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可以试一试
卓然对云燕说:“前面发生三起杀害驴车车夫的案子,其中有两件也是发生在南城,就在这条街附近,所以我怀疑凶手就是住在这附近。像上次破案一样,把三件案子的案发地点串在一起,以此为范围,对这一区域内的人进行搜寻,以寻找嫌疑人。”
安排完之后,卓然直接来到了衙门的签押房加班,他要将提取到的这枚掌纹与先前从刀上提取的掌纹进行比对,看看是否同一,以确定两个凶手是不是同一个人。
比对很快有了结果,这枚掌纹跟先前凶器上提取到的掌纹明显不同。
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是另一只手的掌纹,也就是说,凶手右手持刀,在用左手按住了被害人的脸,留下了掌纹。而刀上的掌纹是右手的,自然不会同一。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凶手本来就不是同一个人,当然,卓然更倾向于前者,因为前者更符合逻辑。
卓然比对完之后,马上拿出药水,对刀上的血迹进行血型鉴定,确定刀上的血的确是人血。而且血型跟死者吻合,进一步印证这是凶器。
卓然刚刚检验完,云燕就兴冲冲的来到了他的签押房,一进门就高声道:“我们的运气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真的没有运气呢。”
卓然一听这话不由大喜,急声问道:“抓到凶手了吗?”
云燕点头说:“就照你的方法,不过我们没有挨个去查。我把这条街打更的叫来询问,问他有没有见到谁晚上回来,住在附近的。这打更的告诉我说,刘老四刚刚从外面回来,在小巷里遇到,穿了身黑衣服,手里提着一包药。打更的跟他招呼,他也没理。这打更的就住在附近,所以这里的人好多他都认识,不会认错。”
“我马上找到了刘老四所在的那条街的里正,询问刘老四的相关情况,得知这刘老四曾经因为偷东西,被衙门打过板子,枷锁示众。他的家里很穷,但是又有一大家子人,他平素跟人打短工挣些钱,养活她老娘孩子和浑家。”
“我马上让里正带着我们去找他,当我们敲开刘老四家的门时,刘老四正在家里煎药,他孩子病了,看见我们进来,他立刻脸色就变了,我就知道他有鬼。于是立刻对他进行审讯。”
“他开始不承认出去了,但我是分开询问的,而他的浑家和老娘都说他先前出去了,是去买药,拿着药回来的。我马上搜了他的身,结果从他身上找到了一个包着铜钱的钱袋子,拿给他浑家和老娘辨认,都说这袋子不是他的。”
“这家伙眼看瞒不住,终于哭着跪在地上,承认他杀了人。因为他孩子病倒了,他没钱,不然他是不会做这种事的,实在没办法,我已经把他押送大牢了。”
卓然非常高兴,没想到这个案子这么快就侦破了,不过他需要进一步锁定罪犯,提取相应证据。所以马上带着云燕来到大牢,提审刘老四。
卓然问他有没有做过其他的抢劫,或者伤害过其他的驴车车夫,反正他杀死这个老头,已经死罪难逃了,倒不如痛快点,把该认的都认了,寻求一个解脱。”
刘老四倒也干脆,一五一十都说了:“一年前,我杀了两个赶驴车的车夫,杀第一个的时候,我其实是不想杀他的,也没想过抢他的钱。”
“我雇他的驴车去请郎中,因为我孩子病了,可是快到郎中那里时,他却要加价,说是路太远,原来说的价太便宜,没得赚,让我再加十文钱。”
“可如果把钱给他,我就没有钱给孩子抓药了。我求他按照原来说好的价,他不干,还要打我。他长得很壮,于是我就假意答应,我说我去借钱给他,让他送我到我一个做屠夫的朋友家里,就住在附近。”
“我到屠夫朋友家时,他威胁我不要想逃走,他知道我住在哪,会上门去要钱。我越想越气,我朋友不在,我就顺手从他猪肉铺上拿了把杀猪刀藏在袖子里,然后说让他把我再送到药铺去。”
“当时天黑,路上没什么人,我趁他不注意,从后面一刀捅死了他,他叫了两声,我赶紧用手捂住了他的嘴,直到他死。然后我想逃走,但是又想,反正人已经杀了,倒不如看看他身上有没有钱。于是我就搜了他的怀里,还真得了几十文钱,不过驴车我不敢要,因为要是拿去卖,别人马上就知道是我干的了。”
“我把刀用水洗好之后还给了我朋友,他并不知道这柄刀我曾经用来杀过人,所以他依旧用来切猪肉。有了钱我就有钱给我儿子治病了,可是那点钱根本不够花多久的,很快又花光了,而我儿子的病却一直没好。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病死,所以我就又起了念头。”
“因为前一次得手很容易,我觉得既然已经杀了一个,也不在乎多杀一个,不过这一次要多抢点钱才行。但是那些有钱人家的驴车我当然是坐不上去的,公然面对面的抢劫杀人我又不敢。还是背后下刀子更快捷方便,所以我就选了一架装饰豪华的出租驴车下手,希望能抢到多一点钱。”
“我从地摊上买了一把旧的杀猪刀藏在身上,经过两天物色,终于确定了一个装饰豪华的出租驴车。跟这次一样,我坐在他车上,把他引到小巷里头,然后从后面用杀猪刀捅死了他。”
“这一次,我在车夫身上发现了一枚玉佩,这玉佩很值钱,另外我还找到了一些散碎的银子,我不敢把玉佩在城里头典当,生怕被盯上。所以我就跑到京城当铺把这玉佩给当了。当时写了假名字,而且没想到这玉佩很值钱,居然当了一百多两银子,我很高兴的回到了家。”
“现在有钱替孩子和老娘看病了,他们俩都病得很重,这些钱我不敢乱花,因为老娘和孩子的病之前郎中说了,不是短时间能治好的,要长期用药,这些钱我得留着给他们治病。虽然有一百两银子,但是看病太花钱了,因为药有点贵,吃了一年的药,病情倒是控制住了没有恶化,但是我的钱也花光了。所以我今天才又抢了一个赶驴车的,没抢到多少钱,但至少有钱抓药了,我就顺便抓了副药回来,没想到就被你们抓到了。”
卓然和云燕这才明白,先前他们寻找陡然而富的人,没找到凶手,那是因为凶手虽然得到了钱,但是并没有乱花钱,而是用来看病了。因此他们家的生活跟以往没有大的区别,自然不会引人注目。
再加上这刘老四之前只是因为盗窃被衙门打了顿板子,并没有蹲大狱,所以他才逃出了云燕他们的排查。卓然没想到自己的推测出现了偏差,但是大体上的方向是对的。
卓然道:“你接着说。”
刘老四说道:“说完了,没有了。”
卓然皱了皱眉,道:“你既然都已经承认了这三起案件,为什么又要隐瞒最后一起呢?”
“最后一起?没有了呀,我总共就做了这三件。一年前做了两件,今天做了一件,别的真的没有。”
一旁的云燕立刻说道:“胡说八道,你明明还杀了一个姓贾的赶驴车的中年妇人。难道不是你杀的吗?”
刘老四摇头道:“没有啊,我没杀过什么女人,我杀的三个都是男的。你说的那个案子我真的不知道。”
云燕冷笑道:“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原因不肯认这一起,但是分明是你做的,你若不承认,别怪我动刑。”
刘老四说道:“当真不是我做的,既然三件案子都认了,如果这个案子真是我做的,我干嘛不招供呢?左右是个死,没必要瞒着这一件。”
云燕还要接着问,卓然摆了摆手说道:“今天先问这么多,明天再说。”
卓然提取了刘老四双手的掌纹和指纹。他注意观察了刘老四在笔录上签字画押是用的是右手,而他注意观察到了右手掌虎口处的掌纹,结果虽然也有皮肤的折皱,但是跟卓然这之前从那把锈迹斑斑的杀猪刀上提取到的指纹有明显的不同,不过这只是卓然的记忆,他要实际比对一下才知道。
卓然离开了大牢,回到签押房,拿出刘老四的手掌掌纹与从杀死那妇人现场提取到的那柄刀上的掌纹进行比对,上面的皱纹果然不一样。
难道杀死赶驴车的中年妇人的另有其人吗?
云燕对卓然说:“分明是这厮做的,他却不承认,你为何不让我对他动刑?”
卓然道:“虽然两个案子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比如伤害的都是出租驴车的车夫,也都是晚上实施,也都是从后面一刀捅穿心脏致死。刀子也都生锈了。但是还是有明显的不同,比如杀死这妇人的案子发生在前面两起案件之前的两个月,时间与这两件案子相隔比较远。”
“两件男死者的案子和今天晚上发生的是在相隔不远的街区,也就是刘老四的住处附近,但是杀死中年妇人的却是在西城而不是在南城。”
“另外,正如刘老四自己说的,他既然已经承认了三起案子,实在没有必要隐瞒第四起。因为杀死的这妇人并不是什么官宦之家的亲戚,也没有什么重要的背景,承认这桩案子不会对他有更大的坏处。所以我怀疑,这案子的凶手另有其人,我们应该把它剥离出来,单独进行侦破。”
云燕道:“这案子该如何侦破?”
卓然沉思片刻道:“还是老办法,我跟你说过的,很多凶杀案都发生在亲戚朋友或者熟人之间,因此先对她的亲戚朋友和熟人进行调查,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之处,在寻找可能存在的嫌疑人。好在这案子刀子遗弃在了现场,而且我提取到了凶手的掌纹,只要确定可能存在的嫌疑人,我们就能够进行对比。”
云燕说道:“既然这样,那好办,我们把她的所有亲戚的掌纹都提取了,然后进行比对,看看有没有嫌疑人不久好了嘛。”
卓然笑了,对于这种大规模提取指纹进行排查的办法,在现代社会经常用。
比如英国曾发生过一起恶性杀人案,经方就曾经对附近村寨的数万人提取了dna进行比对,最终还是没找到凶犯。这一次提取她的亲戚朋友,已经算是范围比较小了。
卓然点头道:“这倒也行,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别闹的人心慌慌的。”
云燕答应后带着捕快来到了受害人贾大婶家,将她的家人都招了来,由里正告诉他们说要提取他们的掌纹。
贾大婶的丈夫问为什么。云燕眼睛一瞪说:“衙门办事当然是有规矩的,叫你们按,你们只管按就是了,多问什么?”
贾大婶的丈夫乖乖的按了掌纹。
提取掌纹之后,云燕对贾大婶的丈夫说:“你浑家已经死了一年多了,凶犯一直没找到,但是衙门也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凶犯的,你们如果有什么线索,要尽快通知衙门,大家一起齐心协力侦破此案。”
不料贾大婶的丈夫愤愤的道:“破不破也没什么关系了,这婆娘活该有此一劫,这是她招蜂引蝶的报应!”
云燕不由心头一动,问道:“你浑家不守妇道?”
“是啊,若她还活着,我非打死她不可,幸亏她被人杀了。”
云燕立刻道:“她被杀的那天,你在什么地方?”
贾大婶丈夫瞧了一眼云燕说道:“捕头,你不是第一个怀疑我是凶手的人了。你们衙门为这件事把我抓到衙门去关了好几天,后来查清楚我不是凶手,因为那一整天我都根本不在武德县。那天我去参加我兄弟的酒宴去了,他修了新房子,我一天都在那忙,负责迎来送往的接客人,陪亲戚朋友吃饭喝酒。当天晚上我是住在我兄弟家的,还喝的烂醉,很多人都可以作证。而我兄弟家距离武德县有上百里,我就算插上翅膀也没办法飞回来的。”
云燕当然不知道这个情况,扭头望向了南宫鼎,南宫鼎点了点头说:“当时我们是抓了他审讯,但是证明他不在武德县,而是去他们兄弟家了。”
云燕说道:“你说你浑家在外面招蜂引蝶,有什么证据吗?你知道她跟谁相好吗?”
贾大婶的丈夫说道:“她在外面赶驴车有些钱,找了个小白脸,三天两头跟小白脸鬼混。为此我没少跟她吵架,可是她凶得很,是个母老虎,我又没抓到真凭实据,只是道听途说的,奈何她不得。”
“你说的你浑家的那个相好,叫什么名字?住在哪?”
“就住在西城,是个混混,靠一张脸骗吃骗喝,名叫董三郎。我曾经找上门去跟他理论,但是这厮不承认,他又有一帮兄弟,我斗他不过,又没有真凭实据,奈何他不得。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这狗贼总有一天会遭到报应的!”
………………
董三郎从赌场走了出来。
他相貌颇为英俊,勾搭了好几个有夫之妇,这些女人被他迷得五迷三窍。他说要做生意,这些妇人便给他出本钱,而拿了这些钱他就去花天酒地。他特别喜欢进赌场,大部分的钱都挥霍在了赌场上。
这天他的钱又输光了,从赌场出来,正准备去他相好的一个妇人那里要些钱来翻本。
正走在大街上,迎面过来了一个穿着粗布短衫的农夫,肩上扛着一根毛竹,从他身边经过。
在毛竹与董三郎擦肩而过的同时,忽然,那扛毛竹的农人似乎发现街对面有什么好玩儿的事情,一转身,那根长长的毛竹横着朝董三郎扫了过去。董三郎下意识的抬手抓住了那根毛竹,叫道:“小心点,撞到人了!”
刚说完这话,董三郎发现,手里毛竹上粘乎乎的,仔细一看,似乎抹了一层桐油,油晃晃的,更是生气。用力推开了毛竹,气的咒骂。但是那扛着毛竹的人似乎没听见,径直扛着毛竹快步往前走去。
董三郎骂骂咧咧的掏出一方雪白的手绢,用力擦掉了手掌上粘乎乎的桐油。这种乡下佬,没空理会,他将脏了的手绢扔掉,径直往前走。
扛毛竹的农人走出不远,转进了一条小巷。小巷里等着几个人,正是卓然云燕和南宫鼎。
农人笑呵呵说:“他用右手抓了毛竹一下,上面应该有掌纹了。”
原来这扛毛竹的农人就是衙门的一个民壮,根据卓然的安排假装农人,毛竹上涂了一层桐油。故意用毛竹去扫董三郎,董三郎用手格挡抓毛竹,便会在毛竹上留下掌纹。
卓然检查了毛竹,那掌纹十分清晰,甚至都不需要提取就能对比。
他非常高兴,立刻取出刀上提取到的掌纹图画与毛竹上的手掌纹进行对比。
结果却让卓然大感意外,因为从刀柄上提取到的掌纹纹路数量和皮肤褶皱,无论是所处的位置还是数量都有偏差。虽然不是完全不同,但这种偏差让卓然心头没底,这达不到同一的认定。
云燕听卓然所说之后,便道:“我马上去把他抓起来审讯,不就一切真相大白了吗?”
卓然摆手道:“不行!需要拿到进一步的证据,以便确认他是不是凶手。如果是,我相信会有其他的证据。”
云燕立刻说道:“那简单,这小子出去赌场赌博去了,我这就到他家去秘密搜查一番,看看能否找到进一步的证据。”
卓然道:“这倒是个办法,但是要小心,千万不要让他察觉到有人进过他家,免得打草惊蛇。”
云燕当即答应。
一个多时辰之后,云燕回来了手里拿了一柄木头做的刀鞘,是一根麻绳拴着的。
她将刀鞘递给了卓然:“这刀鞘是从董三郎的厨房墙上拿到的,是一个空刀鞘,但是从刀刃的宽度来看,好像是用来装现场发现的杀猪刀的,因为刀鞘的宽度差不多,长度也吻合,我就拿回来让你看看,是否可以作为线索。除此之外,他们家没有其他的有意思的发现。”
卓然接过刀鞘反复看了看,这刀鞘很简陋,就是普通的桃杨木制作的刀鞘,盒子合在一起,再用绳索捆上。
卓然小心的剪断了绳索,将两片陶杨木分开,放在桌上仔细观察。
刀鞘内部有几处黄色的锈斑,卓然顿时眼睛一亮,因为这锈斑很是眼熟,跟卓然反复观察过的那柄杀猪刀有一定的位置上的对应。
卓然立刻取出那柄杀猪刀进行比对,很快他便确定刀鞘的内部两侧刀刃上分别有六处锈斑。
这些锈斑,大小形状和位置分布都与杀猪刀两面的刀刃一一对应,这是杀猪刀放在刀鞘中,遇到潮湿环境而产生的锈蚀,这种锈斑的形状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轻易是擦不掉的。
从这一点可以断定,这刀鞘的确是用来装现场发现的那柄凶器杀猪刀的。拿到这个证据,一下子使得董三郎的犯罪嫌疑陡然增到最大。
云燕也发现了刀鞘内部锈斑与凶器刀刃上的锈斑的对应关系,兴奋地说道:“没错,这就是装凶器用的。我现在可以去把董三郎抓了,让他如实供述罪行了吧。”
卓然却还是摇头说道:“先不着急,死者已经死了,而我们现在能够证明董三郎杀死了贾大婶的拿得出手的证据并没有,这掌纹也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我们最好是想办法让他主动认罪,不然一旦抓了他,他抵死不认,我们却没有证据定案,那就麻烦了。这之前贾大婶的丈夫曾经找董三郎质问过,董三郎就是抵死不认的,所以不妨先等等。如果有其他的法子,可以先试一试,实在不行我们在抓他。”
云燕眼珠一转说道:“我倒有个主意,我们试试看是否有效,不行的话再抓他来。”
卓然听完云燕所说的计划,不由笑了说:“我觉得这个法子可以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