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原来还真是个大人物
顾念彬在医院里打完针,遵守承诺,跟杜小仙一起去看望了老人,他们在病房里呆了好一会儿,陪老人聊天,给她做按摩,还喝了老人专门留给他们的鸡汤。向来喜欢和陌生人保持距离的顾总裁倒觉得这样的场面挺温馨,虽是萍水相逢,也其乐融融。他性子淡漠,老人脾气怪异,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人,因为杜小仙的缘故,可以坐在一起聊家常,这是顾念彬从前想都不敢想的画面。其实在不知不觉中,他也被杜小仙改变了许多……
中午的时侯,顾念彬想带小姑娘在外头吃顿好的,但杜小仙记挂着昨天的剩菜,觉得不吃很浪费,毕竟是花辛苦钱买的。她坚持回去吃剩菜,顾念彬拗不过她,只好打了一辆车回旅馆去。
进了房间,杜小仙不让他动手,自已提着餐盒到楼下的微波炉去热,老板夫妇刚好也正要吃饭,又分了一些饭菜给他们,杜小仙也不客气,道了谢,拿回房间在桌上摆开来,眉开眼笑的对顾念彬说:“开饭啦!”
顾念彬只是觉得奇怪,在他看来这就是苦哈哈的生活,窝在小旅馆里,吃着剩饭菜,但只要有杜小仙在,这样的不美好仿佛都变得再好不过。他总是身不由已的被她的快乐所感染,于是听话的坐下来,拿起筷子吃饭。
吃完饭,两人休息了一会,开始收拾行李准备走人,顾念彬打了个电话,手机一拿出来,杜小仙愤愤的瞟了他一眼,还记着他骗她的事,顾总裁心里暗笑,只当看不见,语气轻快的对着电话交待事情。
走出房门的一刻,杜小仙回头看了一眼,显得颇有些留恋,顾念彬心里一动,说:“你喜欢这里,咱们再多住一晚也行。”
相比金碧辉煌的大酒店,杜小仙在这种地方呆着更自在些。但她不能让顾念彬跟着自已受苦,所以她还是摇了摇头,说:“走吧。”
楼下的旅馆夫妇正看着门口停着一辆豪华轿车纳闷,他们只认得宝马奔驰,对这个标志是匹马的黑色轿车不熟知,但从外表来看,这应该是比奔驰宝马更高级的车。只是为什么停在他们门口,能开这车的人不会来住他们这种小旅馆吧?
杜小仙下了楼,见老板夫妇背对着他们站在门边,便叫了他们一声,老板娘转身看到他们手里拿着行李,有些惊讶的问:“你们这就走啊?”
“嗯,”杜小仙走到柜台前:“我来交房钱。”
老板娘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说:“交什么呀,刚好是退房时间,不用交了。”
杜小仙不懂这些,以为住了半天也要付钱的,听老板娘这样说,问:“真的不用交了?”
“不用,晚上住才交。”
一般的退房时间是中午十二点,现在都两点了,顾念彬知道老板娘是想照顾他们的。也不说穿。朝她点了点头,牵着杜小仙往外走。
这时外头停着的那辆豪华轿车里出来一个西装革领的男人,快步走过来冲顾念彬点头哈腰,恭谨的叫了声:“总裁好。”说着接过顾念彬手里的行李。
顾念彬问他:“我交待的东西呢?”
“在这里,”男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大信封交给顾念彬。
顾念彬便对杜小仙说:“你先去车里坐,我马上就来。”
杜小仙点了点头,乖乖的上了车,顾念彬走到目瞪口呆正看着他们的旅馆夫妇面前,把信封塞到老板手里,说:“这两天打挠你们了,小小心意,请一定收下。”也不等他们有所反应,就转身上了车。
老板夫妇面面相觑,不晓得顾念彬倒底什么来路,听到那男人叫他总裁,可是总裁为什么住他们这里?房钱也是一天交一天的,杜小仙还起个大早去早点铺子帮忙挣钱,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忙打开信封看,里面居然是一捆没开封的百元大钞!
果真是有钱人啊!可……
老板娘反应过来:“这钱我们不能收吧?”
老板眨了眨眼睛,“车子已经走了,不收怎么办?”
老板娘伸长脖子往马路上张望,滚滚车流,哪里还看得到影子!她想了想,说:“那就收下吧。咱们是遇上贵人了。”
老板说:“小姑娘还瞧不出什么,倒是那个小伙子,穿着打扮虽然一般,但那气质绝非一般人物,我还纳闷呢,原来还真是个大人物!”
老板娘白了他一眼,“瞧你能的,早没听你说呢,现在倒马后炮了。”
顾念彬带着杜小仙在S市最繁华的百货商场大采购,他有小洁癖,急需要换洗的衣物,杜小仙老实,走的时侯,一件好衣服都没带走,他也要给他的小姑娘买几身漂亮衣服。他和杜小仙的衣服都有固定的牌子,一般到换季的时侯,品牌经理会带着画册过来让他们挑选,极少有机会正儿巴经的上百货店买衣服,所以这会子顾总裁花钱花得很痛快。
杜小仙第一次这样跟着顾念彬大采买,也是兴奋得不得了,特别在男装区的时侯,顾念彬身型好,穿什么都好看,每一次换装,杜小仙都是眼睛一亮,听导购小姐们在一旁赞美之声溢不绝耳,小姑娘很是自豪的模样,是她的男人啊!就因了她眼里的光彩,顾总裁头脑一热,喜欢不喜欢的买了一大堆。走的时侯,杜小仙欢天喜地的抢着提袋子,顾念彬看她兴高采烈的样子,也由得她去,跟在后头满眼都是宠溺。
到了女装区,杜小仙的兴奋劲头还没过去,顾念彬挑了衣服给她,就跑到试衣间去换,导购小姐看出这俩位是贵客,口灿莲花在一旁推荐,杜小仙一口气试了十来件,站在镜子面前照来照去,她审美有限,只要是新衣服穿在身上都觉得好看。顾总裁又是个宠小姑娘不遗余力的主,只要她喜欢,那还有什么说的,照单全买呗!
杜小仙喜滋滋的换装,导购小姐喜滋滋的打包,顾总裁坐在沙发上也是一脸喜气洋洋,最后的结果便是皆大欢喜。杜小仙头脑简单,一直到要走的时侯,导购小姐把数个袋子堆到他们脚下,小姑娘才啊的一声,问顾念彬:“买这么多啊?”
顾念彬轻描淡写的说:“你喜欢就买呗。”
“只住两天,买这么多哪穿得完啊?”
“买不完带回去装。”
“可是家里还有很多衣服呢,别买这么多吧?”杜小仙小声的提议。
顾念彬斜眼睨她:“单都买了,你现在才说,试的时侯件件都喜欢,现在倒嫌多了。”
站在一旁欢送他们的导购小姐们看着杜小仙那个羡慕妒忌恨啊,眼红得要滴血,拥有顾念彬这样出色的男人已是上天恩典,还对她这般宠爱!真不知道这个瘦弱的小姑娘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能修来这样好的福气!
买完衣服,顾念彬又带着杜小仙跑到杂件区买了各式的围巾五条,他喜欢一款深蓝色的棉质大围巾,面料很舒适,展开来又是披肩,围在杜小仙的肩膀上,更衬得她小脸光洁白腻,仿佛晕着盈盈的光。
从百货商场出来,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顾念彬带着杜小仙去吃S市有名的脆皮紫鸭,这种紫鸭产自S市不远的紫围山,它们终年饮山上的泉水,食溪水中的银鱼,通体长雪白的毛,肉色却是紫色的,皮不象普通鸭那般厚,薄薄的一层嚼起来香脆可口,所以叫脆皮紫鸭。因为这种紫鸭长得慢,供求不过来,市面上很稀少,价格就贵得吓人,有钱也不一定能吃到,需得提前预定。顾念彬早上就叫人订了位子,所以晚上才能带着小姑娘去一饱口福。
在杜小仙眼里,从来就没有不好吃的菜,样样菜入口皆是惊喜,反而衬不出脆皮紫鸭的好来。顾念彬见她吃得满嘴油光,乐不可吱的样子只是好笑,自已吃得少,不时喂投给他家小姑娘,又介绍了脆皮紫鸭的来历,杜小仙听了眼睛发亮,盘算着说:“我闲着也是闲着,要不也买一窝紫鸭仔来养,就算不卖钱,自已留着吃也是好的。”
顾念彬哈哈大笑起来,捏了捏小姑娘的脸蛋,说:“痴人说梦!”
“怎么不可以嘛,”杜小仙很想当然的说:“我养小鸡小鸭很在行的,养在阳台上,保证不会弄脏屋子的。”
顾念彬笑着说:“脆皮紫鸭是紫围山的特产,别处都没有,所以才这么珍贵,你以为谁想养就可以养啊?”
杜小仙颇有些惆怅的说:“那就没办法了。”
“你还真想养啊?”顾念彬说:“养鸭是不行的,养条狗我还可以考虑。”
“真的?”杜小仙高兴的叫起来,她小时侯养过一条叫小黑的狗,相依为命的过了两年,可惜后来丢了,她难过死了,很长一段时间都郁郁寡欢,直到现在,她想起来仍是唏嘘不已,她喜欢小动物,和小动物在一起,她可以无拘无束,非常快乐。如果顾念彬真的肯让她养条狗,那实在是太好不过了。
“你喜欢就好。”顾念彬其实是不喜欢狗的,嫌脏,但是只要杜小仙喜欢,他就让她养,“回到G市,我带你到宠物市场去挑一只,买回去归你养,我可不会管的。”
“没问题,”杜小仙太高兴了,油乎乎的嘴就凑上来想亲他一口以示感谢,顾念彬嫌弃的躲开,惹得小姑娘哈哈大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响在屋子里,听在顾念彬心里便是幸福的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