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曾经,那样绝望过

  “这是什么?”竹浅影连翻都不愿翻了,直觉告诉她,这些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自己看!”炎寒把那些资料又朝她面前递了递。
  竹浅影一脸狐疑地接过资料,翻开第一份,居然,是她五年前留给炎寒的那份鸣轩集团的股权转让书。
  “你给我这个干嘛,都转让给你了!”竹浅影不解地看炎寒一眼。
  炎寒抬抬下巴,又示意她,“看下去!”
  竹浅影翻翻翻,一页页翻到最后,赫然发现,受让方那里,一片空白。
  而转让方那里,正是她竹浅影五年前签下的大名!
  “你没签?”
  竹浅影心头的惊讶,不止一点半点。
  她知道他不把这点钱放在眼里,但说实话,以炎少的度量,她不认为在她留下那一堆东西一走了之之后,炎大少爷还能轻饶她。
  至少,这笔钱,他是有收回去的理由,而且,收得心安理得!
  毕竟,他并没有开口赶她走,甚至没说过,要解除跟她的婚姻关系,是她自己,受不了被无视,受不了无止境的等待,才一走了之。
  五年前的事,仿是一幕幕重现在竹浅影脑海里,那些不愿去想不愿去撕开的不堪,再次无情地被暴露在人前。
  竹浅影盯着那份转让书上的字迹,仿是看见,当时签下这名字时的自己,那份难以说出口的悲伤、还有绝望!
  而这些,此时坐在她对面的炎寒,却并不清楚。
  那怕是现在这么面对着面,他也,根本不清楚!
  她五年前的心情!
  曾经,那样的绝望过!
  他只是,好整以暇地端坐在她对面,摆出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我为什么要签?”
  一直垂着眼的竹浅影,暗地深呼吸了一口气,极快地,把心头涌起的那些与过往相关的思绪及情绪敛起,没事人一般抬起眼眸。
  “我当时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这些,早已经不是我的了,你现在赶紧签了,看还能生效不?如果失效了,我再让律师弄一份!”
  竹浅影说着,像捡了个烫山芋一样急急把资料往炎寒怀里塞。
  她不会告诉他,这份转让书,直到现在,都还像一份示威书,赤果果地,把她和他那段曾经脆弱得不堪一击的交易关系一点点地展露在她的面前。
  她也不会告诉他,同样也是这份转让书,曾经,拯救了她残留的那么一丁点自信和自尊!
  完全没察觉她心情跌至了谷底的炎寒,接过资料,却是笑看着她。
  “我不差这点钱,不签!”
  所以,炎大爷的意思是,他有钱,他不差钱,所以,可以随便任性。
  竹浅影见过许多任性的人,但跟钱任性的,只有炎大少爷一个!
  也对,若炎大少爷不是有钱、任性之人,当年她跟他,也走不到一块去。
  “炎少,签不签是你的事,反正,这些股份,我也不要!”
  在她看来,这些股份早已经不属于她,而属于炎少,跟她再无瓜葛了。
  就好比,五年前那段无稽的婚姻,还在眼前这个男人!
  早已经不属于她,跟她,再无瓜葛!
  “影儿,我问你!”
  炎寒却试着换个角度问她,“你当初把这些股份转让给我,是因为什么?”
  此时的他,只想她收回这份转让书。对他来说,表面上,或许只当这是一笔钱,但潜意识里,其实也隐约觉得,这份转让书,他不能签。
  他比谁都清楚,只要他在这受让方上签上他的大名,他和她,就彻底gameover了。
  可他,却只知道这转让书的重要性,却不知道,他签与不签,在竹浅影那里,其实,都不重要。
  好比,他和她的婚姻,离或不离,在竹浅影那里,同样不重要。
  因为,在五年前,在竹浅影下定决心离开那一刻,她的心,已经将这一切剥离。
  五年前,从炎寒身边逃走的,其实,不止是她的人!
  还有,她的心!
  她的所有与炎寒相关的一切,在那一天,都作了彻底的剥离!
  只是,这些,五年前的炎寒不知道。
  今天的炎寒,依旧,不知道。
  或者,他隐约是知道的,但他,不愿,去承认!
  更加,不愿意去面对!
  他只是一味地自欺欺人,做着一堆可笑而幼稚的行径。
  一如初初重逢那天,一如现在!
  当年的心情,竹浅影不愿提。
  就连当年的事,她也不想多说,可眼前的他,却非要提起,她也只好如实说。
  “我给你那封信上不是说得清清楚楚吗?我拿你一亿,是许你一辈子的婚姻,但我们这段婚姻,实质经营了不足一个月,所以,剩下的钱,我退还给你。”
  她的语气,非常平淡,淡到,仿佛,她说的那些,不过是别人的事。
  一亿也好,一辈子的婚姻也好,其实,从来不曾与她有过任何关联!
  炎寒犹自点头,“没错,你说得很对!”
  听他认同了自己的说法,竹浅影有种即将要脱离苦海雀跃,可当她听到后面的话,才知道自己雀跃得太早。
  “你要把股份转让给我,是因为我们的婚姻关系不足一个月。可事实是,我跟你到现在还是合法夫妻,所以,我完全没有收回这笔钱的理由,对不对?”
  炎寒的分析,让竹浅影无言以对。
  按着他的逻辑细细一分析,似乎,真是这样没错!
  竹浅影知道自己被他误导了,但她却找不出合适的点去击破他。
  “炎少,我们现在,也不过只剩不到一年的协议期,而且,容我提醒炎少一句,我和你这五年间的婚姻,是有名无实的婚姻,完全不作数!”
  可即使她找不到合适的点击破他的谬论,她亦绝不可能,把股份收回去。
  对她来说,这份转让书,犹如那段婚姻,都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受让方签没签名字,结婚证换没换成离婚证,都不重要。
  因为,在她心里,从五年前已经认定。
  钱,她还他了!
  婚,她离了!
  五年前,他认为,她没有权利要求他回她身边。
  难不成,她还连自己离开的权利也没有了?
  真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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