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周翡磨了磨牙。
  吴楚楚偷偷拉了她一把。
  周翡小声对她说道:“他是不是还来劲了?”
  吴楚楚六岁以后就没见过这样活泼的怄气方式,十分想笑,又觉得不太好,只能憋住,跟周翡咬耳朵道:“在衡山的时候,谢公子也是担心你。”
  回想起来,周翡也承认,就以她的本领来说,一口答应纪云沉拖住郑罗生确实是自不量力而且欠妥,她自知理亏,便只好往下压了压火气,木着脸没吱声。
  吴楚楚想了想,又问道:“你当时那么相信纪大侠吗?”
  周翡略一愣,摇摇头。
  她当时其实不知道纪云沉在搞什么名堂,也从没听说过“搜魂针”。
  吴楚楚奇道:“那为什么?”
  究竟为什么,周翡自己也说不清楚,她当时没什么计划,甚至刚开始,她也是耍了诈才从青龙主眼皮底下溜走,知道自己打不过,千方百计地不想跟那大魔头起正面冲突。
  要说起来,她大概是在密道中听见郑罗生满口污言秽语的时候,方才起了杀心。
  作恶,这没什么,“活人死人山”的大名,周翡一路上也算听过了,什么时候那帮人能干点好事才是新闻。
  可是凭什么他们能这么理直气壮、洋洋得意呢?
  凭什么大声喧哗的,永远都是那些卑鄙的、无耻的,凭什么他们这些恶棍能堂而皇之地将二十年沉冤贴在脑门上招摇过市,而白骨已干的好人反而成了他们标榜的旌旗?
  这岂不是无数个敢怒不敢言惯出来的吗?
  乱世里本就没有王法,如果道义也黯然失声,那么其中苟且偷生的人们,还有什么可期盼的呢?
  周翡并不是怜悯纪云沉,直到如今,她依然认为纪云沉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只是觉得,当时如果不答应帮这个忙,她一定会对自己十分失望。
  就连吴楚楚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小姐,她就算不会武功,难道没长眼睛,看不出把周翡和花掌柜绑在一起,也斗不过一个郑罗生吗?弱质纤纤的小姑娘尚且为了朋友不肯独自离开,何况是拿刀的人。
  周翡本来在琢磨着跟吴楚楚从何说起,结果一抬头,正好发现谢允套好了马车站在不远处,好像也在等她的答案——不过一见她目光扫过来,谢允立刻别开眼看天看地,摆出一副“不听不听我就不听”的欠抽样。
  周翡匡扶道义的女侠之心被暴起的幼稚推了个屁股蹲,迅雷不及掩耳地败退了
  她瞬间没好气地将自己满腹情怀总结成了仨字:“我乐意!”
  吴楚楚:“……”
  这场混账官司到蜀中之前还能不能打完了!
  衡阳有地方官,附近还有一部分驻军,看着像样多了,起码没人当街砍人。
  傍晚时分,车夫端王稳稳当当地将两个姑娘带到了衡阳城里,他一看就是惯常在外面行走的,赶车很有两把刷子,走得不慌不忙,不颠不簸,几乎没怎么拐冤枉路,十分舒心。
  此地刚下过一场大雨,路显得不太平整,沿街叫卖的小贩和铺子像是山间石峰里的草木,有点缝就能活,客栈中兼有酒楼,为了招揽客人,甚至还请了民间艺人。
  民间艺人是一对连说再唱的中年夫妻,丈夫是瞎子,妻子声音甜美,唱的正好是“千岁忧”谢某某的《离恨楼》,唱完一圈,那妻子就端起一个托盘,在客人中间走一圈,她也不苦苦哀求讨人嫌,倘若有人给钱,就轻轻盈盈地冲人敛衽一礼。
  谢允放了一把铜钱在她的托盘上,周翡看清那女人正脸之后一愣,她遮着半张脸,面纱粗制滥造,有点透,能轻易看出下面坑坑洼洼的疤痕,为免失礼,周翡只一瞥就移开了视线,心里止不住的可惜——那妻子身材窈窕,轮廓秀气,本该是个能称得上漂亮的女人。
  等那女人转身走了,吴楚楚才小声问道:“她……”
  “烫的,”谢允好像见惯了似的,平平淡淡地回道,“没什么——多半是自己烫的,谋生不易,总得有点自保的办法,要脸没什么用?快吃吧,吃完早点休息吧,这一阵子颠沛流离,也实在没睡过几宿好觉。”
  那对夫妻一直在客栈里唱到很晚,周翡等人都已经回客房休息了,还能听见一楼传来细细的“咿呀”声,但看起来没什么收获,《离恨楼》红得太久,众人天天听,已经有些听腻了,大多数人耳朵没在他们身上,也对女人的托盘熟视无睹。
  周翡洗涮干净,本应十分疲惫,却怎么都睡不着,干脆盘膝而坐,像个武痴似的在冥想里锤炼她的破雪刀。
  就在她将九式破雪刀从头到尾连起来一遍,又有些进益的时候,突然听见隔壁“吱呀”一声,谢允又出来了。
  ☆、第64章 谣言
  周翡不管是有多大的怒气和火气,一旦沉浸到她自己的世界里,都会缓缓平息下来,只要不是深仇大恨,她一般来得快去得也快。
  破雪刀不愧是“宗师之刀”,月亮还没升起来,已经把她从未满六岁的黄毛丫头教育成了懂事的大人。
  “懂事的大人”站起来在屋里溜达了两步,自我反省片刻,觉得谢允闹起脾气来固然十分好笑,而自己居然会以牙还牙地跟他较真,也是叫那杂面饼吃饱了撑的。
  周翡探头一看,见楼下还有几个稀稀拉拉的客人,店小二却已经哈欠连天,他给谢允端了一小壶浑浊的米酒,便在一边懒洋洋地擦起桌子。
  唱曲说书的那对夫妻寂寞地坐在场中,女人的嗓子已经哑了,瞎男人拨弄着稍微有些受潮的琴弦,琴声回荡在空荡荡的大堂中,倒有些靡靡之音的凄艳意味。
  谢允不知从哪要来一盏小油灯,放在手边,照着桌上铺满的旧纸笔,他写一会,就会出一会神,偶尔端起酒碗来将浊酒抿上一口,青衫潇潇,显得有些落魄。
  周翡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见他正就着卖唱夫妇断断续续的琴声写一段新唱词,她便坐在旁边,撑着下巴看。前面的部分给镇纸压住了,周翡只看见一句:“……且见它桥畔旧石霜累累,离人远行胡不归。”
  谢允笔尖一顿,看了她一眼,继而又漠然地垂下眼睫。
  周翡自己翻过一个空碗,从谢允的小酒壶里倒了一小碗米酒,几口喝完,砸吧了一下,觉得这酒淡得简直尝不出什么滋味来——她不大意外,谢允看似潇洒随便,其实有自己的一定之规,平白干不出狂饮烈酒、烂醉如泥的事来。
  周翡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了谢允的笔杆。
  上了年纪的旧笔杆停在空中,笔尖上的墨蘸得有些浓,倏地落下一滴。然而周翡的手更快,瞬间将手中空酒碗往上一递,当当整整地接住了那颗浑圆的墨点,一气呵成。
  谢允:“……”
  周翡知道自己这张嘴多说多错,于是讨好地冲他一笑。
  她脸上大部分时间都挂着属于独行侠的爱答不理,然而仗着自己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偶尔卖一次乖巧,居然也不显得生硬,叫人看一眼就发不出脾气来。
  周翡问道:“你在写什么?”
  谢允一边有些郁闷于自己的没出息,一边抽回笔杆,没好气地搭理了她一下:“怕死令。”
  周翡见他开口,忙顺坡下驴,说道:“谢大哥,我错了。”
  谢允瞄了她一眼。
  周翡暗暗运了运气,想那李晟小时候,跟她比武输了,从来都是回去自己哭一场,第二天又没事人一样,哪还得用人哄?她心里这么想,脸上就带出来一点“你好麻烦”的埋怨来,搜肠刮肚半晌,才结结巴巴地说道:“那、那个在衡山的时候,我说错话了,其实不是那么想的。”
  可是事绝对没办错。
  谢允将笔杆放在旁边,叹道:“我用鼻子都能看出你没诚意来。”
  还想怎样?
  周翡被破雪刀教育下去的那点火气顷刻就有死灰复燃的趋势。
  好在谢允没有“得寸进尺”,瞪了她一会,他绷着脸道:“姑娘,你是名门之后,不能总逮着我这种温厚老实又柔弱的书生欺负。”
  周翡听他又开始不要脸地胡诌白咧,就知道谢允已经消气了,顿时松了口气,眼角一弯,往自己脸上轻轻拍了一下:“可不是么,我真没出息,替你打一下——你在写什么?”
  “一出新戏。”谢允说着,旁边油灯的小火苗闪烁了一下,他的眼睛上看起来有一层淡淡的流光,“讲一个逃兵的故事。”
  周翡不太能明白听戏的乐趣在哪,念白她还偶尔能听懂几段,至于那些唱腔就完全不明白了,戏词写得再好,到了那些唱曲的人嘴里,统一是又细又长的“嗷哇咿呀”,根本也不知道在叫唤什么。
  说说英雄也就算了,还讲“逃兵”,周翡一脸无聊地用鞋底磨着木桌的一角,问道:“逃兵有什么好讲的?”
  谢允头也不抬地飞快地写了几行字,漫不经心地回道:“英雄又有什么好讲的?一个人倘若变成了举世闻名的大英雄,他身上一定已经有一部分不再是人了,人人都蒙着眼,一知半解地称颂,却谁也不了解他,不孤独么?再者说,称颂大家都会,用的词自古也来就那么几句,早都被车轱辘千百遍了,写来没意思,茶余饭后,不如聊聊贪生怕死的故事。”
  周翡:“……你是还在讽刺我吗?”
  谢允闷声笑了起来,周翡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
  “哎哎,踢我可以,别掀桌。”谢允小心翼翼地护住他那堆乱七八糟的手稿。
  周翡拽过一张纸,看了两眼,磕磕巴巴地念道:“燕雀归来……”
  谢允:“哎,是来归,你那眼神会自己蹦字是不是?”
  “哦——来归帝子乡,千钩百廊小……小窈娘,自言胸怀万古刃……呃,不对,万古刀,谁顾巴里旧……章台?”
  周翡念了两行之后,被谢允一把抢回去,谢允将那张纸团成一团,往空杯子里一扔:“姑奶奶,饶了我吧,你一念我就觉得得重写。”
  周翡本来就没有什么吟风弄月的天分,也不在意,问道:“你是说这个贪生怕死的逃兵胸怀万古刀吗?”
  “他没逃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必能衣锦还乡,风风光光地娶到自己心爱的女孩。结果后来发现朝廷不用他顶天,也不用他立地,也没把他当人,他只是个诱敌深入的活诱饵,死在那任务就完成了,于是他逃了,可惜一路险阻重重,逃回家乡,也没能见到他的女孩。”
  周翡问道:“为什么?”
  谢允眼珠一转,注视了她一会,似笑非笑道:“因为那女孩是个水草精,已经乘着鲤鱼游走了。”
  他一句话说完,微微有些后悔,因为似乎有些唐突。可惜,周翡没听出来,她脸上露出一个单纯的惊诧,真诚地评价道:“什么乱七八糟的?”
  谢允说不好是失落还是庆幸,他无声地叹了口气,收回目光,懒洋洋地说道:“那你别管了,反正能卖钱。咱们要去蜀中,还得沿着南朝的地界走,从衡阳绕路过去,好几千里,不是一时半会能走完的——你知道贵寨的暗桩都怎么联系吗?”
  周翡毫无概念。
  谢允一挑眉,说道:“看吧,咱们连个能打秋风的地方都没有,我好歹得一边走一边想辙攒盘缠,这不是白纸黑字,是银子。告诉你吧,哥会的都是赚钱的买卖,学着点,人生在世,穿衣吃饭才是头一等大事,光会舞刀弄枪有什么用?”
  周翡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听了这番“过日子经”,很是吃了一惊:“你还操心这个?你不是王爷吗,没有俸禄吗?”
  谢允笑道:“你还知道什么叫俸禄。”
  周翡又横出一脚,谢允好像早料到有这一出,飞快地缩脚躲开,摇头晃脑地说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吃了我小叔的饭,我还得供他差遣,乖乖回金陵去当吉祥物。”
  周翡问道:“你为什么不肯回家去?”
  她说的不是“回去”,不是“去金陵”,而是“回家去”,这是一个温暖又微妙的用词,因为在周翡脑子里,世上始终有那么个地方,可能没有多舒服、多繁华,却是一切羁旅的结束。
  谢允愣了片刻,轻轻地笑了一下:“回家?金陵不是我家,我家在旧都。”
  迟钝如周翡,都感觉到他那一笑里包含了不少别的东西,可是不等她细想,谢允便有些生硬地将话题挡开,问道:“你又为什么想回……家?”
  周翡一提起这事,就稍稍有些羞愧,不过事实就是事实,她实话实说道:“我功夫不到家,得回去好好练练。”
  谢允的表情一瞬间顿时变得非常奇怪。
  周翡:“怎么?”
  谢允蘸了一点酒水,在桌上画了一座小山,在靠近山顶的地方画了一道线,说道:“如果说高手也分九流,那你将郑罗生堵在一个小窄道里,杀了他的人,划破了他的手掌,还能全身而退……虽说是沾了点对方轻敌的便宜吧,但你手上一样连个趁手的兵刃都没有,能做到这一步,证明你如今的功力,足以跻身二流。只不过你这个‘二流’运气格外不好,满世界的喽啰你没碰上过,碰上的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大人物,显得有点狼狈。”
  周翡听了这一番吹捧,没当回事,有些不以为然地想:“你一个写小曲的书生,会唱就行了呗,怎么还扭起来了。”
  谢允又将他的毛笔倒过来,略微有些开裂的笔杆在酒渍上又一划,说道:“但是也不必洋洋自得,此道如攀山,一重过后还有一重,世上还有不少一流高手,譬如一些名门前辈……举例来说,大约就是齐门的道长、霍家堡的堡主之类,一流之上的,是顶尖高手,凤毛麟角,不管名声怎么样,但是只要说出来,南北武林必然如雷贯耳。”
  周翡听到这里来了点精神,因为这不属于武术技术评价,属于奇闻轶事,在这方面上,她所认识的人里没有能出谢允之右者,便追问道:“顶尖高手是像北斗、四圣那样的人吗?”
  谢允“唔”了一声,眉心一扬道:“木小乔算,郑罗生不算,沈天枢算,仇天玑那样的恐怕就够不上——郑罗生虽然位列四圣之首,是因为他有一帮能打能杀的狗腿子,而且心机深沉,小花招层出不穷,这种人十分危险,一不留神就能要你的命,但你要说他是顶尖高手,恐怕不用说别人,四圣中其他三个人就要嗤之以鼻。”
  周翡不知不觉听进去了。
  谢允又道:“顶尖高手之上,是宗师级的人物,你知道这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吗?”
  周翡追问道:“什么?”
  谢允见她微微前倾,心里的贱格便又不由得蠢蠢欲动起来,故意不慌不忙地给自己倒了碗酒,直到周翡的手已经开始发痒,他才拖拖拉拉地说道:“这二者的区别就是,顶尖高手每一代都有,宗师级的人物却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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