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节

  不管过去多少年,墨九就是墨九。
  她是响当当的九爷,墨家的当家人,她从来说一不二。
  从前还有墨妄可以掣肘得了她,偶尔还能说服于她。
  现在墨妄还躺在床上像一个活死人,再也没有人管得了她了。
  ……
  五月初三是小丫头的生辰,那几天天上的艳阳火辣辣的,恨不得把这片大地烤干。可到了五月初五,天际就开始雷声不绝,连绵数日的倾盆大雨,终于润泽了久旱的大地。
  夏季的天,变幻莫测。但墨九的行程定好了,却再无改变。
  准备运抵漠北的武器、粮食、衣物等都已装箱完毕,只等明日启程了。
  墨九将小丫头交给奶娘看管着,自己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领着玫儿去了墨妄的院子。
  几年如一日,她从来没有间断过对墨妄的伺候,明日即将远行,她也要把墨妄的事情安排好。
  另外,她得亲自来向他辞行。
  “师兄!”站在床边,想着远去的漠北,墨九目光微微润湿,停留了许久,才慢慢坐了下来,“我这一走,也不知几时能回到兴隆山。旁事我都放心,唯独你和小丫头,我……还是有些,有些放心不下。”
  一个是小孩,一个是植物人。
  他们两个都是无法自主生命的人。
  却偏偏是她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可我不得不去。这一次如果有什么闪失,我怕……怕再等三年。”
  对哈拉和林的总攻,如果有了兴隆山最新研究出来的新式火器助阵,那结果肯定事半苏倍。
  而且,她再一次迷之自信地相信。
  有她墨九在,哈拉和林必破!
  “我等怕了,师兄。我知道你是理解我的。我受够了等待的滋味儿。”她慢慢弓下身子,抚顺墨妄的衣领,微微一笑,“这些年我一直在等,等他结束战争回来,也在等你,等你给我一个奇迹,等你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小九,有我在,你什么事都不用管了。”
  “有时候我想着想着,都入魔了,做梦都希望有这样一天。”
  面色稍稍有些灰暗,她沉吟片刻,复又笑了,“你没有醒,但我也没有灰心,三年等不来,还有五年,八年,十年。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一定会醒过来的。”
  她的笑声中,有淡淡的哀伤。
  她的目光,一直流连在墨妄的脸上。
  幽幽的灯火下,她看着墨妄的脸……慢慢咬往了下唇。
  岁月催人老。
  躺在床上的墨妄,由于营养跟不上,老得比正常人更快。
  他的皮肤褶皱了,再不是那个哪怕穿着素袍,也是眼中有山水,脸上有桃花的俊俏儿郎。
  “师兄——”墨九把头慢慢低下,脸搁在了墨妄的手臂上,感觉到那手臂上的瘦骨嶙峋,几滴泪水慢慢就滚落下来,落在墨妄的手臂上,透过薄薄的衫子,浸入了他的肌肤。
  伴着她眼泪的,是她至痛至伤的低声喃喃。
  “我曾经对老天起过誓,若能换你醒过来,我墨九自愿减寿十年。”
  “不,二十年亦可。”
  “但老天……为何就是不肯应我?”
  一句又一句,她低低说着,如泣如诉。
  没有人回答她,房间里除了墨妄只有她自己,就连玫儿都守在外面。
  墨九独自趴了一会,慢慢抬起头来,歉疚地看着墨妄,“我得走了。临行前夜,还有些行李要收拾,还要安抚一下小丫头。明晨我就不来看你了,你一定要好好的,等着我回来。懂吗?”
  墨妄无声的躺着。
  只有风吹过帐子,有徐徐的摆动。
  墨妄再次静站片刻,终于闭了闭眼,慢慢转身往房门走。
  这一次,她没有回头。
  她怕,一回头,就会失去北上的勇气。
  于是她也没有看见,当她离开床榻那一瞬,墨妄微微颤动的手指——
  ……
  ……
  夏季的夜晚,路边的草地上,萤火虫发出烁烁的亮光。
  一朵一朵,像天上密布的星星,在漠南通往漠北的路上,照亮着墨九一行昼夜兼程赶路的旅人。
  这一次墨九押送物资装备前往漠北,除了事先派人快马加鞭通知萧乾接应之外,自己还带了大约五千精锐弟子,从金州经庆阳府,从银川,再从漠南辗转漠北。这一路,可谓千里迢迢,大约她真是受神眷顾的姑娘,这一路上风平浪静,连一向鼻子灵活的旺财都没有发现半点异样。
  同来的除了旺财,还有他的小媳妇狼儿。
  有一狼一狗在身边,不仅多了警戒,也为他们枯燥的行程增加了不少的乐趣。
  狼儿是一条不知自己是狼的狼,它会摇尾巴,为讨主人欢心,也十分调皮。她会撒开脚丫头大草丛里捕捉萤火虫,乐得一会打滚儿,一会儿又回去亲热旺财。可旺财兄目前好没有洞房过,也不像个妻奴,他总是很认真地跟在墨九的马后,认真地警惕着四周。
  大概这就是狗和狼的区别。
  狗永远忠于主人。
  狼么……权且当她还童心未泯吧。
  “汪汪汪——”
  这时,旺财突然一顿,向着未知的夜空叫唤了起来。
  坑深340米,没良心的
  “注意警戒!”
  旺财是一只神犬,他不会无缘无故的胡乱叫唤。
  墨九当即绷紧了神经,传达命令。
  窸窸窣窣的声音里,整个押送队伍也跟着紧张起来。
  天际一片漆黑,苍穹之下什么也看不太清,火把的光线忽明忽暗,为这个夜晚添了几分凉意。旺财叫声不停,狼儿却突然兴奋起来,围着旺财不停地绕圈子,一双狼眼睛绿幽幽的,泛着一种可怖的森寒。
  这样的狼儿,极不寻常。
  墨九心里一凛,突然有一个不太好的猜想。
  转头命令大部队继续前进,然后她派了两个坎门弟子往前查探情况。
  然而,两名弟子还没有走出大部队的视线,就突然惊叫一声,拼命地往回奔来,嘴里气喘吁吁地大喊。
  “钜子!狼群来了——”
  他们话音一落,不远处就有“嗥”的狼叫声传来。
  夜下长风轻悠,狼叫声此起彼伏,狼群互为呼应,声音越来越近。
  “狼来了!真的来了!”
  哗地一声,队伍里一阵阵喧哗,弟子们有些吃惊,却也没有乱了阵脚。
  “快!保护钜子。”
  “速度!做好防备!”
  “是!快点快点!”
  “3号车,打开。”
  “钜子,你的火铳——”曹元大步走过来,一手举着火把,一手将一把铁漆冰寒的火铳递给墨九。
  “嗯。”墨九点点头,接过火铳,骑在马上严阵以待。
  一只狼不可怕,十只狼,一百只狼也不可怕。如今成千上万只,几万只狼呢?那简直就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比老虎和狮子这些独行侠更为凶残。墨九上次在嘎查村被完颜修劫持时,曾在阴山外面遇到过一次草原狼群,也因为那些狼,他们才遁入了死亡山谷,从而收养了狼儿。
  她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遇一次狼群。
  这样的巧合,让她都不知该气还是该笑了!
  想到这里,她突然侧头问曹元:“这是哪里了?”
  “回钜子,再往前行十来里,就到阴山了。”
  十来里?离故地很近了啊。
  沉吟着,她低头看一眼情绪有些狂躁的狼儿,心里不由感慨。看来狼对种族的天生直觉,似乎比人来得更加灵敏。狼儿从来没有见过狼,甚至从小被当成狗一样人工豢养。可一旦听到狼的召唤,她就有了本能的反应。
  “嗥——”
  “嗥——”
  “嗥——”
  狼群里的叫声,长短不一,由远及近。
  仿佛那是一种狼族的口令,是狼王在下达命令。
  在那样恐怖的叫声中,不过短短工夫,一群草原狼就刺啦啦围拢上来,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像一只只放大版的萤火虫,密密布布地闪烁在夜下,漫山遍野,无穷无尽,一眼望去,根本就看不到终点,也根本就不知到底有多少只狼。
  而且,也是草原狼。
  草原上最为凶残的狼种。
  瞧着这样的阵仗,墨九身上肉皮子有点麻,握住火铳的手紧了又紧。
  弟子们在地面上点燃了无数的火堆,狼群并没有第一时间扑上来,也没有靠得太近。它们保持着安全距离,相当安静,也相当有秩序,虎视眈眈地看着押送队伍。
  墨九与狼群对峙着,没有马上下令对狼群开火。
  这批火器是她准备押往前线的,关系着哈拉和林的战争。
  如果在中途用到狼群身上,说真的,她有一点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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