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5章 错在我
林枫是老板,他说的话就是圣旨,刘建伟虽然不以为然,觉得老板此举太过柔弱,但还是低声答应。
下完命令之后,林枫转身就要离开。
“林老板!”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请留步!”
林枫顿足,缓缓转身,看了一眼众人:“谁在说话?”
一个青年男子上前一步,朗声说道:“林老板,是我。”
“你是谁?”
“我是策划部的一个员工。”
“呵呵,策划部的?加班加点,和人乱来,被抓了吧?你有什么话要说?”
“林老板,昔日,陈平盗嫂昧金,不照样得到汉王重用?”
“哦?你还知道陈平盗嫂的典故?”
“这个故事,谁不知道啊!”
陈平弃楚投汉,通过魏无知求见汉王,受到汉王刘邦的宠幸。周勃、灌婴等都诋毁陈平说:陈平虽然是个美男子,只不过像帽子上的美玉罢了,他的内里未必有真东西。我们听说陈平在家时,曾和嫂嫂私通;在魏王那里做事不能容身,逃亡出来归附楚王;归附楚王不相合,又逃来归降汉王。现在大王如此器重,使他做高官,任命他为护军。我们听说陈平接受了将领们的钱财,钱给得多的就得到好处,钱给得少的就遭遇坏的处境。陈平是一个反复无常的作乱奸臣,希望大王明察。
汉王怀疑起陈平来,召来魏无知责问他。魏无知说:我所说的是才能,陛下所问的是品行。现在如果有人有尾生、孝已那样的品行,但对胜负的命运没有好处,陛下哪有闲暇使用这样的人呢?楚汉对峙,我推荐善出奇谋的人,只关心他的计谋是否确实能够有利国家罢了。至于私通嫂嫂、接受钱财,又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呢?魏无知没有正面回应陈平是不是盗嫂这个问题。
后来,汉王重用陈平。
陈平后来为汉王出谋划策,在楚汉争霸之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林枫听完他讲的故事,淡淡地道:“你只知其一,不其知二。陈平盗嫂,只是讹传!至于陈平昧金,那就更是空穴来风。再者,你想自比陈平,你有他那样的才干吗?”
“林老板,你是做生意的商人,用人唯才,我们当策划的,只要能给你出好点子,能给你带来生意和利润就行了,你又何必太过在乎我的品行呢?”
林枫道:“你是因为什么被抓的?”
“我是因为……”那人脸色一红,“和女朋友在办公室里亲热。”
林枫问道:“那你为公司做出过什么重要的策划案?”
“公司近年来所有的策划,我都参与过。”
“嗯,或许,你真的有些才华。但是,你要明白一个道理,有才华的人并不少,但一个有才华又有品行的人,才是我们需要的。德才兼备,这四个字,我送给你。”
“林老板,不就是办公室恋情吗?你一定要赶尽杀绝吗?”
“恋情?我不反对,但色、情!我是不赞成的。”林枫道,“还有,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有才华,那你到哪里都会发光发热的。我只是开除你,并没有赶尽杀绝。”
刘建伟道:“别不识好歹!公司高层原来的建议,是要把你们押到台上去,召开公判大会,让你们臭名远扬!那才是真正的赶尽杀绝!现在只是开除你们,已经是老板格外开恩了,你们不知感恩,还在这里胡说八道!”
那人神情一凛,随即摇头叹息,冷笑道:“我是听说,江汽的林老板,很重视人才,这才从别处跳槽过来的,没想到,一个做大事的人,连这点小节也拘不了,呵呵,算我瞎了眼!”
林枫严厉的瞪了他一眼,那人夷然不惧,和林枫对视。
“我再说一遍,江汽需要人才,但不需要你这样的人才。”林枫沉声说道,“你们可以走了!工资会结给你们的!”
说完,林枫转身就走。
“他叫什么名字?”林枫一边走,一边问身边人。
“老板,他叫吴晓波。”周克文答道
“哦,吴晓波?我有点印象。”
“老板,你忘了?这个人,还是你亲自招进来的,他以前是京汽的。”
“我记起来了,当时听说,他的确是个人才,但是没有想到,品行如此之差!看来,以后招人,还得多几道面试!”
“老板,这人的学历和才能,还有办法去测试,但是,个人的品行操守,那就很难看出来了。”周克文道,“又没有这方面的专用仪器可以测试。”
“说到底,还是风气的问题。我们这个公司,以前的人都老实的很,别说在办公室里胡来,就连谈个恋爱,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梁华强在旁边叹道,“现在的员工,真的不知道是怎么了,一个个变得这么不知羞耻了。”
周克文道:“是啊,以前的厂风厂纪,是何等的纯洁!”
林枫道:“你们是说,江汽的风气,是这两年才变坏的?”
周克文一惊,立马闭嘴不言。
梁华强反应慢了半拍,呵呵笑道:“对啰,就是这两年才败坏……”
话到一半,他立马反应过来,啊啊两声,改口说道:“这个嘛,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风气的败坏,也不是一朝形成的。还有啊,现在的江汽的员工,是以前的多少倍?有个别害群之马,也在所难免了。”
周克文道:“现在的员工,年轻人居多,对男女之间的关系,看得比较淡,开放得多,这也是风气渐坏的原因。”
林枫顿住脚,说道:“周总,你说到点子上了。有句话说得好,堵不如疏!年轻人的荷尔蒙,分泌旺盛,这么多的员工,如果不解决好,将来产生的乱子,只会更多。”
周克文垂手站立,说道:“老板说得极是。”
林枫道:“公司的宿舍,是男女分楼而居吧?”
周克文道:“是的,老板。”
林枫负手而立,想了想,缓缓说道:“是我们的制度不够完善!错在我,不在员工。周总,增一条规定,凡有夫妻关系者,可以申请同.居。另外,如果男女双方同意,且双方都属未婚者,可以申请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