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人人有罪,无一例外。
  至此,新老宗教的区别一目了然。
  犹太教:犹太人才是“上帝的选民”。
  基督教:所有人都是“上帝的罪人”。
  哪个更有开放性?
  基督教。
  是啊!既然人人有罪,那就无分你我,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也都需要救赎,不管你是罗马人、希腊人、西班牙人、日耳曼人,还是别的什么人。
  所以,基督教降低了入教的门槛,取消了犹太教的许多规定,比如不吃猪肉、要行割礼等等。割礼是犹太人与上帝立约的凭证,相当于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基督教则改为在头上洒水,显然更容易被成年男子接受。
  它成为世界性宗教,也绝非偶然。
  更重要的是,核心价值观诞生了。
  这就是平等和博爱。
  博爱来自救赎,平等来自原罪。道理很简单:人人有罪,则人人平等。人人生而有罪,则人人生而平等。平等的权利既然为造物主所赋予,那就不可让渡。
  天赋人权的观念,在这里埋下了种子。
  何况平等并非人的许诺,而是神的旨意。人的许诺是靠不住的,神的旨意则不可违抗。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个理念一旦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新关系就有了一个可实现和可操作的方式,尽管不是最好的。
  下一步是制度的设计。
  原罪的观念同样起到了积极作用。因为所谓原罪,不过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犯罪和作恶的可能。因此,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是制度。制度设计的目的,是让人不敢犯罪和无法犯罪。对公权力的使用,尤其如此。
  三权分立的制度,也在这里埋下了种子。
  不过天赋人权也好,三权分立也罢,都是后来的事情。从基督教的诞生到现代文明的建立,需要漫长的过程,甚至在走向光明之前,先得堕入黑暗深渊。这是人类文明不得不支付的学费和代价。
  在此刻,则必须有人以血献祭。
  这个羔羊,就是罗马。
  ☆、救世主还是掘墓人
  皇帝陛下谦卑地跪在了米兰主教的面前。
  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头戴高冠,身穿一级大礼服和豪华披风的主教,庄严肃穆地来到一身素衣的皇帝面前,沉稳地问道:你知罪吗?
  皇帝答:知罪。
  主教又问:愿意忏悔吗?
  皇帝又答:我忏悔。
  得到虔诚的回答后,主教带领在门外等候许久的皇帝进入教堂,并在祭坛前赐给他一小片面包。
  帝国的臣民们目睹了全部过程,因为此君的忏悔被要求公开进行。这当然让皇帝陛下尊严尽失,却使基督教会的权威和声望直上云霄。
  这是公元390年的事,当时中国是东晋,忏悔的罗马皇帝叫狄奥多西。这位被教会赠予“大帝”称号的君王堪称划时代人物:在他死后,罗马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在他生前,基督教被定为国教。
  两件事都意义重大。
  基督教被定为国教,是在狄奥多西忏悔两年后,即公元392年。这时,距离相传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间是三百六十多年。这在历史上虽然不过弹指一挥,对于基督教来说却是天上人间。
  变成“执政党”的基督教会迅速举起了大刀。第二年(公元393年),被教会控制的罗马元老院宣判天神朱庇特有罪,同时立法全面禁止奥林匹克运动会,因为它是当年希腊人献给众神之王宙斯的。
  此后,帝国境内数量繁多的图书馆被陆续关闭,属于所谓“异教世界”的藏书不断流失,或被焚烧。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明成果被打入冷宫,直到四五百年后才因为阿拉伯人重见天日,尽管他们信奉伊斯兰教。
  因此,西方史学界把公元393年称为“希腊与罗马文明正式终结的一年”。
  八十多年后,西罗马帝国也灭亡了。
  其实帝国早就该亡。这一点,从迁都拜占庭的君士坦丁发布《米兰敕令》那天起,就已命中注定。
  表面上看,《米兰敕令》只是坚持和重申了信仰自由的原则,承认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一样享有合法地位。然而君士坦丁的倾向性却显而易见,那就是要建立基督教的独尊地位。为此,他不惜动用国库为上帝大兴土木,他的新首都也只有基督教堂,没有罗马神殿。
  这是一神教的首都,不是多神教的首都。
  偏袒是明显的,动机却相当可疑。因为当时的基督徒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君士坦丁有什么必要把自己从罗马人的皇帝变成基督徒的皇帝呢?
  也许,目的在于改变授权主体。
  前面说过,罗马,无论共和国还是帝国,权力都属于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执政官和皇帝只是代理人。政权既然是他人授予的,也就可以被他人夺去。罗马皇帝走马灯似的轮番上阵,不少还死于非命,道理就在这里。
  所以,要想一人独裁又长治久安,就只能将授权主体从人变成神,即由“君权人授”变成“君权神授”。而且,多神教的神还不行,那会弄出众多的皇帝。犹太教也不行,他们的上帝只属于犹太人,罗马却是多民族的帝国。
  基督教,成为唯一选择。
  毫无疑问,基督教会也十分欢迎这样一个皇帝。他们很清楚,上帝的旨意只有通过罗马皇帝,才能在人间得到实现,正如皇帝只有通过教会才能获得神的授权。
  皇帝和教会,一拍即合。
  只不过,这笔买卖从君士坦丁谈到狄奥多西,用了八十年左右才算达成。双方的愿望和交易,则十分类似于中国汉代的独尊儒术:你许我独尊,我许你独裁。
  然而结果却不相同。儒家当真效忠了帝国,帝国却未必独尊儒术,而是儒法并用。相反,狄奥多西当真皈依了基督教,基督教却并不许他独裁,反倒要他忏悔。
  买卖,也并不总是公平的。
  原因在于供求关系。要知道,罗马皇帝并不能直接跟上帝对话。按照当时的教规,神意只能通过主教来传达。皇帝以为笼络了主教就能靠拢上帝,哪晓得自己反倒从君主变成了奴仆?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儒家则不一样。首先,儒家没有组织(教会),也就没有领袖(主教),宗师则是不顶用的。其次,皇帝自己就是天之骄子,哪里用得着儒家来代为授权?第三,儒家主张君为臣纲,又岂敢让皇帝随便下跪?
  奉天承运与君权神授,大不一样。
  罗马分裂为东西两半,也不足为奇。
  分裂是从迁都和分治开始的,后者因为狄奥多西,前者因为君士坦丁。由于没有留下只言片语,谁都不能确切知道迁都的真实原因。也许,他是要打造一个新罗马,这就需要新政体,也需要新宗教,还需要新首都。
  罗马不再适合做首都,这在戴克里先的眼里就已经如此了。它因循守旧,腐朽没落,一潭死水,暮气沉沉。但在君士坦丁这里,却可能还有一个原因:罗马城是传统文化的大本营,多神崇拜的势力太强也太顽固。
  多神教夕阳西下,一神教旭日东升,你选哪个?
  傻子也能得出结论。
  但,有得就有失,有利就有弊,反过来也一样。希腊和罗马的多神崇拜也许不合时宜,却有可贵的精神。
  这个精神就是宽容。
  宽容并不奇怪,多神即意味着多元和多样。你信你的,我信我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也就相安无事。
  所以,在多神崇拜的国家比如中国和罗马,虽然也有战争,却从不因为宗教而战争;虽然也有灭佛或迫害基督徒的事件,但都是因为政治,不是因为信仰。
  就连犹太教,由于坚信自己才是上帝的选民,也不会把教义强加于人。只有基督教,不但唯我独尊,还要征服世界,尽管动机也许神圣或者善良。
  基督教学会宽容,要到文艺复兴以后。
  宽容是罗马文明的精髓,也与共和、法治相匹配。没有共和与法治,就没有罗马;没有宽容和开放,就没有罗马文明。因此,基督教只能改变罗马,不能拯救罗马。它不是罗马的救世主,而是罗马的掘墓人。
  毫无疑问,基督教未必不好,不好的是动用公权力把它定为国教。这就正如儒学未必不对,不对的是定于一尊。不过,中华帝国显然比后来的罗马更宽容,道家思想从来不曾被视为异端邪说,佛教几经起伏也站稳了脚跟。
  唯其如此,罗马帝国亡,中华帝国存。
  这个道理,西方人后来总算明白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明确规定,联邦议会不得立法设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尽管当时的美国人多为基督徒。
  信仰的自由,比信仰更重要。
  如果一定要有信仰,那就信仰“自由”吧!
  第五章 理念
  ☆、三纲五常
  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更像一个巫师而不是儒生。
  在他的时代,儒学被巫术化,巫术被政治化,涂上了神学色彩的三纲五常则成为中华帝国的核心价值观。
  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也就是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半个世纪后,中国人召开了一次重要会议。由于它是在白虎观召开的,所以史称“白虎观会议”。
  这时,正如君士坦丁之迁都拜占庭,汉帝国的首都也不再是长安,而是洛阳。经历了王莽之乱的王朝,则像西周变成东周一样,由西汉变成了东汉。
  白虎观就在洛阳的帝宫之中。
  洛阳是个好地方。在周人眼里,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天下之中)。所以周公要在故都宗周之外,再建成周洛阳。现在,帝国定都于此,应能长治久安。
  问题是,这一目标怎样才能实现?
  要有思想。
  的确,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的思想。有此思想,才有共同的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帝国也才能在广阔的地域范围内维持统治。为此,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独尊儒术。
  然而,正如罗马基督教内部争执不休,汉代的儒家也分裂为今文和古文两派。儒生们希望由皇帝出面圣断独裁形成定论,就像罗马教会要请君士坦丁出面召开尼西亚公会议,讨论基督和上帝的关系问题。
  罗马和中国,是一样的江湖。
  皇帝也都是江湖老大。
  白虎观会议便因此而召开,会议的结论则无关我们的痛痒。有关系的是会议纪要《白虎通》明确了一个重要概念,叫三纲。这个概念后来跟董仲舒提出的五常合并在一起,成为中华帝国的思想统治根基:三纲五常。
  这才是一件大事。
  要了解此事的重大意义,还得再看罗马。
  罗马的灭亡让人不解。他们有当时最不坏的政体:共和;最不坏的制度:法治;最可贵的精神:宽容。有此三条,便足以巍然屹立,为什么会亡呢?为什么他们在感到危机的时候,要乞灵于基督教呢?
  换句话说,罗马文明缺了什么?
  核心价值观。
  那么,宽容不是吗?
  不是。价值是需要追求也可以追求的,宽容却与追求无关。你宽容,就宽容;不宽容,就不宽容。它其实是一种态度、精神、境界,但不是价值,也不靠追求。
  自由呢?自由不是价值吗?
  当然是。
  可惜,罗马人虽然追求自由,也崇尚自由,却没有把它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他们的旗帜上是鹰,君士坦丁之后则是十字架。那可不是自由的象征。
  法治与共和也不是价值,而是实现某种价值的方式和手段。问题是,罗马人似乎并未意识到这两种方式背后的价值,他们多半是以一种实用和功利主义的态度,把法治与共和当作纯粹技术性手段来看待的。
  也就是说,罗马人有当时最不坏的制度,却没有支撑制度的核心价值观。这就只能成功于一时,不能成功于一世。等他们意识到这点时,可选择的只剩下基督教。
  基督教当然也不错,因为有信仰。信仰的背后,则是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说,信仰也只是手段和载体,核心价值才是关键。它是如此的至关重要和不可或缺,以至于必须借用上帝或安拉的名义,以神谕的方式说出来。
  这就是信仰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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