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

  “好了,就这样办吧。小七不会武功,又是女孩子,是该更注意安全一些。”云天淇眼中笑意盎然,但显然更偏向薛小七。
  看着他们上楼去后,黄衣女子跺了跺脚,和另外一位同行的蓝衣女子愤愤不平道,“云公子怎么这么护着她,不就是一个被我们救了的小丫头吗?”
  蓝衣女子脸色也不大好看,“云公子向来行侠仗义,怜贫惜弱,偶然也会被一些小人利用了他的善心。”
  她们对薛小七的态度自然不怎么样,光是身份就令她们自恃高人一等,他们可是要名扬江湖,行侠仗义的大侠,薛小七不过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而已,和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哪怕薛小七有些旁门左道的小聪明,也帮了他们些忙,但那又怎样,她一个普通百姓,能为她们诛魔除恶的大业帮忙已经是她的福分了,难道还想攀上拜剑山庄不成?
  从初见开始,她们就没想过要与薛小七交好,冷淡维持姿态的礼貌下也是没怎么掩饰的倨傲,薛小七怎么会看不出来她们眼中的轻蔑瞧不起。其实要不是还有一个云天淇当靠山可以狐假虎威一下,薛小七也不敢惹这些会武功的江湖女侠。
  对着云天淇,她就先开始可怜巴巴起来了,“我就知道你们嫌弃我不会武功,一路上都是你们的累赘。”
  云天淇自幼受的教育就是秉持君子侠义之道,听了这话自然心生不忍,“怎么会呢,小七姑娘你活泼可爱,又聪慧过人。”
  “要是我也会武功就好了,也能帮到你们更多的忙。云大哥,我有没有机会习武啊,像你们一样飞檐走壁,还会剑法。”薛小七这话一开始是为了卖可怜,但也存着试探询问的意思。在见识过云天淇这些江湖少侠的风光潇洒后,她也难免生出一丝羡慕和野心。若是她学会了武功,肯定要好好折腾一下那两个轻视瞧不起她的女人。
  薛小七说完就捏着衣角,一边偷觑着云天淇的脸色,但终究是让她失望了
  云天淇俊逸的面容上露出一丝为难,“习武之人,多是在年幼是便要开始打磨基础,年纪稍长就很难入门了。”
  像薛小七这样十七八岁的姑娘,筋脉根骨已然成型,又毫无武功基础,想学些粗浅拳脚功夫不成问题,但想学会轻功还有剑法就难如登天了。
  “就是云大哥你也没有办法吗?”薛小七眼中闪过一丝不甘和期望,跟在云天淇身边的这一两个月,她得以见识了瑰丽精彩的江湖,现在说她无法习武,以后也只能回归到普通人庸庸碌碌的生活中去,她怎么能甘心。
  云天淇劝慰她道,“其实练武也很辛苦的,我七岁开始学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才入门。”
  他没说的是,若是有人愿意耗费深厚功力和大量的珍奇药材灵丹妙药,为薛小七洗筋伐髓,那让她习武甚至成为绝顶高手,也是有可能的。可拥有这样底蕴的势力在江湖上不足一掌之数,拜剑山庄虽然也在其内,但也不会为了一个无亲无故的普通女子付出这样的代价。
  云天淇现在虽然对薛小七有些朦胧的好感,但还没到能为她牺牲山庄利益的程度,所以只是温柔劝慰了几句,至于这个法子提也没提一句。
  薛小七心中一阵黯然,但面上还是很快恢复了精神,拉着云天淇有说有笑的。她现在什么都没有,更要好好抱住云天淇这个金大腿才是。
  被薛小七拉走了注意力,云天淇也就没有注意到站在二楼廊角的一位面容蜡黄的男子,他在那里站了许久,时不时还咳了几声,所以少有人愿意靠近。连客栈老板也只知道他是来这边看病求医的。
  这位面带病容的男子就是萧函乔装易容的,好在剧情目前还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偏差,薛小七和云天淇一行人果然来到了这里。
  萧函便是想着利用这次机会取回属于原身的玉佩。
  无论是在大堂的那场戏,还是两人的对话,她都全程听在耳里。剧情里薛小七就是凭着叶青琼的母爱当上了少教主,但魔教是什么地方,强者为尊,哪怕她是叶青琼的女儿,其他人也未必真正的心服口服。
  叶青琼为了让她坐稳这个位子,不惜耗费大量资源甚至是自己的功力为她洗筋伐髓,还授予毕生所学,让她在短时间内成为不亚于云天淇的武功高手。
  而对于薛小七而言,这一切都是她蒙骗来的,她也压根未付出过半点真心,就是抓住一切机会为自己捞好处。她的本性便是自私利己之人,正好赶上了机遇,也就成为了正道覆灭魔教的大功臣,与男主结为武林中的神仙眷侣。
  因为害的人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魔教教主,所以不管用什么手段,旁人也不会质疑什么,还会说他们足智多谋,忍辱负重,牺牲小我成全大我。
  哪怕陆沅芷一家三人的无辜性命,也与他们无关,薛小七不过是为证明自己和魔教没什么关系,而男主云天淇也没有亲自动手,只需一点消息放出去,江湖上不管是出于扬名江湖,还是未免魔教卷土重来的目的,都多的是人想除掉魔教余孽。
  害陆沅芷的是薛小七,杀人的却是那些自诩正义的江湖人士,还有不忍下手袖手旁观的云天淇之流。
  萧函摇了摇头,若是想做什么,现在一时解决不了,还得日后施为。
  ……
  晚上,客栈房间里的油灯还未熄灭,萧函静静地坐在桌边,等着一个估算的时辰下手。她刚穿来不久,建立的资本尚且不够看,还要护着陆父陆母,不便轻易对上男主等人背后的江湖大派势力,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取走玉佩,或者解决掉薛小七就够了。
  就在这时,外面却突然传来动静声,
  一道带着雄浑功力的阴沉声音瞬间响遍整个客栈,“圣教行事,敢阻拦者,杀无赦。”
  萧函心中诧异,剧情中没有这一出啊。
  她微微蹙起眉,薛小七误打误撞进入魔教也至少是两三个月之后的事,难不成提前了?
  云天淇几人现在才是真的叫苦不送,本只是一趟轻松的历练,没想到遇上魔教出动了左右二使和数位分坛护法,另外还有将客栈团团围住的上百教众,而且魔教的目标竟然就是他们。
  云天淇虽然是男主,在剧情后期还成为剿灭魔教的救世主人物,但他现在也才只是个有名的少侠而已。面对魔教这种强攻,根本就难以应付,只能保存实力,先逃为上。
  一身灰色面容阴鸷的中年男子单手如鹰爪,拎着已经昏迷的薛小七丢给了手下人。他又对伫立在高顶上的男子道,“你说教主让我们来抓一个小丫头回去,是什么意思?”
  魔教左使肖竹面容苍白如鬼,语气更是淡漠道,“教主有令,我们照办便是。”
  右使啧啧叹了一声,“可惜跑了一个拜剑山庄的少主,不然可就赚了,没想到他身上居然会有天工门的宝贝暗器。”
  左使肖竹冷笑道,“你是想给正道又一个围攻圣教的借口么?”
  “让他们来便是了,到时候教他们葬身在我的万毒阵里。”右使笑得肆意张狂,飞身离去。
  魔教的人来的阵仗大,又离去得快,只给余下客栈的人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和恐惧,还有不少的死伤。萧函还是晚了一步,借着推开一角的窗子看到了薛小七落入魔教之人手中。她现在内力修为虽然还不高,但精神力足以让她听到那两位左右二使说的话,是叶青琼的命令,让他们把薛小七带回去。
  萧函心中的疑惑更甚,她感觉应该是出了什么问题,而且很有可能是在叶青琼那边。
  ……
  “爹,娘,我回来了。”
  萧函回到陆家医馆,陆父陆母见她平安归来,总算放下惴惴不安的心。她放下药箱取出了她在深山里采的那几味药材,足够用一段时间了。
  相比起在随州云来客栈见到的江湖风雨杀戮,这里的生活的确平静多了。
  但主动到来的波澜还是阻挡不了,萧函回到医馆的第二日,便有人上门了,“我家主人请陆姑娘到府上医治。”
  来的足足有十一二个家奴,个个形体健壮结实,虎虎生风,还备了一架青顶软轿。
  此时医馆里不止来看病的病人,还有附近的街坊百姓左右邻居,见到这阵仗不免好奇,纷纷猜测着是城中哪户富贵人家,连家奴也这般气派。
  这架势令陆父不免见之生畏,连忙将女儿拉到自己身后,担心哪家豪强来抢大夫或是良家女子的。
  为首的那名汉子虽看着凶神恶煞,但颇有礼貌还握拳道,“还请陆大夫放心,我家主人只是暂时不便告知身份,但绝非什么恶人。”他一挥手,过来一人,竟是知府大人的管家,他笑容和善对陆父道,“陆大夫不用担心,我家大人是认得这位贵人的。”
  萧函微微笑了笑,“不知府上的人是生了什么病?”
  为首的汉子犹豫了一下,到底是记得小郡王的吩咐,要好生客气地将这位小陆大夫请回去,他回道,“听闻陆姑娘擅长治疗头疾,所以特地有请。”
  旁人听了也不觉得奇怪,蜀州城谁不知道陆家医馆的小陆大夫就是治好了知府夫人的头疾才扬名的。别看小陆大夫才十七八岁,又是个姑娘,但这医术是没得比,不然也没见其他大夫能治好知府夫人啊。这不,一出名就有贵人来请小陆大夫去瞧病了。
  萧函点了点头,回去拿上药箱,就上了软轿。
  陆父也没有阻拦,作为医者,既然有病者,自然没有不去的道理。
  萧函坐着轿子约行进了半个时辰的路程,轿子才停下,从轿子里出来就见到一处别院。
  “是陆姑娘吧。”一位模样秀丽梳着双环髻的少女,身着嫩绿色襦裙笑语晏晏,“还请随我来。”
  那些接送萧函的家奴对她也颇为恭敬,都留在了外院没有入内。
  萧函提着肩上的药箱,扮演着安静少语的大夫,随那绿衣少女进入了内院,这里的布置还要远胜过蜀州知府的府邸,清丽雅致,低调而不失奢华。萧函心中更确定了一两分这位病者的身份。
  定安王太妃。
  待进入一处暖阁后,那绿衣少女朝隔着帘幔的里间盈盈一拜,“太妃娘娘,陆大夫已经到了。”
  定安王太妃在大楚也是一位传奇人物,巾帼不让须眉的杰出女子,且备受两代皇帝敬重,在朝臣勋贵中,也有莫大的影响力。
  陆沅芷前生只是个小小医馆的大夫,自然不曾接触过这样的顶级勋贵,能得知实属意外。
  在原身的记忆中,定安王太妃患有严重的头疾,本在封地修养,后来回到京中,不料突然复发。当今天子发布天下皇榜,遍请名医,为定安王太妃诊治。连蜀州城也张贴了皇榜,那时陆父就与陆沅芷提起过陆家的那门针灸术,只不过连陆父也没什么把握。后来定安王太妃去世,朝廷还动乱了一阵。
  对萧函来说,这是个真正的机会。对于能否治得好,总要试一试才行。
  第153章 魔教妖女
  萧函见到了这位定安王太妃, 两鬓斑白, 容貌依稀可见年轻时候的风华, 她身上的气势虽然平和,但却有杀伐果断的凌厉和久居上位者的气势, 谁见了也无法将其视为一位寻常的贵夫人。
  坐在她旁边的还有一位保养得宜三十多岁妇人,对太妃也恭谨有加,“让母亲舟车劳累了, 今儿个请了位擅长医治头疾的大夫来为母亲瞧瞧。”
  太妃微微颔首,“濯儿有心了。”
  定安王府镇守青、越二州,袭爵三代始降, 到这一代落到她的孙儿身上就是郡王了。本来当今天子是想继续荣恩定安王府的,但被老太妃以不合朝廷礼制为由婉拒了, 但即便这样, 她也是大楚超一品的王太妃, 别说这几州之内,整个南方都没有比她品级更高的了。
  小郡王的母亲宣阳夫人, 见到萧函这般年轻, 眼中闪过惊讶之色,但出于对儿子的信任, 还是压了下去。
  太妃神色更是平淡, 她一年见过的神医大夫没有五十, 也有二三十了。太妃曾随定安王平叛,还为保护当年尚且年幼的皇帝而身受重伤,也由此落下了严重的病根。其实定安王府每年都有广寻名医大夫, 宫里也派了医术最好的御医常驻在太妃身边照顾。
  萧函为太妃仔细诊过脉,又查看了双眼,头部等处,然后给出了她的诊断,“太妃娘娘是头部曾受过重击,淤血积于内,久久不散,时而久之便压迫脑部脉络,出现疼痛,头晕目眩,甚至记忆错乱,失明等症状。”
  萧函顿了顿,又道,“而这淤血现在还可能已经压迫到一些重要部位,令太妃娘娘时时有性命之尤,若是不尽快除去,只怕药石罔救,长则一二年,短则不到半年。”
  “你说的是真的?”
  这话是从外面响起的,一年轻俊秀,英姿勃发的少年大步跨进来,凌厉的眸子紧紧盯着萧函。
  “郡王殿下。”除太妃和妇人之外,其他人纷纷对那少年福了福身。别看他还只是个少年郎,却是定安王府三代单传唯一的血脉,如今的小郡王。
  小郡王摆了摆手,全部心神依旧在萧函刚才说的话上。
  若说前面一句话与往日定安王府,后者则是令人震惊了。因为去岁经过吴神医和宫中众太医共同诊治,就坦言过,太妃的头疾已经积重难返,怕是挨不过今年。此事还被皇帝压下,根本没有透露出半点风声,她一个乡野之地的小小大夫更不可能知道,那唯有一个可能,是以她的医术真的看了出来。
  小郡王成青濯想起手下人禀报他,蜀州有个大夫有一手厉害的针灸术,治好了知府夫人的头疾,调查过后确有此事,只是他也不可能随随便便让一个普通大夫为祖母诊治,于是安排手下找了些患有头疾的病者送了过去,试试此人的水平。
  结果效果显著,那些病者都出现大为好转的现象,只是没想到中间那位大夫出门采药了,也怪他该早早让人盯着医馆,一回来他就让人接过来给祖母诊治了。
  若非早上有要务去了军营一趟,他会更早见到这位陆大夫。
  尽管早就知道是位年纪轻轻的女大夫,但见到时小郡王还是愣了愣神,随后就被萧函说的那句话扯去了全部注意力,哪还管人家年纪小不小,能给出和吴神医和宫中太医一样的判断,至少说明她的医术不比他们差。
  太妃倒是看淡了,她早已过了知天命之年,荣华富贵生死都经历过了,稍稍放不下的就是孙儿成青濯今年才十八岁,刚接过郡王之位,还不知道能不能撑得起王府,继续肩负镇守青、越二州的重担,好在底下部曲军队对他还算忠心,就是不知她若是走了会如何。
  郡王府中知道此事的也只有太妃和小郡王二人,连小郡王的母亲宣阳夫人都不知情,听后下意识还以为这个年纪轻轻的丫头没什么本事,故意咒老太妃,结果被小郡王直接打断,“那你能否治好我祖母?”
  见儿子这般严肃正经,老太妃也没说什么,宣阳夫人意识到这位陆大夫说的可能是真的,顿时惊慌失措,泪眼涟涟了。虽说她还有儿子依靠,但老太妃一直是王府的主心骨,若是没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萧函沉思片刻,也无人敢打扰她,“一时之间,我也不敢给郡王什么保证,还得仔细研究太妃的病情,想想如何医治。”
  她虽未给出准数,但已经比那些个个说无能为力的太医大夫好多了,而且显然是有些许把握。
  小郡王到底还是少年,此时难掩激动之意,失了些沉稳,拱了拱手,“还请陆大夫这几日都留在此处,为我祖母诊治,若有什么需要的药材,只管说一声,本王都会让人为你取来。”
  萧函点了点头,对此意料之中的事。等到离开太妃居所后,那位小郡王还颇有气势地允诺道,“若是治好我祖母,定安郡王府必定回以重谢。”
  很快便有管事为萧函安排住处,知道这是小郡王特意为太妃请回来的大夫,没有不仔细周到的。萧函暂且在别院住了下来,未免陆父陆母担心,她还写了封手书托郡王府的人送回家。
  小郡王为了稳妥些,还命人守着陆家医馆,毕竟陆大夫现在在为他祖母医治。
  ……
  魔教地牢,
  薛小七从昏迷中醒过来,她听人说过官府的大牢,进去了都要剥两层皮才能出来,但现在只觉得她待的这地方比官府大牢还要可怕一百倍,她每看到墙上那些沾血的刑具上一眼,便要抖上一抖。
  这是什么鬼地方啊。薛小七缩了缩身子,迷迷糊糊回忆起在客栈的情景,好像是魔教的人杀来了,她忍不住对云天淇多了些埋怨,说好的保护她,结果竟然丢下她逃走了。她哪里知道云天淇要是不逃,也打不过魔教的人,只会也被擒住,被扔进这魔教地牢里。
  巨大的铁门缓缓开启,薛小七这才发现原来照明的不是油灯,而是嵌在石头墙壁上会发光的珠子,难不成就是那些富贵人家吹嘘的夜明珠,拿这东西来照明未免太奢侈了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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