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小老头儿
荒山上,树木杂草茂盛,清晨的阳光透过叶子洒在地上,惊落了睡了一夜的露珠。
有只肥胖的兔子在山林间急急的跑过,一头撞进了一个山洞里。
在它的身后,一个中年人背着大弓,脚踩在落叶上,向它追了过去。
满树的飞鸟被这一人一兔惊醒,扑棱棱的飞了起来。
男人很快便追进了山洞,但是没有多久,洞内传来了一声惨叫,紧接着,他丢了弓箭,一路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
“天哪,有鬼,快跑快跑......”
就在刚才,他看到了一个没有脸、血淋淋的怪物,那怪物趁着他进去,居然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踝,还好他反应了过来,用背上的箭戳穿了那怪物的爪子,他才逃了出来。
他连滚带爬的往山下飞奔,闹出来的动静,把正在树上睡觉的一个老头给惊的跳了下来。
什么闹鬼,大白天的!他不满的嘟囔了一声,然后往男人跑出来的那个山洞的方向望去。
嗯?
有猫腻!
老头儿眯了眯眼,进了山洞。
没错,山洞内的怪物就是芙玉了,她已经被扔在这里好几天了,刚开始,她一点反应也没有,就像真的死了一般,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她又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只是还十分的柔弱。
刚一醒来,她就看到了一个人影出现在了自己的身旁,出于求生本能,她便用尽了自己的全部力气,紧紧的抓住了那人的脚踝,可那人胆小的很,被芙玉抓住后,他居然大叫了一声‘有鬼’,便吓得魂飞魄散的跑开了。
芙玉好不容易积攒出来的那一点点力气,也被这一箭给完全打没了,她不甘心的再次昏迷了过去。
“咦?居然有个女娃娃。”
老头儿并不害怕,他快步走到芙玉身边。
“谁这么狠的心?居然用毁尸粉来对付一个大活人!”
老头儿咒骂了一声,然后赶紧拿出一粒丹药喂芙玉服下,可芙玉如今面目全非,都找不到嘴在哪里,老头儿只好将丹药化了,度入了芙玉的体内。
“不对啊,这毁尸粉药性如此强,她怎么到现在还能安然无恙的躺在这里,而不是化成脓水?”
老头儿处理了一下芙玉的伤口,才想起来这个问题。
一想起这个问题,他立刻将神识潜入了芙玉的体内,想要看个究竟,谁知道这一看,他整个人明显的愣了一下。
“原来是有这个东西在你体内,替你护住了心脉啊,不然,你肯定早就死翘翘了。”
他一眼就找到了芙玉心脏的一个角落里,正无精打采的一片小红叶。
这小红叶身上的戾气极重,以女娃娃的修为是肯定镇不住它的,但偏偏它现在又老老实实的呆在女娃娃的身体里,这还真是让人奇怪呢!
“你怎么会在这里?”老头儿吹了口气,将它从睡眠中给唤醒了过来。
它为了保护芙玉,已经用尽了修为,进入了深度休眠之中,老头儿吹给它的那口气,给了它一丝营养,让它醒了过来。
“你...你是谁?”
“你不用管我是谁,你只需要告诉我,你为何会在这女娃娃的体内就行了。”
也许是红叶刚刚醒来头还有些晕乎,也许是老头儿长的慈眉善目不像个坏人,红叶居然没有戒心的对他说了。
“是我主人啊,他让我保护这个女子,可是她受伤的时候,我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主人了,没办法,我只好燃烧自己来救她了。”
果然,凭这小女娃娃自己,是降服不了红叶的。
“你的主人是谁?”
“墨忆临殇。”
居然是他!
老头儿把红叶送了回去,然后将一缕神识潜进了芙玉的丹田处。
她怎么没有灵根?
芙玉这次伤的过重,她已经控制不了自己的身子了,所以那原本伪装而成的五灵根便也消失不见了。
“墨忆啊墨忆,看来我们有缘见一见了。”
老头儿用真元托起芙玉,消失在了黑漆漆的山洞里。
他们再出现时,便是一个四季如春、鸟语花香、风景秀丽的山谷。
老头儿将芙玉放在温泉的边上,用温泉中的水替她清洗了脸上的鲜血,鲜血一清洗,便露出了里面溃烂不堪的血肉,因为毁尸粉,芙玉这张脸根本就不能生出新肉来了。
这温泉,可不是普通的温泉,里面蕴含了老头儿弄来的无数珍稀药材,若是普通的内外伤伤口,只需要一泡,便能即刻复原。
温泉水洒在芙玉的脸上,疼的她在梦中抽搐不已。
等到芙玉身上的伤口都被清洗了一遍,墨忆的身形便出现在了山谷中。
“丫头?”
墨忆临殇一眼就看到了躺在温泉边上的芙玉,他赶紧走到她的身边,查看了一番她的状况。
“是谁做的?”
他满身寒气,就连小老头儿,都被这寒气冰的抖了抖。
老头儿拿出一个玉瓶,递给了墨忆临殇,那玉瓶上,赫然写着轩辕二字!
“噗”
只听得一声闷响,墨忆临殇一把将手中的玉瓶握了个粉碎。
“幸亏你在她体内留了东西,要不然,她现在早就化成了一滩血水。”
“轩辕家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
“你那红叶明明联系过你,你却不在,这大概就是这女娃娃的命运罢了。”老头儿说道
“怜星跑到我那里住了好几天,死活赖着不走,我有什么办法啊?!”
“那你告诉我,这女娃娃究竟是什么身份?”
墨忆与老头儿目光直视,互不躲闪,良久,却是墨忆忍不住了,张口说道,“你不是已经猜到了吗?既然已经猜到了,为何还要再问我?”
“她就是混沌灵钥之体吧!墨忆,你想要做什么?”
“当然是去外面看看,数万年来修为不变,难道你就不觉得厌烦吗?不知道你们怎么想,反正我也厌烦了,我想出去看看。”
“可是,你这样想,别人是却不一定这样想,每个时代的变革,必然要经历一场腥风血雨,安然度过了,那便是大幸,度不过呢?那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