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七章:【你的速度挺快的嘛】

  金阳城多了一批难民,但黑陵城却多了一批客人。
  这批客人有些奇怪。
  与众不同。
  前面是一个目光锐利骑着奔蜴的探路盗贼,队伍中间由几十个佣兵,押着十几个饱受酷刑皮肉尽削牙齿尽落形体几成骷髅缚在囚车里的罪犯,缓缓进城。最后面,还有一只体型庞大的亚龙族‘大脚走地龙’。沿着满地白骨的道路,那大脚走地龙缓慢地踏步而来,它的背上,驮着一个奢华无比的黄金座。
  在那黄金宝座上,除了坐着两个打扮很像的银铠武士,还有一个女奴以及一个抱着婴儿的小女孩。
  与普通的商队不同,这支队伍更像一支捕奴队。
  但很少看见捕奴队能够如此奢华,会弄个平时只有是城主以上才有资格乘坐的准天阶‘大脚走地龙’,还弄个拉风无比的黄金宝座……最让人感到出奇的是,在黄金座上没有那种身份特别尊贵的贵人,只有两个武士,甚至还坐着身份下贱的女奴和一看就像个饥民的小女孩。那怕她们坐在两位银铠武士的脚下,坐在那个奢华无比的黄金宝座上,高高俯视着周围,但是,她们眼中的胆怯和不安,还是可以清晰看见的。稍有眼光的人,就可以一眼看出,她们绝对不是什么贵族之后,相反,这些应该是贱民,贱民中的饥民!
  贱民有什么资格坐到黄金宝座上去呢?
  在城门口负责征收税金的卫兵队长,对此感到很不可思议。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他依稀听见黄金座上左边的银铠武士对右边的银铠武士如此说。
  “别掉书袋,现在可不是大发感慨的时候,赶紧办正事,我们的时间本来就不多,还要过止风沼泽,赶紧把外围的拿下。”城门口的卫兵队长又听见右边的银铠武士这样说,虽然距离有点远,周围有点吵,听得并不是太清楚,但听这口音,右边这个银铠武士,应该是个女子。
  “你们是干什么的?”卫兵上前拦住了走在最前的探路盗贼,大声喝问,来黑陵城这里,不管是什么身份都好,也必须交税,这可是领主大人定来的规矩。
  黑陵城里的领主老爷,则是国主大人的亲弟弟。
  别说黑陵领,就是在整个止风国,也无人敢违逆领主老爷的意志。
  在这里,领主老爷就是天,就是地,就是主宰黑陵领内所有人命运的唯一统治者!
  那个眼睛闪亮的探路盗贼翻下长腿奔蜴的背,满脸笑意,就像老朋友好久不见一样上前打招呼,非常熟练地塞给卫兵一个小钱囊,又凑到卫兵的耳边,咬着耳朵说了一阵子。又回指大腿走地龙,小声说了几句什么。最后这个探路盗贼,自怀中掏出一个更大更加鼓涨的钱囊,笑嘻嘻地奉上来,作为税金……这一切很正常,几乎所有的商队或者捕奴队都是这样做的。
  贿赂卫兵是每个探路盗贼最常做的动作,而交纳税金,也合符各地区的法令。
  本来这平淡无奇的手续,却让城门口的队长看得暗中皱眉。
  不知是什么感觉。
  卫兵队长,总觉得这个探路盗贼的笑不是奉承,而是一种说不出的嘲讽。
  似乎收钱的卫兵马上就会倒霉似的……可是金币完全没有问题,卫兵队长在看卫兵打开钱囊登记税金时,发现金币是真的,不存在欺骗,而且数量很多,远远超出普通的捕奴队,甚至超出一般规模的商队。
  这,这些人难道钱多得没地方挥霍了?
  看看他们抓的那些逃奴,一个个都折磨得快活不下去了,根本毫无价值可言,为了这些逃奴,真的值得交纳近千枚金币的税金吗?再说,像这样的队伍,别人要交一百金就已经叫苦不迭了,但这个探路盗贼交了近千金,脸上还满是笑容。
  太诡异了!
  等这支队伍进城,卫兵队长还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心里会不安?
  明明收了重税,自己有更多分成,应该高兴才对,为什么还会感到不舒服呢?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灰狗,刚才他说了什么?”卫兵队长召来手下询问。
  “头,那是一支追捕逃奴的捕奴队,长期来往于止风国和狂飙国,这次只是路过,据说,他们平时主要负责走私,捕奴只是兼职。我估计他们这次进了一大笔货,出手非常宽绰,足足交了八百多金的税金,头,我们这次要发达了,就是上交了最高的两百金限额,余下还可以分六百多金,这下兄弟们终于可以好好庆祝一下了!在这个又穷又烂的破地方,多久没这样的收入,半个月,不,半年也不见有这样的肥羊上门啊!”卫兵兴奋得手舞足蹈,眉开眼笑地向队长报告着好消息。
  卫兵队长点点头,表示知道。
  虽然有中饱私囊的机会,但他却感不到开心,甚至,隐隐还有种恐惧浮生。
  不可能……这支捕奴队竟然会交八百金作为税金?就算走私再好挣,也不可能在进城时交那么税金,这简直就是傻子的行为啊,谁会无缘无故大洒金钱?
  假如这支捕奴队故意是这样做的,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他们何故用重金贿赂入城?
  那个探路盗贼何解会在眼眸深处露出嘲弄的笑意?那下贱的女奴和饥民一般的小女孩,她们又怎么会有资格坐在黄金座上?最让人感到不解的是,那两个装扮完全一样的银铠武士,明明实力非常的弱小,却怎么会给自己一种无比恐惧的感觉?
  负责城口征税的卫兵队长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
  遥远的方向,飞来了一头狮鹫,上面驮着一个浑身是血的飞行信使,来不及入城,信使一头栽倒下来。
  当卫兵队长抢上前救起那个飞行信使,发现他早已经重创濒死,气息奄奄。在最后弥留时刻,飞行信使回光返照地精神起来,紧紧地握住卫兵队长的手:“快,快,快报告领主大人,羊蹄城,砂岩城,戈壁城,荆棘城,胡桃城,已经全部被攻破,我刚刚在水牛城逃出……我,我,我是唯一逃出来的……快通知领主大人,敌人……向国主求救,啊……”
  那个信使似乎还有话想说,但支撑不住了。
  头一歪,气绝身亡。
  “我马上……”卫兵队长听见这个消息,立即腾地跳起来,整个黑陵领都让人攻破了,那还了得?不知是什么人,非战区的领地也受到了侵略,难道战火已经蔓延到止风沼泽区域这种大后方了吗?
  他正准备用最快的速度,冲向领主府,向黑陵领主报告这个噩耗。
  但刚才缚在囚车被酷刑折腾得不成人形的逃奴,那种血淋淋的惨状,有卫兵队长的脑海深处一闪而过。
  羊蹄城、砂岩城、戈壁城、荆棘城、胡桃城和水牛城全部被敌人攻破了,那么几个城的城主,驻守将军是不是全部被俘虏了呢?
  难道……卫兵队长忽然恐惧地打了个寒战。
  想起了刚才探路盗贼那交纳重税仍然满带笑容的脸,想起了那不可能坐到宝座上去的贱民,想起了那些缚在囚车里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逃奴,想起了那打扮一样的男女武士的对话……卫兵队长吓得浑身颤抖起来,大汗就像雨淋般湿透全身。
  “怎么啦?头?”几个卫兵莫明其妙地看着队长。
  “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向国主报道,你们好好守在这里。对了,那笔税金的分成我不要了,你们几个分吧,记得晚上玩得高兴一点!”卫兵队长抹了一把汗,强忍着心底恐惧,吩咐下去。
  “明白,头,你要早去早回!”几个卫兵听见队长不分钱,要去国主那边出任务,高兴得甭提有多开心。
  “狮鹫已经准备好了!”机灵的灰狗甚至迅速给队长牵住飞行信使的座骑,伺候队长出行。
  “兄弟们,再见。”卫兵队长翻上狮鹫背后,话中有意地说了这一句。
  接着,他疯狂地催动狮鹫。
  让它用最快速度赶路。
  两天后。
  因为日夜高速飞行过度劳累的狮鹫,不支倒地,已经让卫兵队长抛弃了。
  卫兵队长用尽自身一切力量,拼命地赶路,他心中最想的不是把这个消息报告给国主,像这种消息,国主根本无须他的报告,相信早就已经收到。他要做的,是保住自己的生命,是要拼命逃到国主所在的都城,因为,那里才会是最安全的地方。
  止风国的国都绿柳城,那个高高尖顶已经出现在视线的极限处。
  绿柳城,一个从来没有爆发过战争的和平之地。
  因为止风国主的强大实力,又位于天华域交战区的大后方,在这里,千里沃土,繁荣昌盛,从来没有任何军队或者暴民可以攻打到这里来……卫兵队长隐隐看见绿柳城在望,这,才稍稍松下一口气。
  好了,能逃到这里,总算安全了。
  他把身上的队长衣物脱下,全部扔掉,再穿上猎杀所得的鹿皮,伪装成一个长期生活在森林区的猎户。虽然不知道战事如何,但他已经抛弃了以前城门卫队长的身份,决定换一个身份,混进绿柳城,在这个和平都市里重新生活。自己有一定的实力,不用怕饿死,只要居住地足够安全,什么身份根本不重要。
  上下检查一遍,感觉没有什么破绽。
  原卫兵队长才自林区飞出来,降落到绿柳城的城门,给卫兵递上以前就早早伪装好的身份证明和税金,陪着笑脸,表示自己需要进城,贩买一些皮毛。
  “穷叮当的家伙!”卫兵带点厌恶地哼了声,又强行多勒索了两枚金币,然后挥手:“快滚蛋!”
  “哇哇,看,看那边,有支豪华的捕奴队过来了,我的天,这支捕奴队似乎捞了不少油水,大脚走地龙的背上竟然驮着黄金宝座,草,这到底是哪家的捕奴队啊?”几个卫兵惊喜地议论起来。
  原黑陵城的卫兵队长一听,浑身僵硬。
  他带点不敢置信地回头。
  绝望地发现,之前在黑陵城见过的那支捕奴队,正缓缓地向绿柳城走来。
  他们的队伍似乎更加壮大了一点,负责护卫的佣兵多了十几个,而囚车也多了几辆,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个骑着奔蜴的探路盗贼,眼睛依然明亮,脸上依然笑嘻嘻的……而那坐在黄金座上,也还是那个女奴和抱着婴儿的小女孩,更上面,则是坐着那两个打扮几乎一模一样的银铠武士。
  原卫兵队长吓得脸色煞白,几乎没有瘫倒在地面上。
  他知道黑陵城与绿柳城的距离。
  别说用大脚走地龙来走,就是用狮鹫来飞,也需要十天。
  之所以能够用三天赶到这里,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空间裂隙,穿过空间裂隙,最少节省了七成的路程,才能赶到这里。
  这支慢悠悠用脚步可以追上自己由黑陵城走到绿柳城的捕奴队……原卫兵队长再不敢想,也不敢看,因为,他发现其中一辆囚车里的一个血淋淋的影子很熟悉……眼神很锐利的探路盗贼翻身跃下奔蜴,满脸笑容地给卫兵塞上一个钱袋,又冷不防又冲着原黑陵城卫兵队长笑着说了句:“你的速度挺快的嘛,想不到你还能赶在我们的前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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