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变脸如闪电,换眼如眨眼

  “周末,我这辈子佩服的人只有三位,而今,我不得不加你一个,四个!”
  “另外三位,无一不是惊才绝艳、天纵奇才之辈,你能够和那三个怪物并列,足见我对你的评价之高!”
  “你这个凭着双拳和脑子从金字塔最底层慢慢爬上来的混蛋很有趣,你不是想效仿汉王刘邦吗?你不是想效仿越王勾践吗?你不是想效仿淮阴侯韩信吗?那好,我给你一个机会!”
  “只要你跪下,磕三个响头,喊三声爷爷,再从我胯下钻过去,我可以放过你!”
  “当然,我只能放你一天,不管你躲在哪里装老鼠,明天一早,我一定会把你揪出来弄死,毕竟,我也害怕你这只狡猾的老鼠有一天会变成老虎,只有项羽那样的傻叉才会做放虎归山的事情,也只有夫差那个混账才会把放勾践归国!”
  花败城说这一席话的时候,语气非常的蛮横。
  但凡还有一点骨气、还有一点血性的男人都不会下跪磕头,更不会从花败城的胯下钻过去,这份欺辱,比死还要来得痛苦!
  “这样不好吧?”周末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说话中那种献媚的语气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冷笑,“花大哥,我们打赌的时候已经说过,如果你没有一拳打死我,你会放过我一天的。现在你出尔反尔,难道就不怕给花家蒙羞吗?你也说过,你佩服三个人,那三个人要是知道你今天不讲信用为难我这么一只毛毛虫,估计也会笑话你吧?”
  “花大哥,要不磕头下跪钻裤裆这种事情还是免了吧,你就当我是一个屁,把我给放了得了,反正我就是一只长不大的毛毛虫而已,我没有背//景,我也没有后///台,我没爹拼,也没娘拼,就一个穷光蛋而已,我怎么能是刘邦勾践韩信那样的人呢?是吧?”
  “从你的眼神、表情以及浑身上下任何一个地方来看,你都不是有野心的人,你更像是一个奴才。”花败城很不客气地说。
  “对对对!对对对!我就是一个想混口饱饭吃的小青年而已,奴才一个,哪有是有野心的人呢?”
  周末听了花败城的话,半点也没有生气,转身就准备走:“花大哥,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周末转身背向花败城的瞬间,他本来苍白如纸的脸突然就冷到了极点,站在包间门口的高敏月分明看到了周末咬牙切齿、眼中的怒火剧烈燃烧的一幕。
  直到此时此刻,高明月才发现自己是冤枉了周末。周末之所以要装软蛋怂包,要当缩头乌龟胆小王八,为的是活命。
  毕竟,就高明月对花败城的了解而言,她有一万个理由相信花败城会直接杀死周末。
  此时此刻,高明??高明月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周末之前会突然打了她一耳光为什么会嘀嘀咕咕地骂她是“臭女人”,敢情周末是要激怒自己,让自己逃跑来着。
  看着周末那阴沉得如煞神一般的面部表情,不知道为什么,豁然开朗的高明月突然觉得心中一甜,如掉到了蜜罐里一般。
  因为身体受了重伤,所以,周末行动多有不便,光是一个转身,就用了差不多三秒钟的样子。
  就在他的脸沉下来的时候,花败城突然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都还没磕头喊爷爷钻裤裆就想开溜?周末,你这浑水摸鱼的功夫也太了得了吧?”
  说这话的同时,花败城的身形微微一错,瞬间就挡在了周末的面前。
  因为花败城个子不到一米六,只有周末肩膀那么高,因此,即使他挡在了周末的面前,门口的高明月依然能清楚地看清周末的面部表情。
  在花败城挡在周末面前的瞬间,高明月看到了生平以来最精湛的一次变脸,这种变脸,绝对堪称绝技。
  本来背对着花败城、一脸阴沉、狠辣、残忍、凶恶的周末,在花败城栖身挡在他面前的一瞬间,他的脸就瞬间变了颜色。
  煞神一般的脸部表情一下子就变成了小太监的献媚、憨厚、巴结、欢快以及一点小贱,紧皱的双眉,也一下子就变得弯弯的,月牙一般。
  最让高明月惊叹的还是周末那双眼睛,要知道,人的表情可以变,但是,眼神却很难改变。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就绝大多数人而言,心里想的什么,眼睛里就会相应的是什么样的神色。
  比如周末此时恨不得咬死花败城,那么,他的眼神就应该是愤怒的,是残忍的,即使他刻意掩盖,但也不可能瞬间就完成。
  变脸如闪电,换眼如眨眼!
  没有足够的隐忍,没有非人的耐性,根本就不可能做到。
  将周末变脸变色的一幕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这下子,高明月这位高冷艳丽的女人似乎终于明白为什么女悍匪祁宝宝会思凡了。
  能屈能伸,是为大丈夫!
  周末这样的,何止是能屈能伸?
  看到了周末变脸的一幕,高明月以为自己心中的震撼已经达到了高朝,但是,当周末做出下一步动作以及选择的时候,高明月才恍然发现,她所谓的高朝,不过是周末挑逗她的前奏而已!
  “我明知道即便是从你的裤档口钻过去了也未必能活着离开,但是,我愿意赌一把!与天赌,与地赌,赌我今天不死!”
  说这话的时候,周末脸上的憨笑、媚笑瞬间就被严肃所取代,变脸之快,绝对令人膛目结舌。
  话音刚落。
  扑通!
  周末下跪,跪得干干净净,跪得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就好像是巍峨的泰山,突然之间就坍塌了一般,仿佛整栋楼都颤抖起来。
  下跪,磕头,高呼“爷爷”,然后钻过花败城的胯下,再从花败城的身后缓缓站起。
  周末觉得,自己的世界过了一千年一万年,他泛着血红的双目是燃烧着的怒火,是沸腾的鲜血,那本来应该非常干净瞳孔,血丝狰狞,如蜘蛛网一般!
  他双拳紧握着,指甲深陷掌心,鲜血一滴滴地落下,滴打在地上。
  他的牙关紧咬着,上下牙关颤抖得厉害,牙缝里,尽是鲜血。
  这一刻,周末感觉不到胸口的疼痛,也感觉不到李昊天、杨林等人的鄙夷神色,同样也感觉不到高明月紧捂着口鼻的惊骇表情,他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只有自己的鲜血在流淌,他还活着。
  这一刻,周末的双眼所能看到的,只有五步开外的包间门,他的脑中一片空白,唯一的念头只有一个,那就是当他迈出包间门的时候,他就不会死,他就有报仇雪恨的机会。
  这一刻,周末的脑子里所想到的未来,只有打死站在金字塔顶端的花败城,他的脑子里,此时此刻,正上演着无比凶残的一幕,他双臂张开,活生生掏开了花败城的胸口,他张开大嘴,恶狠狠地将花败城的脑袋咬碎,他飞起一脚,将花败城的第三条踢成肉酱!
  近了!近了!
  距离包间门只有三步之遥的时候,周末的嘴角竟然微微扬起来,从上翘的幅度来看,他的表情非常得意。
  是的,经过下跪、磕头、喊“爷爷”、又钻胯的种种屈辱才换来活着踏出包间门,周末没有理由不得意。
  一瞬间,周末觉得自己与逃出吴国的勾践、逃出鸿门宴的刘邦、钻过了胯下的韩信融合了!
  在自己的眼里,周末的世界过了一千年一万年,但是,在高明月的眼里,周末却似乎是穿透了花败城的身体、一瞬间就走到她面前的。
  双脚都跨出包间门的一瞬间,周末只觉得自己的脑子里一片空荡荡的,他对着高明月艰难地说出这么一句话:“这已经是我身体的极限,我尽力了的,可惜……”
  两眼一黑,周末朝高明月的怀里倒去。
  “周末!”
  周末的记忆,定格在了高明月叫他的这一刻……
  不顾周末的脑袋就扎在自己胸前的两团饱满间,不顾周末倒下去之前也不忘用双臂紧紧地缠绕住自己的腰臀,更顾不得女孩子在这种时候本能的羞涩,高明月张开怀抱拖住周末那看似瘦弱如排骨精、实际上却沉重如山岳的身体,也不看包间里的花败城和李昊天一眼,高明月迅速离去。
  “老板!”
  李昊天见状,急忙看向花败城。
  扪心自问,李昊天打心眼里佩服周末,他自问自己做不来周末这种能屈能伸,若换成是他遭遇这样的事情,他宁可一死。
  从本心出发的话,李昊天不想周末死,因为他很期待像周末这种为了生存什么都不顾的人将来到底会有怎样的成就,但是,一想到李山海的惨死,他就咬牙断了自己心中的那点念想。
  李昊天非常清楚,若是平时,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杀掉周末,除了现在!
  不过,因为花败城已经说了要饶周末一命,饶周末一天不死,所以,他有些忍不住,他想要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冲上去杀掉周末,替父报仇。
  见李昊天用一双炽热的眼睛看向自己,花败城用脚趾头都能想得明白李昊天想干什么。
  此时的花败城看着周末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他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不安。
  居安思危!
  花败城现在就居安,但是,他不得不思危。
  周末下跪磕头、喊爷爷、钻裤裆的一幕依然在花败城的脑海里盘旋,他没有因为替自己的弟弟找回了场子而开心,更没有因为降服了周末而开心,相反的,他感觉到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如果周末没有下跪、没有磕头、没有喊爷爷、没有钻裤裆,那么,花败城或许会因为不屑与一个小人物争斗而让周末活命,因为那样的周末是无论如何也不是花败城的对手的,即使给那样的小人物三百年的准备时间。
  但是,既然周末已经下跪、磕头、喊爷爷、钻裤裆,那么,花败城就容不得周末活下去,若是让周末离开,那是真正的放虎归山。
  扫了李昊天一眼,花败城将手伸到自己的脖子处,轻轻一横,陡然,花败城的眼中杀意纵横四溢:“杀了他!”
  听了花败城的话,李昊天的眼中闪过一丝狂喜,身形一闪,如猛虎一般扑向包间门外。
  “周末,你的末日到了!”
  在看到高明月搀扶着正准备进电梯的周末的时候,李昊天一声长啸,手中的匕首奋力掷出,直取周末的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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