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阿彬直接下班,南珍还要回店里换鞋,则冬将一个手指长的小瓶递给她。
  店里没开灯,南珍就着沙滩上的灯光打量手里的小瓶子。
  带着纹路的贝壳被固定在一颗小石上,最底下铺垫着闪着蓝光的细沙,南珍转动瓶身,细沙中泛出好看的色泽,在上下晃动,竟然全都被固定住。
  “你做的?”她仔细看瓶口,瓶口很狭窄,不知他是怎么办到的。
  则冬点点头,然后指了指吧台位置,表示:“你可以把我的贝壳放在显眼的位置。”
  南珍想了想,如他所愿。
  夜晚,则冬将瓶底沾上一层透明的胶水,固定在南珍的电脑前。他似乎很满意,看了又看。
  最后,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这是一双很巧的手,但他以前从没有机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这双手曾经很脏,他愿自己往后能清白干净。
  女孩们来买冷饮,被小瓶子吸引,问南珍肯不肯卖,南珍转头看看后院在浇花的则冬,摇了摇头。
  虽然只是个小东西,但她挺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觉得这个文还可以,就请收藏一下吧~难道不应该相亲相爱么
  艾玛,心疼我家萌萌!
  ☆、(4)
  沙滩节在一场摇滚风的拼盘演出后顺利结束,但盛夏才刚刚开始。
  月底,南珍给店里的员工发工钱,那天,则冬就看阿彬欢天喜地的状态持续了一整天,傍晚没什么客人时,南珍坐在了电脑前,阿彬奉上一杯凉丝丝地奶茶。
  南珍满意地喝一口,咬着珍珠开了银行账户。
  不一会儿,阿彬的手机滴滴叫,收到一条短信。
  南珍问则冬:“卡号多少?”
  则冬朝她伸手,表示要现金。
  很快,他拿到了自己这个月的工资,小心收好。
  南珍从没有见过他花钱,问他:“打算怎么花?”
  则冬想了想,基本没有需要花销的地方。
  “要不要去逛街?”阿彬的工资多半花在购置新衣上。
  则冬不去,身上穿的是那件修烤箱时弄脏的衣服。
  南珍忽然站起来,说:“走了。”
  “去哪里?”则冬看着她。
  她没说,就是带着他开车出去。
  阿彬决定下个休息日去逛逛商场,给他男神买一个小礼物。
  ***
  南珍带着则冬进了商场,直径走进一家专卖男装的店。
  她选出一件白衬衫,往则冬身上比了比,觉得不好,又换了一件。
  则冬好奇的看着人来人往,听见售货员说:这位先生高大英俊,穿什么款式都是好看的。
  南珍回望,带这家伙出来挺有面子!
  她说:“这个款式拿给他试试看。”
  则冬被推进试衣间前,还在看着店中央的水晶吊灯发呆。
  南珍站在外面等他,见他很久没出来,问:你是不是不会穿衣服?
  则冬递出手机,看袖口居然还是他来时身上穿的那件。
  他说:“衣服没洗过。”
  南珍望了望天花板,然后旋开门进去。
  她没说话,就站在里面。
  两人对看,则冬终于妥协,赶她出去。
  很快,他便也出来,换上了新衣服。
  售货员欢喜地表示:“太合适了!”
  南珍也挺喜欢。
  她刷卡付账,将袋子递给则冬:“还你的。”
  则冬摇了摇头。
  南珍说:“不想欠你的。”
  他只好收下。
  从店里出来,商场里的人明显的多了,南珍走了几步才发现她家伙计还站在原地。
  “看什么呢!”南珍蹬蹬蹬跑过来。
  则冬在看身边的人来人往,那些人对他露出善意的微笑,有些羞涩地偷看他。
  他曾到过很多地方,但这是他头一次逛商场。
  目光越过人群,往更加热闹的地方追溯,则冬看见了一个闪亮亮的招牌。
  南珍看出了些许端倪,指了指对面的汉堡店问他:“吃吗?”
  则冬回头看着她。
  她说:“挺好吃的。”
  他略微思索,却还是摇了摇头。
  但最后,还是被南珍拉进店里。
  南珍带着他到柜台那边点餐,则冬第一次知道这种吃饭的方式。
  点了餐,要先交钱,然后自己端着餐盘找座位。
  食物不需要碗碟,而是用纸包裹着,连杯子都是一次性的。
  店里有食物的味道,很香。
  ***
  南珍找了个地方坐下,这里明亮宽敞,来吃饭的人很多,她拆开一小包番茄酱,沾着薯条吃。
  这道菜店里也有。则冬想。
  阿彬在后厨偷偷领着他吃过薯条,他不是很爱,所以现在拿起圆圆的汉堡,先闻味道,再小小咬一口,很谨慎。
  南珍就想起阿彬曾对她抱怨:“南珍姐,我往男神的炒饭里堆了很多虾仁,他居然就不吃了!我做错了什么!”
  南珍现在知道了,他只是天生谨慎。
  似乎能接受这种味道,则冬又咬了一口,有酱汁挤出来,沾在他唇边,他优雅地用纸巾擦拭,仿佛这里是一个很昂贵的餐厅。
  南珍学着他的样子,想要优雅,最后失败,吃得满嘴都是面包屑。
  他吃饭时不说话,南珍只能忍着等他吃完了才问:“好吃吗?”
  则冬很认真的思考一番:“还是比较喜欢工作餐。”
  虽然这样,但他没有浪费一丁点的食物。
  吃完了,将包装纸整齐叠成四方形,挨着餐盘直角放好。
  南珍不禁要笑,如果让甜点师傅知道则冬比较喜欢工作餐,他会很高兴的。
  南珍咬着冰块,咔嚓咔嚓的,问则冬:“你从哪里来?”
  这时,则冬的手机电量耗尽自动关机。
  南珍在包里掏手机,他却拿走了她随身带着的一杆笔,在纸巾上写下:一个很远的地方。
  他用右手写字,却写的并不是很好看,这让南珍很意外,因为则冬一看就是那种书卷气很重,铁画银钩的类型。
  很久后的后来,南珍才知道,其实他是个左撇子,用右手是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的字迹。
  当然,他确实是那种拥有一手好字的人。
  “家里还有人吗?”南珍无法想象,他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没有其他亲人了,为什么会来流浪。
  他没有再写字,一直沉默着。
  南珍知道,自己触到了他不能碰的地方。
  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地方,在心房深处,一碰就疼。
  ***
  南珍不再多问,咬碎所有冰块,带着则冬离开。
  当晚,则冬洗干净新衣服,晾在后院。
  第二天,南珍在车里等他,见他还是穿着旧衣服出来,就问他:“不喜欢?”
  则冬摇摇头。
  他们还是去吃了早餐,去买了蔬菜海鲜,只是南珍一路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
  在她选鱼时,他看着她的背影,她弯腰挑蔬菜时,他看着她腰间露出的一小块白皙皮肤,她猛然回头,见他乖乖跟在后面,就又回过去选胡萝卜。
  选完了,她不说,他也会过去拎走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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