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伤心人在天涯
孟瑄蹙眉,心道,此次扬州之行,不知不觉中捡回了一恩人一故友的两个女子,为何好像还是少点什么似的……是因为刺杀耿炳秀失败吗?那个耿炳秀中了自己的长风诀,应该跑不远才对,为何连日里自己明察暗访都没有他的一丝消息呢?蛰伏在扬州的锦衣卫据点的房顶上,偷听了很久,也没听哪个人提过耿炳秀去了哪儿。
话说回来,他原以为凭自己的小孩子身体,大约是打不过那个奸贼的,因此约战之前特意去选了一块对自己最有利的地势,还以偷袭的方式出场,算是下棋之中下了个先手。没想到那厮的武功,并不像前世里自己从旁人处听来的那般高不可及,是如今的耿炳秀功力尚未大成,还是那一日他对着自己时掉以轻心,没有拿出真正手段来呢?可恶,上次那样好的机会都没能杀死耿炳秀,若从今往后他有了戒备之心,处处都不落单,出门时都带着陆江北那一伙人的话,那再想刺杀他就难了。
不如明天去向父亲告一个假,就说……就说自己对柏炀柏的授课也向往不已,因此想留在澄煦书院读几个月的书再回军中。一来现在没有战事,在军中除了点卯就是习武,没甚紧要的;二来他自小不爱读书,毕竟前世最惯读的是《六韬》和《鬼谷子》,今世实在不想摇头晃脑地去诵《三字经》和《百家姓》,若是父亲听闻自己主动要求读书,他定然会欣然应允的。
好,就这么办!相信耿炳秀那厮如今还在扬州,而且正藏身在什么地方疗伤和练功,这次是杀死他的千载良机,错过这一次,以后自己即使功力恢复到上一世的全盛时期,也不可能单挑锦衣卫那一拨人……
“咳咳……”床上女子的轻咳声打断了他的思绪,让他反应过来,他不是在自己的南苑客房中默想心事,谋划锄奸之计,而是在一间睡着一位不太友好的小佳人的闺阁绣房之中做客,而且原因是因为——他看向床上包裹严实的佳人,出声询问:“喂,何小姐,为什么我运功逼麻药逼了这么久都不起一点作用?你这麻药哪里弄来的?真的要等上三天才能恢复正常吗?”
“……”
“喂,你睡着了吗,丫头?”
“……”
“你不舒服吗?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地方吗?你要看大夫吗?我把你的丫鬟和你家里的人叫来吧?”
“别叫人,你出去就行了。”
“……我也知道半夜三更跑到你的房里来是于礼不合,可一来我的迷药是你下的,你就要对我负责;二来我就是想回也回不去了啊——我听说你们罗府的东西大院之间有隔墙,每日子时一刻就要上锁,现在是子时三刻,你们罗府给我安排的客房在墙的那边,如今我又行动不便,所以不是我赖着不走,而是我确实是有房回不得啊。”孟瑄摇头叹气。
何当归咬牙切齿:“桃夭院里到处都是房间,你愿意睡哪一间就去睡哪一间好了,若是让我再听见你唧唧歪歪,我一掌拍死你扔去喂野猫和野猪。”听得桌子那边没了回话的声音,何当归心中暗暗欣慰,对付那些皮孩子,打不管用骂不管用,最管用的一招就是恐吓。
感觉房间清净下来,本应好好休息上一回的她却难以成眠,平生从未害怕过黑夜的她,头一次觉得今晚的夜黑的让人发抖,她打了个寒颤,在棉被中缩成一片秋天的枯叶……一定要咬牙挺过去,不管重来几次,只要她有得选择,她都不会选择去喝那一碗孟婆汤,因为,在这个世人都“失去了记忆”的世间清醒而痛楚的活着,是她自己的选择,也是她一个人的征途……当归,只要咬咬牙,你一定可以挺过去的……
“那我就不客气的选这一间啦。”一个声音贴着何当归的后脑勺响起,徐徐的热气拂上她的耳畔,“喂,被子分我一半,谢谢。”
她抖了一下猛然转头,不可置信地瞪着不问自取,擅自分去自己一半枕头的那张灿烂笑脸,虽然想把对方踹下去,可是身子却已经虚脱到极致,做什么的力气都没有。没想到保定伯孟善堂堂亚圣孟子的传人,竟然教出一个如此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登徒子儿子,才十一岁就钻女子闺房,爬女子绣床!
何当归怒极反笑道:“瑄小公子,实不相瞒小女子今年年方十岁,貌若无盐,骨瘦如柴,你若想偷香窃玉应该去找我的好二姐才对,我们全家都会欢迎你的。”
“你的床上怎么只一个枕头一张被子,我家里我的床上有四个枕头两床被褥呢。”孟瑄用手指揪着被头,想把那条裹得像蚕茧一样的被子剥开分一杯羹,同时教育小丫头说,“以后你睡觉应该在床上多放几床被子,睡起来又暖和又热闹,这样你就不用一个人孤零零发抖了。”剥了很久,每次拽开一点缝就被对方重新收紧,孟瑄无奈道,“我是看你被那大恶人捉去一次,吓得晚上睡觉直发抖,才好心来看看你的,你好歹掀开让我看看你嘛,你到底哪里不舒服?我会治病。”
蚕茧的顶部蠕动一下,闷闷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我才没有发抖,我好得很,你滚。”她多想让棉被上长出一层刺,把自己扮成一只刺猬,把那些居心险恶的人势力嘴脸的人和那些不相干的陌路人都统统一次刺走。
孟瑄沉默了片刻,继续去揪被子,口中问:“那个恶人伤到你了吗?他打了你哪里,给我看看!看完了我就走,否则我就一直在这里吵着不让你安静睡觉,给我看一眼行吗,丫头?”
她冷冷道:“院子里现在有彭时彭渐风言风语和我的两个丫鬟,现在我数三声,你若还不从窗户逃走,我就喊人了。”
孟瑄无所谓地说:“本公子早就听见了,不就是六个小毛头吗?实不相瞒我武功高强更兼心狠手辣,每次我外出采花,若是被旁人瞧见了,我都会先杀人灭口再清理现场,做的就像没死过人一样——你想喊就喊吧,最多就是明天早晨罗府之人发现有六个人从人间蒸发了。”
“咚咚咚”,门上传来一个敲门声,然后蝉衣的声音响起:“小姐,你睡了吗?”脆生生的欢快声音,让床上的两个人蓦然一僵。
何当归的头从被子里冒出来,对着门上的人影扬声道:“我睡了。”尾音略带一丝颤抖。
“睡了?”蝉衣的语调像唱歌一样拐了个弯儿,“可我听着你的声音一点儿睡意都没有呀?小姐你开开门嘛,我有个事想跟你说说,我还给你泡了菊花茶,你喝了再睡嘛!”
何当归惊慌又虚弱地偏头,瞧见了枕头旁边那一张表情狰狞而充满了威胁意味的面孔,厉声对着门口喝道:“不开,你快走!不走放狗咬你!”
蝉衣浑然不信:“小姐你没养狗。”
何当归昏昏沉沉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道:“我门上趴着一个老鼠,你看见了吗?吱吱的吵得人烦的慌,你给我弄走吧。”
“……”门上的人影立时没了,蝉衣的声音也远了,“呀!呀!呀——”
孟瑄扑哧一笑,趁着旁边的被子敞着一条缝,迅速地扯开一角钻进去。他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口中抱怨道:“呀!你怎么凉得像冰块,比我这没有被子的人还凉,本来还想让你暖一暖我呢!”见身侧的那冰块抖得厉害,叹口气将冰块收进怀里,“其实我也不是特别热,得了,咱们俩互相取暖吧。”
何当归觉到自己的背贴上了一个温凉的依靠,虽然没有增加多少暖意,但是后方探过来的手臂有效的止住了自己的颤抖,仿佛在一道无边无际的深渊中一直掉一直掉,突然就被这条手臂接住了。
“你瞧,这样不是很好吗?咱们俩都不冷了。”孟瑄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个大人,理智中带着温和,“刚才我说了我只是想帮你,可你就是不肯掀开你的被子,如今你贴着我,一定能感觉到我没有恶意了,对吧?人的嘴巴会撒谎——就像你刚刚明明冷得发抖却说你没抖,明明孤单得要死却说要我滚——可是人的身体最诚实,你的身体在说,你需要一个怀抱,而我的身体则在说,我只是想这样抱一抱你。”
“……”她不愿意多想,自己应不应该从这样一个温凉的怀抱中取暖,也不去想为何这个怀抱让自己觉得安心,只是像一只归巢途中迷了路的倦鸟,误挤进了同类的鸟巢中那般,虽然很陌生,但同类之间总是有互助的理由,凭着相同的气味,相同的眼神,相同的温度。
“其实本来我是寒暑不侵的,不过自从中了你的麻药之后,我的两条腿又冷又麻,一点知觉都没有了,哈哈,丫头你的麻药真厉害啊,从哪儿弄的啊?”得不到怀中人的回答,孟瑄把手臂紧了紧,将冰人儿更紧的拥进怀里,又将下巴放在她的头上蹭了蹭,突然疑惑道,“你好香,我曾闻过这个味道,你用的什么香?随便哪个胭脂铺里都能买得到吗?”说着把怀中人拉高,放在鼻端从发丝一直嗅到了耳边颈侧胸口和小腹,然后重新拉下去,收回自己怀里,然后他小声嘀咕道,“没错,就是这个味道……咦,奇怪啊,她们道姑也用香粉么……”
她就像一只没有生命的布娃娃一样,任由他随意摆弄着,却没有丝毫的不舒服或受冒犯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呢?虽然她救过他一次,可他对她而言还是个陌生人呢,难道说是因为年龄的关系?她已经活过二十八年,所以被一个十多岁的小弟弟抱一抱没有关系?可是倘若抱她的是彭渐,她也会这样想吗?
“喂——”
“丫头——”两人同时张口,话头赶在了一处。
“你先说。”何当归闷闷道。
孟瑄捉起她的一缕黑发晃一晃,问:“你用了什么香?我喜欢这个味道,也想买一盒,哪里有得卖?”
“这是情花香,是我的长生锁里的香匣里装的情花种子,不过已经用完很多年了。”
“情花?”孟瑄忽闪一下长长的睫毛,化身为好奇宝宝,“很有意境的一个名字,味道也如兰似麝,这种花一定很美吧?”
“还好吧,你若想要可以去药铺买,胭脂铺里找不到这个。”
“药铺?原来还可以治病啊,真好……”孟瑄用上嘴唇和鼻子夹住那缕青丝,猛吸道,“又香又善良又能治病的一种花,就像紫霄她一样啊。”
“这花有毒。”
“有毒?”孟瑄的鼻子夹上的头发掉了,眉毛一高一低。
“对,情花又名白色曼陀罗,据说曾经是一种开在天上的花,误落于人间。此花全株有微毒,而且以种子最毒,有麻醉的作用,可以与川乌草乌一同做成蒙汗药,你中的那种安息草也被情花蒸露泡过。”何当归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觉得胸口的某个地方突然有些通气了,于是做了个深呼吸,让更多的生机走到自己的身体中来。
孟瑄只觉得一股甜香袭上鼻端,让他的鼻尖微微发痒,忍不住低头在怀中小人的额际蹭了两下,然后自己的嘴唇又好巧不巧地擦过她的眉毛。看到她的眉头微微凝起,他也自知逾矩了,不过再一想,他解释道:“其实我比你大,大很多。”我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小妹妹,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何当归在心里浅嘲,小孩子果然就是小孩子,最喜欢拿年龄出来作比较,谁大谁一岁,谁又比谁高两分。算了,不跟他计较了,当被小朋友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