手头宽松过来,哪里还有给你投资的机会。人家没说问你“借钱”,而是用投资入股的形式,就说明了人家摆明要便宜你。何况,人家要求你立马“上班”,那意思就更明显了,告诉你,你可以“实地考察”,看看我这么做是不是在忽悠你。
  所以林逸很快就做出了决定,投资1000万进典当行,而自己作为典当行的新晋员工,则立马去上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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