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最后悔的,就是认识了我,是不是?

  有时候淡淡一句,明明没有海誓山盟,却像烙进骨里的誓言,“净身出户”四个字,哪个豪门中人可以看淡至此,但申璇轻轻一瞥,看到的居然是男人的散漫。
  在这种时候,他居然是这样的神情。
  他真的无所谓吗?
  这样的无所谓。
  哪怕“净身出户”?
  这世上最美好的誓言恐怕就是如此吧,像是要拿走人拼尽一生挣来的荣耀来做赌注,而他的眼里,只有赢,没有输!
  当初结婚时,没有相携紧挽的臂弯,如今签协议时,却有温热相扣的手掌。
  一笔一画的写下都是--誓言。
  待两人签好字,裴立将协议书收好,“锦程,你去叫阿生过来,让阿璇在这里等你好了。”
  裴锦程看一眼申璇,“我去去就来,等我一起回梧桐苑。”
  申璇点点头,“嗯。”
  书房里只剩下裴立和申璇二人,协议书被裴立锁进抽屉里,而后拿着钥匙朝着申璇走去。
  申璇怔怔的站在原处,直到手被老人拉起,手心被摊开,已经被握热的钥匙放在她的手心里。
  “爷爷?”
  “阿璇,我信得过你。”裴立把她的掌心合了起来。
  “爷爷~”签字时,那么神圣的时候,她都没哭,听到老人说“我信得过你”时,突然间泪腺酸胀,明眸里氤氲起的水气,让她显得无措,“爷爷……为什么不把钥匙给锦程?”
  裴立大方一笑,“他是个男人,你若有一天设计他,让他身无分文了,他应该想办法去挣,而你是个女人,做事业没有男人容易。”
  老人的头顶是明亮的灯光,映进眼底那些光却变得分外柔和,甚至安详,“锦程很多时候不够好,但是他也有很多优点,我想,他再糟,植物人怕也是极限了,曾经你都能好好守着他,这辈子,你也要好好守着他。”
  “阿璇,他再坏,你也当他是个吃喝拉撒都要你伺候的植物人,别跟他计较,你们太年轻了,有时候年轻时候犯一点错,若不被原谅,留着一辈子都无法释怀。”裴立伸手把申璇眼角的泪花轻轻拭去,他掀仰着眼,无奈一笑,“阿璇,爷爷老了,你看,你都比爷爷高,爷爷年轻的时候跟锦程一般高,如今是一年比一年矮了,骨头在缩了……”
  申璇心里突生悲恸,摇头道,“爷爷!您不老!一点也不!”
  “好好好,不老。”裴立浅浅笑道,“当年你奶奶赌气去了法国,一直找不到她。直到去逝前才通知我去,她自己也难过,死前告诉我,永远都不要去法国了,她也是个执拗的人。哎,我这心里面的疙瘩到现在也没解开,你们啊,别步我们这些人的后尘……夫妻之间,不能动不动就离家出走,知道吗?”
  “嗯。”申璇这才忆起,裴家的产业在法国是没有的,似乎想到了什么,却也没提,“爷爷,我不会了。”
  裴立满意的轻点了下头,“年轻的时候男人难免犯糊涂,男人现在好,也不定永远都好。这抽屉里,我留了遗嘱,若有一天锦程他权势滔天,非要对不起你,你又根本拿他没有办法,爷爷给你做了一个基金,是那时候你刚入裴家家谱时,我拿着你的资料去瑞士做的,最初还想通过先进的技术让你给锦程生个孩子,可时间越久啊。”
  裴立“哎”了一声,讪然一笑,“人老了,做事情就不如年轻时候绝决,人心都是肉长的,连自己家里人都做不到那样照顾一个人,爷爷是有眼睛的,看得到你的真诚。后来想想,锦程这辈子怕是就那样了,你是个好姑娘,再过五六年,他再是好不了,家主总是要换的,裴家子嗣是有的。我就给你找户人家,总不能真让他误你一辈子。你名字在裴家的家谱里,就是我裴家的人,给你弄个基金,你有了那么厚的嫁妆,到时候真要嫁人,也好风风光光的,腰板也挺得直。”
  申璇紧紧的捏着手中的钥匙,泣啜不止。须臾后,手臂颤颤打开,抱住裴立,曾经居然觉得自己不欠裴家,可如此厚重的信任,她何曾报答过,若不是这次回来,她到现在也不会知道,原来很久以前,自己已经被爷爷这样对待过,“爷爷,是阿璇对不起您!一直在辜负您!”
  裴立安慰的拍着她的后背,轻声说,“过去的事,就不提了。裴家人谁也不知道,锦程也不知道,你也不要告诉别人,爷爷这心太偏,一碗水怕是端不平了。若以后锦程-真会对不住你,你就拿着那些基金,好好过日子,可别做伤害自己的傻事,若真有那么一天,是爷爷对不住你,没有管教好他……”
  申璇听着裴立缓缓说完,手中紧捏着的钥匙硌疼她的掌心,满框的泪水簌簌落下,头搭在老人的肩头,深深吸了好几口气,郑重说道,“爷爷,我们会好好在一起,好好的。”
  裴立长叹一声,头上薄薄的雪发在灯光偶闪晶光,“好,一定好好的。”说着,把申璇的手臂握着往外轻轻一推,看着她哭花的脸,开怀一笑,“等身体将养好了,生个孩子,锦程不小了……”
  “好!”申璇抬起手背抹着眼泪,“爷爷,您到时候一定要在产房外等着我,孩子生下来,第一个给您抱。”
  苍眸都点起来星亮的光,那些光芒里全是希翼和憧憬,忍不住哈哈大笑,“好好好!”
  ......
  回往梧桐苑的路上,申璇慢悠悠的走着,路边柳芽已成柳叶,袅娜着的腰肢迎风而动,路灯下的长椅静默的安放在原处,那里旖旎的影像又在复放,她忍不住望着那处长椅,有些发怔。
  那时候她钻在他的大T恤里,就在那处长椅……
  裴锦程顺着申璇的目光看过去,回神后揶揄道,“还在回味吗?”
  申璇被裴锦程这样一句话,当即弄得面红耳赤起来,“乱讲什么?”
  “走吧走吧,让你坐在那长椅上回忆一下。”裴锦程拖着申璇便往那边走去,申璇拖拽着不肯过去,却又拗不过,“裴锦程,我要回去!”
  裴锦程笑容扩得更大了,有一种坏心思得逞后的幸灾乐祸,“害什么羞啊?只是让你回忆,又不是让你情景再现!”
  申璇一跺脚,冷着脸骂道,“你!神经病!”
  “你这张嘴又开始骂人了!”男人一说完,一侧身把女人抱了起来,若不是申璇在裴家养成了不敢大声喧哗的习惯,这一抱保准把她弄得惊叫起来,她被他抱得很高,再高一点,便可以把她扛在他的肩上了,低着腰去打他的后背,“裴锦程!你放我下来!”
  “马上!”裴锦程坐下来,便把申璇放了下来,没有放在他的腿上,而是把她放在他的旁边,同他一起坐在椅子上,拉住愤然起身的女人的手腕,“阿璇。”
  温柔的一声,“陪我坐一阵。”
  松了她的手腕,拍了刷过防水漆的木条椅面,“坐一会,说说话,我们再回去。”
  裴家的绿化做得很好,仿佛置身森林公园,面前是清凉的护宅河和岸边垂柳,背后是幽静茂密的树林,这个季节的G城,已经有了虫鸣,让夜更美好了。
  她在他身边坐下来。任她的手被拽入他的掌心,被绻起,被包裹。
  “阿璇,人生很奇妙,你发现了吗?”
  “嗯。”
  他悠悠感叹道,“也许早就知道裴家的家主是我的,所以在得到这个位置的时候,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你肯自己主动回到裴家,又去找爷爷要入家谱,竟让我欣喜若狂。”
  他一偏头,流光溢彩的凤眸里,锁住她闪动的瞳仁,“阿璇,你说你四年前的那个冬天,没有到过G城,没有去过纸醉金迷的夜场,没有跟我发生争执,没有拿起那瓶琥珀色的轩尼诗砸向我的后脑……”
  她闪动的瞳仁里渡上一层水银,提吸了一口气,他说他对那些信无动于衷,如今却一字不漏的复述给她,又算什么?“锦程……”
  裴锦程静静的看着女人的眼睛,看到里面那些飘渺浮动的情愫,轻缓道,“你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阿璇,四年前的那个冬天,你后悔来到了G城,后悔去了那个纸醉金迷的夜场,后悔跟我发生争气,后悔拿起那瓶琥珀色的轩尼诗砸向了我的后脑,是不是……”
  申璇提吸而进的气息又颤颤呼出,讷讷点头,“我后悔……”
  裴锦程心下一紧,“你最后悔的,是认识了我,是不是?”
  “对!我最后悔的,就是……看见了你!”她在他眸色渐冷后,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臻首偏偏抬起,迎吻住了他的嘴,感受到他扣住她的后脑时,嘴唇从他嘴里逃离,吁吁涩哽道,“我后悔,后悔第一眼看见你,就想去……接近你,就跑去接近你……”
  他更用力的扣紧她的后脑,抵上来,明明昨夜还那般的怜惜她,这时候,他却如此用力的将她的后脑压向他的嘴唇,用力的撕啃着她的嘴唇,用力的捏住她的肩骨,用力的呼吸,发狠一样!
  耳边都是夜场里那些重金属的音乐,震破耳膜,那些音响太过强悍,年轻人的呐喊声太过歇斯底里,那些音乐不仅仅震着耳膜,还一阵阵的震着人的身体,感觉包裹着内脏的皮囊和骨架都有些经不住摧残,挑战着所有年轻人的神经。
  那种音乐像是在向所有人挑战,谁能坚持,谁能扛住,谁能呐喊,谁能毫不退缩,谁才有资格标榜自己年轻,于是那里的人,无一不疯狂,无一不尖叫,无一不手舞足蹈,他们生怕自己被忽略,生怕自己再无活力扭动吸引他人的注意。
  那时候的他,感觉自己老了,他随着发小一走进那里,已经皱了眉。舞池里,楼道间的男子女子,或异类或妖娆,都是他无法忍受的,就连那重重的音乐,他也受不了,“嘣呯嘣呯”的叫嚣着,震得人胸膛都在发颤,心脏的都跟着一起受罪。
  那时候一抬眼,便看见扶在栏杆上的小脑袋,一头乱糟糟的发,那打扮看着真是倒胃口,多穿点会死吗?可那一头乱发下的脸蛋儿在忽明忽灭的灯光分外扎眼。
  夜场的音乐太讨厌,那音乐简直是噪音,让人烦乱,特别是那种敲胸捶骨一样的震动感,心脏有问题的人,一定不敢在那种地方呆,否则一定会心率过快而死。
  他凶猛的吻着她,手指梳进她的发里面,揉着她的头皮,舌像风暴一样在她的檀口中肆掠,他咬破她的嘴的心都有了,把她咬下来,一块块的吃进肚子里去!
  “啊!”她低低叫出了声,“锦程!”
  “申璇!”他扶捧住她的下颌,“你记住了,你若哪天想要离开我了,你就一无所有了,不仅仅要你离开时一无所有,我还要申家的人一无所有!”
  “裴锦程!你卑鄙!”申璇气岔!抡起拳头便去捶打他,“凭什么只有我!你混帐!”
  “因为我。”他粗沉的喘息着,“因为我,没有你坏。”
  这女人,怕是他见过最坏最坏的了,从未见过这么可恶的女人,一次又一次的弄得他心神不宁,哪怕是现在,他都感觉抓不住。
  如他在白珊面前说过的一般,他有这么好的家世,他有这么好的皮相,他有模特一样的身材,他待人那么绅士,什么样女人会没有,什么样的女人会得不到,可是他就是抓不住她。
  好不容易抓住了,她又像一捧水,像一缕烟,一握便溜走,又像随处可见的空气,一吸便进肺里,可是到底有没有进到他的身体里,他根本不知道,完全不知道四周的空气,哪一个是她的泡泡。
  爷爷定的家规是好的,这女人若是有一天要跟他玩花花肠子,他就要让她净身出户,不过她是不在乎的,要不然上次就不会那样离开,搭上申家,她可是怕得不得了,坏女人,只能用坏的招来对付!
  这个坏女人!
  以后再也不会跑了!再也不敢跑了!
  林子里的古树之后,坐在树根下紧紧捂嘴流泪的女人,即使在这样温暖的G城,也在瑟瑟发抖。
  她从小跟他们混在一起,他说他喜欢那样的淑女,像公主一样的淑女,会有齐肩的发,白色小洋装,粉色的浅口淑女皮鞋,白色的花边袜,安安静静的坐在秋千上,任什么样的男孩也叫不走,哪怕长得很漂亮,哪怕有很多男孩向她招手,哪怕外面you惑无穷,她也会端庄的坐在秋千上,晃动自己的秋千,不为任何男孩所动,直到有一天,她长大了,她的王子出现了,她才会跟她的王子一起离开那个秋千架,那才是真正的淑女,像公主一样的淑女。
  他说那种话的时候,他们都还年少,她那时候还约摸不过十来岁。
  她就一直做着他说的那种女孩,她挑选白色的衣服居多,她的头发一直都齐肩,粉色的小玩意也很多。除了他,她谁也不理,不单独和任何男孩走近,她想做他心里面的那个公主。
  她十六岁,他才牵了她的手,她的王子牵了她的手。
  她所有的幸福和期待,都在十六岁的时候画了一个圈,一个圆圈。
  可是四年前,她的圆圈缺了一块,然后不停的有人啃着她的圆圈上的线条,一点点的,一点点的啃噬着,她死死的想要守护,那个圆圈越来越残破,越来越不堪。
  她为他变成他想要的样子,变得她已经忘了没变之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了?
  她是否也下过河塘?是否也爬过古树?是否也逃过课?是否也欺负同班同学?
  她都忘了,全忘了,只记得她魔怔一般的为他变着,直到变成他满意的样子,让他牵了她的手。
  背后便是柏油路,潺潺水声不绝于耳,不绝于耳的何止是那流水之声。
  身后的那些声音,疯狂的,癫狂的鞭打着她的嫉妒心,那些快要沉没下去的嫉妒心一阵阵的被狠狠的抽打着,抽打得全身在痛,痛得她不得不紧紧握抱住双肩,紧紧的掐着自己。
  “锦程……”
  “嗯。”
  “爷爷说,让我们要个孩子。”
  “那你呢?不要总拿爷爷说事,你告诉我,你想要吗?”
  “想。”女人的声音带着些娇喘,“锦程,我26了,我都结婚四年了,我也想要个孩子。”
  男人吻上她的颈子,鼻尖揉着她的侧颈,沉哑道,“等你养好,我们就要。”
  申璇紧紧揪起他一角衣料,缠在指尖,脸贴在他的耳边,轻声羞赧道,“今天晚上,我们可以,轻一点。”
  男人的手指修长,滑进她的领口,钻进她的内衣,夹住那一粒粉梅,唇片轻轻沾染着她的鼻尖,戏谑笑道,“我怕我到时候,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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