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话说顾翰清一路从京城出发, 经山西大同府, 沿路探视了在山西外放的二老爷顾瀚文, 从武州塞出关, 直奔边关。
战事已休, 军中的指挥部也从景泰县外的驻地般入了县衙。迎顾翰清进城的是景泰县现任守军二品骠骑将军萧浩成。听说此人能文能武、骁勇善战, 是边关诸将中的一名猛将。此次若不是他带领五千精兵, 以少胜多,在燕子壑一举剿灭鞑靼两万精兵,大魏军队恐难大获全胜。
萧浩成在景泰驻军十年, 一向胜多败少,是大魏边关的一道铁血长城。皇帝有意论功行赏,早已拟定封他为二品忠勇侯。
顾翰清十一年前从应天府调任回京, 错失了和萧浩成见面的机会, 如今时隔十年,两人倒是有缘一见。
“顾大人请。”
萧浩成约莫三十七八的年纪, 身材高大魁梧, 古铜肤色, 虽然常年餐风饮露, 容貌却不似寻常武将那样五大三粗, 隐约中透出威严豪迈。
“萧将军请。”
国之危难时,这些武将便是最难得的, 顾翰清之前任过两年的兵部侍郎,虽和萧浩成从未面见, 但其实已有些交情。
两人一起进了县衙, 萧浩成在前面领路,武将气派龙行虎步,时不时转身同顾翰清闲聊几句。
“王爷就在厅中,此次若不是王爷带领援兵及时包抄,我那五千人马未必能全身而退。”
呈送至京城的战报上写明了当时的作战情况,此役萧浩成和肃王李昇算是配合的天衣无缝,为大魏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连圣上也连连称道。
但顾翰清心里却很清楚,肃王虽然贵为封王,又是皇帝的亲兄弟,可皇帝心中却未必真心器重他,之所以当时临危受命,不过就是看重了老皇帝留在肃王手上的那几万精兵。反倒对于这个萧浩成,皇帝很是倚重,几次在早朝上夸赞于他。
“萧将军过谦了,此次论功行赏,皇上早已经有了明谕,下官也不过就是替皇上传话。”顾翰清同他寒暄了几句,两人一同进了正厅,看见厅里的两排椅子上,早已经坐满了一众将士。为首那位坐在中间主位上的,大约就是传闻中的肃王李昇。
顾翰清十几年前初见肃王李昇的时候,那人不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童,如今再见其人,竟已是这般俊朗威武、龙章凤姿,隐约中透出磅礴紫气。
“顾大人请。”李昇看见来人,起身相迎。
“下官给王爷请安。”顾翰清因是天子派去的使臣,倒也不用向肃王行大礼,也不过拱手还礼而已。
厅中众将士见肃王起身,也都跟着站了起来。早闻顾翰清刚正廉明,是近些年文臣中得圣上倚重之第一人,本以为是应是个五六十岁的老者,却不知竟是一个才四十出头的清俊文士。
在京中做官的终究舒适,这般年纪还是细皮嫩肉,不像他们边关武将,整日里风吹日晒的,一个个都是皮糙肉厚的模样。
众人虽起身相迎,但对待顾翰清的态度却是有些怠慢的。顾翰清却并不放在心上,大魏此次大获全胜,实乃大快人心,边关将士们立下这样的不世功勋,有些骄态也是常理,他倒也无需一来就跟他们如此计较。
……
顾明妧同顾明珠一起去延寿堂的时候,周氏也早已经过去了,她站在老太太的跟前把信念给老太太听。老人家听说顾翰清一切安好,很是安慰,一个劲的点头道:“本以为边关寒苦,没想到却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堪。”
周氏见姑娘们过来了,只笑着同她们道:“你父亲说景泰县很是繁华,榷场中还有好些鞑子的东西买卖,等他空了,还要给你们买些小玩意捎带回来呢!”
顾明妧虽说不稀罕那些,但想着顾翰清大老远还念着自己,心里就很熨帖。
“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老太太终究还是挂念儿子的,这才寄回来第一封信,就想着问回来的事情了。
“老爷倒是没说,看信上的字体潦草,应该是刚到那边就写了信回来报平安的,只怕连鞑子的人还没见着吧。”周氏也心急,但信上只字未提,她也不好胡乱猜测,只将信纸折了起来,重新收到信封里。
“父亲身体可好,那边的饮食可还吃得习惯?”顾明珠年纪稍长,一向体贴细致。
“你父亲一切都好。”周氏回了顾明珠一句,抬头看见顾明妧就站在顾明珠的身侧,也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其实顾明妧也有些担心顾翰清,毕竟在顾明妧前世的记忆中,顾翰清是没有这样一趟行程的。不过听周氏说他一切都好,顾明妧多少还是放下了心来。她原本以为,自己会因为前世顾翰清送了她进宫而对他有些记恨,可事实证明,她不但没有办法恨他,还忍不住时时挂念他。
不管如何,前世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她也已经重新开始了。
……
顾翰清一行人在景泰县县衙安顿了下来之后,前两日接见了鞑靼的使臣,将两国初步的议和条款商定之后,顾翰清便上呈了加急文书,一路快马加鞭送回京城。
今日难得有个空闲,他带了两个仆从,出门往景泰县内的榷场逛逛。
景泰县乃是边陲重县,是大魏同西域等国交流的毕竟之路,素有丝绸之路的美称。城里的居民除了大魏和鞑靼人之外,也来自西域各国,商贸交易很是热闹。
顾翰清此行的目的虽是议和,但同时也要考察民风,大魏昔年征战,劳命伤财,如今好不容易边关安定,正是要开场布市的时候。不过这些事情倒也无需着急,眼前最重要的,还是为一家老小带一些这里的边关特产。
“这里到处都是西域珠宝,老爷不如为几位小姐和夫人带些玛瑙手饰回去,她们肯定会喜欢的。”
京城的妇人小姐都流行带金银手饰,这种西域玛瑙很是少见。顾翰清在一个摊子前停留了下来,伸手拿起一串蔚蓝色的珠宝。
那耀眼的蓝就像是一望无际的天空,珠子的中间却又有一道白色的荧光,在昏暗的灯光下亦是灼灼闪耀。
“这是西域有名的猫眼石,顾大人喜欢吗?”
一个声音陡然从身后传来,顾翰清转身,看见肃王李昇不知何时站在自己的身后。他今日穿着寻常的石青色云纹箭袖长袍,宽肩窄臀,身形挺拔,琥珀色的眸中映照着火把的光芒,比那猫眼石更加熠熠生辉。
“顾某难得出京,倒是想挑几样东西,送给家中老小。”顾翰清朝李昇略略点头,他虽然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但先帝早逝,少年封王,练就出他那沉稳内敛的气韵,让顾翰清不觉笼罩在他浑厚的气场之内。
“此地盛产芙蓉玉,因颜色鲜艳似芙蓉花开,因此得名,顾大人可以买几样回去送给府上千金。”
李昇淡淡开口,脑中却不知何时飘来一抹倩影,娇小秀美,当真如那出水芙蓉一般,让人不忍心采撷。那样白皙如玉的肤色,若是带上这芙蓉玉做的镯子,还不知要如何娇美动人。
“王爷说的是这种玉镯吗?”
顾翰清在摊子上辨认了片刻,果见一副粉色镯子,纹理通透,色泽光润如水,让人看一眼就爱不释手。
“嗯?”
李昇微微一愣,忽的反应过来,心中莫名自嘲了起来。对方不过就是一个十一二岁尚未长大的姑娘,他竟有这种龌龊想法,当真是混账的很。
他随着顾翰清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见那手镯散发出淡淡的粉色荧光,若是那女孩子带上,必定美不胜收。只可惜那日走得太急,连她是谁家的女孩儿也不曾打探,不然的话,他日回京偷偷送给她,管她带与不带总是自己的一番心意。
“就是这种芙蓉玉镯,这一副的品相就很不错。”现在被顾大人看重了,他也不能夺人所好了,只能略表叹息了。
“果然漂亮,玉质柔和又比和田玉颜色娇美,与我那三闺女倒是相配的很。”顾翰清把那一副镯子交给了随从,又挑选了另外几样,一起付钱打包。
李昇早已经收起了失落,仍旧陪同着他一起闲逛游玩,倒是宛若向导一般。
“王爷打算何日回京?”顾翰清刚过来这里没几日,皇帝就传来了圣旨,命肃王李昇同骠骑将军萧浩成即日回京、论功行赏。此地驻军交由副将窦振羽统帅,原地驻扎,待两国和谈议定,方可班师回朝。
皇帝忌惮肃王,怕他有所异动,因此急召他回京,这其中的道理人人都懂。顾翰清虽不是武将,却也明白这“狡兔死走狗亨,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
但皇帝到底不敢真的对肃王如何,毕竟大魏皇室积弱,肃王实在是难得的将才。
“明日就走。”李昇抬眸,将火光照耀下的榷场一览无余。没有战火纷扰,百姓们安居乐业,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李昇眉目淡然,仿佛早就料到了皇帝的心思,一派云淡风轻的表情:“边关百姓好不容易才得此安定,希望顾大人在议和之时以百姓为重、以社稷为先,让他们能多过几年安稳日子。”
顾翰清微微点头,心中却有一丝遗憾,若是当年先帝没有暴毙,凭他对肃王的疼爱,是不是会改立太子?若是肃王李昇称帝,那必将是一代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