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满脑子都是她
沈家二小姐沈思齐,在应城也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她从小喜欢着男装,长大后更是被闺中小姐们誉为男神,还有不少女孩子嚷着要嫁给她。
几年前,沈思齐被纪云卿逼婚逼得烦了,扔下一封信,跑去周游世界了,看她每回传回来的照片,要么牵着一个貌美的小姑娘,要么搂着一名性感火辣的美女,纪云卿和沈言,已经深深担忧女儿的性取向……
家里的孩子,就老大懂事听话,早早谈恋爱,现在连娃都上小学了,身下的两只,老二和老三,真真是愁坏了纪云卿,还好,现在处理了老三,就等老二回来,好好拾掇她了。
沈锦骐大笑,“哎呀,终于轮到二姐被逼婚了,老妈,我突然有种脱离苦海的感觉。”
纪云卿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那你得好好感谢你媳妇儿。”
“是是,我现在最感谢的,就是我媳妇儿。”说着,沈锦骐将右臂往莫凌肩膀上一搭,似笑非笑地盯着她,说道,“媳妇儿,谢谢你啊。”
明知道是演戏,莫凌脸颊还是染上了红晕,她娇嗔他一眼,推了推他的手,小声道,“挪开,沉死了。”
沈锦骐洋洋得意,“不挪,好不容易有媳妇儿了,得好好亲近亲近。”
莫凌整张脸红透,用眼神示意他“三哥,戏演得太过了!”
沈锦骐用眼神回她“我妈老精老精的,必须认真才能骗过她,忍一会儿!”
两个人用眼神交流着不为人知的秘密,纪云卿还以为他们眉目传情,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搞得莫凌脸颊更红了,烫得快能摊鸡蛋了。
看到莫凌尴尬别扭的模样,纪云卿佯装一本正经,咳嗽一声,说道,“你们慢慢亲近亲近,别顾忌我们啊。”
沈言郑重地“嗯”了一声,说道,“就当我们不存在。”
“……”沈叔叔,您应该是沉默稳重的人啊,这种调侃的风格,不适合您,真的。
沈锦骐再次用眼神告诉她,“其实我爸这人很*的,特别是在我妈面前!”
“……”莫凌觉得,沈家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住着一群神奇的人。
沈赵两家来到一家环境优美的茶楼,闲聊休息了几个小时,傍晚,又去了一家私家菜馆,一起吃了晚饭,后来,两家长辈都调侃沈锦骐和莫凌二人,让他们单独出去逛一逛,别急着回家。
就这样,莫凌二人被撵出了饭店。
沈锦骐看着莫凌,微笑道,“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没有。”莫凌露出一抹苦笑,“事实上,我现在只想回家,腿很酸,好想回家睡觉。”
沈锦骐笑容更胜,“那好,我送你回家吧。”
“好,谢谢你啦。”
C市。
夜色昏沉,突然下起一场大雨。
林兰遥开着车,经过一条条街道,一栋栋房屋,每经过一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他与莫凌儿时的记忆。
这座城市,是他们生长的地方,他们曾经跑遍大街小巷,留下脚印和欢笑,如今,她已经跟别的男人订婚,而他,只能走遍他们曾经走过的路,来回忆过去的时光。
雨滴敲打着车窗,前方一片模糊,就像他的人生,突然间看不到方向。
汽车停在一条小巷子的入口处,林兰遥整个人依靠在座椅上,望着窗外的雨幕,那双迷人的丹凤眼里面贮满了浓浓的悲伤。
巷子里,一个垃圾桶旁边,蹲着一个矮小的身影,她的脚边有一只小纸箱,纸箱里面趴着一只小奶猫,小猫儿全身都被淋湿了,软软的毛一撮一撮地黏在一起,小脑袋耷拉着,细声细气地发出“喵呜”的声音。
“小家伙,真可怜,都被雨水淋湿了。”女孩将身上湿哒哒的针织开衫脱了下来,遮挡在纸盒上方,替小奶猫遮住雨水,自言自语地说道,“小家伙,虽然我很想带你走,可是我家里人不会允许的,对不起了,你再等一下下,说不定待会儿会有好心人带你回家的。”
说完,女孩用手指轻轻摸了摸小奶猫的小脑袋,然后站了起来,最后看了一眼被开衫遮挡的小纸盒,提着自己那个有些陈旧的挎包,转身离开。
只是走了几步,她的脚步又停了下来,站在原地沉默了片刻,最后咬了咬唇,跺了跺脚,转身,快步走回纸箱边,弯腰将小纸箱抱了起来,嘴里碎碎念道,“小家伙,我还是带你回家吧,这么大的雨,万一你被淋坏了,生病了怎么办?”
林兰遥透过车窗,望着那个冒着雨,抱着纸箱的女孩,脑子里浮现的,是另外一幅画面。
那是在他和莫凌五六岁的时候,那一天,也下着大雨,他们在校门口等待家里的人来接他们,莫凌眼尖地发现学校对面的那条街道上,有一只被遗弃的小狗狗,小狗狗可怜地趴在纸箱里面,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满怀期待地望着过路的行人,可是,没有人为它停留,也没有人愿意带它回家。
莫凌突然跑进雨里,朝着街道对面跑去。
那时候的林兰遥吓了一跳,大声叫道,“阿凌,你干什么呀?”
“狗狗,那里有一只小狗狗。”小莫凌头也不回地说着,转眼间就跑到了对面的街道上。
林兰遥咬了咬牙,也冲进了雨里。
“兰遥,你看,它好可怜。”小莫凌蹲在纸箱边,用小手摸摸狗狗的脑袋,突然,她抬起布满雨水的小脸,看着林兰遥,认真地说道,“我要带它回家。”
小兰遥皱了皱眉,“你爸爸不会允许的。”
“那我也要带它回家,一直淋在雨里,它会生病的。”小莫凌一边说话,一边将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遮挡在狗狗的身上。
“疯丫头,你把衣服脱给它,你会生病的!”
小莫凌抬起头,粲然一笑,笑容灿烂得就像雨后的彩虹,她说,“不会的,我身体好,不会生病的。”
小兰遥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将自己湿哒哒的外套脱下来递给她,臭着脸说道,“拿去,挡在你的脑袋上面。”
“嘻嘻,兰遥,你真好。”
可是,后来,疯丫头还是生病了,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昏睡中还叫着小狗狗的名字,“球球”,那是他们给那只小狗狗取的名字。
回忆戛然而止,林兰遥闭了闭眼,再度望向车窗外,那个抱着纸箱的女孩,越走越近,她微微弓着背,用身体护着抱在胸前的纸箱,她现在上身只穿着一件白色的吊带,吊带被雨水浸湿,映出胸前浑圆的弧度,一双纤细白希的手臂,圆润的肩头,全部裸/露在视线里,这副模样走出去,若是碰上心怀不轨的人,后果不堪设想。
或许是因为一丝恻隐之心,或许是因为她和莫凌那丫头一样,都傻得可爱,一向不爱管闲事的林兰遥,从储物格里面取出一把雨伞,推开车门,迈入雨中。
女孩一直埋着头,没有留意停在前方的汽车,直到听到汽车关门声,她才恍然抬起头来。
前方,不到五米远,一个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黑色雨伞的男人缓缓走来,她先是一怔,后来意识到自己只穿着吊带,连忙埋下头,将纸箱遮挡在自己胸前,加快脚步往巷口走。
三米,两米,一米,马上就要跟男人擦肩而过了,女孩刻意往旁边挪了挪,担心自己踏起的雨水溅落到别人身上。
不料,黑色的雨伞竟然撑到了她的头顶上方,她惊愕的转头,望向身旁高大的男人。
现在,他们同处于一把雨伞下来,没有雨伞的遮挡,她能够清楚地看到他的长相,他长得极美,狭长的凤眸,高蜓的鼻梁,性感的薄唇,五官稍显阴柔,但是,他周身流露出的气质,优雅,高贵,丝毫不会让人觉得娘气。
在这种灯光昏暗的雨夜里,跟陌生男人打一把伞,即便这个人长得很好看,但是女孩还是心存警惕,她紧张地抱紧纸箱,下意识地挪了挪双腿,悄悄观察逃生的路线……
林兰遥垂眸,看到她紧张的模样,掀了掀薄唇,淡淡道,“别怕,我不会伤害你,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住在哪里,我送你一程。”
他语气平静,眼神淡漠,透着疏离,就好像一切事物都与他无关一般,可他又偏偏存着一分好心,看起来有些矛盾,却又让人觉得理所应当。
很奇怪的感觉。
女孩渐渐镇定下来,她看了一眼巷口停的那辆汽车,她对汽车并不懂,不知道好坏,不过看起来,好像不差。
她抿了抿唇,犹豫不决。
若是以前,林兰遥一定会转身就走,不再搭理这种犹豫不决的人,可是此刻,因她跟莫凌一样,对小动物的那份良善,他没有丝毫不耐,语声平静地说道,“你若是不放心,可以将我的车牌号发给你的朋友。”
对方已经这样说,如果她再犹豫,那就太不知好歹了,女孩微微一笑,说道,“我不是怀疑你,我只是警惕性比较高,那就麻烦你送我一程了,非常感谢。”
“有警惕性,是好事。”
林兰遥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便缓缓迈步,女孩连忙跟上。
汽车车门打开,女孩看着座椅上柔软漂亮的坐垫,看了眼自己湿漉漉的衣裤,神色讪然,不好意思地说道,“还是算了吧,我的衣服都湿了,免得弄脏你的座椅。”
林兰遥站在她身后,替她撑着伞,淡淡道,“没事,上车吧。”
坐垫非常漂亮,女孩不忍心弄脏它,想了想,说道,“你有没有毛巾,或者什么东西,可以垫一下?”
“车后座有一个抱枕,拆开之后是一条毛毯。”清冷的声音从背后飘来。
“那我用毛毯垫一下吧,毛毯清洗起来更方便。”
林兰遥打开后车门,从后座拿起抱枕毯递给她,说道,“别垫座位了,你披在身上。”
女孩低头看了眼贴在身上的吊带,光裸的手臂,窘迫得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没有再推辞,抱着纸箱钻进汽车。
装猫咪的纸箱,也已经被雨水浸透,她直接将它放在膝盖上,然后接过林兰遥递来的抱枕毯,拆开,裹在了自己身上。
汽车灯光穿透雨幕,在街道上缓缓前行。
林兰遥双目平视着前方,淡淡道,“你住在哪里?”
女孩连忙说道,“我住在沙溪路233号。”
此后,车厢里一直很安静。
“喵呜”纸箱里的小猫咪突然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
女孩垂下头,轻轻摸了摸小猫咪湿漉漉的毛,轻声道,“你饿了吗?再忍一忍,很快就到家了。”
“喵呜”似乎是为了验证她的猜测,小奶猫又叫了一声。
“小家伙,再忍一忍啊,很快就到家了……”
女孩温声软语地安慰小奶猫,略显苍白的脸颊露出甜美可爱的笑容,就像一株在风雪中依旧傲然的红梅。
距离并不远,只是几条街道,汽车很快就停靠在一条昏暗的巷子里面。
女孩看了一眼车窗外的楼房,回头,冲着林兰遥笑了笑,说道,“我家就住在这栋楼里面,谢谢你送我回来,毛毯和座椅都弄湿了,我把清洗费付给您吧。”
林兰遥垂眸,看着她怀中的纸箱,淡淡道,“不用。我是看在那只小猫的面子上才帮你的。好好照顾它。”
“好的,先生,您真是好人,非常感谢。”她将毛毯放在座椅上,然后抱着纸箱下车,然后站在汽车旁边,笑着说道,“先生,我叫简宁,再次感谢您的帮助。”
林兰遥微微颔了颔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她又是一笑,随手关上车门,挥了挥手,然后朝着黑洞洞的楼道走去,脚步声响了好久,才燃起一盏昏黄的电灯。
这是一栋老楼,楼上谁家在炒菜,飘来阵阵香味,还有一户人家的小孩在啼哭,传来大人哄劝的声音。
居民楼虽然老旧,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林兰遥望了一眼窗外黑漆漆的世界,双手握紧方向盘,打算调转车头,离开这里。
楼上,突然响起女人尖利的大嗓门,“哪里捡回来的野猫,扔了,赶紧扔了!家里连你都养不起了,你还捡回来一个吃饭的家伙,还嫌我不够烦是不是?”
紧接着,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舅妈,小猫吃不了多少东西的,我负责养它,绝对不会花家里的钱。”
“你一个月能挣多少钱?你那点钱还不够给你舅舅买药的,还学人家养什么*物,我说了,不许养,坚决不许养!”
“舅妈,算我求你了,就留下它吧,它很乖的,长大以为还能帮我们家赶走老鼠……”
“少废话,赶紧将猫扔了,不然的话,你就给我从这个家里滚出去,每个月交那么一点钱,有什么用?我养了你这么多年,没有享到一点福不说,还要天天操心着操心那,我当初怎么就嫁给你舅舅那个废物了……”
整栋楼里,全是女人尖利的大嗓门,她骂骂咧咧,一直没有停歇。
很快,楼道里响起急促沉重的脚步声,不到一分钟,那个叫简宁的女孩走了出来,她一手撑着雨伞,一手抱着一只纸箱,埋着头走进雨里。
林兰遥注意到她已经换了衣服,穿着一件黑色的宽大T恤,下身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头发还是湿的。
他突然想起莫凌,想起她抱着小狗球球回家之后,也被家里人大骂了一通,莫英杰不由分说将球球扔到了雨里,莫凌哭着喊着冲到雨里保护球球,不小心摔了一跤,弄得浑身泥水。
刹那间,他的脑子里全是莫凌,小小的她,跪在地上哭着求莫英杰收留球球,莫英杰看也不看她,任由她护着球球跪在雨里,头也不回地走进别墅。
他已经记不清莫凌在雨里跪了多久,只知道,当他发现的时候,她已经快要昏厥过去,他使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背回自己家,她在昏迷之前,口中还叫着“球球”。
真傻啊。他想。
林兰遥手指紧紧握住方向盘,指关节微微泛白。
他目光微微一动,按了按汽车喇叭。
简宁抬起头,望向那辆黑色汽车,车窗玻璃缓缓降下,她看到那位陌生的男人,精美绝伦的脸。
“先生,你怎么还没有回去?”她走到汽车边,笑了笑,笑容有些不自然。
林兰遥淡漠的视线在她身上停留了一瞬,打开车门,说道,“上车。”
她抿了抿唇,没有说话,乖乖坐上汽车。
她的头发还是湿的,莹白如玉的脸,在车内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有些苍白,她低头看着放在腿上的小纸箱,轻声道,“我舅妈不许我养猫。”
她的声音很轻柔,泉水一般好听,里面不含一丝抱怨或者类似的情绪。
这是一只新的纸箱,干燥,洁净,小猫咪可怜巴巴地趴在里面,似乎意识到自己颠沛流离的命运,软软地“喵呜”一声。
林兰遥薄唇一掀,语气平静淡漠,“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将它送到我朋友那里,她一个人租的房子,地方宽敞,应该可以养猫。”
恍惚间,林兰遥似乎看到小小的莫凌蜷缩着被窝里面,脸颊烧得红通通的,却固执地拉着他的手,可怜巴巴地说,“兰遥,我爸爸不让我养狗,养在你家好不好?”
那时,兰遥跟妈妈就住在莫家的隔壁,小狗养在他们家,跟养在莫家没什么区别,每天放学,莫凌都会抱着作业本跑到他家,一边逗着小狗玩,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写作业,林兰遥经常敲她的脑袋,让她乖乖写完作业再玩。
简宁被他盯着看,看得浑身不自在,总觉得他好像透过她,看到别的什么。她伸出右手,在他眼前挥了挥手,轻声叫,“先生?先生?”
糟了,他的脑子好像坏掉了,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女人。林兰遥回过神来,僵硬地牵了牵唇角,声音略显黯哑,“你朋友住在哪里,我送你过去。”
简宁连忙报了一个地名,说道,“麻烦你了。”
“没事。”
汽车经过一家拉面馆,简宁突然说道,“先生,麻烦你停一下车。”
林兰遥将汽车靠边停下,说道,“怎么了?”
简宁看着他,漂亮的脸上露出明朗的笑容,“你一定还没有吃晚饭吧,其实我也还没吃,为了感谢你的帮助,我请你吃拉面怎么样?”
眼前的女孩,二十岁出头,并不是顶美,五官也不精致,但是,凑在一起却让人觉得舒服,笑容大方,明朗,丝毫不做作,宛如朝阳下盛开的太阳花,充满年轻的活力。
透过她的笑容,他似乎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他真是疯了。
他自嘲地扯了扯唇角,心里想着要拒绝,脱口而出的却是一个“好”字。那个人,也很喜欢吃拉面。
或许是过了吃饭的点,再加上天气不好,拉面馆客人很少,除了林兰遥二人之外,只有一对老夫妻。
两位老人一边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一边笑着回忆过去的时光,很温馨。
林兰遥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聆听着雨滴敲打窗棂的声音,心底就像破开了一个无底洞,越来越寂寞。
“先生,你看看喜欢吃什么。”突然,一只纤细的手,将菜单递到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