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梗
昨日过得那样丰富,又睡得晚,含光第二日赖床赖到快中午,方才依依不舍里起床梳洗。从卫生间里出来,她拿起手机,忽然发觉电量已经下降不少,遂又暗自埋怨于思平:早知道,怎么也回家一趟,让她稍微收拾一下行李么。
昨晚比较精彩,她也没把手机带在身边,现在拿起来看,便有两三条短信问她休息得好不好,许云深、刘景羽的名字都在里面,许云深还问她何时能上班,刘景羽并说要来看她,还有杨老师发来的电子邮件,告诉她自己即将回来,还给她带了礼物云云。含光看了,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不说许云深吧,起码刘景羽上门来她不在,肯定会打手机的,而她的电话估计也就只能再支持个半天左右了。
当然了,这么大的酒店,肯定会提供代充电服务的,但含光又觉得麻烦,再说昨晚于思平说了,要去买浮潜用品,谁下海还带手机啊?含光一边沉思着,一边就听于思平敲了敲门,在门外道,“衣服给你放门口了啊。”
换上洗过躺好的衣服,她走出去问,“哎,于思平,你带充电器了吗,我看看和我手机通用不。”
结果并不通用,含光只好再想办法,她道,“我只能和他们说我和你出来了——不然,刘大哥来看我我不在,他肯定觉得奇怪,才‘中暑’晕倒,干嘛又四处乱跑。”
“那你就说啊。”于思平一副‘这是小事’的样子。“走了,吃午饭去,吃完咱们去买点东西。”
这……也很离奇啊,为什么于思平忽然带她来度假了,虽然两人勉强算是‘亲戚’,但单独跑出去度假,怎么都觉得有些暧昧,含光想了想,很无计可施,只好回信几人,含含糊糊地说自己有点急事,要离京几天,可能手机也联系不上,但人保证平安,和于思平在一起,万事都有他处理,并且开学前肯定会回来云云。
把这消息复制了几分,发给有关人士,给许云深的那份还附带了几句道歉,差不多手机也快没电了,于思平凑过来看了几眼,嗤笑道,“原来你也还不算毫无手段,这一招挺厉害的么。”
含光不否认自己是有误导大家的意图,要是有人看了她的来信,以为于思平是带她去处理一些身世上的事……那她也绝对不会否认的,她瞪了于思平一眼,“还不是因为你……反正虱多不痒、债多不愁。我要直说是和你来玩的,恐怕他们还不会信呢。”
果然,神秘主义这一招算是出对了,回信快的几人都根本没多问什么,只是表达了自己的关心和祝福。含光手机一扔,便和于思平一道出去吃美食,逛商厦,买替换衣服和浮潜用具了——期间也免不得和于思平互相鄙视审美不提。
含光也算是看出来了,于思平的喜好就是那种强势优秀的女性,所以审美也偏向成熟大气,但她自己却是完全的少女审美,两人根本格格不入,自然意见难免冲突。倒是对自己的穿着,他比较随意,怎么摆弄都可以。她便报复性地给他选了不少色泽鲜艳的沙滩裤,于思平也不在意,很快就换上了沙滩裤和草编凉鞋,怡然自得地和她在高档商厦中穿梭,看来居然也一点都没掉档次。
两人大肆购物了一番,又回到酒店,这下可换上得体的装束逛沙滩了——虽然早知道上流社会,做什么都有自己的一套装束,但含光那个时代,女眷不去海边活动啊,所以还是经于思平指点,她才知道原来女眷在海滩上比较正统的穿法是穿露趾凉鞋,质地轻软但不透肉的纱衫,纱衫下穿着泳衣,头戴花式草帽遮阳,也有人戴墨镜的,不过一般并不佩戴饰品,据说方便随时下海游泳。
就是这么些布料和草帽,随便买了几套,外加替换穿的外衣什么的,两人加在一起也是几万出去,就这还是没认准牌子买,若是纤绣坊的纱衫,还得更贵。含光看看商厦里随处可见的顾客,见她们手上琳琅满目的购物袋,再想想昨日去的平民居住区,不禁是摇了摇头,道,“刚来的时候,还觉得这里和从前不同,平民的生活,和富豪也差不得多少。如今越住越觉得,其实差得还是多,而且现在也越来越难有读书人一步登天的事情了。”
放在从前,若是才智过人,能在官场上混,从家徒四壁到家财万贯富甲一方,也就是几十年的时间,现在商战这么激烈,要白手起家哪有那么容易?若没有两百年前那样,开放出新领域,大家都有机会的好事情,如今的穷人就是再有才华,也只能往小富去奋斗,富甲一方,那是别想了。而于此相得映彰的,便是不少败家子败掉家财的速度要大大减缓,不比她那时候,若是家里的靠山倒了,孩子又没能力,不消几年都能把家产给败了,这里即使是财团式微,又或者本人极无能力,有基金的存在,也可以过着十分体面、一掷千金的日子。
含光也说不上好不好,只是觉得有点说不出的味儿,刚来的时候,她觉得这里处处都好,仿佛人间仙境,现在却又改了看法,对现代有一点点失望——虽然这时代看似繁华,但却好像又要比她那个时代,缺少了一些活力。金字塔尖的天家倒塌的速度倒是很快,不过由大官宦转型成的大商家这一层的人,却又要比她那时代的官宦人家,还要更自高自大了。
不过,这些事和她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含光也没想过要跻身于这样的圈子里。这时代最好一点,就是女性单人也可以自立门户,拥有财产也不怕被人欺负。偶然有点感慨,想想也就算了,回酒店以后换了得体的衣服,她便应于思平的邀请,和他一块到海滩上漫步。
他们住的独栋别墅,前头就是海,这时候是淡季,住客也不多,寥寥几名,都在远处说笑,含光好像还看到几个白人出没,于思平也看见了,便对她道,“这里是秦国疆域最南端,很多时候东南亚那里的贵客,会让到这里招待,估计又是东南亚的白人庄园主来谈加工了。”
含光听得模模糊糊的,忙和于思平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原来战争结束以后,东南亚的庄园主都愿和秦国做生意,所以南边的国际贸易逐年都更活跃,现在沿海也常见到白人了。甚至还有些白人财团,欲过来打开交际圈,只是秦国这边的圈子比较封闭,而且十分排外,所以还没形成潮流而已。
“再过上十年、八年,也许甚而会有人想要用联姻的方式进入秦国,就不知道哪家‘oldmoney’会屈服了,要知道,钱的力量是很伟大的。”于思平幸灾乐祸地笑了几声,“在鲁国,也就是权家、孙家,到现在都还坚持不和白人通婚了。别的世家早都改了规矩,只要是说华语,能融进圈子里的,都算是华人,可以通婚。只要能力够出色,甚至还可以做家主呢。”
“啊?”含光大为吃惊,“那鲁国还和秦国结盟?这么说,按血缘两国已经是越走越远了啊。”
“那些白人和混血儿,也都认自己是华人啊。”于思平漫不经心地道,“汉语说得比谁都溜呢,认同感强得很。你这倒是不必担心,不过,却误解了结盟的原因,结盟又不是因为同文同种……”
他嘿嘿一笑,“国家间的分分合合,只有一个原因,那便是永恒的利益。秦、鲁两国能联盟,是因为彼此间国势均等,又都需要一个帮手,就是在联盟之前两年,一度还闹得非常剑拔弩张,差点就要开战呢,局势一变,可不就又腻乎上了。”
含光也无法反驳这句话,不过她对这种事没太大兴趣,也就不往下追问了,而是细心感受着着洁白的沙砾在脚趾间流动的奇特感觉——她早把鞋脱了拎在手上。“于思平,你瞧,海多蓝啊——看起来好清澈,海水真的是咸的吗?”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于思平说。
含光还真跑到水边,那指头沾了一下,损了损又忙吐掉了,于思平被她逗得莞尔,“海水的腐蚀性要比淡水强的,你若要下去游泳,记得戴泳帽。”
含光一个旱鸭子,哪敢往这么广阔无垠的大海里冲?她忙摇了摇头,“我不去!我——我还是去那边淡水泳池里泡着好了。”
于思平也不在乎,“行啊,走吧,我教你游泳去。”
两人往回走了几步,向上攀登一段台阶,便到了无边泳池,于思平随意脱了上衣,蹬掉外裤,露出了精壮修长的身材……
含光忽然有点不好意思,眼睛不知道该不该往重点部位偷瞄几下,不过这暧昧的气氛,很快又被于思平给破坏了。
“来。”他掏出了刚买的泳镜、泳帽、鼻夹、耳塞一整套,先以身作则戴上了几样,顶着个颜色鲜艳的鼻夹和含光说,“你也装备起来吧。”
……含光觉得自己要是羞涩退缩,好像都对不起这么专业的于思平,她也就默默地拿起亮橘红色的鼻夹,先夹到了鼻子上……
虽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穿着贴身泳装,是有点小羞涩,不过泳池里就于思平和她两个人,而且含光毕竟穿越有年,也习惯了短打服装,再说,于思平态度自然,好像含光和男人也没什么区别——穿戴上那一套装束后,他的吸引力也下降了很多,是以她很快也就克服了自己的别扭心理,跃入水池,认真地和他学起了漂浮、憋气。
于思平态度很专业,一般都没什么身体碰触,只有在她学漂浮要往下沉时,才托一把肚子,含光也并未抵触——倒是她实在满害怕的,毕竟是第一次入水,甚而还暗自希望,于思平能一直托着她咧。
那之后,一步步往下,肢体接触不可避免也就越来越多……不过她已经学入迷了,倒也根本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