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借刀杀人

  这是一场精心谋划行动,一声令下,原来白头峰部落成员眼中的绵羊一下子露出长长的獠牙和锋利的爪子,这是不是绵羊,而是一
  头披着狼皮的羊。
  一声令下,那些伪装成护卫的士兵熟悉地把火器搬出来,对准那蜂拥而来的白头山部落,这是军用的火器,名为一窝蜂,用火药激发,成桶状,每桶是三十二支箭,一点火,那箭飞快击发,蜂拥而出,所以叫一窝蜂,相当于简易版的集束火箭,这是军用火器,前朝就有了,不算什么秘密武器,就是土司也装备了一些。
  牙格脸色发白地看到,只是眨眼之间,十多个一窝蜂一字排开,已经有人拿火把点燃引线,要是被这一波袭击,只怕损伤惨重,可是自己的人马正是马速最快的时候,就是想收也收不住,五百多人一起冲锋,声势浩大,那喊杀声马啼声掩盖了牙格的呼喝声。
  于是出现很奇特的一幕,前面听到命令的想停,可是后面没听到的人继续拼命冲,前面停下的被迫裹着向前冲,一时间,白头峰的人挤成一团,要多混乱就有多混乱。
  牙格的要喷火了,无意扭头一看,内心一寒:不知什么时候,四周出现了一队队衣甲鲜明的军队,他们冷笑着犹如看着猎物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眼里全是戏谑的目光。
  天啊,他们什么时候出现的?那一队队的军队,少说也有几千人,自己仅有五百多人,他们又是有备而来,不好,只怕这白头峰一族要交待在这里了。
  正好印证了华夏的那句老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本以为可以一举拿下这支商队。大大捞一笔,壮大部落的实力,没想到这根本就是一个陷阱,一个惊天的陷阱。
  在这一瞬间,牙格开始暗恨自己贪心,暗恨自己为什么要选择和山西黄家合伙,暗恨自己不好好过日子,老是做着一步登天的美梦,现在白头峰一族不仅没在自己手中走向辉煌,而是走向了灭亡。。。。。
  可惜。世上是没有反悔药。
  “轰”
  “轰”
  “轰”
  一个个“一窝蜂”被点燃,一支支利箭破空而至,狠狠地直插前面的白头峰部众,在轰隆声中,冲在最前面白头峰部众一个个惨叫着倒下,用火药激发的箭比用弓箭射出的箭威力大多了,一旦被射中,差不多整支利箭没入甚至穿透,杀伤力惊人。
  一窝蜂发射的轰隆声马匹受伤倒地的嘶叫声人的惨叫声喊杀声交积成一片。而在一坐小山坡上,这场屠杀的始作俑者陆皓山,正陪着沙儿可万户普布,像胜利者一样看着下面挣扎的确白头峰部落。嘴边露出一丝冷笑:想暗算老子,你们这些家伙还太嫩了,自己一出马,这些人就宣布死亡。
  费了不少功夫,陆皓山说服普布让他的士兵冒充成商队的马夫和护卫。把茶货卸下来,里面装上杀人的利器,这样做的好处。可以避免自己的人和牙格的人发生正面碰撞,最大限度地保留实力,当然,陆皓也不是没有付出代价,万户府的士兵杀一人,陆皓山就赏一两银子外加十斤茶叶。
  幸好,玉石摆件是从紫天关蔡阎王手里勒索过来的,茶叶勒索了二万斤,除此之外,在山窝子把黄仲的手下全干掉了,也缴获一千多两,这些都是收获,也算是借花敬佛,并不用自己从中掏一个子,陆皓山自然不心痛。
  现阶段最缺的人,费了不少功夫,又负责沙儿可万户府的打赏,为纠察队员谋了一个闲差:在外围负责狙杀漏网之鱼。
  多是看戏的角色了,为了立威,普布不仅出动了战争中才用的火器,还调了三千多精锐,三千多对五百多,人数装备地形时机都占绝对的上风,要是有漏网之鱼,估计都属于运气很好的人。
  “嘿嘿,牙格,你今日算是栽到我手里了,看你往哪里跑。”看着白头峰的部众一个接一个倒下,普布的脸上出现狰狞之色,有些幸灾乐祸地说。
  一下子拨掉“眼中刺”,普布的心情非常愉快。
  陆皓山笑着说:“还是万户大人够果断,当天出动,日夜兼程,这才创造了一个这么好的战机,我想,就是朝廷和大明的商人知道万户大人铲除了这个败类,一定会很高兴的。”
  作为藏区四大的万户之一,普布的魄力还是很大的,一旦认同陆皓山的计划,当日就调动大军,日夜兼程,只是半天一夜,就抵达陆皓山的营地布置,这也让陆皓山见解到土司的力量,那军队的集结绝对是高效,一呼百应,一披上战甲跳上战马就走,就是连告别都省下,放在在大明,起码要三五天的时间才能集结完,除非一直在军营。
  “这次功劳,少不了陆兄弟的出谋划策”普布笑着说:“你放心,本万户言出必行,会按照事前议好的价钱和你交换,哈哈哈。”
  这一次,算是空手套白狼了,躲在暗中的普布清楚地看到白头峰的族长牙格就在其中,心情大好,只要解决牙格,那么白头峰的牛羊女人,包括他们的牧地,全属自己了,一想到牙格漂亮的妹妹赛玛将要落入自己手中,普布的内心一阵火热。
  “谢万户大人”陆皓山一边谢一边提醒说:“万户大人,那一窝蜂发射完了,我想,是时候发动冲锋了。”
  普布哈哈一笑,大声下令道:“传令冲锋,斩草除根,给我格杀勿论。”
  一声令下,旁边的号手马上拿出号角呜呜地吹了起来,这是进攻的号角,一听到命令,那些蓄力已久的士兵一边挥舞着弯刀,一边怪叫着策马,四面八方地冲白头峰的部众掩杀过去。
  “杀,把他们杀光。”
  “万户大人有令,杀一人。赏白银一两,茶叶十斤。”
  “勇士们,快冲,晚了可就粥都喝不上了。”
  “快,人不够分,快点抢功劳去。”
  “杀!”
  这次万户府出动三千二千人,白头峰部落才五百多青壮,一两银子和十斤茶叶,对这些普通的士兵来说极具诱惑力,一个个大声叫唤着。拼命策马前进,对他们来说,前面那些不是人,而是白花花的银子和香喷喷的茶叶。
  三千多骑一起出动,那声势比牙格五百多骑大多了,就是站在山坡上,也感到大地在颤动,这是陆皓山第一次看到冷兵器时代最激烈的碰撞,也是目前他看到最大型的战斗。心中不由被眼前这壮观的一幕吸引了,难怪说骑兵是冷武器时代最瑰丽的篇章,果然不错,光是这种速度气势还有冲击力。如果是自己纠察队的人去面对这样的敌人,一个照面,只是一个照面全部被秒杀了。
  路还很长啊,一个小小的土司的骑兵。也这样骁勇,那么大明的精锐部队后金的八旗兵肯定更难难对付,自己的最终目标。是打败这些对手,建立自己心中理想的国度。
  还得继续努力才行。
  “澎”的一声巨响,一下子把陆皓山的思绪带到到现实,只见万户府的士兵和白头峰部落的人狠狠地撞在一起,一时间人仰马翻,可是没人理会这些,手里的弯刀狠狠地向敌人劈过去,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没有丝毫的情面,不能有片刻的犹豫。
  那牙格和白头峰部落的人倒也硬气,面对着数倍的敌人,没人退后,没人求饶,一个个红着双眼,拼命催马突围,准备杀出重围,陆皓山看到,就是有人掉下马了,打个滚,马上又提刀冲上去,那牙格十分悍勇,一照面把就把万户府的士兵连劈了三个,没想到一不注意,被一个士兵扑过去,一下子把他扑翻下马,两人就在地上搏斗起来一个万户府的士兵提着一个首级放声大声,全然不顾自己肩膀还插着一把弯刀一个白头峰的部众身中十多箭,早就没了气息,可是整个人还坐在马上,手里死死捏着那刀弯刀,任由那马驮着他在战场上走来走去........
  从山坡向下望去,下面简直就成了人肉绞绊机修罗地狱,杀声冲破云霄鲜血染红土地断肢碎肉散落一地,喊杀声惨叫声马匹的嘶叫怕不绝于耳,人仿佛化身为野兽,在这片杀戮场上尽情释放着自己的野性,给陆皓山极大的震撼,此刻陆皓有一种主宰芸芸众生的感觉,这一场战斗,不,应是这一场屠杀,就是自己一手筹划,自己主宰着胜利,也主宰着牙格整个部落的命运。
  这,就是力量的好处,这就是作为人上人的优越性。
  对力量的渴望,陆皓山感到此刻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
  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出现一位英明的统治者,他的名字叫松赞干布,他一手打造的吐蕃帝国,就是大唐也屡屡在他手中吃亏,当时他们是轻生重死,以战死沙场为荣,如果一户人家有连续有三代人战死沙场,还会封为荣誉甲门,非常风光,不知是不是这种习俗流传了下来,还是牙格他们知道就是投降也难免一死,所以过程中没一个人投降。
  白头峰部落的人被分割成一片片的,万户府士兵的攻击下,一个个含恨倒下,战场上的动静也越来越少,不到半个时辰,喊杀声惨叫声还有武器的撞击声终于静了下来,只有身穿棉甲或皮甲的士兵在打扫战场,查看还有没有活口,牙格和他的五百多部众,一个不留全部被屠杀一空。
  “呼”陆皓山长长呼了一口气,这一招借刀杀人不错,不费一兵一卒把最大的隐患除掉,很快,陆皓山把目光望向东面的方向,嘴色露出一丝冷笑:黄仲,是时候收拾你这个卖国贼了,老子最喜欢就是收拾汉jian。(未完待续。。)
  ps: 书友们,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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