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贵

  锦绣这一遛狗,一不小心就引领了一次潮流。
  后院闲着无事可干的姨娘们受到阿黄穿衣的启发,开始给阿黄穿衣,给他们养的小猫小狗穿衣。
  甚至有人举一反三,给院中的花花草草,栏杆屋檐穿衣。
  刚开始大家都比较含蓄,没搞什么大动作。
  直到有一天,管家苦着脸对元老爷说:“家中这月的布匹用量是上月的三倍有余。”
  元老爷才重视起此时。
  知道事情的起因是自家宝儿后,元老爷哭笑不得。
  元老爷作为一个抠门的商人,一向不主张铺张浪费的行为,当天,就召集后院的姨娘和几个孩子一起开会。
  会议的主题只有一个:不搞铺张浪费。
  大家都明白了他的意思,作为不事生产的姨娘,很听家里老爷的话,没再继续扩大深不见底的脑洞。
  回去的路上,刘姨娘说:“既然不能往大了搞,咱们就往精致了搞!”
  不久,上门做客的人,被元家穿衣的猫猫狗狗,花花草草吸引,带着礼物而来,满怀激动而去。
  很快城关镇有钱人家后院,都流行起给各种不能说话的东西穿衣服。
  因此而带来的攀比之风,让人不好做评。
  家里出绣和姐姐冬绣,倒是因此爱上了给小动物穿衣的行为,觉得很是有趣。
  但阿黄体型实在太大,不是姑娘们喜爱的类型,两人央求着元老爷给她们从过往的客商手中,买了只深蓝眼珠的猫。
  两人整天闲来无事凑在一起,有商有量的打扮这只猫,还给猫起了个简单粗暴的名儿——阿花。
  因为这只猫通体发灰,只眼睛和尾巴是黑色。大家很是不理解这和阿花有何关联。
  对此锦绣一无所知,他开始每天认认真真的跟着楚师父习武。
  虽然辛苦,但他明显感觉到自己能更加自如的掌握自己的力量。
  楚师父对此非常满意,于是他将这份满意与元老爷共享。
  元老爷很开心,于是他决定带锦绣一起出门游玩儿。
  锦绣也很开心,因为他自从来了这里,就没出过元家宅子大门,唯一一次,一只脚还没踏出,就被楚师父给拎回来了。
  今次是元老爷二弟元大贵,也就是锦绣传说中的二叔家三儿子元启夜,家的长女,元桐婳的百日宴。
  锦绣窝在元老爷怀里,疑惑的问:“我听下人说,启夜堂兄不是在准备科举吗?怎么突然就生了闺女了?”
  元老爷好笑的捏锦绣的鼻子:“准备科考也不耽误生儿育女呀!”
  锦绣不屑的撇嘴。
  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不成?
  启夜堂兄的风流名声就是他一个整日待在家里睡觉的三岁小儿也听家里下人说过,有这种名声,还能指望他把心思都放在读书上不成?
  但他也不反驳元老爷。
  毕竟元老爷在这方面和他亲弟元大贵没法儿比,不能提,一提元老爷就心梗。
  元家老太爷只生了元大富和元大贵两兄弟,兄弟两还算争气,元大富经商多年,成了城关镇首富。元大贵在读书上挣扎多年,考了秀才,开了家私塾,平日教导几个学生。
  日子不太富裕,但名声很清贵。
  元大贵比兄长元老爷小五岁,今年四十,娶妻王氏,两人共育有四子一女。
  长子启珍年二十四,次子启称年二十三,两人为王氏所出,均已成家,均育有一儿一女。
  三子启夜是庶出,年二十二,这次元老爷要去的百日宴,就是为此子长女桐婳所办。
  四女玉绣是庶出,与三子启夜为同胞兄妹,今年六岁。
  五子启光今年五岁,是王氏所出。
  由此可看出,元老爷这些年在子嗣上的压力有多大。
  传说中读书伤了身子的弟弟,儿子女儿一箩筐,孙子孙女一排排。
  更气人的是,对方只有一妻一妾,算起来元大贵十六岁上就当了爹,让元老爷羡慕都羡慕不来。
  从元家个人起名当中就能看出,两家的姑娘家按照出生早晚,从了“绣”字辈,取名儿“春花秋月,夏蝉冬雪,玉出昆山。”
  小子们则从了“启”字辈,取名儿“珍称夜光,云腾致雨。”
  理论上,锦绣该是元启云。
  因为种种原因,锦绣跟着姐姐从辈,从了“绣”字辈。
  这点只要元老爷乐意,谁也不能说什么,锦绣的大名从他一出生,元老爷就回老家请族中长辈开了祠堂,记了上去。
  想完这些,锦绣有些奇怪看了他爹一眼:“三堂兄家长女的百日宴,您不必亲自去的吧?”
  元老爷得意的摸摸胡子,哈哈一笑:“这你不用管,宝儿你就说,想不想出去玩儿啊?用你的话说,就是大胆的探索外面的世界!”
  锦绣毫不迟疑的点头:“想!”
  等到了三堂兄家时,锦绣才大致明白了元老爷的想法。
  简单概括,就是显摆。
  更简单来说,就是显摆他儿子,元锦绣。
  元家宅子距离三堂兄家的院子大约有一个时辰的路程,马车一路踢踢踏踏到三堂兄家门口时,客人基本上已经到齐了。
  三堂兄家住的是两进院子,看起来日子过得并不富裕,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前院用来招待男客,后院招待女客。
  元老爷牵着玉雪可爱的锦绣进门后,院子里不知谁喊了一声:“元大老爷来啦!”
  空气仿佛凝滞了一瞬,所有人或惊讶,或惊喜,或僵硬,或开心,或羡慕,或嫉妒的转过头往门口方向看,紧紧盯住元老爷。
  甚至就连屋子里的人也闻声出来凑热闹。
  至于锦绣?
  不好意思,一时没想起来这是谁。反正也不重要就对了。
  不管众人心里是怎么想的,脸上的表情很快整理好,换上千篇一律的笑容,和元老爷见礼。
  有人最先忍不住跳出来:“元老哥,听主人家说你今日要过来,开始我们还不信,谁成想你真的来了呢!”
  元老爷笑呵呵的还礼,摸摸锦绣的脑袋,和蔼的指着来人说:“宝儿,这是东街绸缎铺子的王掌柜,和咱们家的米粮铺子都在同一条街上,平日咱们家生意没少受他们家的照顾,快来见过你王叔。”
  锦绣一听就知道元老爷在胡扯。
  绸缎铺子和米粮铺子的生意八竿子打不着,还同在一条街上,看不顺眼不给使绊子就不错了,还照顾呢。
  锦绣上前一步,规规矩矩的朝王掌柜行了个礼:“小侄锦绣见过王叔!”
  小孩儿长的玉雪可爱,尤其当他抬起眼睛看你时,清澈的大眼睛好像只能看见你一个人似的,自有一股别人没有的风华气度。
  众人冷吸口气,这,这哪里还是个不知世事的傻子啊?
  观这孩子的眼神,清澈见底,明亮不已。一看就是个机灵孩子。
  看这孩子的举止,有理有度,丝毫不慌,小小孩子已自有气韵。
  众人一时都没法儿将面前的小孩儿和传说中的元家金疙瘩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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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大贵:莫挨老子,老子还没出场!作者这个标题党!
  丑云:文是作者家猫写哒,跟作者没关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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