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潜龙在渊

  说话间,语气铿锵有力。
  周围的人不由得发出惊叹:
  “祝老,想不到你这么看重丁烁那小子,这是他的福气啊。”
  “那小子就算是输了,只要能挺到十分钟以上,就有莫大的福缘。”
  “泉堂可是三级甲等的宗门,整个沈海市也不过两个,祝老更是泉堂的重量级元老。哪怕是您的大弟子收他为徒,他都是三生有幸!”
  ……
  许多人都叽叽呱呱着,却只有一个人沉默不语。
  正是赵有常,他只是默默喝茶罢了。
  有人问起:“有常,你怎么不发表意见?说说你对两个后辈的看法呗。”
  “要我说啊。”
  赵有常露出一个苦笑,旋即,语气变得刚硬起来。
  “在座各位都是我长辈,也知道我素来有什么说什么。不说还算了,要说,我就提两点。也不怕得罪各位。第一,霍天龙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他必败无疑,而且会败得相当惨;第二,丁烁乃人中龙凤,曾经绝对是飞龙在天的赫赫人物,如今也是潜龙在渊!沈海市没有任何一个人,做得了他师父!”
  一番话,震得亭子都嗡嗡响,震得所有人都呆住了,甚至有几个,举起的茶杯都哐当一声,砸在地上。他们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无法相信赵有常居然会说出那样的话。
  但是,能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的,都是知根底的忘年好友。
  所以,赵有常的话,他们却又不得不相信。
  所以,对那场比赛的兴趣,更加浓厚。
  而在外界,也开始赌了起来,赌谁会赢得这场比斗。
  赌霍天龙赢,赌丁烁赢,分别占八成和二成的比例。
  谁都知道霍天龙出身千金门,谁都知道千金门有着快速提升能量的先进科技。
  可惜没有人将如今状态下的霍天龙和丁烁放在一起比较。不然,他们就会惊讶地发现,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景。一个非常拼命地在练啊练啊,狗血都快要练得吐出来;一个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那真是连神仙都羡慕的自在。
  今晚还有人请丁烁去唱歌,请去的,还是一个非常高档的地方。
  伯爵城堡。
  这是一座大型夜总会,坐落于城郊的一个风景区里,整栋建筑的构造,就是一座非常高大上的城堡。里头有各种各样的娱乐设施,什么ktv厢房、嗨厅都是一般般的,还有水疗会所、地下等等,内容非常丰富,是有钱人享受的好地方。
  在这里唱一晚的歌,随便也得四五千块。要是叫了陪唱小妹,消费个四五万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不过,这都不在请丁烁来唱歌的人的话下,因为他有钱。刚赚了千万呢,花个四五万算什么。只是,这么多多的钱,也是丁烁让他赚的。让他赚了,也不是让他花天酒地的。
  他就是老黄,原风云社的老板,现在是二老板。
  现在的老黄,对丁烁不知道多服帖,四五十岁的人了,见了他还一口一个老大,要不就叫烁哥。
  这让丁烁浑身鸡皮疙瘩直掉,让老黄以后叫他老板就得了。
  伯爵城堡的大门都非常高大上,连五星级酒店都自愧不如,丁烁刚要走进去的时候,忽然,嗖!一辆保时捷窜了过来。速度非常快!这可是在夜总会门口呢,人来人往的,开这么快,是要撞死人啊!
  幸亏丁烁身手敏捷,稍微一闪,就闪开了。
  只是,他的脸拉了下来,眼眸里闪出怒气。站定了,盯着那辆保时捷。
  车门一下子打开了,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从驾驶座那里跳了下来。七分牛仔裤,蹬着一双厚厚的踢死牛,上边就穿着一件牛皮褂子,看上去还挺有男人味的。就差头上再戴一顶牛仔帽了。他脸上带着嚣张而暴戾的色彩,左脸那里,从鼻梁到左耳下侧,有一道长长的刀疤。
  看上去,杀气腾腾。
  这可绝对不是一个好货色,眼眸里透出深深的血腥味儿。
  门口的几个保安一看见他,立刻迎了上来,显得非常恭敬。
  “林总,回来了,辛苦了!”
  “林总,我帮您把车开到那边去!”
  “看来林总又带回来什么好货色啊,哈哈。”
  ……
  林总,林志坚,就是伯爵城堡的老板。
  当然,这伯爵城堡只是林家的一处产业。林家在沈海市虽然称不上什么大家族,也就是林志坚的父亲林俊杰开始创业,但发展了十几年,也拥有两间五星级酒店、两间大型夜总会、一间庄园酒店了。见不得光的生意,更是不少。所以,在沈海市,林家也称得上一方豪雄。
  林志坚手里头拎着一个黑色密码箱,好像还挺沉的。
  他只是微微点头,就朝着里边大步走去,龙行虎步地,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刀!
  丁烁冷眼旁观,还抽了抽鼻子。他从林志坚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曾经很熟悉的气味。这种气味,在那密码箱里,显得特别浓烈。一般人闻不出来,但丁烁的鼻子经过特殊训练,灵敏得不得了。何况,那种气味,是让他非常敏感的。
  他的嘴角挂起一丝冷笑,心中默默吐出两个字:找死。
  林志坚抬眼看见他,忽然咧嘴露出一个阴森森的笑。
  “反应挺快,但别想着找什么麻烦,那是找死。”
  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卷钞票,就丢到丁烁脚下。
  “当作给你的补偿费吧。”
  丁烁低头一看,顿时吹了声口哨。
  哟,这还是大手啊!
  这可不是华夏币,而是美钞,虽然只是一小卷,应该是十张,但也是一千美元。
  兑换一下,就是七八千华夏币,沈海市绝大部分打工族,一个月也赚不了这个数。
  旁边,几个保安表示羡慕。
  “咱们林总就是大方,这明明没撞到人家嘛,就丢给他这么多钱。”
  “谁让咱们林总财大气粗呢!”
  “这小子赚发了。妈蛋,刚才怎么不是我差点被林总撞了?没这个命啊。”
  ……
  一副副谄媚的嘴脸,让人看了想吐。
  丁烁朝着那卷钞票一踢,顿时,它就飞了起来,飞出台阶,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儿,正好露在一个破破烂烂的铝盆里。
  那个铝盆被端在一双颤颤巍巍、枯瘦如柴,并且布满老人斑的手里头。
  这双手是属于一个驼背老头的。
  老头穿得一身破烂,是个沿街掏钱的。他那铝盆里的,装着的基本都是一元五毛的钞票。
  看到一卷纸突然砸进盆子里的时候,他还发怒呢。
  “谁在玩我这个老不死的?把草纸丢进来了?”
  紧接着,他的眼睛忽然亮了。
  “这这……不是草纸啊,好像是……美国钞票?”
  赶紧抓起来打开一看,激动得泪流满面。
  “真是美国钞票啊,跟我电视上看到一模一样,应该不会假的吧?老天爷啊,您老人家今天是发善心了,看到我……看到我连着好几天才讨了两百多元,你这是给我送钱啊。您老还真……真有趣,刚去美国回来么?用不完的美钞就……就给我啦?”
  一边嘀咕,一边抹眼泪。
  这老头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另一头,林志坚把一卷钞票丢到丁烁脚边之后,就气宇轩昂地朝里边走去。
  那不可一世的样子,好像随便丢出一卷美钞,就特别能干似的。
  然后,几个保安看到丁烁居然把那卷美钞给踹出去,不由得都发出惊呼声,让林志坚不由得顿住脚步,回过头来。他一看,双眼里头顿时就闪出一道厉芒。
  哪里来的小子,竟然把我丢给他的钱给踢走了?
  林志坚有一种被打脸的感觉,脸上火辣辣地疼。
  他抬起一根手指,狠狠地朝着丁烁点了点,脸上露出浓烈的煞气。
  丁烁呵一声笑:“怎么着?心疼了?没事,我还你就是。”
  说着,手一扬,巴掌里头就多了厚厚的一叠钞票。这是华夏币,虽然没有美钞那么重的含金量,但这一叠就是一万啊,比刚才那一小卷美钞值钱。
  丁烁直接把一叠钞票砸在林志坚的身上。
  “来,还你。只让你做有钱人,多没意思!我也做做。”
  林志坚满脸黑线,煞气更浓。
  长这么大,没被人用钱砸过,只有他用钱砸人的份。
  一时间,这个林大少都有点气糊涂了,更加用力地指着丁烁:“特么,你敢……”
  话没说话,又是一叠钞票砸了过去,砸向他的那根手指。
  “别用你的手指指着你家爷爷!”
  丁烁森然说。
  林志坚的反应倒也快,微微收手再一拍,叭!一下子就把那叠钞票给拍飞了。
  顿时,好多红鱼在天空飞。
  但紧接着,又是一叠钞票飞了过来。
  这回玩大了!
  砰一声。
  林志坚的脸被砸了个正着。
  一叠钞票缓缓滑下,这家伙的鼻孔里,跟着淌出两道鼻血。
  脸部正中央,还有钞票砸出来的方方正正的红印子。
  看着,别提多精彩。
  一时间,林志坚都愣得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而丁烁双手上,又各捏了三叠百元大钞,一共是六叠。加上之前的,这都快要十万块了。旁边的保安看得很莫名,这小子哪来这么多钞票?刚才两只手还空荡荡地,身上也穿得那么单薄,又没带什么包。这搞得,完全就是变魔术嘛!
  变魔术能变成那么多钱来,这比点金术还牛逼啊。
  这些平凡的保安当然不知道,丁烁的手上有一种叫做藏天计的神器。
  前阵子,他去掉了几颗钻石,换回了五百万的华夏币现金,放进藏天计里头。用钱的地方多着呢,这随手就能拿出一叠叠的钞票来,感觉特别爽。
  比如现在!
  用钱去砸那些不可一世、自以为是的家伙,最爽了。
  好半晌,林志坚才回过神来,他用手背狠狠地把鼻血擦去,然后怒吼:“你们愣着干嘛?给我把他的两条腿打残,然后给我拖到地下室那里。让我来好好教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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