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公主与莽驸马 第27节

  说到底,是她们二人所处位置不同,思考的方面也不一样。她拿自己给女儿选女婿的标准,套用在公主身上,本就不恰当。一般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可这世上,有谁能够与帝王家门当户对?
  反正没有哪一户人家及得上皇帝的门户,左右公主是下嫁,那驸马的家世反倒是最不重要的,只要公主高兴就行。
  她叹了一声,笑道:“看来是我多虑了,还是娘娘想得周到。”
  “我晓得你是关心暖暖,若是旁人,恐怕只会在心中暗笑,说我与陛下挑来挑去,却给公主挑了一个这般的,不说风凉话已算好。”
  林夫人立刻道:“她们懂什么?不过是心里酸罢了。他们家中的女儿,哪一个比得上公主一丝一毫?他们家中的儿子,哪个能入公主的眼?也就只能暗地里说几句见不得光的,自欺欺人。”
  皇后又笑,“罢了,不说这个。你可得记着方才答应了暖暖,回去后叫芷兰入宫来,否则她又要不依了。”
  “莫不敢忘!”林夫人笑盈盈道。
  下午,林芷兰果真入宫。
  褚清辉与她玩耍了一会儿,屏退众人,神神秘秘地从柜子里摸出一个做了一半的荷包,苦着脸道:“芷兰你帮我看看,这只鹰的爪子该怎么绣?我绣了又拆,拆了又秀,都好几次了,还是绣不好。”
  她掌中躺着一个墨色的荷包,比她平日自己用的大了些,看着是男子的样式。光滑的绸缎上,用银色丝线绣了一只展翅的孤鹰,鹰身已经绣好了,只剩一双锐利的爪子还没完成。
  她贵为公主,针线虽会一点,却少有出手的时候,长这么大,也只给帝后与两位兄弟绣过荷包,手艺并不熟练,此次绣了将近一个月,其间损坏无数,手中这是最好的一个了。
  林芷兰十分新奇,接过看了看,问道:“表姐这是给谁的?”
  褚清辉戳了戳面前的茶杯,有些不好意思,依旧坦然道:“给先生的。”
  林芷兰晓得她口中的先生是指谁,心中不由钦佩她的坦诚,反观自己,虽也给那人缝过荷包,可要这样说出来,却是不敢。
  她收敛心思,仔细观察荷包一番,心中有数,耐心指导褚清辉接下去该怎么绣。
  有她在,褚清辉只花了小半下午的时间,就将那荷包绣完了,她翻来覆去地看,握在手中兴奋不已道:“芷兰妹妹太厉害了,以后还有什么荷包呀手帕呀,要我转交给妹夫,尽管拿来,不要客气!”
  林芷兰给她闹红了脸,小声道:“哪还有什么,再没有了。”
  褚清辉歪歪脑袋,笑嘻嘻道:“妹夫听见这话,可得伤心坏了。”
  “哎呀表姐——”林芷兰羞得不说话。
  “好啦好啦,我不说,只管做就是,你有什么要给他的,就拿来我这儿。放心,不取笑你。”褚清辉说得一本正经。
  林芷兰垂着脑袋不理她。心里却在想着,要不然……再给他绣个荷包?上次他来府中,又送了一个镯子,就当是礼尚往来吧。她在心中这样说服自己。
  夜晚,褚清辉躺在床上,枕头两侧,一个是闫默送她的小人像,一个是她将要送给闫默的荷包,她的脑袋就端端正正地枕在最中央,一会儿偏头看看这个,一会儿又偏头看看另一个,不知想到什么,看着看着,就乐呵呵地笑起来。
  好在伺候的人都在外殿,没人听到她的傻笑。
  夜正宁静,窗台上忽然传来吭的一声,似乎是什么打在上头。
  褚清辉初时没注意,过了几息,又传来一声。她不由疑惑,侧耳听了听,等第三声传来的时候,忽地眼前一亮,掀开被子飞奔下床,推开窗户往外看去。一双杏眼就算在夜色中,也亮晶晶水盈盈的。
  好在没叫她失望,窗外那棵早晨栖满了小鸟的树上,落下来一个黑色的身影。
  “先生!”褚清辉压抑着欢呼一声。
  闫默却在看清她之后,下落的身形在空中凝滞了一瞬。
  夏日天热,褚清辉就寝时只穿着一身薄薄的寝衣,此时在床铺上滚过了,衣衫并不整齐,露出胸口一小片肌肤,在夜色下,白皙剔透得似乎散发着莹润的光泽。
  他移开眼,道:“去把外袍披上。”
  褚清辉不解:“一点都不冷呀。”
  “听话,”闫默道,“夜风凉。”
  “好吧好吧。”褚清辉嘟了嘟嘴,跑回去拿了外衣披上,又跑过来,扒在窗台上,“先生要进来吗?”
  闫默摇摇头,那是她的闺房,成亲之前,他都不会踏入。他又伸手将她的外袍衣领整理好,方才与她对视。
  褚清辉也不坚持,只拿一双欢喜的眼看他,“先生是怎么来的?一路飞过来吗?累不累呀?”
  闫默无奈道:“骑马。”虽然他内力深厚,可有马在,谁会干那吃力不讨好的事?也就面前这粉团想法奇特。
  褚清辉点点脑袋,并不觉得失望,又问:“先生怎么这么快就来了?我以为至少得过十余日呢。”
  “我要离京一阵,今日已向陛下上书。”
  “怎么了?”褚清辉问。
  “重青昨晚遭人暗算,是仇家下手,我需了结此事。”他说着,面色越发凛然。
  “师弟怎么样?要不要紧?”褚清辉连忙追问。
  “性命无碍,正好叫他安分几日。”
  冯重青自从送聘礼来京城,便一直没离开。城中大大小小的酒楼食肆都被他跑遍了,还立下豪言壮志,说要吃遍京城。
  那仇家,其实不是他的仇家,而是上清宗的,累世之仇,对方手段一贯毒辣,行事见不得人,以往闫默在京中,他们虽看冯重青四处溜哒,也不敢下手,昨日见闫默离京,就迫不及待了。
  好在冯重青年纪虽然不大,一身武艺却是实打实的,这些年在诸位师兄的锤炼下,逃命的本事更是炉火纯青,虽受了些伤,到底没有伤到性命。
  饶是如此,也叫闫默绝无法姑息。
  他自己平日虽然对师弟摔摔打打,那是因为从前师父就是这么磨练他的,如今他照样锻炼师弟,看着下手不轻,实则每次也就叫他们疼上一日两日,从未伤筋动骨。
  冯重青年纪小,几位师兄弟更是没有对他下过重手,他性子又活泼,平时挨了打也嘻嘻哈哈,没放在心上,十足十的记吃不记打,什么时候真正吃过大亏?
  闫默只要一想起上午回府,见到师弟躺在床上,面色苍白,软蔫蔫的模样,周身冷意就几乎凝成实质。
  师父不在跟前,护着师弟不为外人所欺,就是他身为大师兄的职责。那些人既然敢出手,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叫他们付出代价。
  第39章 依依
  褚清辉听说冯重青无大碍,心下稍安,可一想起闫默说要去了结了那些仇家,又拧起了眉头,不放心道:“先生此去,会不会遇上危险?”
  闫默看着她,伸手摸了摸那粉嫩的脸颊,“别担心,我心中已有计较。”
  他虽然有把握,将那两个伤了冯重青的仇家歼灭,但既然已经出了手,不如做个全套,以绝后患。因此,今日已用飞鸽向师门传书,命诸位师弟前往西南一带,剿灭仇人老巢。而他自己,则准备全力追击那两人。
  他说别担心,可褚清辉怎么能够不担心?不是对他的本事没信心,只是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再高的本事,也总会有不设防发生意外的时候吧?
  但是她听闫默的语气,就知道劝他不去是不可能的。况且,冯重青无缘无故遭人所伤,先生身为他的大师兄,总要为师弟出头,她没有理由拦下。
  她咬着唇,忽然想起什么,忙回头,一阵翻箱倒柜,从柜中一个小盒子里找出一只护身符,献宝一般捧出来,“先生把这个带上,这是去年我从崇阳寺求来的,可以保平安。”
  闫默接过那小小的锦符,点了点头。
  他十几岁就上战场,历经数次生死,并不相信这一小块锦缎,上头用朱砂随意画上几笔,就能够保得平安顺遂。但这若是粉团所期待的,那从今日起,开始相信又如何?
  “啊!对了……”褚清辉又想起一物,急急忙忙回身,将枕头上的荷包拿来,“先生先把护身符给我。”
  闫默不明所以,又递了回去。
  褚清辉将护身符塞进荷包里,拉紧绳子收口,又拽着闫默的衣袖,把他拉近了些,小心翼翼将荷包挂在他腰带上。
  “这是我给先生绣的荷包,里头装着我求来的护身符,现在都给先生带着,荷包必须完好无损的回来,先生更必须完好无损的回来,不然我会生气的,先生记住了吗?”
  “好。”闫默看着她的发顶,郑重点头。
  褚清辉低着头,似乎在打量自己做的荷包与他是否相称,过了一会儿才抬头来看他,眼中仿佛有些水意,但她很快转开了,并没有叫人看清楚。
  闫默暗叹一声,走近了些,隔着窗台将人抱进怀中。
  遇见她之前,他从来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性子,就算当初离开师门来京,也只告知师父一声,第二日便独自背着行囊离开了,什么时候有过这样叫人无可奈何、千回百转的离情愁思?
  儿女情长是一些练武之人的大忌,一旦心中有了牵挂,出手便再不能如从前那般无所顾忌。
  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身后有了需要守护的人,往往叫他们心志越发坚定,头脑更加清醒。
  褚清辉抠着他的衣襟,细声交待:“出门在外,先生要照顾好自己,衣食住行都要仔细些,还有,小人像就别刻了,不要因此耽误大事。”
  闫默都一一应下。
  褚清辉又努力想了想,可她自己从未出过远门,并不知道到底还应该注意什么,想来想去没有别的事可以交代,只得撒了手,可怜巴巴道:“好了,你走吧。”
  闫默又叹了口气。
  褚清辉立刻抬头,吸吸鼻子,“我都没叹气,先生叹什么?我、我知道自己懂得太少了,可是我会学的,下次就不会这样了……”
  闫默没说话,只慢慢低下头。
  褚清辉心跳加快,随着他缓缓靠近,灼热的气息喷在自己面上,眼睫颤抖得更加剧烈,最终闭上了眼。
  唇上的碰触一点即分,感觉他要放开,褚清辉忽然伸手搂住闫默的脖子,嫩唇追上去,在他嘴唇上用力吸了一口,发出响亮的啵声。
  那声音在夜色中格外清楚,似乎意识到自己做了坏事,褚清辉忙将人放开,用手捂着嘴,眼巴巴看他。
  闫默眼中有几分无奈,也有几丝纵容。
  敏锐察觉到他的情绪,褚清辉立即不忐忑了,干了坏事心情舒坦,连方才的低落不舍都驱逐不少,笑眯眯摆摆手,还推了他一把,“先生快走吧,我等你回来。”
  闫默看了她半晌,最终只屈指轻轻敲敲她的脑门。
  褚清辉目送他离开,摸了摸脑袋,想到方才的事,噗嗤一声,乐得捂住脸,倒在床上滚来滚去。
  第40章 追杀
  西陵城是大衍出了名的温柔乡销金窟。
  夜晚,城中汇水河上波光荡漾,霓虹闪烁,一艘艘精致的画舫徜徉于河中,丝竹管弦、歌舞欢笑声不绝于耳。
  最大的一艘画舫上,此时只有两个客人。风流多情的花娘嫣然媚笑,递上一杯美酒。
  一名年轻客人左拥右抱,俨然一副醉生梦死,享乐今宵的模样,另一个年长些的则皱着眉头,坐立不安,花娘凑上来敬酒,也被他一把推开。
  花娘柔弱无骨的身子跌倒在地,一双眼睛含嗔带怨地看来,叫人顿生怜惜。
  先头那客人轻笑一声,“三哥,真该拿镜子叫你看看你现在的脸色,简直跟吓破了胆的老鼠似的。”
  “你闯了大祸!”老三咬牙,眼神阴鸷。
  另人嗤笑,“什么大祸?不就是把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打了,十多天前在京城,你就吓得屁滚尿流,连夜逃京,五天前准备回宗门,你又说不稳当,怕暴露行踪,临时改水道,昨天到了这西凌城,合该是个享乐的快活地,你又说些扫兴的话,真是晦气!”
  “你——”老三气结,“当真不知死活!”
  那人被他怪了一路,早就暗恼,此时又听他说些阴阳怪气的话,火气登时上涌,当即一掌拍在酒桌上,冷声道:“我尊你入门时间长,资历老,才喊一声三哥,你可别给脸不要脸,果真把自己当一回事,较起劲来,我毒七从未怕过谁!况且别忘了,那天出手的人,可不止我一个!”
  老三未再说话,看向他的眼里,带着些不易察觉的悲悯同情,更多的则是自嘲。
  常听人说,初生牛犊不怕虎,说的,怕就是老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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