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情戒指,让人悲伤;爱情的开始,他是她的英雄
一
佟庭烽是什么样的人,他了解,没有好处的事,他不会做,否则,他怎么可能急巴巴、使尽手段强占一个有私生女的女人。
佟家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族,佟庭烽是国内赫赫有名的青年才俊。娶这样一个女人,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狸。
“佟庭烽……躇”
他恶狠狠叫了一句。
出于对于霍少的维护,对于这个夺走别人心头之好的男人,他怀有的是更多的恼火。
当事人的痛,他无法感知,他只知,只看到结婚证的那一证,他已心疼若绞,对这对有情人,爱而不能相守,而深感遗憾,更怨那女子太过绝情,不肯给人半分余地,而害了霍少。
佟庭烽木然,坐下,视而不见他的怒气冲天。
他不觉得他做了多大罪过的事,因爱,而娶,她不曾反对,他们相处愉快,然后,有了婚姻,错了么?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幸福敲响了门,他有什么理由将它拒之门外。
他所做的只是,适时开门,然后关门,上锁,将幸福留在了身边,没有让它有逃跑走失的机会。
“郝军……”
杨开一直在,他上前揪住了想去揍人的同事往楼上拖。
等上了病区,走到无人的楼梯处,他劝:
“别冲动!论打架,只怕你也打不过人家。那人,听说身手好的厉害。”
“你他妈不觉得这个男人欠揍的厉害吗?他这么死死拽着宁笙歌是什么意思?瞧瞧,霍少现在都成什么样了……”
郝军气的胃疼。他用力揉着。
“我们即便磨破嘴皮,也抵不过宁小姐一句话。想要让他们离婚,得从宁小姐手上下手。”
杨开瞟了一眼,双手插袋,冷静的分析。
这道理,郝军也懂:
“你没看见吗?那女人这回是中了邪了,根本不肯签字,好处理掉这个烂摊子……当着霍少的面,想都没想把离婚协议给撕了,真是活见鬼了……她也不想想,要不是霍少给挡了这一枪,她的小命早就没了。现在霍少昏沉在床上。她倒好,心里还惦记着那个男人……”
他想起这事就生气。
比起郝军的火爆,杨开更为的沉得住气,他站在窗前,睇着窗外的万千灯火,说:
“慢慢来!首先,我们可以让宁小姐看清楚自己的心。她是个聪明人,会看明白,想明白的。佟庭烽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如果他仅仅是为了报复霍家,才娶的宁小姐,那我们就得让宁小姐看清他的原来面目;如果他是因为喜欢才娶,那就有点难,但也不是没有办法……让他看清宁小姐的心用在谁身上,或者能让佟庭烽死心……就此知难而退……这个过程,只是时间问题,今天,你太操之过急。”
郝军点了一根烟,情知他说的有道理,沉沉吐出一口气,闷叹一句:
“那就只能一步一步按部就班的来了!”
问题是他看到佟庭烽就是特别的不痛快,一想到,这些天这男人可能把丈夫的责任,履行的彻底,他越发恼火——宁笙歌后颈处有吻痕啊!
这实在让人没法淡定。
二
爱上一个人,有时,只是那一刹那,那一眼。
这天夜里,霍启航在晕睡,麻醉剂让他沉睡在一个任何都走不进去的黑暗世界里,令他暂时解脱了来自身体上的疼痛。
他睡的那么的安静,脸色太过于苍白,而显得有些孩子气。手一上一直挂着点滴,身上插满各种仪器,监测着他的生命体征。
房间里很安静,宁敏坐着边上,睇着这个生命来悍卫她的男人,头顶的发根部,弯弯曲曲横着一条丑陋疤,那么的长,短短的头发掩藏不住那曾经受过伤的痕迹。她看在眼里,止不住的想:当时,他的怆伤面得有多大。
头骨碎裂,那得有多危险。
只要深入一想,就会感觉无比害怕。
手指,轻轻的触碰着,她的心情是那么那么的复杂。
原来那些她逃亡的日子里,他也曾为她遍体鳞伤。
原来在她绝望,盼着有奇迹出现的时候,他也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
原来在她抱怨愤怒的时候,他卧于病床上,同样承受着失去挚爱的悲伤,而无能为力来改变这样一个现状……
原来这段日子,他和她一样的度日如年。
她的鼻子发酸,无法抑制的心酸——人生需要制造多少个意外,才会促成他们这样一个悲剧。
于是眼泪,会止不住的掉落。
抹着泪,她又会想,她这是怎么了,最近怎么和眼泪打上了交道,动不动,眼底就会有泪水止不住往下淌。
宁敏一早有看到挂他脖子上的那对戒指。曾经订情戒指。他一直贴身戴着。以至于在推入手术室时,医生要求将它摘下时,郝军拒绝,很刻意的看着她,对医生说:
“请让这对戒指一直陪他。他需要它们给予他在迷途之上、在处碰壁中寻找阳光的勇气和力量!”
这话,分明就是说给他听的。
那是他们的海誓山盟之下互许终身而拥有的对戒。
六年前,她已经还给他。
将戒指摘下的那一刻,爱情代表终结,她心悲凉。
此刻,她将这对对戒从他脖子上取下,看着那曾熟悉的指环,心里感慨万千。
这对戒指:男戒朴素大方,女戒简单精巧,并不昂贵,代表的是一份最最纯萃的感情,它不需很奢华,它应该低调,享得平凡,暖在心田。
可是,政权之家,无简单。
他们开始的容易,从忽略了现实的残酷。
那枚戒指,她曾很喜欢。
这一刻,她摩挲着曾经的至爱,再看看自己无名指上的婚戒,心头,有一种空空的疼痛在泛开。
现在,她是别人的太太。
昏迷前,他请求:若不死,可否再给他一个机会。
那一刻,她泪水难以遏止。
机会,还有吗?
她早已断了自己后路。
三
宁敏把戒指套回了霍启航的脖子上,她静靠在床头,闭着眼,鼻子里的是消毒水的味道,还有他的气息,很平稳的呼吸声,在耳边响着。
朦朦胧胧,她似乎回到了过去。
那年十九岁。
那年她奉命去救人。
那年在寒风呼啸中,她中弹,三片碎弹片射进了她的大腿,血水淋淋,疼痛难耐。
那年,她断后,她失联,她躲在暗穴,隔着一块水泥板,听到头顶莫臣之的手下走过,议论,说她伤的厉害,肯定走不远,说她把头的把子弟弟干了,头要活捉她,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在竺国,谁也别想让他们头吃亏,猎风算是彻底惹翻他了。
她摒着呼吸听着,想着,这一次,她一定死无葬身之地——
她清楚,莫臣之是一号不好惹的狠角色。心里绝对是害怕的。面对死亡,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从容就义。何况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爱她,祖父疼她。人生如此,怎愿意走进那永恒的黑暗。
可血,在流淌。
可能是伤到动脉了。
她有用绷带把伤口缠住,以止血,不让自己因为流血过快,休克而死。
她盼着有奇迹。
战友们会回头找。
可奇迹和她绝了缘。
他们用了狼犬,嗅觉敏锐的大犬能轻易将她搜寻出来。
她有听到那狼吠声一点一点向她逼近,手上的枪支早已在弹尽。
那一刻,她无法确定,等待她只会是怎样一个噩运?
听说莫臣之是一个暴戾的人。对敌人,没有仁慈。只有凶残。所以,在竺国,民众对他是又爱又恨又惧。
一片黑暗里,她在无望的等死。
砰砰砰,几记枪响,狼犬倒在暗穴口,一个微微有点低哑的声音在外头唤:
“宁笙歌,我是霍启航,要是还活着,答应一声。”
他的音质略带沙哑,低沉中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威慑,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不能随便开玩笑的男人。以前,她和战友们看着他的各种新闻视频时,曾一致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可那一刻,她觉得他的声音就像天使之音,在她穷途末路之时,带给她的是满满生的希望。
爱情的开始,他是她的英雄——她对她的印象,悄然改变在那个时候!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