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那个女孩是他的选择。所以,不会错。
  闻言,解绫鼻间酸涩更甚。好可惜,她不是他的选择。
  待解绫一走,周印却没离开,悠悠对着天台的另扇门唤,“出来吧。”盛杉完全没了在他人面前的风光,此刻就跟偷吃被抓的小孩,摸摸耳朵跳出。
  “你什么时候发现我在这儿的?”
  “现在。”
  “现在?!我还以为……”
  男子微一抿唇,眼畔笑意不减,“猜你应该不放心我两单独相处,想方设法也要跟上来,就试探一下。”那不是比直接发现她还丢脸……盛杉面红更甚,干脆抓起他的胳膊咬一口。
  “周印,你非娶了我不可!”
  他已习惯她的主动,并不吃惊,“为什么?”
  女孩想半天,倒无任何理由,刚刚那句只凭心意脱口而出,没想一旁默然的他,却帮忙补齐,脱口即是半阵春风。
  “因为,我喜欢你。”
  只喜欢,你。
  拉萨周遭都是雪山,导致昼夜温差特别大。
  我白天上课,晚上就缩回小屋写字,来这儿两个月,竟还没去过布达拉。叶慎寻看不惯我这么紧巴巴过日子,第一个月工资刚到手,就拉着我去逛了几圈。
  虽然在斯里兰卡见过规模不输的宗教寺庙,可真见这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巍峨地立在群山之巅,俯瞰众人渺小,诵经声远远传来,内心还是忍不住激荡向往,连忙构思出一个小说情节。
  “男女主角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男主心伤不已,放弃一切跑来寺庙出家。女主得知后大老远追来,答应以身相嫁。两人在佛前立下誓言,男主的家人却在关键时刻赶来,告知真相:你们不能在一起!因为,你们是亲生兄妹啊!接着,女主哭倒在男主面前,现在你明白,我当初为何拒绝……”
  叶慎寻斜睨我一眼,打断,“程改改,知道你为什么红不了吗?”
  太棒了,终于有人替我解答这迷之难题,“为什么?!”
  “因为你写的男主都太渣。”
  起初,我没懂,叶慎寻则像个窥破全局的老者,压低声音道:“女主明明知道自己是男主的妹妹,却还义无反顾跑来寺庙找他,说明已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而男主已经在佛前发过誓,此生非她不娶,好歹算半个出家人,出家人怎么能打诳语?说要娶她,就要娶她!”
  “……可他们是亲兄妹啊!”
  “可他们相爱啊。”
  “可这段爱情不被世人祝福啊!”
  “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眼光?世间不被祝福的情侣那么多,多一对算什么?”
  “……”
  看我一脸有话要说,却辩不过,叶慎寻循循善诱。
  “程小姐,你知道吗?绕地球一圈是四万公里。两个不同的人要在地球上相遇,兴许要走很多个四万公里。运气差点,就算到了拐角也碰不上,更何况相遇,相知,到相爱。人生已经这么艰难,那些还能活在梦里的人,就别去叫醒。”
  须臾,我联想到自己。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对叶慎寻而言,我就是他目前想要维护的梦境。在竭尽可能下,他会保全这个梦不被破坏。但到了必要时候,他又会成为那个,亲自叫醒我的人。
  正午的山巅热气腾腾,到了傍晚就寒气袭人。我抵抗力差,回家便发了烧,浑身发冷。
  小院子设施不齐全,根本没有安装空调的可能性。再说,空调在这儿不实用,还贵,只能靠被子取暖。叶慎寻守着我吃完药,让我躺下休息,我却因为冷,翻来覆去不安宁。
  我两原在两间屋子,划分了楚河汉界。到八九点,天色完全暗下时,一个硕大的影子摸黑进了我的屋。我被烧得视线模糊,却还不忘尖叫求救,被人一把捂住嘴和鼻腔,“是我。”一把低醇熟悉的嗓。
  他摸了摸我额头上的冷汗和冰凉手掌,然后一声不响开始脱外套。
  见状,我借着仅有力气惶惶往后退,“叶慎寻,你想没想过,你这样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男子动作并未停顿,顺利脱掉外衣后,大剌剌跳上我的床,居高临下看着我说:“我想过,就像现在这样,我为刀俎,你为鱼肉。”旋即还刻意猥琐地搓了搓手,简直色情狂,“来吧宝贝儿,今天就试试你的肾好不好用。”
  靠!
  我条件反射伸出脚,想踹他下床。可我是病人,叶慎寻又是练家子,下盘极稳,结果我不但没踹走他,反叫他轻松逮着我的小腿往旁边扯了扯,找到最合适的位置顺利躺下。
  毫不夸张,他一来,我的小床猛地沉了几下。我还没来得及吐槽,便被纳入一个温暖怀抱。这个怀抱的主人,此刻正两手两脚地将我束缚。
  不是没拥抱过。
  很久以前,还在q大时,叶慎寻隔三差五就找到学校来索抱,美其名曰要取代魏光阴的气息。但是,有些人的气息驻扎在心里,哪那么容易取代呢?后来,我两就决裂了。如今,我卧病在床,他单纯想为我取暖,对我自然是没那心思。可我总不能习惯,他怀里独特又烈性的烟草味道。那味道跟罂粟没差别,吸久了,会上瘾,只好左闪右避。
  “姓叶的,你再不走,我就报警!”
  “行,你抱紧,千万别掉下去。”势将泼皮无赖进行到底。
  我动作更大,跟小狗似地拱,他终于不耐烦,“别动!”
  身前人将我的脸推开巴掌大的距离,严肃威胁:“生病还不老实,当心真办了你。”黑暗中,只见滚圆曜石似地眼珠,定了再定。
  我倒抽口气,琢磨了几番,觉得他禽兽起来的可能性确实比较大,干脆狠心一下,反客为主,故意吧砸了几下嘴,再舔舔唇做恶心状凑上去,“随便,你来。”
  果然,叶慎寻恨恨瞪着我,考虑半天,还真下不去嘴,只好将我脑袋死命地往他胸口摁,“死丫头,你等着!不是不报,时机未到。”
  时机?敢情他为此还拟了个计划表?!
  我忍不住闷笑,因此转移了注意力,连身体的不舒服都解了许多,不一会儿就睡着。而那晚月光清幽下,有人的心,如外边千山上暮着的雪,悄悄化了,又化。
  那夜以后,叶慎寻开始有事没事跑我这儿蹭床睡。
  要么说他那间屋的床柱子不够有力,要不就是怕我半夜生病,最后演化成他怕自己半夜生病。至今还没赶他走,我也是好脾气。
  就这么拖拖拉拉过了好几个月,学校那边渐渐熟悉起来。班级有几个调皮捣蛋的小鬼,令人头疼极了。于是我向他吐槽,“如果以后非得生孩子,顶多生一个。若生上两个,都这么皮,打起架来,我该帮谁?”
  叶慎寻认为我的逻辑简直匪夷所思。
  “合着你还要去帮忙?”
  “哦、不,”我赶紧澄清,“我的意思是,万一生两孩子打起来,我不知该心疼谁。”
  夕阳西下,立在摩肩擦踵的游客中央,叶慎寻停下脚步,沉吟半晌,“这有什么好纠结?直接抽打赢的那个啊。兄弟都下狠手,还不该教训?”
  ……想想有点道理,看来他以后会成为是非分明的父亲。
  不知不觉,春节快到。
  没有滨城湿冷的空气提醒,我尚未发觉。直到西藏这边游客越来越多,个个欢天喜地说要买礼物,回家过年时给小孩子,我才意识到,辗转一年冬。
  许多旅客是开车进藏的,路上准备了许多报纸杂志做消遣物。有人在我们小院门口歇过脚,留下一报纸的花生壳儿。我的棱角仿佛被这里过于平静的生活给磨没了,当下也未损人,只叹口气,伸手整理,却不期然被上面出现的一张轮廓惊到。
  “日前,魏氏集团执行官在谈判时突然晕倒,已紧急就医……”
  魏光阴生病了?
  等意识过脑,才察觉心口缩了缩。仿佛有股浊气堵在身体中,怎么也散不去,乃至于晚上吃饭时,我都心不在焉。
  “今儿回来,隔壁大娘送了一叠土豆包子和半壶松茸高汤,说谢谢你这小卓玛教她家孩子画画。”末了,我碗里多出块金黄色小食,叶慎寻像奖励般地冲我努努嘴,表情颇为自豪,“没看出来啊程改改,你这琴棋书画四绝五艺的,差不了多少了吧?”
  他难得夸我,以往这时,我恨不得胸脯挺得比天高。却没想,我出口却是:“叶公子,你真不打算回滨城了吗?”语气试探。
  对面人一愣,闭了闭眼妥协道,“好吧,我再也不来抢你的床。”意思是,你别赶我走。
  顷刻,我莫名心酸。
  感情的事与瞎子摸象有何区别?手中只有先入为主的那头象,别人再好,你看不到。而这头象再不好,你也看不到。
  见我迟迟不回应,叶慎寻脸色几变,摆了筷抑扬顿挫道,“怎么?你想回去了?当初是谁闹着与世隔绝,现在终于发现隐世也有不好的地方?那些想见的人,都见不到。”
  猝不及防被戳中心事,我不知如何作答,端碗准备去舀米饭,却被他从后边扣了手。高大身量唰地站起,立于横梁和地面之间,眼神与空间一样逼仄。
  “程改改,”那人迟疑了一下,叫我。
  门外大半个山腰的白,悉数印在男子锋利如刀的面庞。良久,他声音压低,柔肠百转,“如今他魏光阴,什么都有,根本不差你。如今的我却什么都没有,除了……你。”
  后来,当往事皑皑,程改改却无法忘记这个男人,曾小心翼翼对她说过的这一句。
  为这一句,她跃跃欲试想再踏进漩涡的脚,彻底收回去。因为她比谁都理解,什么叫漂泊无依。就算,她无法跟着叶慎寻锦衣美食,更阻止不了接下来的颠沛流离。但至少,在他流离的时刻,有她陪。
  滨城最近迎来两件喜事。
  一件是,盛杉和周印这对妖孽终于选择互相伤害,不再祸害他人。
  另一件是,魏氏集团物尽其用,将引进的栽种技术普及到周边乡镇,造福村民,也算叶慎寻当初没白费心思。尽管钱最终进了别人口袋,他略微心塞,看看手里的工资条。
  一个月两千多块到底是什么鬼?
  所以自古,月有阴圆。有人欢喜,也有人愁。
  叶慎寻带着程改改消失,了无音讯,解冉整个得了失心疯般,每日见到解明栋的第一句话是,“有没有他的消息?”惹得这以往疼她上天的父亲也不厌其烦,“男人是风筝,只能放,不能收,尤其像他这样的男人。事到如今,你为何还不明白?!”
  明白?她要明白什么?她有何过错?错的人是他们!
  最初,叶慎寻飞到巴黎向她求婚,她不过一时任性拒绝。程改改这贱人,却趁虚而入,不知使了什么妖媚法子,迷得他晕头转向,连慎周和叶氏都不要了!
  本想毁了她引以为傲的冰清玉洁,盛杉却横出来替她挡难!
  后来,她低下气焰,同解绫假意交好,想借对方的手,往她在意的人身上捅一刀。可解绫不知在想什么,居然将u盘给了周印!
  为什么,全世界都跑来和她作对?她不能甘心。
  她真的……不、甘、心!
  滨城的节日气息渐浓。
  春节前夕,刘大壮已经在他爸的公司转正,担任销售经理一职。为了出去见客人不丢脸,他以新年礼物为名,哄得刘柄答应给他换辆新车,导致他无论见到谁都喜滋滋。
  但想到程改改,他总有些遗憾,这辆新车上坐的第一个女孩儿,不会是她了。
  以往他每次捞到什么好东西,程改改都最先尝甜头。结果这魂淡倒好,干脆学人私奔,滨城所有的一切,都如身后事般悉数扔掉。真特么狠。幸亏,还有个好淑女肯接纳他随时的人来疯。
  好淑女家巷口,刘大壮百无聊赖坐在车里等待,他答应在她生日事后,陪她去一次游乐园。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敲车窗,漫不经心抬头,却不是好淑女,而是个穿黑衣的陌生男子。
  青年降下窗户,“有什么事?”
  对方训练有素,“请问是刘维先生吗?”
  “我是。”
  “您好,我家小姐有请。”
  城市那头,叶慎星正在陪盛杉试礼服。
  临行前,叶慎寻慎重地将这个宝贝弟弟,交给唯一信得过的周印。
  “多久回来?”
  被问及归期,男子略一默,洞穿全局般微微笑起来,“那丫头,新鲜劲儿不出半年。”不过陪她好山好水地散散心罢。周印心中有了数,“那就是,三月?是个办喜事的季节。”
  闻言,叶慎寻挑眉,心情大好揶揄:“哟,敢情还真给你修成了正果?盛家那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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