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二百零三章 习惯

  傍晚。
  达沃斯小镇,再次飘起了雪花,小镇居民们喜气洋洋,接待着来自全球的贵客,几天顶平常一月。
  美滋滋!
  真希望,全年都是这样,但也只能想想,这些大人物,一年能来一次就不错了,做什么白日梦呢!
  。。。
  湖畔别墅。
  二楼。
  马芸静静看着窗外,心里感慨,和唐青一起办事,就是效率,这么快,就又多了十一个合作伙伴。
  同样。
  各个实力强大。
  起初。
  他都不太了解,甚至一些家族,听都没有听说过,但唐青随便解释一两个,就让他感到心跳加速。
  强!
  好强啊!
  钱。
  权。
  势。
  人家在自己国度几乎是顶尖,家族嫡系和旁系,以及姻亲,在该国不是当局高层,就是軍方大拿。
  又或者巨富一方,只手能遮半边天。
  实话。
  他也有点心惊肉跳,这种合作方式,尽管经历过,但唐青这样的筛选门槛,让他不由自主心狂跳。
  强强联合!
  这。
  绝对是一盘大棋,唐青是在通过蜂鸟,构建海外关系网,形成一个横跨几十个国家的庞大势力圈。
  可怕!
  这样一股力量,真的是太强了!
  不过。
  心跳加速的同时,就是兴奋,因为阿里也是这个圈子中的一员,这代表阿里未来的路,好走太多。
  经营。
  政策。
  贷款。
  扩张。
  ......
  一切阻力,在这些势力面前,都不是阻力,要是以前,去外国做生意,还得去疏通关系,亲自拜访。
  现在。
  不用。
  都是联合推进,蜂鸟打头,不需要阿里单独去和谁套近乎,一切需求,提出来,就有专门人去谈。
  唐青?
  懒!
  最多打个电话维系一下关系,但是亲自上门,这么久来,一次都没有,其身份摆在那,大家默认。
  因此。
  阿里是在唐青的护佑下,一路畅通。
  不然。
  这些家族,根本不会在意一个阿里,就算阿里市值翻个十倍,但在这些家族眼中,钱不是唯一衡量。
  势!
  才是这一层次的人,所看重的。
  唐青。
  在华。
  在缅。
  甚至在世界范围,都有着大量的势力关系,是阿里远远比不上的,不过,马云倒是对此没啥不满。
  实力。
  就是一切。
  这些年。
  阿里一路走来,特别是初创的时候,到处碰壁,哪哪儿都能给阿里脸色,一切因由还是当时太弱。
  弱!
  就别期望太多。
  而且。
  唐青的大腿,也不是谁都能抱的!咱能抱上,也是本事。这种扬眉吐气的感觉挺无聊,但也挺爽!
  不是吗?
  。。。
  远处。
  某间酒店内。
  “混蛋。”
  “这个唐青,太不识时务了。”
  “哼!”
  “竟然拒绝我们。”
  “。。。”
  有谈成的,自然有没谈成的,找上门的势力不少,但是答应的不多,被婉拒的,心里舒坦才怪了。
  可是。
  骂完。
  也只能叹气。
  咋办?
  逼着人家合作?开玩笑,他们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人家背靠大树,本身也是大树,想给人家使绊。
  难度不小。
  不过。
  个个暗下决心,唐青在别国他管不着,但是在他们国家,想要使绊子,就容易多了,竟然不答应。
  行!
  就让你看一看,咱的力量。
  当即。
  一个电话打回去,开始着手布置,他们也是呼风唤雨的人,在其国家内,就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
  至于得罪唐青?
  切!
  咱也不靠你吃饭,你不给面子,我还脸贴上去不成?就算得罪,他们的权势地位,也能吃香喝辣。
  再牛。
  你还能管到咱国家来不成?
  。。。
  此刻。
  阿尔卑斯山脉,勃朗峰,作为山脉的最高峰,山巅终年积雪,大晚上的,唐青站在山巅吹风乘凉。
  再一闪。
  周围环境一变,从冰天雪地,变成鸟语花香,太平洋上的无人岛,远离航线,甚至不在各国地图。
  因为。
  刚填出来没多久。
  这一年。
  矿渣。
  废石。
  积累了不少,丢在训练区有点浪费,索性便往这边扔,渐渐的,就填出了一个人工岛,种了些花草。
  目的。
  当然不是看。
  毕竟。
  在哪儿种花不行,唐青有太多的地方,可以看花,训练区的花海一望无际,不比在这弄个花岛强。
  无它。
  安置。
  此前。
  就如当初最后处理科沃罗一众罪恶滔天的人的地方,那里存在两座岛,一座用来让坏人们自生自灭。
  另一个。
  主要安置一些可怜人。
  毕竟。
  有很多人,已经不太适合出现在人类社会,但又不能杀了,更不至于关起来,就形成了那样一个岛。
  如今。
  人多。
  地方不够。
  因此。
  便准备弄个人工岛,安置一下他们,而且还能不断填岛扩大,至于那两座岛,腾出来有别的用处。
  “开始吧!”
  “是!”
  。。。
  千里外。
  一座小岛上,灯火点点,不是电灯,而是烧油的,他们这里已经很久没有出现‘电’这玩意儿了。
  有吃。
  有喝。
  虽然无聊了点。
  可是。
  没人觉得抱怨,很多人觉得生活无聊,主要还是没经历过太超纲的事情,这岛上的人,见过地狱。
  有的。
  曾被某组织,当做实验题,他们亲眼见过一个个人死在他们面前,有的还被分X,零件挪作它用。
  有的。
  被绑架至荒岛。
  一人。
  一刀。
  一群人互砍,活到最后的,就能多活几天,继续下一场。有的被丢到无人荒岛,三个人,没有吃的。
  最后。
  .....
  他们。
  最后被救了。
  因此。
  见过地狱,更加知道,无聊的生活是有多么珍贵,能每天安静看看太阳,吃一口饭,即使是发呆。
  也是幸福的。
  渐渐。
  消息互通,他们也知道,救他们的人应该是一个正义组织,至于为何不放走,他们也理解---坏人势大。
  第一。
  该组织惹不起,不想暴露。
  第二。
  就算放走。
  自己等人也可能活不了多久,会被人灭口,甚至牵连家人。因此,对于重回到文明世界,时间久了。
  反倒不想了。
  这里也不错。
  有吃。
  有喝。
  大家都一无所有,也没有阶级之分,经历过最惨的人生,见过人世间的大恐怖,生死之间走了一遭。
  眼前。
  习惯了,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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