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偷了就跑

  “啥?什么虫卵?什么地级?我不就是捅了捅这条不知死了多少年的巨虫尸体么?”
  李锋一时反应不过来,但随即整个人几乎弹起来,眼神不可置信盯着身前这条巨大蠕虫:“难,难道是它身上还有还生还的虫卵不行?”
  思前想后,瞬间李锋突然意识到,或许自己有机会获得这前所未见的巨虫饲养机会。
  他一挥手,立刻让小紫从这个巢穴的洞口跑出去放风,自己倒是开始了寻找尚还微弱生命的虫卵。
  用力,一脚把风干不知多少年的巨虫尸体踢翻,发现巨虫尸体下面的位置并没有虫卵。
  他很快就想到,这虫卵极有可能隐藏在巨虫尸体的里面,有了这个猜测,这货也够狠。
  一切直接狠狠插入巨虫的尸体,然后用力往后一拉。
  “撕啦……”一阵脆响,或许巨虫早已不知被风化多少个年头了,因此巨虫看上去厚厚的尸皮并没有想像中坚韧,仅仅是被李锋一刀,就把身体剖开了大半。
  然后李锋便埋头,小心翼翼用刀尖在里面寻找起来,这头巨虫死了这么久,这么大一块肉,但是以往这么多野兽狼群都没有吃掉,也没有虫子驻掉,很显然,在它的身上必含有危险性质的剧毒或其他元素。
  因此,李锋倒是没有太过冲动,直接用手掏。
  一顿好找,急得他满头大汗,天知道那只该死凶残的僵尸什么时候回来,李锋越来越急。
  现在僵尸,不,地级尸虫暂时开不到了,但至少也得要把这同样也是地级虫卵的巨大怪虫带回去吧?
  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巨大虫尸体内寻找了好一阵,终于,一丝反射白光吸引住了李锋的视线。
  他连忙把刀小心轻轻挑开一看,哇哈哈,果真有一颗像鸭蛋大小的虫卵躺在里面。
  颜色浅白带有光泽,就像一颗用白玉雕塑起来的小蛋蛋一样,这应该就是巨虫的虫卵吧?
  有了发现,李锋连忙把其掏出来,拿到手里不禁一阵惊骇,暧暧的,竟然还有些少温度,这巨虫尸体都不知死了多少年了,而现在它的卵竟然还保持着一丝生命力?、
  由此可见,这巨虫的生命力到底有多顽强,果然不愧是地级的虫子,可不是随处可见的凡品。
  “发现地级死亡之虫的虫卵,由于该虫卵只含有微弱的生命痕迹,挽救该枚虫卵,一共所需消耗十八万血精,是否施展生命复苏把其挽救?”
  没说的,李锋把虫卵仔细用撕下来的衣服包好,然后果断放进了背上的组合箱子。
  这虫卵反正都生存这么久了,也不在等多一时,李锋在危机还未有解除之下,自然不会立刻施展生命复苏。
  正当他偷了东西,准备迅速跑路时候,蓦地,他眼角余光竟然发现巨虫还有一丝白光闪烁。
  我擦,竟然还有?
  你这可是诱惑哥继续呆下去啊,要是僵尸回来了怎么办?在这窄小的虫穴,李锋可没有信心逃命。
  不过一想到地级的生物在地球是可遇不可求,他就决定拼了。
  去,非要把你挖完出来不可,李锋一咬牙,继续逗留在虫巢又开始了掏卵。
  这一掏,就是连续掏了三颗,里面竟然共有四颗虫卵,把它们全部小心装进了箱子,李锋做完这一切,想也不想便掉头就跑。
  而就在这个时候,小紫一股从洞口爬了进来,发出滋滋声的警告。
  我靠,僵尸要回来了。
  李锋一股把箱子先从其中一个窿坑丢了过去,自己也一个鱼跃窜回到了另一边的洞穴。
  还好有着战斗本能中级,他的身手灵敏了不少,要不然,单纯这个动作,根本就没有多少正常人能够完成。
  他窜过来后,小紫也意识到那僵尸危险,连忙跟着爬了回来,竟然十分无没有意气,把它的一群小伙伴全都留在那边虫巢了。
  一人一蝎回到这边后,大气也不敢出,立刻潜伏了起来。
  果然,没有多久,僵尸的身影已出现在虫洞,或许他发现发了什么,一跳进来发现自己的洞穴竟然被人动过,立刻愤怒一声咆哮,扑到一堆沙漠毒蝎面前,展开一场残忍的屠杀。
  在这个过程,李锋看得心惊胆战,尼玛,你这只白眼狼,等哥准备了足够的血精份量就来收拾你。
  僵尸出去了一趟,约摸有半个小时,然而就这么半个小时,他身上被狼群的强大咬合力所咬断的骨头,却自动恢复治愈了。
  其恐怖的恢复自愈速度,简直比2级使魔蟑螂的顽强还要变态。
  僵尸在虫巢把所有蝎子屠了后,有限的智慧思维便以为把入侵者解决了,倒是没有联系到小紫与李锋他们所做的事,没有多久,他就立在虫巢一角,一动不动休养了起来。
  “呼。”李锋喘出一口粗气,小心翼翼往出口里退,越退越远,最后便快速爬出了地缝,重新一回到地面,这货就撒足狂奔。
  领教了僵尸的凶残和危险之后,他现在打死也不去招惹这家伙了。
  反正现在已经发现了他的老巢,收伏他的事,也只能以后想想。
  按照这头僵尸的实力,尼玛,除非派出一个排的特种战士,甚至非还要配备上大狙,估计才能击杀,自己啥也没有,再与他耗下去,那就不是明智,而是不要命。
  得到了四颗巨虫虫卵,李锋便撒足狂奔,一路朝着来时奔跑,一直跑出了十数里后,发现僵尸并没有追来。
  他这才一把坐在沙地,拿出水灌了口,心中不由松了口气,然后哈哈大笑了起来。
  一连追了七天八夜,尼玛,这次总算是有收获,僵尸抓不回去,却意外获得四颗地级“死亡之虫”的虫卵,仔细想一想,这好似还是赚了。
  僵尸如此凶残,实力摆在哪儿,自己就算能制服他也是个定时炸弹。
  毕竟要饲养僵尸,第一次饲养就要一千万血精,二次是??三次是???
  如果按地级虫子的饲养递增计算,十倍递增已经没跑了,那么二次饲养那就是一亿,第三次就是十亿?
  我去,至低三次饲养才能获得僵尸的初步忠诚,这得要何年何月?
  因此,李锋现在总算明白一点本质,没有足够的血精,他也懒得理会这头僵尸了。
  是哥的,自然是哥的,如果命里不该有,那就一切顺其自然。
  闪。
  回去的时间,已追踪可谓简短多了,连夜回到外蒙一个城市,然后把山地摩托加满油,偷溜回内蒙。
  没到两天时间,李锋如愿再次回到了老家。
  再次回到老家,小妹已回到镇子里学校上学了,只有老妈一个人在家忙碌。
  “锋儿,这十天去哪了,把车丢在村子,人就没了影。”老妈看到满身风尘回来的儿子,不由心疼给李锋拍打着身上的尘灰。
  “妈,我到附近考察环境去了,别担心,你儿子壮着呢。”李锋嘿嘿笑着对老妈道。
  外蒙之行,他自然不会老实说,省得老人家担心。
  其后当天中午,找到李大铜,还有大伟他们好好喝了顿酒,又给哥们三个丢下一万块当建房子的辛苦费,再给家里留下五万块钱。
  李锋当天下午便开着新座驾翼虎回秦市,现在,他已经逼不及待赶回养殖场,尽快先把四颗巨虫虫卵救活,只有把它们救活了,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收获。
  玛的,都熬了这么久,小伙伴们,我的地级死亡之虫,你们可不能这么快就歇菜了啊,等着哥把你们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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