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闲忙事
离开赌档我犹豫再三,还是给张璐涵打了电话,接通后她先质疑我是谁,因为换了手机号,我捏着声音说话所以她没能听出来。
我没搭理她的猜测,我只是告诉他什么酒店什么楼层有赌档,然后就挂了电话。
警察朋友我就只有她一个,所以第一时间想到她了。
鉴于我的身份,后面的事情自然也就不需要多说了,暂时先不联系,除非她有麻烦。
“魏大哥,我们现在去哪?”我挂了电话后包天开口了,一脸崇拜。
我内心那个郁闷了,我倒是把这家伙忘记了。
我可没打算收他做小弟什么的,这家伙和我八字不合。
“包公子,你别这样喊我。我准备到处走走,你自己回去吧。”我说完又想起了什么,从十万现金里嗖嗖几下抽出十张百元大钞给他。
“这是借你的钱外加利息,够你包车回去了。”
我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人无信而不立嘛。
“不呀大哥,今天开始,不,现在开始你就是我亲大哥了,我跟你混。”
包天阿谀奉承、溜须拍马。
我哪能不知道这家伙是看到我刚刚的表现所以才巴结我的?不然依照之前我和他的恩怨,这家伙巴不得在我背后敲闷棍呢。
“不!我没收你做小弟,你不需要这样子。你先走吧,我有事呢。”
我还是拒绝,我也没打算以后还赌。这次是急着用钱,也就算是一次新尝试什么的吧。
反正吧,每一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以后不想去回忆的事情。
可这就是生活呀,一点点在发生,实实在在在发生着。要生存,就要使出浑身解数。
包天这家伙比我想象的还要烈,他居然跑到我前面拦住我去路。
我眼看着他要下跪,心道不行,怎么也不能收包天。
所以当他身子准备跪拜的时候我单手拿住他的肩膀又把他提了起来。
他诧异看着我,我道:“你要是再缠着我,我明天就离开村子。”
“别、别呀大哥!我走,我走,大哥你玩好。”
那小子终于走了,我也难能安静下来。
要是以前他是巴不得我走,现在不同,那小子要巴结我,怎么舍得不走?
我长吁一口起,去找小璐和吴志华。
见到他们两人的时候他们正喝着粥,依照他们的话说主菜什么的还没上,就为了等我。
所以那一沙煲粥他们两人吃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不是这样的,因为这里的粥是现煲的,所以才吃呢。”小璐忙解释。
吴志华点头,说这里的粥选料后当场宰,然后才开始煲,大火小火交替,一煲的粥至少需要接近一个小时才能好。
听完我明白了,接着凑前去闻了闻。
很鲜甜的味道,似乎是黄鳝?
“黄鳝粥?”我道。
小璐对我竖起大拇指,吴志华点头。
“我去,野味呀!”我来食欲了。
想当年在村子里,吃的东西都是野味,什么鸡,什么鸭的。吃起来口感非常的好,有韧性,有弹性。
可是自从来了城里,我的那个天。
吃的鸡肉就是软绵绵的,没口感就不说了,味道也是非常的差,简直都不想吞下去。尤其是鱼肉,居然还有一股类似泥巴的味道……
总之,当初来到这座城市我非常的不习惯,比起举目无亲,感觉饮食更让我难以接受。
不过生活久了,后来也就习惯了。
只是,野味成了奢望。
有时候在市场上能看到不少卖家鸡什么的,但结果却是放养鸡,并不是真正的家鸡。而且价格也不便宜,让我感觉上当受骗了。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再也不敢乱吃所谓的野味,主要那个时候也没什么钱,也被骗怕了。
“是野味,很鲜甜呢。”小璐道。
我也不和她多说,先给自己弄了碗,吃了再说。
当然,黄鳝粥没让我失望,入口鲜甜,别样清甜可口的味道是那么的令我刻骨铭心。
太特别了,就像在喝一口新鲜的鱼汤,喝了一口就想喝更多。
“不行,得赶紧吃。”我道。
小璐和吴志华不愿意了,忙说别呀,大家一起吃。
其实他们已经说晚了,这个时候我换了个大碗,直接弄满。
也因为这样,接下来吃饭的节奏变味了,小璐和吴志华都会提防我,尤其是小璐,看我的眼神像看贼一样。
后面上一样菜她都会问我一句:“别抢。”
当然,这只是彼此间的玩笑,也因为这样,这一顿夜宵吃的很快乐和轻松。虽然给别人的感觉是不至于吧,就一顿夜宵而已。
只是,有时候幸福就是源自这种类似幼稚的行为。不管怎么样,早我人生观里只有过自己的生活,简单而快乐着。
至于别人怎么看那也是别人的,只要自己能感觉到快乐,何必在乎别人?
夜宵结束,回到村子已经是大半夜了,因为去买表什么的耽误了时间。
回去的时候二傻子已经睡觉,我和小璐还有吴志华坐一起,泡了茶,同时谈论着明天该做点什么。
我的思路和计划都很简单,就是把村子打造成一个能发家致富的地方。我最先想到的是把二傻子的果子酒做成品牌,推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通过包装和宣传,果子酒可以有更多的销售渠道,也能在价格上翻一翻。
所谓商业并非是看谁有多黑,但是起码的利润是要有的。就像二傻子这样,起早贪黑的却只赚到了一点辛苦费,甚至还不如建筑工的高,这就是不等价。
每一个人都是一件商品,所以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定价,也就是价值。这个价值需要通过你做的事情来体现。
好比你是名工人,一个月能拿三千元工资,这就是你的价值。
如果你是老板,一个月有十万,那也是价值。
创造的财富最简单和直观的就是金钱,还有精神等不同领域的价值观,现在我只是想提高二傻子的金钱价值,所以只从钱多钱少来讨论。
“不如做个休闲山庄什么的吧?”小璐道。
她说的这个我以前想过,不过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不说证件的审批,单单修路就是个难题。
村口直通公路大约要徒步走二十分钟左右,全是泥路,还有石头什么的。如果做山庄,第一点就是修路。
修路,时间和金钱不能少。目前来讲,感觉迈得步子有点大了。
总之,这些事情应该慢慢来。
吴志华赞成我的观点,不过他觉得做商业,凭我们三个人似乎有点吃力。
主要是没有经验,我没有,小璐也没有,吴志华就更加没有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打扮的原因了,我们要成立集团,三个人的集团,然后借名义到别的公司谈合作什么的,从中偷取经验。”
我笑了。
这些都是我突然想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黄金做后盾的原因,我突然想好好做做商业。
小时候对电视里的各种老板那是一个崇拜,对身穿西装的成功人士就更热衷了。
刚好,现在想帮二傻子,于是也就有了这个大胆的策划。
“好哇,我支持。”小璐笑了,很开心带着得意的样子。
我看到她的微笑突然觉得这样女人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还是说她在计划着点什么。
太调皮了,肯定有事的。
可是我又想不透,也不想去问,于是只好作罢。
这一夜无话,我们三人只管休息好,明天再选择目标公司就行了。
其实我是认真想过的,这样做的好处也不好。起码能趁机认识一些商业上的朋友,这就是人脉,以后不论做什么,只要有这些朋友在,那么准能成一半的事。
美美的睡着,天亮的时候被人吵醒了。
不是别人,是包天!
包天点头哈腰出现在我床边也就算了,当我看到他左手拿着两只还在挣扎的鸡,右手还有一瓶包装盒很漂亮的酒。
得了,这家伙是真的摊上我了。
“大哥早。”
我看着他,嘴唇动了动,半天说不出话。
这个大哥不好做呀!
“包天,你不用上班的吗?”我道。
我今天有要事做,所以得打发他,不能让他缠着我,破坏我的好事。
“大哥,我没上班。”包天毕恭毕敬道。
“啃老族?”我对他递去鄙视的眼神。
包天摸着脑袋,呵呵笑了,低头,不敢看我。
“大哥,我是文化低,找了好多公司都没人要,所以才在村里呆着,不啃老……”
包天说话的时候语气是越说越低,不用看就知道这家伙是好吃懒做,说什么文化低难道他还有我文化低不成?
“我今天有事要忙,你该不是打算缠着我吧?”和他没什么话题好说的,我干脆直接明说了。
包天摆手,说不会,不会缠着我。就是来看看我,顺便给我送点东西。
我听完才松了口气,让他把鸡留下,酒带走。
包天也听话,照我说的做,丢下两只家鸡在地上拍翅膀,他转身走了。
看着包天离开,我才起床。
不收点东西,包天不会走的。求人办事什么的我也体验过,凭借他现在的表现其实我也想过收他做小弟,起码一了百了,不会被他缠着。
但是赌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