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李代桃僵(为214***92和氏璧加更)
说起来,丝丝不过是用了极简单的一条计策。
她早就以重金聘那闲汉领头之人,只说她近来夜不成寐,似觉得自己屋内进过宵小,可是财物却无有所窃,让人睡不踏实。
对其言道,为求心定,她想了这法子,这几夜故意放松警惕,调开院中人手,自己宿于别处,等那宵小贼人来了,若出了响动,就请他们冲进去抓人。
闲汉们本就是为官人、娼妓们跑腿打杂之人,有这样的买卖自然不会拒绝。
为了求逼真,丝丝已经让他们在此处守了三日。
前两夜都一无所获。
今夜,正好是第三夜。
那些闲汉兴奋异常,完成了丝丝姑娘的嘱托,就能领取工钱,还能把宵小之徒扭送去官衙出出风头。
自然,这法子也是傅念君的交代,丝丝去办,如此作为,谁都查不到她傅念君身上。
同时,这帮闲汉里,也安插了个把傅念君的人,什么时候冲进来,不让荀乐父子逃脱,必要之时“认出”他们父子,提醒众闲汉……
一切都在傅念君的掌握之中。
闲汉们以为自己不过是来捉宵小匪类的,谁知道他们一冲进来,竟看到这香艳场面。
一个堂堂的朝议大夫,竟和自己的亲生儿子,在这里嫖一个不知哪里来的女子,这真真是骇人听闻的一桩大丑事!
朝议大夫荀乐也不算多顶破天的大官,何况此时的风气,为官者不敢做那些豪强之举,得时时小心谨慎,出了这样的丑事,百姓是随时能够去揭发他的!
那些闲汉中又有几个是痛恨贵人,心态摆不正的刁民,立刻就大呼小叫起来:
“真如畜生!禽兽行径,令人发指!”
有人也咋咋呼呼地去扯开魏氏的手脚和蒙眼的素绫,魏氏终于在灯火下露出面容,只是一脸的惧意。
那人见她脸生,忙喝道:“快来认认,此妇人是谁?看来并非是妓啊!”
荀仲甫颤颤悠悠地回头看了一眼,差点昏倒。
怎么会是魏氏,她怎么会跑到丝丝床上来了!
怪道适才的觉得她肌肤与丝丝差别甚大,竟、竟真的是一招李代桃僵……
突然有人一声高喝:“且把这淫荡妇人拖去当街上让四邻认认,官人与良家妇人私|通乃是大罪!”
这显然是个有见识的人,还知律法。
国朝不管官员狎妓,可与良家妇女有私却是削除官衔的罪责。傅念君所知的记忆里,荀乐被削官放归,并不是因为他与亲生儿子同宿一女,毕竟这只能作为道德层面上的谴责,而是因为魏氏是个良家妇女。
傅念君就是因为这一点,才要如此费心地做这个局。
如果今日在榻上的,是一个贱籍之妓,荀乐父子的事只会当作一件丑闻,而不会上升到律法层面。
那句话提醒了众闲汉,他们抓住了贵人的丑事,立刻起劲地要把荀乐父子往街上拖,屋里热火朝天地充斥着吆喝声,调笑声,根本没人去管那三个面无人色的当事人,更有人扯着魏氏不顾她衣裳不整,边拖还要边骂两句“荡|妇”解气。
魏氏只浑身瑟瑟发抖,满脸泪痕,全程不敢发一言。
她和荀乐父子都已然明白,他们是入了别人的局,中了别人的套。
她害怕的,也不是自己身败名裂,而是无法与郎君交代啊!
想到这里,她心一横,就要甩脱握住自己手腕的那人,往旁边柱子上撞去。
“不能让她寻死!”
有人大喝。
正是适才那个提醒他们要把几人拉扯去街上的人。
“快用绫罗继续捆缚住她,去唤丝丝姑娘。这贼妇人要护狗官,一死以解危局了!”
几人听到她要与狗官相护,更是气急,魏氏根本无从申辩,就被人利落地重新绑了起来。
众闲汉有了领头出主意之人,再也不是适才一窝蜂的杂乱样子。
很快就把荀乐父子二人与魏氏隔开来了。
丝丝很快就到了,与几人商议,先去通知衙门,毕竟涉及到朝廷命官,他们都是庶民,无法做这个主。
荀仲甫已被人堪堪搭上了外袍。
他此时虽手脚被制,却依然赤红着脸大声叫唤,“丝丝这贱人,害我如此!贼婆娘,你不得好死!你这千人骑万人压的母狗……”
他的叫骂被一个壮汉当头甩了一个巴掌打断,荀仲甫的脸上也被其唾了一口唾沫。
“呸!你个入娘的小贼,人模人样,却敢与老子一道干这档龌龊事,还敢说旁人污你,你岂不是连自己亲娘都玩过了,当真是狗都不如……”
荀仲甫目呲欲裂地瞪着他大骂:“好个贱民,我堂堂荀家郎君,你敢说这样的话!”
旁边打了酒边喝边等官府衙役过来的众人都笑起来。
“待明日,你与你老子的丑事被揭发出来,看谁还认得你这个荀家郎君!”
他们敢这么无所畏惧,也是因为丝丝已经请了临街一个官媒来认魏氏,那官媒认得的人多,见到魏氏就吓得不轻,众人才知,原来这同时与父子二人有奸的妇人竟也是官家夫人。
“想必是性淫,一个男人满足不得她!”
“黑灯瞎火,自己摸过来让人玩,可真是下贱!”
“可不是,想喊冤都不成了,有人看见她是自家坐车过来的。”
“当真风骚,可怜她那做官的夫君只得做个龟儿子了。”
这样的话,他们说的时候一点都不避讳魏氏。
魏氏手脚被缚,做不出任何反应,眼泪干了流,流了干……
丝丝正在门外与那官媒说话,话语中带着惶恐:
“从前荀郎也常问我借地方,我这几日因宵小之事神思倦怠,一时忘了曾许诺他今夜借春风楼与他,真是无意撞破了他这事。谁知他、他竟用我这里偷人……”
丝丝仿佛再也说不下去的,满脸的不可置信。
那官媒也觉得今夜之事骇人听闻,可是捉奸在床,已经什么都清楚了。
“丝丝姑娘莫怪罪自己,荀大人自己犯了事,自有官府处置,就难为你这地方,被人弄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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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律法确实是不允许官员和良女那啥哒,宿妓可以。与现代截然相反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