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当众剖尸!(3)
“想知道死因?去刑曹大堂!”
大兴的选官制度是士族制,律法上尚未形成三法司制,朝中未设大理寺和都察院,也就不存在地方上呈报上来的重罪案件由刑曹评议,再经大理寺复核,由都察院监督的制度,更不存在三司会审。
天下刑案,审案、判案、执行皆由刑曹说了算,职权甚重。大兴建国六百年,刑曹大堂里还是头一回如此热闹,这时辰,文武百官本该在金殿上朝,却都到了刑曹大堂。偏堂处垂了帘子,帝驾去帘后观审,文武百官上朝般列在堂上两侧,唯独百官之首的元相国坐着,而大堂之上,刑曹尚书林孟虽坐着堂,却不过是个摆设。
这案子由一少年来审。
暮青立在大堂当中,奉县知县的尸体已从义庄抬了来,当初去天牢验尸的老仵作也一并被传唤了来。
暮青当众穿了验尸的白衣,戴了口罩手套,将笔墨交到老仵作手中,道:“我验尸,你写尸单。”
老仵作接过纸笔,那日在义庄还敢与暮青说几句,今日却不敢开口,满朝文武皆在,连圣上和相爷都到了,他家中祖辈都是仵作,却从未见过如此堂审的架势!
死者躺在大堂当中,身上盖着草席,暮青将草席一把掀开,只见尸体趴卧在地,脸朝一侧,双目圆睁,眼底布满淤血,死前那一刻的神情令望见之人纷纷惊退。
死的虽是一介知县,但他是第一个被查出贪了军中抚恤银两的人,他死了,而把手伸向这笔银子的人还有不少立在这刑曹大堂之上,他们还活着,同案犯的死状近在眼前,能淡然视之者甚少,暮青将百官的神态看在眼里,蹲下身子,开始为尸体宽衣。
当尸体裸陈在百官面前时,人人目光躲避。
偏堂的帘后,步惜欢低头品茶,平日里清芬的茶汤今儿有些涩,分外难入口。看她验尸,对他修养和耐性总是场考验。
元修前几日在义庄时已看过了,因暮青在金殿上说名单里有他爹的心腹,此刻他心里正百味杂陈,急待结果,看见裸尸的心情便被这些冲淡了些,只是将目光略微转开了。
“看好!”暮青出声道,这话是对文武百官说的,“诸位不看也行,待会儿查出死因来,别说是我暗中动了手脚。这么多人瞧着,我可动不了手脚。”
这是她非要当着百官的面验尸的原因之一。
这些人不懂验尸,却惯会胡搅蛮缠,她不想起无谓的口角,只好要他们看好,到时候都给她闭嘴!
“不看我验尸者,待会儿无权质疑我。”暮青说话时解了袖甲,将一套解剖刀拿了出来。
那拿着纸笔等着写尸单的老仵作一看到解剖刀便眉头微皱,这套古怪的刀子是从江南暮家传出来的。
仵作起于屠宰殓葬行当,虽作为朝廷吏役只有两百余年,但民间七十二行,行行有派别,仵作一行也不例外。
两百年来,仵作行分了南北两派,北强南弱。北派唐家在盛京,刑曹、盛京府、五城巡捕司里的仵作皆是唐家人,刑曹掌天下刑狱,江南江北的刑案都要送到刑曹复核,北派的仵作年年验看大案,经验丰富,在仵作一行里地位尊崇,南派也是以北派为尊的。
但十几年前,江南忽然出了个暮家,那暮怀山只是县衙里的仵作,手下却没有验不出门道的尸体,江南那一带出了案子,凡是请了暮怀山去,便没有破不了的。古水知县区区九品,在朝中竟成了捞政绩的肥缺!暮家人对上官仕途助益良多,唐家人在盛京便受了不少的奚落,北派渐渐视南派为仇。
南派的验尸之法有别于传统,解剖刀、口罩这些都是从暮家传出来的,唐家人从不屑用。
口罩能挡尸气?还不如口含姜片!
解剖刀有何用?开棺剖尸乃不道重罪!
老仵作便是北派唐家人,他看暮青拿出解剖刀来,这才想起新任的江北水师都督是江南人的传闻!
朝中上品无寒门,仵作出身比寒门出身还要微贱,这位都督却能位列上品,此例大兴开国起未有!这少年早就成了盛京城里的茶楼酒肆里百姓津津乐道的人物,那日义庄里见到她,见她贵为都督,竟还不忘仵作的老本行,他一时诧异不解,竟没想到南派北派的事儿,直到见她拿出解剖刀来,他才想起这茬来。
老仵作看着暮青手里的解剖刀,不知她要做何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难不成她还想动刀?
暮青确实动了刀,她先将死者的头发给剃了!
虽然剃的是头发,这刀一下,也是惊了不少人。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须发也是父母所赐,都督怎可行此不道之事?”
“闭嘴!”不管这话是谁说的,暮青张口便斥,刑曹大堂上一静,百官只见她手法干净利落,一会儿工夫,奉县知县就成了秃头,“验!死者年纪四十有二,身长五尺二寸,右面、胸部、腹部、四肢前面见紫红尸斑,眼结膜呈淤血状。剃发后,头顶未见火烧钉,眼口舌鼻及粪门处未见异物。”
暮青忽然开口,老仵作见她望来才醒过神来,赶忙低头写尸单,若是往常,他绝不给南派的仵作填尸单,但唯有此人他不敢拒绝,因为她已是正三品都督!
“民间杀人,常以火烧钉,钉入死者顶心发内,或颅后,或鼻内,或粪门。火烧钉钉入之处,因血肉被高热封住,血不流出,又因伤在隐秘部位,伤痕难见,因此不易验出。刚才的话是何人所说?若死者真被火烧钉所杀,因身体发肤之论便不敢剃死者之发,导致死因查不出,想必凶手会很感激你。”暮青扫了眼百官,那说话之人头都不敢抬,就怕被她认出来。
林孟在堂上坐着,这时却开了口,问道:“都督所言虽没错,可发剃了,人却并非被火烧钉所杀。本官记得都督说过,人并非猝死,那就表明都督知道人是如何死的,既如此为何要剃死者之发?都督早知发下无钉不是吗?”
人若是被火烧钉所杀的,她剃死者的发倒还能理解,可人不是被火烧钉杀的,她明明知道还去剃发,岂非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