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六章 是福?是祸?

  也许是因为师父觉得我的剑法小有所成,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里,师父带着我本本分分练剑的次数反而少了,更多的是带着我在狮子岭附近到处捉鬼除妖。
  玄门剑法的对手基本上都是厉鬼,所以真正的出色剑法都是在实战中领悟出来的。
  师父闲来无事的时候曾经私底下再度点评过疯道人,他说疯道人轻灵飘逸的剑法其实最适合斩鬼驱魔,所以疯道人在玄门之中的造诣相当高。
  听到这里,我难免又想到了疯道人那位堪称天下第一的徒弟斩鬼剑黄庭轩,我问师父,黄庭轩的剑法路子大开大合,豪迈奔放,和疯道人“轻灵飘逸”的剑法大相径庭,可既然轻灵飘逸更适合斩鬼,为什么黄庭轩能成为天下第一呢?
  师父笑了笑,他淡淡说黄庭轩在剑道上是个不世出的奇才,小时候疯道人直接将尚未成年的黄庭轩扔在东北的深山里,让他一柄剑一个人跟山林里的野猪、狗熊做斗争。疯道人的确是个疯子,他用这种方法训练了差不多二十多号人,活到最后的只有一个黄庭轩。
  我被这番话说的冷汗直冒,疯道人这样的行径和草菅人命也没有什么分别了,难怪他背着一个“疯”字。
  师父还说,黄庭轩执拗得很,他似乎一出道就认定自己要成为天下第一,虽然这条路上他走得很简单,甚至似乎还死过一次,但是他终究还是成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凭着一口气做到了天下第一。所以他的剑法里其实是有一股子执拗气在的,而这股气恰好成就了他独一无二的风格特征。当初就连疯道人都说过,他自己的剑法是可以被无数人复制并且超越的,但是整个天下只有一个黄庭轩,无论过去未来,都只有这一个黄庭轩。
  听着这些前辈英雄们的故事,我总觉得我练剑的时候更有劲头了。我其实并不奢求能够成为什么天下第一,我只是想要学到一门能够安身立命的本领,在一方闯出一番事业也就行了。
  我不适合做天下第一,但是我适合做割据一方的枭雄,因为我向往那种无所畏惧,无法无天的生活。
  转眼到了第二周,黄骅的邀约就在今晚。
  因为之前的事情,我和师父已经将这件事情坦白了,他也支持我好好教训教训素来嚣张的常霸先,毕竟由于常霸先的独断,现在南京城的地下世界已经彻底变得乌烟瘴气。
  晚上八点半,我和熊猫收拾好了之后出门下山,老谭和郑世欢这两位因为我才勾结在一起的狐朋狗友已经泊好了车站在山下老地方等我们。
  远远看过去这两个人站在一起有说有笑,我甚至觉得这两位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也不知道他们两个为什么会这么谈得来。
  两个人今天开的是一辆很商务的奔驰S级轿车,老谭依然西装革履,戴着一副白手套和墨镜充当司机。郑世欢则依然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穿的花花绿绿,坐在奔驰S级里显得完全不搭调。
  我和熊猫快步过去,郑世欢和老谭笑着迎了上来,老谭微微一笑,问:“怎么样,今天晚上有没有信心?”
  我其实很想告诉老谭我完全没有信心,但是这话说出去泄了士气,无论什么时候,大家都是讨厌未战先怯的。于是乎我只能轻轻一笑,故作神秘说道:“你们放心,山人自有妙计。”
  但是仅凭着这些天吞噬了一些新鲜菁华的抚柳仙姑,再加上只能算得上拙劣的沟通天魂之术,我未必就能再次战胜整个南京城都威名赫赫的黄骅大师。
  上车,出发。
  我们四个人一路上直奔黄骅在夫子庙的斗鬼场而去。
  一路上夜景繁华,我和熊猫坐在后排,不知不觉间已经看醉了。
  郑世欢坐在副驾位置上,点上了一支香烟,微笑说道:“小杨,这几天你在南京城开始持续发酵,名声越来越响,今天晚上为了看你和黄骅一战赶来的人可谓络绎不绝。我觉得如果你再度获胜,肯定会在江浙沪地区引起一番轰动的。”
  我轻轻一笑:“上次在苏城击败胭脂夜叉的时候我就已经引起过轰动,只不过世人忘性太大,这么快就忘了南方还有我这么一号人。今天晚上就算我赢了,可又能将这名头保持多久呢?”
  郑世欢哈哈一笑:“说的也对,不过我和老谭为了给你造势下了不少血本,今天要是赢了,咱们可得尽快把你的名声消费出去,免得没过多久,你这金陵新宠就又要过气了。”
  郑世欢话说得不错,但是在这个庞大的繁华都市,消费名声的方式却有很多。我眉头微微皱起,低声问道:“郑少,你到底准备怎么消费我的名声?”
  郑世欢弹了弹手中的烟灰:“这也简单,你有名声,我有资本,没什么比强强联合来的更加痛快。等你再赢黄骅一场,我就把手上的一家斗鬼场送给你,借着你的名号,咱们斗鬼场一定能迅速崛起,并且蚕食常霸先的市场利润。到时候逼得常霸先跟咱们翻脸火并,地上世界我让我大爷爷出面,地下世界则由老谭出马,咱们两面出击,一定能掀翻这位土皇帝!”
  我闻言轻轻点头,这个计划到现在为止还算是合理,至少有一定的可行性。
  只是我依然猜不透伪装成司机开车的老谭到底有什么身份,居然能够拉动整个南京的地下世界和常霸先拼死一搏?这样的气吞山河的口气,实在是有点吓人。
  转眼车子已经开到了繁华地段,人流如织,车子寸步难行。
  借着堵车的空当,郑世欢问我:“小杨,胭脂夜叉是个怎么样的人?”
  我一愣,笑着问他:“怎么,为什么忽然想起问她来了?”
  郑世欢撇撇嘴:“就是觉得一个女人能够走到她这步挺牛逼的,说实在的,我真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厉害的女人,传的像是个神仙一样,而且影响力这么庞大。”
  我苦笑,也点上了一支烟,回应道:“怎么说呢?她是个很妖孽的女人,在任何方面都很有能力。她的拳脚功夫强悍到可以瞬间击杀徐州顶尖儿的盗墓贼,就连苏城威名赫赫的吴王都不是她的对手,而她的玄门素养足够让她敢与苏城鬼王沈莺莺正面叫板……说实话现在回想起她,我身上都能流出冷汗,因为如果不是我们动作快逃出苏城,她很有可能已经把我们宰了……”
  说到这里,我发现手上的香烟居然都被我的冷汗打湿。
  郑世欢倒吸了口凉气,叹道:“果然很妖孽,不过你越这么说,我越想见见她。”
  熊猫苦笑一声,说道:“别幼稚了,看到她之后你就不想见了。”
  开车的老谭也忽然插嘴:“没错,胭脂夜叉美艳无双,年轻的时候号称杭州第一美人。但是任何见过她的男人都只有两种想法,一种是希望死在她的身上,另一种则是祈祷这辈子都千万不要再遇到她。”
  我听了这话有些惊讶,看着老谭问道:“老谭,难道你也见过胭脂夜叉?”
  老谭微微一笑,一边将车子开入车库一边说道:“小杨,你这就看不起人了,难道只许你见过那妖孽美女,反倒不允许我见到她了?”
  正说着我们已经进入了车库之中,偏偏在这时,我忽然看到了一个让我毛骨悚然的东西。
  车库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卡宴,而这辆车赫然是浙江牌照!
  恐怖的是,我恰好认识这张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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