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成了这条街最渣的崽 第3节

  路源转过头,看了一眼他哥路生,“找上好。”
  路生像极了路行军,面容硬朗,身材高大,脾气也很差,“太阳西边出来的,你怎么起这么早?”
  “唔要去晨念。”
  “晨练?”路生笑了一下,“觉得自己被一个女人拐走丢人了?”
  路源不想理他了,低下头漱口。
  “不过,你这黑眼圈怎么回事,跟熊猫似的。”认识路源的人都知道,他心比西瓜大,沾枕头就能睡着,失眠这两个字,从来都联系不到他身上。
  “你管我。”
  路生上去给了他一脑拍,差点把路源打昏迷,“小兔崽子,你有没有良心?我昨天晚上为了给你擦屁股,在警局待到了十二点你知不知道!”
  路源就是没有良心,他捂着脑袋威胁路生,“我一会就告诉爷爷你打我!还说我是兔崽子!”
  “……”和路行军一样,路生对路建国也是又敬又怕,“算你狠,以后有事你别找我!”
  他总这么说,不过遇到事了还是会帮着路源。
  收拾妥当自己,路源悄悄的出了门,顺着小路往东走。
  东边的第一栋房子,就是沈慕林的家。
  路行军少年时不善学习,早早的便通过路建国的关系去参了军,后来成了一名缉毒特警,沈父便是他的战友。
  那时社会动荡不安,不法分子猖狂,毒贩更是人人持枪,十分难对付,路行军凭着路建国手把手教导的优势,屡立战功,成了毒贩的眼中钉肉中刺,不除不快,即便路行军一直以来都谨慎小心,却还是被人盯上了,危急关头,是沈父为他挡了一枪,送到医院急救的时候已经不行了。
  沈父唯一的遗愿便是希望路行军照料好妻子与她腹中的孩子。
  沈父牺牲后,路行军遭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想到自己家中的妻儿,爱国之心也不免动摇,便提出了转业,带着沈父的骨灰回了a市。
  此时林久琴已经诞下了沈慕林,还未出月子却迎来了丈夫的死讯,精神彻底崩溃,甚至失去了自理能力,看着疯癫的林久琴和襁褓中的沈慕林,路行军更为愧疚,为沈父申请了一等功后将孤儿寡母安置到了自己隔壁,并让妻子妥善照顾,宋招娣因此辞去了教师的工作,全心全意的照料一大一小,哪怕怀上了路源,吃饭洗澡上厕所这些事也亲力亲为,整整一年,林久琴才恢复神智。
  这期间路行军下海经商,虽然他没有多少这方面的头脑,但是他赶上了一个百废待兴的时代,凭借着自己的人脉,很快就将生意做大,有了钱当然要给家里人最好的生活,这些年来,路源有什么,沈慕林就一定有什么,宋招娣有什么,林久琴就一定有什么。
  虽说是为了弥补亏欠,但日子长了,路家人早就把那对母子当成了自家的一份子。
  然而林久琴面上装作一家人的样子,心里却恨了路家三十多年。
  即便知道是小说情节,路源还是忍不住咬牙切齿。
  他再也不要理什么林阿姨了!
  第3章
  路家附近这一带住的都是退休干部和干部家属,马路宽阔平坦,四周郁郁葱葱,到处都是被精心浇灌的花,清早上起来,老爷子们打太极,下象棋,老奶奶们拎个小竹筐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蔬菜是常态。
  路源走了约莫十分钟,和数不清的长辈打了招呼后终于碰上了陪奶奶去买菜的伊华月。
  “小月。”他离老远就笑眯眯的打了个招呼。
  伊华月的长相并不算出众,单眼皮,白皮肤,笑起来时有些腼腆,性格也属于文静的那一挂,不过面对路源总是一副欢欢喜喜的样子,“路源哥!”
  伊家老太太对自己孙女的心思是了解的,也知道路源不喜欢孙女,可这种事,时间久了谁知道有什么变化,她是希望能和路家结亲的,路家条件好,家风好,孙女嫁过去也是好的。
  老太太笑了笑,拎着菜筐继续往前走,“你们俩聊吧。”
  “那,奶奶你自己慢点。”看着奶奶离开,伊华月一路小跑到了路源跟前,眼里的喜欢挡都挡不住,“你怎么在这啊……”
  路源看着她,不由想起小说中的情节。
  剧情是从女主周溪禾的视角展开的,周溪禾的上一世穷困潦倒,受尽苦难,重活一世下定决心要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成为人上人,从小学开始便帮助家里赚钱,从乡村搬到a市,更是凭借自己重生的优势上了a市最好的中学。
  a市三中有最好的教育资源,聚集了a市所有的权贵子弟,周溪禾费劲心思来这里上学,就是为了给自己积攒人脉,她与路源伊华月是同一个班级,而并非权贵的沈慕林也早早的被路家送进了这所学校,是三人的上一届。
  周溪禾知道沈慕林未来会成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产生了想要抱大腿的念头,可那时的沈慕林还没有戴上如今和善的假面,周围人都看不起他这个“外姓路家人”,不敢得罪也不理会,沈慕林便一直都独来独往,任凭周溪禾想尽一切办法,都没能接近他。
  唯一能和沈慕林说上话的路源就成了她接近沈慕林的跳板。
  周溪禾的计划十分顺利,短短一段时间就和脑子不够用的路源打成了一片,关系要好到形影不离的地步,也成功的和沈慕林搭上了话。
  而对路源还处在暗恋阶段的伊华月误以为两人在交往,自然为此愤怒不已,小女孩心性作祟,联合班里的女孩集体排挤孤立周溪禾,处处给她使绊子。
  周溪禾上辈子饱经风霜,什么不懂,没两天便和伊华月摊牌,直言自己喜欢的人是沈慕林,并给伊华月出主意追求路源。
  这一来,周溪禾与伊华月成了好闺蜜,让周溪禾在三中彻底站稳了脚跟。
  两人的友情持续到了大三暑假,周溪禾跟沈慕林去外地出差时,为创业方向的事大吵一架,在即将分道扬镳时a市传来了伊华月车祸而亡的死讯,周溪禾听闻噩耗昏迷过去,沈慕林将她送去医院……
  也就是说,伊华月的死和路源的死是一个套路。
  为了推动男主女主的感情发展。
  “路源哥!你想什么呢?”
  路源回过神,看着伊华月羞红的脸颊,心里莫名涌上一股怪异的感觉。
  眼前的女孩,至死都爱着他,而他,却连她的忌日究竟是哪一天都记不清楚。
  “小月,我有话和你说。”
  “什么话啊……”
  路源牵起她温热的手,“去那边说。”
  伊华月的脸更红了,仿佛已经猜到了路源要和她说什么,走起路来都别别扭扭的。
  走到无人处,路源缓缓的放开了自己的手,“我昨晚,想了很久……”
  路源顿住,思考到底该怎么说。
  重生前路源谈过的女朋友没有三十,也得有二十九个,大多都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小明星或者模特,都是女方主动,认识没两天就在一起,然后过一段时间就会莫名其妙的分手,路源情感史可以说相当的丰富,可表白……他还没尝试过。
  不管了!他现在必须要和伊华月谈恋爱!
  只有这样,他才有理由每天都和伊华月在一起,避免她发生车祸,只要过了这个暑假,就安全了!
  “虽然这么说,可能有些突然,但你就当我是开窍了吧,小月……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这么多年的梦想猝不及防的成了真,伊华月激动的说不出话,她紧紧的盯着路源,清澈的眼睛里仿佛有水光在晃动。
  路源的心也软了,“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的。”
  伊华月垫着脚尖,猛地扑到他的怀里,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滴滴答答的落在路源的肩膀上。
  重生后的第一天,路源有了女朋友。
  ……
  “去吃早餐吧,我请你。”
  “好啊~”伊华月挽着路源的手臂,头靠在他的肩上,满脸幸福的模样。
  路源看到她卷翘的睫毛,眉眼弯弯的笑了起来,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伊华月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酒窝,满足的不得了。
  从小路源就是大院里最讨喜的男孩,长的白嫩,笑起来甜,身上总有一股奶味,现在也是这样的,也许和大院里其他男孩子或沈慕林相比,路源有些傻,可伊华月就是喜欢他的纯粹直接,不装,不坏,不算计人。
  在她接触的世界里,这简直是美德了。
  “你喜欢吃什么?”
  “我不挑食!”
  吃早餐的地方在西边,两人得往路家的方向走,路源挺想避开自己家门的,又怕这样会让伊华月伤心,硬挺着才没拐弯。
  要是被家里人看到,免不得又要盘问一番。
  可路源万万没想到,先看见他和伊华月的竟是买早餐回来的林久琴。
  “哎呀,小源月月,你们俩这是?”四十出头的女人温婉的笑着,即便话里是满是调侃,也不会让人讨厌。
  林久琴和宋招娣不同,她样貌美,出身好,知书达理又温柔,路源之前非常喜欢这个林阿姨,甚至拿她当干妈看待。
  “林阿姨,您……”伊华月娇羞的低下头,却没有放开自己挽着路源的手臂。
  林久琴走过来,调笑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这是好事。”
  转头,她又对路源说,“昨晚慕林带着你回来的时候都快十一点了,你爸妈没说你吧?”
  伊华月抬眸问,“路源哥,怎么了?”
  怎么了?
  他现在非常愤怒。
  林久琴居然这么光明正大的给他上眼药?欺负他傻吗?
  路源攥起手掌,尽量让自己表现的与平时无异,“没,就是喝多了……还要麻烦林哥去接我。”
  路源现在不敢在林久琴面前失了分寸,否则他妈爸一定会打他的。
  然而他的表现一点都不好,笑的僵硬极了。
  好在,林久琴只当他是在伊华月面前心虚,“那就好,你们这是要回家?”
  “不,我们吃早餐去,饿了!先走了!”路源拖着伊华月,从自己的家门前狂奔而过。
  两个女人都只当他是害羞。
  林久琴看着他们俩的背影,哼了一声,拎着早餐进了家门。
  “慕林,吃饭了。”
  “嗯。”沈慕林穿着没有一道褶皱的衬衫在餐桌前坐下,慢条斯理的打开了粥碗的盖子。
  对待他,林久琴一向要求严苛,衣服要怎么穿,饭要怎么吃,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都有无数的规矩,食不言寝不语,便是重中之重。
  不过今天林久琴倒是自己破了例,“你猜我在门口遇到谁了?”
  “谁?”
  “路源和伊家那个伊华月,两人谈恋爱呢。”林久琴说着,埋怨起沈慕林,“你看那路源再怎么不学无术,也知道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朋友,伊家现在还有一个市长一个书记在位,你看你,要知道你爸可是一等功的缉毒英雄,你也是这大院里的孩子……整天和一个乡下丫头在一起,也不嫌丢人。”
  “……”沈慕林手上动作一滞。
  林久琴察觉到,立即放了狠话,“我告诉你,你要是敢和那个丫头结婚,我就死给你看。”
  沈慕林从小到大都不曾顶撞过母亲,听到这种话也只是笑了笑,“我不喜欢她,您放心,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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