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九点三十分。
  易嘉言拎着行李出了门,助理已将车开至家门外。
  南桥站在大门口,眼巴巴地看着他又一次踏上远行。
  “回去吧,南桥。”易嘉言把行李放进后备箱里,回过头来看着她,“外面风大。”
  南桥没动,总觉得少看了一眼似的,他这一走,不知道下次回来又是什么时候了。
  易嘉言看她傻愣愣地站在门边,忍不住笑起来,又走到她身旁,替她拢了拢外套,低头看着她惆怅的样子。
  “怎么,舍不得你嘉言哥哥?”
  她摇头。
  “摇头的意思,是舍得还是舍不得?”他笑意渐浓。
  “舍不得。”南桥老老实实地回答。
  “傻孩子。”易嘉言笑出了声,想摸摸她的头,但碍于她对这个动作太敏感,所以转而捏捏她的鼻子,“十天半个月而已,会回来的。”
  十天半个月,而已?
  南桥望着他不说话。
  易嘉言看了眼手表:“好了,再不走,一会儿赶不上飞机了。”
  他上了车,降下车窗朝南桥笑:“照顾好自己。”
  轿车很快远去。
  南桥从家门口一直走到了路中央,直到车尾已消失在转角,她还站在原地忘了离开。
  深秋的风吹在身上有些冷,她总算拢了拢外衣,快步朝家门走去。
  “南桥。”身后忽然有人叫她。
  她疑惑地转过头去,发现对面的花园篱笆下站着个人,路灯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晕在地上成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影迹。
  她犹疑不定地站在那里,警惕地问了一声:“谁?”
  那人从篱笆下慢慢地走了出来,整个人像是从水墨画里捞出来一样,逐渐褪去了一身素净,因灯光的缘故被染成了彩色。
  那眉,那眼,都是十分熟悉的。
  他从路的对面走来,穿着单薄的t恤与夹克,哪怕时隔多年他已长得很高很高,哪怕穿着打扮也变得彻彻底底,但只一眼,南桥便认出了他。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样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阿靳?”
  ***
  灯红酒绿的夜。
  消失了一个多小时的主唱终于回来了,一言不发地走上了台,在一片尖叫声中背上了电吉他,握住了麦克风。
  原本吵闹不堪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欢快起来。
  “阿靳,阿靳,阿靳……”
  尖叫的女人居多,但也不是没有男人。
  “去哪儿了啊?”大春在他身后压低了嗓音骂他,“一声不吭就走了,留下一堆烂摊子,老方急得都快弄死我们了!”
  老方是远冬的老板,此刻正坐在柜台后面狠狠地瞪着靳远。
  胖子笑嘻嘻地说:“肯定是看上哪个妹子,追出去泡妞了。”
  靳远瞥他一眼,在吉他手随手播了几下,低声说:“唱《逃亡》。”
  “这么久没唱了,怎么忽然要唱那首?”胖子不解地问,“我都快把节奏忘了。”
  靳远没说话,握着吉他,视线落在角落里那人身上,身姿笔直地站在昏黄的灯光里,俨然已经准备好了。
  鼓点将寂静的夜色也点缀得喧嚣沸腾,贝司与电吉他撞击出炫目的火花。
  光怪陆离的酒吧里,台上的人低沉温柔地开了头,却在副歌部分声嘶力竭地唱着:
  像是一场漫无目的的逃亡,
  一路狂奔,跌跌撞撞;
  从未得知明天是什么模样,
  不过一只渺小的飞蛾,
  在漫长无尽的黑夜里追寻一束火光。
  他的视线一直定定地注视着那个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跻身于无人察觉的角落里,南桥却有种错觉,仿佛全世界的灯光都齐齐聚在了她的身上,无处遁形。
  靳远的音乐不是技巧性的,不够华丽,也不花哨。
  他只是这样安静地看着你,用足以撞击灵魂的力量与情感唱给你听。
  那样的歌声,很容易让人想起从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远唯一的亲人中风偏瘫,失去了自理能力,从此卧病在床。他辍学回家,一边在外打工,一边照顾阿婆的起居,玩音乐是他唯一的坚持。
  南桥第一次看见他拿着吉他拨弄,是她的额头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后。
  那天,靳远在她放学时等在校门口,忽然问她:“要不要去听音乐?”
  她疑惑地问:“听音乐?什么音乐?”
  少年的脸微微发红,却还佯装镇定地说:“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风燥热难耐,他坐在旧居的庭院里,低头拨弄手里的吉他,轻声唱着。
  多年后,南桥虽早已记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么,但那个场景却格外鲜明地烙在了记忆里。
  傍晚与落日,蚊香的味道盘旋在空气里,他额头尚且带着晶亮的汗,闭眼唱歌时的样子却宁静温柔,仿佛天边橘红色的云朵。
  他睁眼问她:“怎么样?”
  她笑着鼓掌:“厉害厉害!”
  他一下子红了脸,却还努力克制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觉得,我把音乐当做理想怎么样?”
  南桥一下子愣住了。
  潜意识里,用人生来追求音乐这条路似乎是很难走通的。
  可眼前这个人,什么都没有,一贫如洗,唯一拥有的是屋里那个死气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担子……
  顿了顿,她说:“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见抱着吉他的少年双眼一亮,灿若星辰。
  只可惜当时她并不知道,她是他活了十六年来,第一次肯定他梦想的人。
  后来就有了更多的事情。
  靳远第一次带她去见大春和胖子,她在破破烂烂的桌球馆里看见了那个其貌不扬的胖子和咧嘴傻笑的大春,一只被贴纸贴得花花绿绿的架子鼓和一把花里胡哨的贝司。
  靳远第一次带她观看他们的“演出”,他们卖力地演奏着,而她是台下唯一的观众。
  ……
  南桥听着靳远的声音,脑子里回溯着曾经的一切,有关于吴镇的一切。
  直到一曲终了,喧嚣的人群拉回了她的意识。
  靳远从台上跳了下来,穿过人群,如披荆斩棘的勇士,一路来到她面前。
  胖子手里的鼓棒倏地落在台上,大春张大了嘴,而他却只是定定地站在南桥面前,笑着问她:“怎么样?”
  一如那个黄昏时分,他明明忐忑不安却还故作镇静的样子,哪怕耳根子都已染上了一抹杏红。
  南桥张了张嘴,说:“很棒。”
  他却摇摇头,不赞同地说:“当初你可不是这个反应。”
  “……”
  “你应该笑着鼓掌,说厉害厉害。”
  这么多年过去了,南桥从未想过他们会这样重逢,更没想过靳远来到了她的城市,从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摇滚少年变成了今天这样的人。
  他在台上兀自唱着,满室的人都为他疯狂。
  可他站在她面前,微微一笑,羞赧的笑容里却完完全全还是当初那个少年。
  她笑着鼓掌,声音黯哑地说:“厉害厉害。”
  撞进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睛里时,她却蓦地红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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