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元芳,你怎么看

  “看来你还是没忍住说了出去。”李逍对狄怀英道。
  狄仁杰有些不太好意思的拱手,抱歉的道,“事关重大,没有办法。”
  “想必你也并非是你所说的雍州府衙的一个小佐史吧?”
  “还请三郎恕罪,那天未能跟三郎说实话,其实在下是雍州法曹。那天来蓝溪,是受雍州府阎长史之命前来,想要了解一下蓝溪乡约堂抗旱救灾之事。结果那天看到玉米后,就完全被惊住了。”
  雍州法曹,不大不小的一个官职,但若说起职权来,还是挺重的。这么说吧,雍州法曹,类似于后世帝都的政法委-书0记,起码还兼个公-安局长。
  上次李逍倒还真没想到那去,毕竟这位狄兄还这么年轻。
  “狄仁杰,表字怀英,河东并州人,现任雍州法曹参军事。”狄仁杰向李逍拱手行礼,正式介绍自己。
  狄仁杰?
  李逍愣了一下。
  上次他说自己叫狄怀英,李逍还真没想到其它,本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唐年轻官员而已。可是现在他说自己表字怀英,名仁杰?
  狄怀英没印象,但狄仁杰的印象也太深了一点。
  狄仁杰啊,那可是武则天时的宰相啊,况且受影视剧的影响,狄仁杰可是东方的福尔摩斯,破案了得,跟柯南一样,那是走哪哪死人的灾星。
  真想不到,眼前这个长的很英俊的年轻人,居然就是狄仁杰。
  “你是不是还有个朋友叫元芳?”
  “三郎说的莫非是在下的随从李元芳?三郎难道认识他?”这下轮到狄仁杰惊讶了。
  还真有一个李元芳啊,看小说电视里,这个李元芳可是个绝顶高手,祖籍河北,长于凉州,他性情刚烈火,做事认真,原则性很强。
  他的武功可谓独步天下,胆识更加过人,善使幽兰剑,链子刀,打败过无数绝顶高手,而且还是个探案高手,智勇双全,简直就是另一个版本的隋唐英雄传里的秦琼秦二哥啊。
  “曾听说过狄兄之名,还听人说李元芳武艺高强,义薄云天,一直想见见,想不到兄台居然就是狄仁杰,倒是失敬失敬。”
  狄仁杰半信半疑。
  “元芳是我表弟,自小随我姑父在凉州长大,武艺确实了得,弓马娴熟,曾在边军呆过,如今来京投奔我,便暂时委屈他做我的随从。想不到他刚到长安不久,三郎竟然就听过他的名字。早知道,就让他今天过来一起拜见三郎了。”
  “有空一定要引见令表弟与我认识。”
  狄仁杰点头称是,“今日来实有重要之事请三郎相帮,那日我自李家庄回京之后,忍不住将玉米之事告诉了我们阎长史,实因玉米为天赐之物,太过宝贵,我不敢隐瞒。”
  “皇帝已经知道玉米了?”
  “是的,阎长史也没敢隐瞒此事,第一时间就上奏给了陛下。现在陛下与宰相们正商议此事,派天使来召阎长史带玉米觐见。”
  “哦,原来如此。”李逍笑笑,“你们也是真胆大,仅凭我的一面之辞,就敢扰动天听,也不怕我是骗你们的吗?”
  “那日我亲眼见过玉米,我也相信三郎不是那等无聊之人,故做虚妄之语。现在时间紧迫,还请三郎随我入京,一会可能陛下也会召见三郎,望你做好准备。”
  李逍摇了摇头。
  “怎么,三郎不愿意吗?”
  “倒不是不愿意,只是就算我手里现在确实是有玉米种子,可仅凭几粒种子,你凭什么认为陛下就会相信我的一面之辞呢?”
  ‘这个,”狄仁杰愣了一下,他是关心则乱,总想着玉米太过珍贵,怕在外有失,便没想过这些问题。
  “我相信这个总有办法证明的,还请三郎动身。”
  一旁的几位里正,听说眼前这个对李逍万分客气的年轻人,居然是雍州府法曹,早就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在蓝溪乡里,他们倒也算是大人物了,跺下脚,起码本里要震一震。
  但在雍州法曹面前,却是个十足小人物,人家可是管着雍州二十二县司法的大人物了。
  不过等听到说连高高在上的雍州长史都已经到了蓝溪,在李家庄等李逍回去时,更是一个个嘴巴都合不拢。
  雍州长史啊,比刺史都高多了,整个京畿二十二县,包括长安城都是人家管的。
  而当听到狄仁杰说李逍有个天赐的宝物,现在皇帝都要等着见的时候,他们已经吓的两腿发软,差点站不住要跪下去了。
  “走吧。”
  既然连雍州长史都来了,那还是什么可说的。
  李家庄。
  柳倓正陪着阎立本参观着李家庄,上次来过一次的柳倓,主动的为阎立本介绍着李家庄的这些不同之处,还为李逍说了不少赞美之辞。
  不过阎立本问了好些村民,但都无一人知道玉米。
  最后问到李家大院,赵先生倒是吃过玉米,但他也不知道玉米在哪。
  “这个李逍藏的倒是真深啊。”
  “李三郎确实与一般人不同,此子聪慧,曾受朝廷征召为征东军七品参军事,可他都拒绝未受,本领非同一般。”
  “有本事的人都会有点怪脾气,这个老夫倒是早就知道。但愿这次来能看到那神奇的玉米吧。”
  等李逍回来时,阎立本已经有些等的不耐烦了。
  一见面,就制止了李逍的拜见。
  “李逍,你的玉米呢。”
  李逍也没多说,转身进屋,取了一个已经晒好的玉米,还特意带了一截子玉米杆子。
  “这就是玉米?”
  阎立本先是瞧了瞧那一截子玉米杆子,玉米杆子已经干了,黑绿色的叶子也变成了青白色。
  “看样子,有点像高粱,但又不太同。”
  然后他目光再看向玉米棒子,这个玉米棒子长的很粗壮,一尺多长,上面一排排金黄的玉粒,看着真如玉一般。
  “此物就是玉米?”
  旁边的狄仁杰接过话,“长史,上次我在李家庄吃的玉米正是此物,不过上次吃的是还没长熟的新鲜玉米,这次的更成熟一些,玉米正是此物。”
  “能吃?”阎立本问。
  “能吃,而且很好吃。”
  阎立本又问,“做菜好吃,那做主粮呢?”
  李逍按了按玉米粒,“长史请看,这玉米已经晒干,颗粒坚厚,富含淀粉,把玉米粒搓下来后再磨成粉,既可以直接煮成糊,也可以做成饼子,而且极易储藏,口感也是不错的。”
  阎立本仔细的看了一会,最后把那个玉米宝贝一样的握在了手里。
  “好了,现在请三郎跟老夫去京城走一趟。”
  “玉米已经给长史了,我不去可以吗?”
  阎立本两眼一瞪,“当然不行,陛下极有可能会召你问对,你不去可不行,走吧。”
  “我先回屋换身衣服行不?”
  “用不着。”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