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初搞慈善 番外完结_278

  “家”这个字,除了家人以外,还是房子的代言词。
  “贷款”出来了,人们能够买房了,就会一直留下来。
  百姓才是一个城市,乃至于一个国家的根基。
  林渊想了许多办法,前期甚至挖空了大户和朝廷的粮仓,才让百姓对他有了信心。
  光靠税收想打平收支的难度不小,林渊现在所收的税加在一起,只有前期投入的三分之一。
  但好歹有收益了,林渊也算是不大不小的松了口气。
  他在高邮待了三年,这三年时间,高邮被他变成了一个属于他的城市,规则都是他定的,人们的生活习惯都由他来改变,林渊一边试验,一边调整方向,直到每一项举措的结局都接近他的预想。
  至正十六年春,林渊离开了高邮,前往平江,百姓们沿路送行,有些人甚至拖家带口的跟在林渊的车队后面,要跟着林渊去平江,有林渊的车队在,流匪草寇不敢动他们。
  林渊也知道历史上张士诚就是从高邮去了平江,把平江定为首都,次年元军苗族将军打败了张士诚的兄弟张士德,张士德被押送到南京,绝食身亡。
  但去平江是林渊现在最好的选择。
  元军的苗族将军是个悲剧人物,原名杨通贯,击败张士诚后不仅升官,还被元顺帝赐名完者,他最先也是农民起义的领袖,后来受招为官,最初不过是个千户,人生最高的官衔是元帅。
  最后还是死了,不管他在战场上有多厉害,最后还是被逼得自缢。
  人们从来都是屁股决定脑袋,站在朝廷那边,就是高举正统大旗。
  站在义军这边,就是口喊为民请命。
  这世上的道理大多并非非黑即白,但大人物们在脑子里把道理转一圈,说出口的话又成了非黑即白。
  这次护送林渊去平江的是陈柏松,陈柏松骑马,林渊坐马车——他是不想再尝试大腿皮肉磨破的感觉了,所以他放纵自己偶尔懒惰一次。
  但这时候的路,都是土泥路,哪怕是曾经的官道,都是泥坑不断,坐在马车上一颠一颠,林渊被颠得直反胃,又恐拉下行程,自己在马车上独自忍耐。
  陈柏松还在马车旁同他说话,说得他难受至极。
  林渊:“……到了地方……再同你说。”
  他真的快吐了。
  陈柏松只能闭嘴,一路无比的安静的护送林渊过去。
  到达平江城门口的时候,林渊终于松了一口气,平江打下来不到一年,这一年时间几乎都是陈柏松在管,林渊手里的所有将领都是靠虎符管控军队,士兵们只认虎符不认人,陈柏松不知道怎么管人,所以他就把军营驻扎在平江。
  林渊倒觉得这是个好方法。
  没有太多的弯弯绕绕,就比谁的拳头大。
  陈柏松不管事,叫原先的小官和小吏们管,这些人面对着巨大的拳头,也不敢生出什么别的心思来,倒是乖巧的干着事,所以平江易主一年,竟然没出过什么大乱子。
  平江比高邮更富裕,这个富裕是体现在小民身上的,即便如今天下流民不绝,灾荒不断,但平江的百姓没有饿过肚子——不过他们的存粮也快掏空了,钱也见底了,若是再晚一些,那也说不定后面的事。
  与别处相比,平江不算乱,人们安居乐业,就是生活比以前辛苦了一些。
  平江的读书人也很多,有钱的地方就这样,人们有钱,就培养得起读书人。
  像是深山穷困之乡,举一族之力,培养一个读书人都捉禁见肘。
  林渊直接去了府衙,这里日常有人打扫,维护得很好,下人们鱼贯而入,开始按照林渊的习惯爱好装点府衙,连林渊最爱用的镇纸都带上了,灯笼罩子上的花纹也是林渊爱看的,总而言之,一天下来,府衙大变样,林渊看着这高效率,不得不承认,资本主义腐蚀人心啊,他都要被腐蚀透了。
  ——虽然他走的不是资本主义的道路。
  ——
  “张大人。”小吏追上前方人的步伐,紧跟在对方身后三步处。
  被称为张大人的人,原先也只是个小官,属于没人管的那种,没有实权,也没有话语权,接触不到平江的核心政治群体。
  如今平江落入了反贼手里,他却反而有了施展的机会。
  张大人冲小吏笑,他起的早,此时手里还拿着妻子亲手做的炊饼,里边是肉馅,边走边吃,勉强混个半饱,他今日可不敢吃太饱了,不然议事的时候肚子不舒畅,那可实在不雅,还有轻慢之嫌。
  小吏闻到炊饼的香味,馋的咽了口唾沫,他早上就干啃了一个馍馍,原本以为饱足了,闻到肉味又馋了。
  “不知是哪路神仙过来。”小吏吸溜了口水,有些奇怪地问,“竟叫大人们与我们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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