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章 这也行?

  我笑了笑,在方雅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掏出一支烟,在手掌心一下一下十分有节奏轻轻蹾着,然而我并没有立即点燃这支白娇子,却开始陷入沉思中。
  我意识到,这个回答对方雅而言应该很重要,同时对我来说也足够折磨!
  因为我无法想象,如果岚澜或者茹姐、墨芷舞是这种群体中的某一个,在面对她们的时候,我会是怎样一种特别的心态,又是不是真的忍心在她们身上施加那些我即将向方雅说出的严厉手段!
  见我踌躇,方雅道,“要不…江队,最后这个问题您不用急着立即回答我,可以好好想想,甚至出去转一圈冷静一下再说!”
  我想了想,索性站起身道,“也好,那我就出去吹吹冷风…”
  方雅并没有随我出来,而是独自坐在咖啡厅,似乎也有着某些心事需要动脑子去琢磨,于是,在这个寂静且诡异的夜,以及已经开始变得阴冷的空气里,我选择形单影只,或者说,孤单选择了我。
  也许,只有脱离开咖啡厅那种令人睡意朦胧的环境,躲开轻柔的靡靡之音侵蚀,我才能将自己真正带入方雅口中所谓的教官角色,继而努力想出一个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而非为了应付方雅才说的实施方案。
  嘬了一口烟,脑海里,岚澜、墨芷舞、晨晖、乔小娥…这些女人都穿上囚服,或坐或卧,或痛苦呻.吟,或闷头劳作…想象着她们全都化身为女囚,而且还是从事特种行业的站街女、夜总会小姐,我的汗毛根根竖起,甚至可以说不寒而栗…
  我该怎么办?对她们怎么办!
  我试着假象自己是某个女犯,比如岚澜的亲人,相隔日久前来探监。于是在接见室,在警卫队员虎视眈眈之下,我拉着岚澜的手,问她,“澜,你现在后悔吗?当年你为什么要干这一行?”
  玛德,不是这种感觉!
  我的想象之笔描下这一幕,却觉得再也没办法连贯下去,完全进入不了状态!
  苦思冥想,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无法带入的根源所在:我,不能容忍,哪怕是假想中也绝不允许自己的女人处在一种犯罪状态,并且还是犯下‘屡次卖淫’被劳教收监这一类…
  没辙了,抽了两根烟,我想了想给方雅发了一条信息,“方科,我假象自己的女人是卖淫女,但我带入不了,根本没办法思考这种状态下我该怎么面对她们,更不要说去改造、管教对方…”
  很快,方雅给我回了信息,“江队,那好,如果不要那个前提,如果就让你在最短时间内改造、教育这些和你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卖淫女,并且还必须尽快看到成果,你会怎么做?希望这次你能给我答案…十分钟后你回来好吗?”
  我回了一个字,“成!”
  努力将心理阴影驱散,我索性坐在咖啡厅的台阶上,任由大门外房檐下一排排昏黄的射灯照在我身上,笼出一层薄薄的淡金色的辉韵,继而又点燃一支香烟,看着烟雾和这层辉韵融合…
  良久之后,我站起身,走回咖啡厅。
  见我的表情高深莫测,方雅立即问我,“方科,有答案了吗?”
  “嗯!”我点头,“算是吧!”
  “那你倒是快说啊!”
  见她很急切的样子,我倒是有些奇怪,反问道,“方科,你至于这样激动嘛?要说调教那些失足女,在咱们沙山比我经验更丰富的管教有的是啊,比如李姐、王队、秦队等等,你问她们,难道不比向我要意见强百倍?”
  “我问了,她们都说搞不定的!”
  “什么?”我有些惊讶,“这怎么可能呢?三、五十名卖淫女而已,特么整不住死刑犯,搞不定那些死缓、无期的,还收拾不了这些小姐了?”
  “唉,江队,要是真像你说的那么简单倒好了!”
  方雅摇头,连连叹息,“改造她们的确算不上多么复杂艰难的工作,但是江队啊,如果我们被要求只有一个月的改造周期,并且还务必出成果呢?还有,如果这些女犯人,由于某种需要,必须出去露脸参加一些特别的活动呢?”
  虽然方雅说得含含糊糊,我却心里一动,问她,“方科,是不是之前你告诉我的那件事情有眉目了?”
  我想起,就在我回来沙山见到程瑶馨,历经和她一起从管教宿舍楼上跳下寻死觅活那天,我正是先去了方雅办公室,并且和她认真讨论过一件事儿,向方雅讲解了一句断章取义的诗,还玩了一个动中指的小游戏…
  而这一切的根源,正是由于方雅想让我帮她分析一下T市监狱管理局发来的一份文件---《关于女犯改造历程的思想汇报会及汇报演出讨论稿》。对,正是这个挂着红头却并不算正式终稿的奇怪文件!
  当时,我曾准确表达过自己的意思,我认为,沙山女监宣教科的工作不应该仅仅将重点放在女犯改造的思想报告会上,而是提醒方雅注意‘汇报演出’这个看着像是鸡肋的词汇,才更可能是这份讨论稿暗中强调的要素。
  …
  想到这里,我笑了,“方科,你可真够滑头的!我江枫把你当朋友,掏心掏肺不遗余力帮你,你呢,可倒好,竟然不跟我说实话!”
  “我怎么了?”方雅反问我,脸却不知怎地红了起来,似乎想到什么难为情的地方。
  “你说你怎么了?”
  我朝她瞪眼,“方科,你今晚很奇怪!这么说吧,在我印象里,你很少有这种含含糊糊,说话模棱两可的时候,对不对?还有,请你回答我,这些失足女干嘛要出去,她们能去哪里露脸?又怎么可能需要这么多人参加活动?”
  讲真,我想不通了!
  的确,我想到过需要女犯人去某些特定地方或者单位进行汇报演出,但我并不认为,参加演出的演员,一定要从这些小姐、三陪中选择!
  对吧,怎么可能呢?
  因此,当方雅说这些单一罪行的女囚或许要露脸、要外出,我便迷茫了,麻痹的,还嫌这些骚娘们不够祸害人间啊,咋还要带她们出去呢?
  而,若不是参加汇报演出,同一类型的犯人集体离开监狱,这…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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