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多方会谈(2)
此事告一段落。
关于小女孩被施工方货车碾压致死的事情经过,事情已经调查清楚,此事倒也不能全然归罪于司机,也是事出有因,小女孩突然横穿道路,司机避闪不及,这才遭致碾压。司机不存在故意为之,这只是一个谁都不愿意发生的意外事故。至于乡亲们提及的司机逃逸,杨志远也作了了解,此事与乡亲们反映有所出入,事故发生后,司机当即打了报警电话,杨志远当场拿出了电话记录和电话清单,以此为证,现场之所以不见司机本人,是考虑到水电站与枫树湾近来冲突不断,司机害怕挨打,躲在一旁,但其并没有逃离,而是在乡派出所的民警到来,被民警暂时扣留。今天司机也同样来到了现场,司机态度诚恳,自行跪求受难小女孩其亲属的原谅。
看着小女孩的亲人痛哭流涕,大家的心情都不好受,但人死不能复生的道理谁都懂,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总归要处理。杨志远代表政府,好言安抚,表示哀悼。施工方和朱少石也在一旁对所发生的不幸深表歉意,表示会尽量满足家属的要求。
小女孩的父母在普天打工,得到消息后,已于昨天下午赶回。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除了痛哭,对于杨志远让其提出赔偿的要求,表现木讷,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杨志远于是转而问徐菊及宗族老人的意思,是今日当场解决,还是等小女孩的父母平静下来再说,不管是何种情况,政府部门都会对此事一管到底,绝不推诿。乡亲们会同小女孩的亲属经过一番商量,还是倾向于今天解决。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户籍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社港职工的工资的普遍不高,大龙乡就更不用说了,黄青海作为大龙乡的乡一级领导,工资也就在七百元左右,大龙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那就更是少得可怜,只怕年收入千元不到,按二十年计算。也不过是二三万元,再算上丧葬费、抚慰金等所有可以算上的赔偿金,也不超过五万元。货车买了三责险,此项赔付由保险公司现场予以赔付。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黯然凋谢了,最终却以金钱予以了结,实在让人心伤。杨志远觉得有必要为小女孩做些什么。在乡亲们和保险公司就收入标准争执不休之时,杨志远把施工方的负责人和朱少石叫到一旁。
杨志远说:“作为责任人,施工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施工方必须在保险之外另行支付抚慰金。”
施工方现在只求早日恢复通行,别因此事而阻碍工期,对此也有心理预期,点头同意:“杨书记,你说个数字,我们好商议商议。”
杨志远说:“也许钱可以买到许多的东西,但钱永远也买不回生命,我看这事没什么好商议的,我作主了,你们施工方另行支付十万。”
施工方有些迟疑,说:“杨书记,十万元是不是多了点。”
杨志远说:“多吗?我怎么感觉还少了点。要不然,这事情由你们自行处理。”
施工方为邻省水利厅下属的公司,在社港人生地不熟的,一看杨志远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一咬牙,也就点头认可了,不过有个条件,此赔付款项得在私底下悄悄进行,要不然,今后再出现此等问题不好处理。
杨志远一瞪眼,痛斥:“你还想有下次,我可告诉你,再有下次,就不是十几二十万可以解决的问题了,同志哥,我希望你们抓好安全生产,钱是个好东西,可真的买不来生命,你的生命金贵,我社港治下群众的生命就不金贵了,我告诉你,我绝不允许下次再有这种事情发生。”
施工方的负责人一听杨志远义正词严,顿时冷汗直流,连连说:“杨书记批评得极是,我方一定会谨记此次教训,狠抓安全生产。”
朱氏能源作为投资方,此事与朱氏能源关系不大,杨志远把朱少石叫到一块,无非是在施工方不肯就范时,让朱少石作为投资方一同向其施压。现在施工方知道审时度势,对杨志远所提要求一概应承,也就没朱少石什么事了。朱少石这人倒也大气,这从他一见杨志远一出手就是一万美金就可见一斑。朱少石这次主动开口,说杨书记,你刚才那话很对,钱无非就是一个数字,这样吧,我们朱氏能源同样出十万的抚恤金,也算是我们朱氏能源的一点心意。
朱少石此举还真是有些出乎杨志远的意料,杨志远点头:“如此极好,虽然于事无补,但对于小女孩的家人来说也算是一种籍慰。”
杨志远把徐菊叫到一旁,把这二十万的额外赔偿告诉了徐菊,二十万在当时来说,可以说是一笔巨款,大大超出了徐菊的想象。徐菊这次不再叫杨书记了,说:“志远,谢谢你。”真心实意。
杨志远说:“不用谢,应该的。”
保险公司还在斤斤计较,对此杨志远自然不好掺和什么,人家有人家的规矩。杨志远只是说了一句,能带过去就带过去算了,毕竟和生命相比,金钱不值一提,你说呢,同志。
杨志远是县委书记,这么一说,自然效果明显,毕竟保险公司在本县有诸多事情需要县委县政府的支持。计算方式是死的,标准却是活的,保险公司最终赔付四万五千三百元整,家属再无二话,此事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