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一章 轩辕血荐之名

  赵铮一愣,听着个声音有些耳熟。
  至于南宫无情,忽然听到这个声音,就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立刻喊道:“救我!救我啊!”
  赵铮眼睛微眯,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直接打掉了他满口的牙,然后冷冷的转过身,看向来人。
  他倒要看看,到底是谁让自己住手,又是谁还想保护这个人渣?
  对于堪破了一切随心心境的赵铮来说,杀南宫无情一个人,可以拯救数万人,数千个家庭,赵铮义无反顾。
  然而,当他转过身,看到来人,立刻就愣在了原地。他可没想到,来到这里阻止他的人,竟然是飞机上有一面之缘,且相处的还不错的宋罡和他身边的年轻人。
  “怎么是你们?”
  赵铮有些诧异的问道。
  “我们这次来泗水县城,是听说这里有一位老中医,我们想碰碰运气,看能否解决少爷身体的情况。只可惜,老中医确实有医者之心,也有能力,但他解决不了少爷的问题。”宋罡语气有些没落。
  赵铮看向一旁的少年,轻轻的点点头。
  “至于赵兄弟,那是因为司徒魂知晓少爷在这里,知道你与南宫无情起了冲突,打电话叫我们过来,他很担心你。”宋罡毕竟是一个军人,说话直来直去。
  听说司徒魂担心自己,特意给他们打电话,赵铮就知道,他们是友非敌。叫住自己,很可能是担心,自己杀了南宫无情,会招惹天大的麻烦。
  想到这里,赵铮立刻报以感激的微笑,说道:“多谢,但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继续留着这个人渣畜生,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受到伤害。”
  他说着,又是一脚将南宫无情的膝盖踩的粉碎,继续道:“更重要的是,以他的为人,如果活下去,必然要向我报复,今天的事情已经发展到这种情况,我不可能给我的家人和朋友,带来滔天大祸。”
  “轩辕正脊,难道赵铮是你们龙魂的人,快点救我,别忘了你父亲当年可是答应过的,快点救我!”
  南宫无情终于回了口气,立刻大喊道。
  “轩辕正脊?”
  赵铮一愣,看向宋罡旁边的年轻人。
  “正是轩辕正脊,见过赵师傅。在飞机场,我说过我们有缘再见,不过没想到,再见的时间竟然这么快。”轩辕正脊笑着道。
  他长得并不是很刚毅的类型,可能由于身体状况,反而有一点偏向女生的娇柔。不过,在他身上,赵铮绝对感受不到一点娘娘腔的意味,反而给人非常舒服的感觉。或者说,轩辕正脊这样的人,会给人信任感。
  赵铮轻轻一笑,道:“你要阻止我杀他,事情别有隐情?”
  既然是司徒魂叫来的朋友,赵铮虽然不会因为对方改变自己的决定,但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而且事情问清楚,也就代表着对方努力之后没有救到南宫无情。这样一来,他们将来可能承受的某种压力,也会小一些。
  赵铮就是这样,对于自己人,当然要想办法维护。
  轩辕正脊听见他的这个问题,立刻就知晓了赵铮的打算,当即报以了感激的微笑,然后说道:“赵师傅果然非常人,难怪龙宇、穆武还有司徒魂他们三人,还有一些龙魂的队员,与你接触之后,全都竖起大拇指。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如果有机会,还请赵师傅不要嫌弃在下,我真心的希望,可以与赵师傅,成为一年的朋友。”
  “一年?为什么说只交一年的朋友?”
  赵铮一愣,随后立刻反应过来,问道:“一年,你是说你的身体?”
  宋罡眼神落寞的点点头,说道:“少爷因为身体的关系,确实只剩下一年。”
  赵铮肯定的点点头,说道:“刚正不阿,挺直的脊梁,轩辕正脊,单纯从你家长辈给你起的这个名字,我赵铮就交你这个朋友。现在你总算可以告诉我,这个南宫无情跟你们是什么关系,你们准备怎么面对我的决定。”
  “理所当然。”轩辕正脊说道。
  因为身体原因,轩辕正脊的话并不多,所以由宋罡代劳。
  “我们家少爷名为轩辕正脊,给他起名字的时候,正是希望他挺直脊梁,一生正直。而我大哥,名为轩辕血荐。”
  “嗡!”
  这四个字一出,赵铮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轩辕血荐,他的父亲竟然是轩辕血荐?”哪怕冷静如赵铮,面对这个名字,也激动的无以复加。
  不仅是他,如果说华国许多明星,只有着自己一部分粉丝。那么轩辕血荐,便是整个华国几乎所有年轻人的偶像。
  他不是明星胜似明星,他没有在媒体上露过面,知道他长相的人只有他身边的亲人朋友战友。然而,他的名字,可以说绝对家喻户晓。
  因为,他便是龙魂特种部队,这一届的龙王。
  龙魂特种部队,乃世界公认的第一特种部队。而他们的领头人,被称为龙王。
  能够成为龙王的人,必定要四个小队完全服气。而今,除了当年创建龙魂的老龙王之外,只有轩辕血荐有这个服众的资格。
  轩辕血荐,名字取自我以我血荐轩辕这句爱国诗歌。
  而他本身,也因为家庭的情况,没有辜负众人的期望。
  年近十八岁的时候,武功就堪比宗师。
  于军中,组装第一、射击第一、格斗第一,全方位驾驶第一,其中包括各种战斗机与战车和坦克。
  从一个普通的士兵,隐姓埋名最终靠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自己的父亲,也就是老龙王的认可,在龙魂所有队长支持很肯定下,成为新龙王的过程中。
  他曾经杀敌一千零九十,徒手。
  他曾经一个人为了战友能够将重要情报传递回去,独自抵挡对方一个加强排。
  他曾经在沙漠中,独自生存半年,打破了华国塔格拉玛干沙漠秘密训练基地的魔鬼训练记录。成为了用时最短,年龄最小的毕业生。
  他曾经带领龙魂,多次取得世界特种部队比赛冠军。其中一次大满贯,所有大项目和小项目全部胜利,被全世界特种部队中许多人,奉为偶像。当然,对方也提出要求,就是今后的比赛,不能让他带队,这属于欺负人。
  他曾经带领龙魂,完成了大大小小共六百多个任务,身上共有三百多个伤口,其中有二百多个,是为了保护他人受到的。
  他曾经为了自己受辱的战友,将坦克直接开到对方的城市当中。
  这便是华国几乎所有年轻人心中的偶像,华国军队的军魂,龙魂当代龙王,轩辕血荐!
  赵铮怎么也没想到,飞机上碰到的青年,竟然是轩辕血荐的儿子,这实在令他太过震惊。
  “你……你真的是龙王轩辕血荐的儿子?”赵铮说话都有些结巴。
  “如假包换,而且是独生子。”轩辕正脊笑着道。
  此时,赵铮哪还有刚刚威风凛凛的样子,就好像一个普通的追星的粉丝。
  “难怪,难怪。”赵铮感慨道:“轩辕血荐,我以我血荐轩辕。轩辕正脊,铁骨铮铮脊梁正!难怪你们会被起这样的名字,因为你们便是这样的人。也只有你们,才能真正被称为英雄!”
  “别误会,我说的可不仅仅是你们为国家做的那些事情。而是在所谓光辉的背后,你还有你的家人,在前辈去战斗的时候,呆在家中那种提心吊胆的感受,那种随时可能失去亲人的彷徨。在光辉的背后,更多的则是你们日夜坚守与操劳,还有默默无私的付出,这同样令人钦佩。”
  有一个词叫知己。
  轩辕正脊原来不明白,或者说他有兄弟有朋友,却没有碰到过知己。因为他身边的这些人,都与他父亲一样,或者说都受他父亲影响。
  他们没有去想,或者刻意不去想,他们可以痛苦的杀敌,可在家中的亲人,是何等的焦急与忧心。也许正是不想看到家人忧心的样子,所以他们刻意选择忽略看到这一点,因为他们怕,怕自己受到家人的影响,在战场上产生惧怕的心态。
  然而,轩辕正脊也是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小孩,成长为今天的男子汉。他深切的知晓,或者说直观的感受,每当父亲执行任务的时候,家中族人的担忧,母亲脸上的期盼还有那埋藏在心底,深深的愁绪。
  如今,赵铮没有丝毫掩饰,将自己当成朋友一般,直言说出这番话。轩辕正脊真的有一种钟子期俞伯牙的感觉。
  “谢谢理解。”
  千言万语,原本能说会道,极为聪颖的轩辕正脊,也只说出了这四个平凡朴素的话,却也最能代表他心声的话。
  看着轩辕正脊,赵铮多少能够猜测道轩辕血荐的样子。
  “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让众龙魂臣服,成为名副其实的龙王。”
  他刚想到这里,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以轩辕血荐这条龙王的性格,自己的下属、战友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竟然选择无动于衷,这到底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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