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长生不老开始 第29节
方才那人怕是看自己爷孙二人可怜,又和那些举碗乞讨的乞丐不一样,所以才想买下做个善事而已吧。
……
云苏边走边逛,心情不错。流浪的乞丐们,远方的函天城,卖根须的爷孙俩,都没有太放在心上。
倒是一旁的王玄机,忍不住好奇了。
“云大哥,刚才的二人是骗子吗?”
“骗子?不是的。”
云苏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我之所以没出价就走了,是担心银钱不够,难免尴尬。”
“哦,原来是这样,我也觉得那绿衣服的小姐姐长得极美,看着就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感觉,就是好像有点不谙世事。至于那位老人家,面相和蔼,年岁极高,两人都不太像骗子。
云大哥,那些根须是萝卜须吗?”
云苏微微转头,似是告诫道:“人的相貌,气质,外表和言行举止都是极其容易伪装的,虽然你这次猜对了,但以后不可轻易地以貌取人,更不能轻信他人。”
“嗯,我只信云大哥的便是了,既然人性复杂,那我便都小心万分就是了。”
和王玄机相处稍微久了,云苏发现她有一套特别简单的处世哲学,从她日常的言行来看,在王木玄活着的时候,她对王木玄也是类似的态度,如今对自己也是这样。
换句话说,有点像是对自己至亲之人的无条件信任,以简化繁,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处理了。
“那不是胡萝卜须,是一种人参的根须。”
王玄机点点头,也不再多问,好奇心就那么一点,下一刻已经去关注街边布店里的锦布了,寻思着要给云大哥和几个小家伙,做点衣物。
云苏回答了王玄机的好奇,但也是点到为止,并没有说透。
小丫头还没有踏上修炼之路,知道得太多了,反而是一种负担。
那一把万年灵参的根须,自然是逃不过云苏法眼的,毕竟是亲眼看到老头从本体上扯下来的,一小把已经是三分之一的量了。
这些参须吃了不能洗髓伐体,也无法提供海量的灵气,但在那干瘪瘪的外相之下,有一股极强的生命之力。
凡人只要服下一根根须,有病的可以祛病,没病的也能增添寿命,那生命之力约莫能提供十年寿。
宝物自然是宝物,在云苏看来,这位人形自走万年老参,已经不能用参精来形容了,不是仙神一流,却当得起参仙二字了。
昨日在云山县见到时,云苏就很感慨,这种万年灵药怕是惹到了什么巨大的麻烦。不然怎么可能到处乱跑,还弄得元气大伤,累及本源,那伤极重,偏偏又没办法自己啃自己吃来疗伤。
就连那五个追兵,也是目前见过的修为最高的人族修炼者,比那连引气都没完成的青山道人强得多,身上约莫各自有十来年的道行,只是路子很野,走的既不是仙道也不是魔道,反而是妖道。
昨日见这一老一少逃命,云苏没有见宝起意,越货杀人,灵药是灵药,但成了精,开了灵智,又是被人追杀的遍体鳞伤的一老一少,哪里下得了黑手。
既然昨日都没有起歹心,今天遇到了也不过是顺便问问价,看那老参一副肉痛的表情,知道对方想卖个高价,也不想乘人之危去落井下石,这才转身离开。
只是,云苏实在没有想到,堂堂万年灵药,开了灵智,还得了一丝大道机缘,以人参这种本源并不出众,甚至连凡人都能采到的普通灵药,却能长出增进寿命的灵须,必然也是有秘密的。
现在却法力全无,伤及本源,还混的这么惨,要靠卖自己来过日子。
正常情况下,这种万年老货,哪怕只是人参,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仙药神药圣药,也绝对是难得一见的。
年份实在是太久远了,日久尚且成精,何况已经活了一万年。
这种年份的药,不是在一些修行巨派的药园里被栽种着,就是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一直藏匿着,如禁地,古修洞府,各类神秘遗址等。
两大一小继续闲逛,不时买一些东西,云苏嫌弃拿着累赘,干脆买了一个精编的竹背篓,手艺很不错,才三十个铜钱,正好把买的东西都装了。
逛着逛着,遇到了一家味道极好的醪糟蛋,隔得很远就闻到了那股让人直吞口水的味道,两大一小,三人总共吃了六个铜钱。
饭后,当然是继续闲逛。
云苏不赶时间,王玄机也不赶时间,在背上睡得口水长流的王玄渔更不赶时间,三人简直是绝配。
直到逛到了一家叫《书仙斋》的书肆门口,天色已过午,接近申时了。
“先生里面请,本店经史子集,诗歌剧本,杂文小说全都有。”
书仙斋占地面积不小,云苏看了一眼,大厅里放了一千一百多本书,大部分是新的,也有一些品相不错的旧书。
随意翻看了两本,印刷质量都不错,店家在一旁介绍,说是何人所著,如何有名,是大书坊用铅字印刷的,不是小作坊的泥字印刷。
云苏自从去了王大善人府上的藏书阁后,就一直念念不忘想要添点书籍。
店家见王玄机带着小孩在另外一边翻看别的书,云苏又暂时没有找到中意的书,便神神秘秘地从怀中拿出一本,眼神暧昧地递给云苏。
“先生,您看这本绝世奇书如何?只要十五两银子。”
云苏借过书一翻,然后就还给了他,这书怎么说呢,字少,页数也少,书上的人穿的也少,关键是十五两银子贵了。
一番询价下来,普通的书籍比想象中要便宜不少,不薄不厚的一本书,五百文到一两银子不等,厚一些的,也不超过三两银子。
真正贵的书籍有四种。
一种是刚才的那本绝世奇书,没结婚的看了脸红,已婚人士看了爱不释手的,页数少,插图较多,大多是手工绘画的,价格高昂,本本都号称奇书。
一种是一些号称孤本残篇的老书,价格莫名其妙的高。
一种是医书药典,比普通书也要贵的多。
最贵一种,是所谓的名人手写誊抄,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两,要是有印鉴和题字的就更贵了。
“咦。”
云苏正要开口砍价,准备多买点书,却忽然心有所感,视线穿过书店后门,看到两个店小二正气喘吁吁地抬着一个大箩筐,里面装的都是残缺不全,甚至已经发霉受潮的旧书。
神识一探,淡淡一笑,心头已经有了想法。
第42章 好事成三
“先生,这些可都是当下的好书,原本就质优价廉,正巧小店这几日在削价让利,您随便挑选便是,一定让您满意。”
店家介绍了一番后,见云苏不说话了,也不走,知道有可能谈成生意,就干脆拿出了削价让利的绝招。
“这几百本新书,如何作价?”
云苏指了下周遭的几柜书,都是一些价格不高的,什么类别都有,五花八门。
店家闻言,顿时一喜,这是大主顾啊。
“先生好眼光,鄙人这书仙斋向来对书籍要求极高。这些书印刷精美,内容上乘,正是当下颇受欢迎的。”
店家拿出算盘,就开始噼里啪啦算起来,这本几百文,那本二两,只听得算盘越响越快,几百本书算下来,寻常人早就懵了。
“客官,原价合计八百三十五两银子,削价让利后,一共是七百一十五两银子。”
区区几百本书的计价,自然逃不过云苏的法眼,算盘倒是没有加错打错,但价格是不是公道,就是个问号了。
“这本《通幽录》,月前你才卖四百文钱,今日你算的是六百文钱。还有这本《石林散记》,进价也才二百八十文钱,刚才算的可是四百五十文。”
大宗买卖,正常情况下如果不是老主顾,一般都是要反复砍价的,这书仙斋的老板大约也是这个意思。
但云苏实在懒得和他讲价,神识一探,就看到了柜台里藏着的进货账本,还有平日里削价让利的平价册,自然是把进价和平日里促销的价格都看到了。
商家逐利,自然是无可厚非的。
但一来银子不够,二来也不想平白无故当了冤大头,云苏醉翁之意不在酒,便有意诈了他一下。
“这,这……”
店家顿时慌了,此人年纪不大,居然如此精明,那两本书的售价和进价,他自然是记得的,只是此人如何知道的,进价还好说,至于那卖价,想来是其友人来买过书。
眼看生意要黄了,这可是一笔大买卖,知道忽悠不过去了,不由暗骂自己刚才猪油蒙了脑子,要是丢了这笔大生意就亏大了。
也顾不得什么漫天要价,等人就地还钱了。马上又拿起算盘,噼里啪啦一通打,算出了一个新的数字。
“先生慧眼如炬,想来也是学富五车,知晓书籍行价的人。方才鄙人不小心算错了,这些书实则只要四百八十八两便够了。”
“四百八十八两。”
店家见云苏不置可否,接着解释道:“这个价格已经是极为公道的了,也是为了薄利多销。算上书的进价,车马费用,小二的工钱和房租,赚的也不多了。”
云苏自然知道这个价已经很公道了,别人也是做生意的,便开门见山地说道:
“我看你这后院里,好像有不少烂书?”
“不错,方才那二人抬的便是毁坏破损的书籍,都是书肆日常回收的一些破烂书籍,从里面挑出一些品相还不错的,剩下的就回收造纸。”
店家原本想变废为宝,把那些烂书吹嘘一下,但一想到刚才的教训,干脆咬牙承认,就是烂书。
“先生请随我来。”
二人进了后院,果然看到堆成了小山一样的破烂书籍,不是缺页少张,就是虫吃鼠啃,还有被火烧,水浸烂的,许多破书因为人为翻捡的缘故,破碎的更厉害了。
“去年冬日,沽罗镇的张大地主家遭了贼人,死伤殆尽,宅院也被人放了火,藏书楼里的几千本书也就被张氏族人抢出来这些破烂,鄙人花钱买了下来,幸好挑出了几十本孤本,才没亏本,还小赚了几分。”
店家急于做成那单大生意,压下了心头的暴利宰客心思后,说话反而一老一实,有点读书人的样子了。
“这样吧,我平日里喜欢捣鼓一些损毁书籍,如果把这些废弃的烂书作为添头,书款四百八十八两银子一分不少,另外付十二两银子,就当是买纸了。
如果不行,那便算了。”
店家略一思索,发现这生意可以做,那些破烂书籍早就挑了好几遍了,拿去造纸还费时费工,正好拿来促成了这单生意。
“好,那便依先生所言,其实鄙人也是读书之人,回收旧书一来是为了赚点银钱,二来也是不忍这些书被人糟蹋,只是手艺不精,不像先生这般真正懂书爱书的人,学识渊博,手艺过人,懂的如何修缮书籍。
刚才店中小二还抬了两筐去化纸池,厨房也有两筐留作烧火之用,我马上让他们都抬回来。”
店家见生意达成一致,顿时眉开眼笑,和云苏攀谈起来,少了几分功利,多了一些真诚,希望结交这位一次性就买了几百本书的大主顾。
不多时,四筐破书就抬回来了,店家又雇来几辆马车,当着云苏的面让人用草纸打包装好,破书则用十几个大麻袋装了,付了一点定金,约定送书上门再行付尾款。
从书店出来,云苏淡淡一笑,心想这次难得捡漏,午前没有买到万年灵须的略微失落,此时彻底恢复了。
王玄机在一旁看着,心里也很高兴,马上家中就有很多书了,只是觉得云大哥花了好多钱,略微有些担心,想等回家后就把那点私房钱拿出来贴补一下。
“走,随便转转,就回家了。”
紫霞祥云的喜悦还没完,又买到了一堆好书,云苏心情大好,带着二人在城里闲逛起来,漫无目的,随意得很。
……
夕阳西下,渔阳城中的乞丐们,正在成群结队地散去,夜幕降临,要找地方睡觉了。
“爷爷,喝点水吧。”
绿衣少女从街边的店铺里,又讨要了一碗水,递给白发老翁。
老翁身前摆着一个小凳子,也是那好心店家的,上面方巾里依然放着没卖出去的根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