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蛇妖迷恋书生
此时在何当归的闺房,孟兮还在对孟瑄传功,孟瑛努力驱散心头的妒意,转身去外室凭窗望月,纾解内心的苦涩感觉。明明都是同一个爹娘生出来的儿子,在同样的环境中长大,为什么七弟就出类拔萃,步步身莲,即使遭遇了逆境,也立刻有贵人现身相救。而自己就处处比他差一截,运气也比他差,想要游历四方以增广见闻,却遭逢了宁王朱权那样的野心家的觊觎,从此不能自拔。
孟瑛对着天上的明月叹了一口气,难道自己往后都要受制于朱权,做一个任由他摆布操纵的傀儡?瞧老七对何当归那种“生则同衾死则同穴”的死心眼儿情状,就算不知道何当归对老七是什么样的心,也不能一错再错下去,去盗走老七的命根儿何当归。
之前答应了段晓楼,又应承了朱权,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老七对何当归的情竟有这么深,深到让一个聪明绝顶的男人变成了呆子傻子。问世间情是何物,能将一个从来不变的人,彻底变成另一个人?老七才开了情窍几年工夫,怎么说生死相许就许下了,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何当归。又是怎么喜欢上她的?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喂,那个,孟三公子?”甜脆如甘蔗的女声响起,孟瑛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廖青儿在说话,“我想问问,小逸她究竟出了什么事,怎么才能救她?”
孟瑛蹙眉看向内室,果然,廖青儿话音刚落,孟瑄又咳嗽气喘起来,孟兮又纠正他说,“意守丹田,意在神间,再这样下去,我也不能阻止你走火入魔下去,你不全瘫也要半瘫,怎么去追你爱的女人回来?”
孟瑛的目光又落在身前的少女面上,横眉立目地表现出自己的愤怒之意,吓得廖青儿连忙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孟瑄的情况这么危急,可小逸将他一个人丢在这里,她自己倒不见了,这也太急人了吧,她的爱心充沛,连猫猫狗狗都会努力救,没道理不救孟瑄,会不会是她现在连自己都救不了了?”
这乌鸦嘴的断言让内室的孟瑄再次变得躁动不安,孟兮又是一番耳提面命,危言恫吓。于是,孟瑛对廖青儿气恼非常,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往外带,一直拉出门去,拉到离卧房很远的桃花林中才停下来,甩手立定,双臂抱胸,俯瞰着她说:“廖小姐,你不该再在这里逗留,快走吧,何当归不在桃夭院,就算想救她也不该在这里浪费时间。你去城外看看吧,城外十里坡,何当归中毒了,怕是活不成了。”
廖青儿大惊失色,恶声骂一句“见鬼,现在才说,刚刚就该让你抹脖子!”转身跑开,边跑边回过味儿来,十里坡是锦衣卫据点,小逸中毒的事跟锦衣卫有关系,那么,锦衣卫中跟她恩怨情仇牵扯最深的人是……段晓楼!怎可能?那家伙也耐不住动手了?!
孟瑛在原地默默望了一会儿她的背影,不由又想起了三年前做的一个光怪陆离又愚蠢之极的梦。在梦里,自己做过什么蠢事就姑且不提了,只记得身边的女子就是这个廖青儿,不过她在梦里可比现在漂亮多了。一句“没想到廖之远的妹妹这么丑”,好像立刻就得罪了她,其实他想说的是,“梦里的你很漂亮”。
当然,比她漂亮十倍的女子,他也见过不少,眼光早就被养刁了,怎么可能说出“廖青儿,我暗恋你整整四年了,你再不嫁给我,我就切腹自杀了”这种可怕的话,真蠢。虽然她比较奇特,但他的口味很正常,他还是喜欢像娘亲那样的传统美人……不过,三年前她递情书的样子,现在想起来真好笑……那封情书好像还留着,被他搁哪儿了呢……
穿“油纸雨衣”的身影越跑越远,越跑越快,孟瑛忍不住又出声叫她:“廖小姐!廖小姐!廖小姐?”不理他?“廖青儿!廖青儿!姓廖的!”
她还是咚咚咚地跑远了,孟瑛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女人果然是不能得罪的动物,真没气量,不就是那一次在应辉书院让她下不来台么,竟然记恨到现在。可她怎么不能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一下,十三岁的男孩子,对女人的兴趣本来就缺缺,有个十五岁的胖大姐来递情书,第一反应当然是惊吓,而不是自豪或感动或,呃,萌生好感。
可那件事过去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他突然听娘和庶母们议论“连续剧戏目”,据说是廖府的一位小姐的“专利权”,在官府新设的“专利司”报备过的,只要哪个戏班子唱她写的连续剧,就得二十抽一的分利钱,即使不唱她写的戏,而是戏班子模仿连续剧的形式排长了剧目,又打着连续剧的名号对外宣传,那也得五十抽一的将戏班子的收入分成给她。
要是戏班子不肯给,那就是犯法的事儿,根据新兴的那套《专利法》,戏班子犯了盗版罪,银子要加倍的罚,最高可罚到十抽一的高分成,由当地县衙衙役强制执行。最绝的是,“专利权”乃是终身制和继承制,不止她可以终身收取这样的红利,连她的子孙后代都能继续拿这个钱。不想给?那就别唱时下最受欢迎的连续剧!想少给?那就别唱正版的《新白娘子传奇》,用你们戏组浅薄的智慧自己写盗版的《蛇妖迷恋书生》吧!
——廖青儿的古代第一桶金,就是用连续剧的提出和推广赚来的,当然,为了让《专利法》变得合法,她不停地用小鞭子在家里抽打其兄,其兄又去麻烦锦衣卫众人,足足谋措了三年才梦想成真。“连续剧是廖青儿发明的”,此事只有少数作为连续剧迷的夫人小姐知道,不过也渐渐变成了廖青儿乃京城名人的理由之一。
廖青儿在京城住了几年,特立独行的各种杯具事,除了将她变成“丑”名远扬的人之外,还带动了一点名人效应,有一些年少不懂事的小姐,竟然开始模仿起廖青儿的怪人做派来。
比如扎光秃秃的马尾辫,将辫子甩得很高,自以为很帅很潇洒可以去骑马;比如雨天把油纸伞的伞面拆下来穿身上,美其名曰雨衣,比蓑衣轻便比雨伞方便;比如对“封建制度下的包办婚姻”勇敢地说不,爹娘给定的亲事统统要退掉,因为老人家眼神儿不好品味太陈旧,选的女婿个个像古董;比如从此不再吟酸溜溜的闺阁清词,却在闺房中挑灯写连续剧的剧本,将心目中最向往的爱情述诸笔端,让男人看看新时代的女强主义;再比如牛13地将各种稀奇古怪的自创新词挂在嘴边讲,看到别人露出困惑的神色,就洋洋得意地以女大学士自居,装13并忧郁地说一句,姐已经超越了现今人类的智慧,不用崇拜姐,姐已成传说。
这些举动都是廖青儿成为名人的来由,但廖青儿自己却把这些当成是“古代不适应排异症”,是她的一种病。自从魂穿到明朝来,她就生了一场一直好不了的大大的病。
其实她在现代的时候也没那么时尚,需要时时刻刻将新新词汇挂在嘴边上讲,多数时候,她不过是一个钻完实验室再钻小黑屋看书的山顶洞人,早就被时尚甩出去八百条街。那时候,她最爱读的书是关于古人爱情的小说,觉得在那个没有手机,一封信要走上半个月才能从A点到B点的时代,谈恋爱一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又唯美又浪漫又古风又忧伤的美好的事。
试想一下,男人没了手机,就不能偷偷给各种异性发暧昧短信,不能再以“哥们儿”或“闺蜜”的名义跟别的女人精神出轨。在古代,只要将男人栓得够牢,那他的精神和肉体就能高度统一了。而女人如她,只要表现得像所有穿越人士一样,集所有美貌智慧才干和人格魅力于一身,那她玩转古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那时候的她不喜欢现代,不喜欢跟别人包括家人讲话,还偶尔做着穿越的美梦,觉得她自己上辈子一定是个古代人,所以才会对“古代”这个词这么心仪,提起来就心波荡摇。
而她穿越的经过,其实她也对何当归隐瞒了不少。首先,她是被她爸在外面跟情妇生的女儿抢走了男友兼未婚夫,可她立刻就安慰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是棵烂草,于是就没伤心出来。其次,她又被一辆单行道逆行的自行车撞倒摔破了膝盖血流了一地没人管,可她还是安慰自己,今天是十三号的星期五,人人都倒霉,喜大普奔。最后,她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医院里打来的电话说她妈妈哮喘发作打120送去医院还是没救过来半路上就没了。
于是她就走进最近的公园公厕里,开始发声大哭起来,一想到自己平时沉浸在精神世界里而忽略了跟妈妈的言语沟通,一想到自己平时厌烦听妈妈怨妇式的诉苦而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再一想到自己从来不知道妈妈患有哮喘症今天第一次听说就是噩耗传来,她顿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渐渐就真的喘不上气来,仿佛溺水的鱼儿一样,明明大自然里有无限的免费的空气,可就是不能钻入鼻腔,透过肺叶,滋润她的全身。
她这才惊觉,他们家是不是有什么家族遗传的突发性哮喘症,今天又是十三号的星期五,老天爷发威,赤井秀一那么强大的男人都中招了,可见今天有多凶险,而自己家走了大霉运所以要一天被带走俩!天!人家家里都是家传古董花瓶,怎么我家只家传哮喘症!天!你既然要带走奴家,为什么不赶在高考复习之前,害奴家平白多受了那些等苦楚!
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在她凄厉的血泪控诉中,前年从布达拉宫外面的小地摊上买的一串红绳穿佛珠,据说是高僧喇嘛开过光的,能牵引魂魄的厉害东西,她虽然附庸风雅地戴着但从来没当真的饰品,那串偷工减料到只有四小颗檀木珠子的佛珠,突然就爆发出一阵惊人的蓝色镭射光线,将哮喘发作的她给整个儿包裹住了。
于是,她带着“外星人将我抓去做实验”的最后一念闭上眼睛,睁开眼睛后,却瞧见之前用自行车轱辘来轧她的那个二百五穿着一身古装,傻笑着问她:“妹妹,你醒了?你头还疼吗?我买了糖浆炸排叉给你吃,你别跟爹娘说我带你爬树,行不行?”
于是,她才知道自己穿越了,看那屋里的古董数量,比她穿越前的家里有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