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你刻骨铭心的,在他的记忆里,也许平淡到不值一提
借着公司感谢晚宴的机会,沈一白第一次以客人的身份进入后宫,而且执意要包场,大有一副“我胡汉山又回来啦”的架势。
足以让人鼓膜暴烈的音乐声中,本不喜欢泡夜店的沈一白玩得很high,在跟大老板皇甫阑珊对拼了几杯深水炸弹后,不胜酒力的他脑子明显就不好使了,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要把顾艺和杜江一起挖过来效犬马之劳。
而且,最让顾艺郁闷的是皇甫居然还随声附和,说要以太后的身份,封顾艺为皇后,杜江为太上皇。
那还是顾艺第一次听说太后可以赐封太上皇呢。
而彼时没有得到分封的钟小蔓一直靠在沙发里,摇晃着手中的红酒看戏。
“不对啊,皇后不该是钟小蔓吗?太后娘娘封错了。”
一个两只耳朵上一共穿了七个洞,恨不得把整家周大福都戴身上的红发男孩唯恐天下不乱地插话。顾艺记得清清楚楚,上次在陌海静居也有他,只不过那时他还没去韩国整容把塌鼻梁垫高。这家伙整容后回国,被海关整整扣留了一周,等鼻子和眼睛消肿了才对比护照放回家。
他的话就像是一根火柴,一下子点燃了皇甫阑珊这只大炮仗,只见她刷地一下从沙发上蹦起来,准确无误地揪住了他耳垂上那个纯金大耳环,拽得对方吱哇乱叫。
“有种再说一遍,到底谁是皇后?看你长得跟金角大王似的,信不信本齐天大圣用葫芦收了你。”
皇甫阑珊的确是高了,自己口中的身份也开始跟齐天大圣似的千变万化起来。
整个后宫里,喝高了的都在笑,克制着保持清醒的却很尴尬。
“不是我陈飞说大话,你们拭目以待看最终谁才是皇后,就她?跟钟小蔓比?切……算了吧。”
在强行把皇甫阑珊铁钳般的小手推开后,龇牙咧嘴的金角大王特蔑视地看了一眼对面的顾艺,最终将宝押在了钟小蔓身上。
皇甫又要跳起来,被身边的杜江强行按了下去。
音乐声还在继续,这一桌却没人再说话,顾艺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钟小蔓藏在红酒杯后的那一丝微笑。那笑容是那样讽刺,那样轻贱。那一刻,她突然觉得那只金角大王应该是钟小蔓提前买通好,专门来哪壶不开提哪壶的。
本不想抢戏的顾艺终于忍无可忍,她轻咳一声,微微一笑,抬高声音大声回敬道:“沈一白,我们回家吧?明天你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我还要上班呢。”
彼时彼刻,她赌的是沈一白能够信守条约。
她赌的是,明明知道自己住在皇甫家的钟小蔓不会当众揭穿沈一白的谎言,像她那么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当众驳男人面子的下场吧?
“这一轮结束就走,急什么啊,要不你先回?”
令顾艺万万没想到的是,沈一白的声音更大,说话的同时,还转过头来,对她投来了那个标志性的坏笑。
直到那一刻,顾艺才明白,他压根就没醉。
白天的一切都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给到场的人看的,他知道,老爷子肯定在那群人中安插了眼线,就算是没有,也至少可以先骗到钟小蔓的份子钱。他本打算继续装下去,等酒会散场后再跟顾艺解释的。可是现在看来,必须及时止损了。
然而两个人一迎一合的对话却给了杜江当头一棒,只见他猛地转过头来,不敢相信自己耳朵似的瞪着顾艺。估计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自己去泰国出差才短短几十天的时间,印象中那个总能一妇当关万夫莫开的顾艺,为何已经沦落至此。
顾艺不敢与杜江对视,他在部队上学的格杀术都是一招毙命的。
她只能接着沈一白的话往下说:“那我先回去,一会你自己打车回去吧。”
说着话,顾艺赶忙往外走,多一秒恐怕就会露馅吧,钟小蔓万一来个鱼死网破怎么办,这种知己知彼的战役最难打,最难全身而退。
然而,跟皇甫互相碰着杯的沈一白还没忘记在钟小蔓那颗鲜血淋漓的小心脏上补一刀,居然对着顾艺的背影大喊:“不用给我留门,你家门锁录了我指纹了。”
顾艺不敢回头,她突然很想告诉沈一白留心杜江那砂锅大的拳头,因为她家的指纹锁正是他装的。
前几天下过一场雨后,秋夜渐冷。
快速走出后宫的顾艺当然没有回家,而是跳上停在路边等酒鬼的一辆出租车,驶向了广厦房产中介所在地。程倩还留在那里整理账务和那些堆积如山的礼物,最重要的是她得去给程倩带路。
广厦公司无法跟泛海集团一样给她提供高档的如同五星级酒店的单人宿舍,为了节省开支,只能拉她去住皇甫家的空中大别墅。
坐在副驾座上的顾艺在车子转弯时,通过后视镜看见杜江不知什么时候从后宫追了出来,在追着快速行进的出租车跑了几步后,最终缓缓地停在了公交站牌旁的一只广告灯箱旁。
距离太远,车里的顾艺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顾艺没有让司机停车,她不知道到底该跟杜江说些什么,似乎也没有跟他解释的必要和立场。
仔细算来,从高中到现在,他追自己跟钟小蔓追沈一白一样,也差不多有十年了吧?而她对他偏偏就少了那么一点感觉,这种感觉很细微,能量却又很庞大。
他们俩之间,就像是一枚小小的种子发了芽,却又土壤贫瘠,水分不足,蔫头耷脑,连片叶子都没长出来。
“与其这样,还不如连根拔起!”
自言自语的顾艺下了狠心,鲜血淋漓的残忍有时候要比若即若离的维系更加仁慈吧?
顾艺闭上眼睛,车窗外凉爽的秋风扑面而来,手机响了一下,又响了一下。
两条信息分别来自杜江和沈一白。
杜江说:“别忘了记下出租车司机的工号。”
沈一白说:“要不,你真去给我暖床得了,秋天了,夜里有点儿冷。”
……
人去楼空的公司里,袖子挽得老高,干练无比的程倩已经整理好了账务,顾艺进门时正在将客人们送来的开业礼物分门别类装进两个巨大的纸箱里。她的额头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什么,似乎是在默念送礼者的名字和数量。
顾艺轻咳一声,引起她的注意。
只见她报以一个礼貌性的微笑,向前一步,指了指桌子上一个奇怪的,不知道该归类到哪个箱子里的小礼物对顾艺说:“一个女孩送的,放下就走了,也没说名字。”
那是一只铁皮迷彩小青蛙,可以上弦,发条驱动,一蹦一跳。
“怎么会送这种东西呢?”
程倩拿起桌子上好像是从上个世纪穿越来的铁皮青蛙,打量了一下,递到了顾艺面前。
顾艺将那只青蛙接过来时,眼圈红了。
是的,她知道那只青蛙是送给沈一白的,她亦知道馈赠者是谁。
与其他琳琅满目熠熠生辉的礼物相比,那只铁皮青蛙的确灰头土脸不值一提,但她却还是很难过。
她将青蛙握在手中,刻意保持着冷静:“谁知道呢,恶作剧吧。”
“哦。”
好在程倩似乎对这只价值几块钱的青蛙并不怎么在意,转身用胶带将两只箱子封了起来,用记号笔分别写下了“生活用品”和“办公用品”两行字。
顾艺悄悄地把那只青蛙放进了包里,她发誓一定会找到合适的机会替不敢抛头露面的秦昭昭把那只青蛙送给沈一白。而小时候发生在他和秦昭昭身上的那些事情,她就不敢保证沈一白还会不会记着了。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某个人刻骨铭心的,在另一个人的记忆里,也许平淡到根本不值一提。
“收拾好了就跟我一起去皇甫家吧,六室的,足够我们三个人住了。”
顾艺把思绪收回来,与程倩合力把两只重重的纸箱搬到桌子上。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有些对不住眼前这个气喘吁吁的女孩了,如果不是自己出馊主意让沈一白挖人,现在她应该还领着泛海集团那跟别人年薪一样高的月薪,颐指气使地指挥着唯命是从的小手下们吧。
“你先出去等着吧,我还得把地扫一下,新公司要有新气象。”
顾艺本来想跟她一起收拾的,程倩却一把将她手中的扫帚抢了过去,强行把她推出了门:“你现在还不是广厦的人,让沈总知道该骂我偷懒了。”
望着被程倩反锁的玻璃门,顾艺微微一笑,当初她就是看中了程倩做所有事情都讲原则,都一丝不苟,才认定她会对沈一白的事业有巨大帮助。
路边被戳破的气球碎片铺了一地,一直从脚下延伸到了另一个路口,五颜六色的碎片像柔软的狗皮膏药一样贴在地面上,被车轮碾过,卷起。
繁华过后,是弃如敝屣的一地狼藉。
顾艺随便在地上捡起一张广告纸,垫在广厦公司门口的台阶上,缓缓地坐下。
秦昭昭的样子再次浮现在她的眼前,那一刻,她突然有些后悔通知秦昭昭来参加沈一白公司的开业庆典了。明明知道内心卑微的她是没勇气当面向沈一白道贺的,有些人是星星,有些人是尘埃。这世界在一开始就给每个阶层画下了清晰的界线,而秦昭昭就是属于那种认命型,恪守界限的女孩。悲哀的是,她对沈一白所有的感情加起来,也仅仅只能概括为两个字——仰望。
顾艺揉了揉发胀的眼圈,伸了个懒腰,眼睛的余光发现了躲在对面路口枫树下的那个女孩。
穿着一身套头运动装的她小时候躲猫猫一定很容易被同伴们找到,虽然藏在树后,可是那棵树却只有手腕粗细,而且还长在明晃晃的路灯下面,对方一眼便能看到。
最重要的是,大晚上的,她还穿了一套雪白的运动服。
又或者,她期待着能被什么人发现。
“幺鸡!”
顾艺下意识地大叫了一声,条件反射般地起身去追。
对面的女孩好像被吓到了,撒腿就跑,而且是没命地跑。
后来,顾艺回想起当晚的情形,其实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就像秦昭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
反正她们两个人就那样,沿着公司门口那条长长的,被路灯照亮了的马路一直追逐着,跑出去足足二里地。最后,两个人似乎都没有力气了,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喘得就像两只得了哮喘的风箱。她们彼此没说一句话,只是扶着膝盖,疲惫不堪地看着对方。然后,转身向不同的方向,各回各家。
“再追下去,说不定她会被车撞死的。”
顾艺这样想着。
她想追上的是一种战战兢兢的,想要捧进掌心里呵护的卑微;她想逃避的是一道刺目的亮光,她怕那刺眼的光芒让丑陋不堪的自己无处遁形。
快走回到公司门口时,顾艺的手机上接到一条秦昭昭发来的微信,她说:“追我干什么呢,其实我连站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她说:“加油哦顾艺,一定要做这场战争的胜利者。那样,我就可以在那群夜妖面前吹嘘,我姐们的男朋友是沈一白啦。”
夜妖是她对自己那群爱泡夜店的室友的称呼,以肉身为诱饵,刀口舔血的捕猎者。
大颗坠落的泪珠氤氲了屏幕,握着手机的顾艺猛地转身,那一粒渺小的尘埃,已经消失在茫茫长夜,路灯照不亮的尽头。
风突然大了起来,吹起顾艺已经悄然长长了的头发,她走到路边蹲下身,从包里掏出那只铁皮青蛙,上好弦,放在地面上。
咔哒咔哒,青蛙欢快地向前蹦跳着,突然跌进一个小小的坑洼里,白色的肚皮朝上,样子那么狼狈。
对面,程倩已经收拾好了一切,此刻正费力地拉下卷帘门,锁好门后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窗子,才放心地朝着顾艺走来。
她在顾艺面前站定,将那只青蛙捡起来,递给顾艺:“你知道青蛙是谁送的对吧?”
顾艺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把那只铁皮青蛙接过来,紧紧地握在手中。
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程倩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换了一种语气:“看样子你是真的喜欢上沈一白了,不过我得提醒你,喜欢上他这样的男人,你的生活注定不会平淡静好。”
说完这句话,她就率先朝着自己那辆停在不远处的霸道走去,这个看起来各方面都冷淡的小女人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她每年年假都会开车去西藏自驾游一趟,而且是驴友圈小有名气的拼命三娘。
上车后的程倩直接把那双黑色的小高跟丢到了后座,换上一双平底鞋后,提醒顾艺系好安全带,便一脚油门轰了出去。
霸道车的前风挡处摆着一瓶香水,其实那是防狼喷雾。
扶手箱里有一只黑色的小小手电筒,它射出的强电流,能瞬间让一个七尺大汉变成软脚虾。
车子加装了涉水喉,进气管在车顶,能轻易从深度达到一米半的河流中穿行。
她是程倩,武装到牙齿的铁蒺藜,从不需要男人保护的钢筋丛林女战士。
坐在程倩坦克般的霸道里,顾艺有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却又难免为程倩感到悲哀。
曾几何时,她也想把自己修炼成程倩这样的女人,做所有事情都有条不紊,考虑周全。她曾一度对这个城市的男人们失望至极,不想被任何一个过了35岁就大腹便便的雄性动物拖累,她养在玻璃钢里的热带鱼都从来没有雄性。可是,遇到沈一白的那一刻,那一座座精心构建的堡垒就已经迎风湮灭,化为了粉尘。
他好吗?
也没那么完美吧?
他身世不烦,却不思进取。
他相貌堂堂,却冷漠轻浮。
他熠熠生辉,卸下了光环后却又那么不堪一击。
可,偏偏又有种让人着迷的力量,灰姑娘般的顾艺和公主一样的钟小蔓,纷纷义无反顾地沉沦。
“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顾艺忍不住问程倩,又像是在问自己。
“我需要吗?”
程倩的反问算是回答。
然后,两个人就相继沉默了,直到车子驶进皇甫家的小区。
“与钟小姐相比,我更希望你赢!”
车子在地下车库停好后,程倩才对顾艺说了这么句没头没尾的话。
“为什么?”
“因为可以证明这世界上还有值得相信的东西。”
顾艺愣了一下,对方却没给她反应的机会,已经跳下车,去后备箱搬自己的行李了。
秦昭昭和程倩这都算是站在了自己这一边吗?难道她们真觉得我有打赢这场战争的可能?
顾艺这样想着,跳下车,帮程倩搬了些行李,一前一后走向了电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