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节

  他手上的剑,她掌中的火铳,他们交握的手,她飞扬的长发,来来去去的斥候与传令兵,似乎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幻影,与他们被阳光拉长的剪影重叠在一起,与无数人交叉,汇合,聚成这一个血腥的战场——
  “嗥——”
  “嗥——”
  嘈杂的叫骂声与金铁的交撞声中,突然传来一声狼嗥。
  “嗥——”
  “嗥——”
  一声,再一声,又一声。
  很快,狼嗥声连成了一片。
  紧接着,有士兵惊恐地大叫起来。
  “狼来了!”
  “狼群!有狼群!”
  “好多狼!娘啊!”
  “他姥姥的,老子们杀人,狼也来凑热闹!”
  士兵的大喊声传入阵中,墨九也听见了。
  她身子一顿,侧耳倾听片刻,突然拧眉,“六郎,你可曾听到异常?”
  “嗯?”萧乾的敏锐性一点不比她差,“有笛声。”
  “对!我觉得那笛声……不太对!”
  随着狼群漫山遍地地奔跑靠近,那悠扬的笛声,也越来越近了。
  吹笛的人,节奏时而快,时而慢,时而和风细雨,时而饱含杀气,似乎在指挥着狼群的进攻似的,笛声非常有感染力。而那一匹匹凶狠的草原狼,在笛声的指挥里,居然保持着相当的秩序,它们将并不强健的身躯疯狂地冲入战阵中,却不胡乱嘶咬,而是专挑北勐兵下口,对萧军却“口下留情”。
  一开始,有人以为是巧合。很快就有人发现不对了。
  “这些狼,他们在帮萧军!”
  “兄弟们!不要杀狼!”萧军中也有人惊喜地叫喊起来,“这些狼是来帮咱们的!”
  “萧军的兄弟,不要杀狼!”
  “不要杀狼!不要杀狼!”
  “狼是朋友!”
  本就混乱的战场,这一下更如油中溅水,再次掀起了一波**。
  天空中的艳阳,吐出烈焰,助长了苍穹下的杀气。
  人已如魔,人间,亦如地狱。但这一场仗,有了狼的加入,战局再一次发生了变化。不要小看草原狼,他们身躯不强壮,却灵活矫健,钻入战场中,就像扎在人身上的刀子,让人防不胜防,又紧张又惧怕。而他们丝毫不畏惧死亡,飞快地奔跑在厮杀的乱军之中,像一个个刚健勇猛的战士,不断地撕咬、扑倒、嗥叫,给敌人带来惧意的同时,也用它们的狼蹄践踏着这一片大地。
  不曾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那是怎样壮观的一场厮杀。
  可实事就是如此,狼队友赛过人队友。
  在狼群的帮忙下,萧军很快反转局面,转危为安,反守为攻——
  “太好了!太好了!”
  墨九大叫着,瞳孔里都染满了喜悦的色彩。
  其实,在听到狼来的时候,她的心就开始怦怦乱跳了。
  虽然马步跟着萧乾东奔西突,一双眼睛却在四下野寻找——
  是的,她在找……找她的狼儿。
  草原狼本性凶残,不会无缘无故地前来帮萧军。
  那个吹笛的人是谁,她还不知,可她却希望她的狼儿也在里面。
  可狼的数量太多了,她的眼睛应接不暇,根本就看不过来。
  她的狼儿来了没有?她在哪里?
  墨九紧张地寻找着,却不敢呼唤出声。
  她生怕一个不小心,她的狼儿就成了敌人刀下的亡魂。
  “阿九——快看!”萧乾突兀的喊声,吓了她一跳。
  “怎么?”她随即侧目,只一看,眼睛就直了。
  战场外不远处有一个小坡,这个时候,坡上站着一个怪人。
  他身形高而瘦,衣衫褴褛不堪,头发杂乱的飘在风中,似乎遮住了大半张脸。可他的手上却拿着一只短笛在轻轻地吹,姿态优雅而矜贵,与他的外形极不相符。在他的身边围了一大群草原狼,他们嘴里嗥叫着,虎视眈眈地看着坡下的战局。而怪人的脚边上那一只草原狼,格外的熟悉——
  在墨九瞪大眼看过去时,它似乎也感应到什么,突然高高仰起头叫了一声。
  “嗥!”
  紧接着,一群草原狼便跟着它叫了起来。
  这匹狼,好像是狼王……
  可不就是她的狼儿吗!?
  “狼儿!我的狼儿!”
  墨九激动起来,压抑不住狂喜的心情,捂紧了嘴巴,眼眶都湿润了。
  “六郎,那是狼儿,是狼儿——”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狼儿会在这时来帮他们。
  在被人伤害之后,墨九的心突然得到了治愈。
  这世上,到底也有忠诚存在的。
  哪怕……那是一只狼。
  她只顾着高兴,却听萧乾又道:“你看那个人,他像谁?”
  那个怪人吗?
  自从那年在额尔小镇被火熏过,墨九的视力始终没有恢复到从前。
  她半眯着眼看了许久,摇头,“我认不出。”
  萧乾沉眸一眯,突然勒紧马缰绳,抽出一只手来将她一揽,重重将她抱落在自己的马背上。
  “抓紧我,阿九!”
  “做什么?”他突然的举动,让墨九有些吃惊。
  “那个人——”萧乾停顿一下,胯下马匹已纵身一跃,“好像是宋骜!”
  坑深347米,走不出从前
  日头炙烈,风暖草青,猎鹰正在狼群的嗥叫声中,冲击着长空。超快稳定更新小说,长坡之上的怪人,褴褛的衣裳微微摆动,姿态凌然而雅致,似乎并没有被那身古怪的着装掩住天生的贵气,就连那一头凌乱的长发,也被日光的剪影修饰出了一抹独有的桀骜。
  马儿穿过狼群,冲上长坡,速度很快——
  这样的萧乾,是急切的。
  是一种墨九很少看见的急切。
  他只手搂住墨九,就那样直直冲入狼群,冲到怪人的面前。
  “元驰——”
  他唤着宋骜,这一声,微哑,暗沉。
  宋骜的小字,墨九已经很多年不曾听过了。
  而很多年前,她也只在萧乾的嘴里听到过。
  宋骜叫他长渊,萧乾叫他元驰。他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性格,看上去也并不十分亲密,甚至萧乾时常嫌弃宋骜,大多数时候,都是宋骜厚着脸皮笑嘻嘻地跟在萧乾身边走南闯北,就连萧乾去盱眙接亲他也跟着。可这样看似不契合的两个人,其实有着极深的情分。只不过,那个时候的小王爷,意气风发,风流倜傥,几多韵事与丝竹之乐,纷纷谱写在临安画舫与胭街柳巷……哪怕事过多年,还让墨九记忆犹新。
  可眼前的他——
  变化太大,她几乎认不出来了。
  “元驰!”
  萧乾又低低唤了一声,似乎很确定。
  若非了解他们的感情,墨九都快吃醋了。
  他看宋骜的目光太热切,里头饱含了太多的情感。
  然而——他却没有得到回应。
  怪人却似受到了惊吓,停止吹笛,就那样呆呆地看着他们。
  他张了张嘴,闭上。
  再张了张,还是没有声音。
  墨九呼吸都屏紧了,他是宋骜,真的是宋骜。
  那一刹而过的表情,太熟悉了。
  “小王爷?真的是你!”
  墨九也惊喜的唤了一声,可宋骜依旧懵懂不解。
  “你……”他握紧笛身,语气迟疑,甚至略略退了一步。
  一看他这模样儿,萧乾面色一变,眉头当即蹙起。
  “我是长渊!你不记得我?”
  宋骜摇头,就那样抿着嘴看他们。
  墨九心里一惊,双眉紧拧着喊他,“小王爷,我是墨九,你认得吗?”
  “墨九?长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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