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老熟人

  第14章老熟人
  封华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方远。
  不过一会就振作起来,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时间好好相处,还是先解决眼下的问题吧。
  在公交车上她就一直在想,怎么赚钱?没钱真是寸步难行,坐车都要逃票了……这尴尬的感觉,几十年没有了。
  而她现在唯一的赚钱方法就是依靠空间了,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她要仔细斟酌,她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太像肥羊了。
  白白嫩嫩的小肥羊,再拿出珍贵的粮食出去卖,简直是作死。
  但是该干还得干,封华眯着眼睛,脑海里飞快地计划着。一边思索着,一边离开了火车站,离开了灯光照射的范围,找到一个漆黑一片的角落,闪身进了空间。
  她打算卖玉米。
  卖蔬菜不行,空间里虽然种了很多,但现在还不是蔬菜下来的季节。
  这个时候虽然也有大棚,但那个东西太珍贵了,一个专门种植蔬菜的“菜社”,也只有一两个大棚。
  现在卖大棚菜就跟卖炸弹一样,不安全。还是随处可见的粮食靠谱。
  而她空间里只种了黄豆,玉米两种粮食作物。黄豆她觉得收不起……光是脱粒就得累死。
  还是玉米省事,直接卖玉米棒就可以,想来现在的人也不会挑剔。
  空间里,昨天晚上种下的20棵玉米已经长到了一米高。她种的是120天成熟的品种,不浇空间井水的情况下,12天就能成熟。
  她现在可等不起12天了,她打算在省城里出手,人多,市场大,价钱可得也好,关键是比在他们县城里出手安全多了。
  封华按一定比例稀释好空间井水,浇到20棵玉米上,玉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开花,结果,成熟。
  每棵玉米都结了3穗玉米棒,有的甚至是4穗,封华眼疾手快地都掰了下来。
  这要是掉地上可要出大事……她为了继续播种,这批玉米的种子是可以继续繁殖的。
  玉米摘下之后,玉米杆遵循着生命规律变黄,枯萎。封华一碰,就变成了碎渣飘落到地上,一段时间之后就消失在土里,也许变成了泥土,或者是肥料。她也不知道真相,也不去较真。
  不过这样倒省得她再处理了。
  封华把60多根玉米棒都放进仓库,又选出10粒饱满的做种子,重新种下去,浇水,收获。
  一次种20还是太多了,有些忙不过来。
  直到把一木盆的水都用完,她才回过神来。一直重复机械的操作容易让人忘记时间,而收获更让人上瘾。
  封华看着仓库里高高一堆的玉米穗,这得有1200多穗。
  她种的是一种小穗品种,在外面每穗玉米大概出粒三四两左右。
  而空间里的就不一样了,但是也没有太逆天,每穗能出5两左右,再大那就是变异了。
  这一会功夫,她大概就收获了600多斤玉米,而且是干重,并不是湿重,她摘的时候玉米已经完全成熟自然脱水了。
  封华没有脱粒,也脱不起,她打算直接卖玉米棒子。
  封华又回到了火车站,现在还是凌晨,黑市还没有开始。
  是的,她打算去黑市卖,因为她所在的城市根本没有集市,想买东西必须去公家的供销社,粮店,蔬菜店之类的。
  任何物品不许私下交易,那叫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抓到了轻则教育,重则劳改,更甚至的要吃花生米!
  上辈子很多年后,封华才知道别的地方没有这么严,人家那里就有集市,可以赶集,可以贸易,就连粮食只要交够任务,都可以限量交易,不超过三四十斤什么的。
  她们这里却不行,上面管的特别严,想私下交易只能去黑市。
  而因为明面上管的太严,黑市就很大很广了,她们大队有十分之一的人都去过黑市,卖鸡蛋……剩下那些胆子小不去的,也是把鸡蛋交给去的亲戚代卖。
  封华上辈子十七八之后就去卖过鸡蛋,一个能比卖给供销社多一两分钱。
  每天半夜从家出发,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走到了县城,在刚入城的地方,马路边就有人等着,看见挎着筐来的人,就过来问卖什么。
  三两句谈好价钱,跟人家走到一个偏僻角落,交易完成。有的还得给人家送到家里。
  封华去过无数次,从来没有被抓过,也没遇见过骗子不给钱什么的。
  ……
  现在县城变成了省城,人生地不熟的,但是封华也不害怕,她虽然没见识过省城的黑市,但是她的了解一点都不少!
  她属于改革开放第一批富起来的人,朋友圈也是这种人多,大家没事凑在一起的时候就爱炫耀各自的发家史。
  有很多人的第一桶金都是通过黑市来的,人家可不像她一样小打小闹,卖个鸡蛋卖斤苞米了,人家都是大买卖,自行车,五粮液,缝纫机,电视机,都有人倒腾过。
  这里面的道道封华都门儿清。
  而火车站就是个很好很大的黑市,人流量大,买了就走,安全方便。
  只要不点背,不赶上上面严打,再有些关系,就基本没问题。
  封华现在有些苦恼自己的准备不足,没有袋子。她总不能手捧着玉米四处招摇吧?那就是扎人家眼了,人家想闭都闭不上。
  天渐渐亮了,火车站人渐渐多了起来,有大包小包拖家带口的旅客,也有夹着公文包的干部,而且这种人居多。
  更有一些装模作样的倒爷,他们身上那种同类的气息,封华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里靠近城市中心,农民卖点农副产品刚进城就卖了,可走不到这里。
  在这里卖东西的,都是倒爷。
  封华坐在角落里,心情有些复杂地看着斜对面同样缩在角落里的一个人。
  刚想起上辈子的朋友圈,这就遇到一个,人生啊。
  这人名叫赵永,二十六七岁,一副老实诚恳的样子,其实心眼子最多,稍不小心就会被他坑了,不过还算有底线,他坑人只不过是多占些便宜,却不会把人坑死,依然让你有点赚头。
  朋友圈里的人都对他又爱又恨。
  赵永的发家史,封华自然也听过,起家也是黑市。
  最最关键的是,看见他,封华突然想起一件事,一件赵永每次吃饭都要痛心疾首要死要活作一顿的事。
  封华的心砰砰地跳了起来,那可是个大馅饼!今生,就是她的了!
  封华起身,朝赵永走去,看着他身前的大背筐小声问道:“同志,你这里是什么呀?”
  赵永一乐,看着封华小小的个子,他以为这就是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还同志,叫的这个正经八百。
  “小朋友,你家大人呢?”封华气质大方磊落,虽然穿的……格外凄惨,但是一点没有穷困潦倒的自觉,赵永刚只当她是在伪装。
  出门在外的,可不是要穿的惨一点,这样才不招贼惦记。不过这小丫头年纪小,没学到惨的精髓,徒有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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